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激励机制设计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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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作物野生近缘植物是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栽培植物的祖先,蕴藏着大量高产、优质、抗病虫、抗逆境及其它特殊性状的优异基因,是确保粮食安全、遏制环境恶化、加快品种升级换代和食品、医药、能源、环保等产业创新不可替代的战略性资源。
由于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破坏性利用,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由于栖息地和生存环境的破坏以及过度开发利用而首当其冲地遭受威胁,不仅多样性丰富度普遍下降,而且部分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已经或正处于濒临灭绝的境地。
为了保护中国重要的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在全球环境基金(GEF)资助下,中国农业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开展了“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在8个省(区)分别选择小麦野生近缘植物、野生大豆和小麦野生近缘植物分布点以“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工作。
该项目文件中的成果一明确提出“在8个点的县级层面建立资金或其它激励机制”,实现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一、国内外激励机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应用
激励机制,顾名思义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通过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励人们主动参与某项活动的机制。
激励机制最早出现于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管理,即通过一套人性化的制度来促进公司主管人员与下属职员相互作用,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大利润。
政府部门也早已把激励措施用于调控宏观与微观的经济活动。
由于生物多样性与人类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人类的发展历史就是改良与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历史,同时由于人口剧增对生物多样性的过分依赖,也是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过程。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与全社会的经济活动有直接的关系,包括起主导作用的政府部门、企业、农户等。
人类虽已认识到破坏性的利用就像饮鸩止渴,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却很难停止这种短视的行为,保护与利用的矛盾越来越难以找到平衡点。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激励机制已被延伸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活动中,应用特殊的引导方式,促进政府部门、商业部门、非政府组织以及社区和农民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并在生物多样性利用过程中采取可持续的方式。
激励措施常常表现为一项新的政策、法律、经济或者社会程序,因此激励措施不但有直接的鼓励和间接的利益,也同样包括具有限制行为规范的政策法规。
目前在国际上最常用的激励机制执行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1、产权所有与利益分享,即将生物多样性的拥有权、使用权和管理分配措施相结合;
2、市场与管理系统,即对基于生物多样性的产品合理定价,促进市场服务的提高;
3、财政措施,即基于生物多样性的产品和服务,在财政预算时给予税收优惠或生态补偿;
4、保证金,即某些企业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在项目启动前,需交纳一定的保证经费,如果该经济行为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将用保证金作为补偿;
5、生计支持,即引导生物多性地区的社区和农民寻求更多更先进的生产生活方式,降低对生物多样性的依赖与破坏程度。
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激励机制的实施取得良好的经济与生态效益,给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起到示范作用。
例如,在伯利茨(Belize)的MayaMountainMarineCorridor,该地区森林覆盖率高,有著名的海域资源,红树林、珊瑚礁以及适合多种动物栖息生活的小岛。
该区域的贫困农民主要依赖低下的农业生产、打猎捕鱼为生,失业率很高。
随着鱼存量的不断减少,传统的方法很快变得不可持续。
ToledoInstituteforDevelopmentandEnvironment(TIDE)认为区域内社区参与的方式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最有效,并与政府、研究机构甚至大学生都建立了合作关系,还与私人企业达成协议,为资源提供者制定弹性的旅游服务。
同时进行社区内的培训,让当地人掌握可持续的渔业、农业发展技能,小规模地开展生态旅游,并为当地居民争取了两个国家公园的合作管理权。
用学费作为交换机制,让家长与小孩承诺不用刺网捕鱼并结束刀耕火种的破坏性农业生产方式。
通过以上激励措施,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得到迅速恢复。
在玻利维亚(Bolivia)的VallegrandeandMoroMoro,该地区农业生产力低下,灌溉水缺乏,为维持温饱大量开发土地,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劣。
FoundationforFruitDevelopment(FDF)通过培训农民果树栽培技术,提高水果产量与消费市场来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农民种植水果收入提高后,减少土地使用量,在一年生庄稼地重新植树造林,当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以上两例的成功经验说明激励机制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以及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
但在国内,虽然国家制定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但除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得到落实外,其它生态补偿机制仍处于摸索阶段,在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方面尚无激励机制的尝试。
二、激励机制设计原则
本项目所涉及的8个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分布点都处于比较偏僻的落后地区,农牧民文化程度低、交通闭塞、环境恶劣、经济结构单一是其普遍特点,当地农民主要以农牧业为生,生活相对贫困。
为了解决生计和经济发展问题,农牧民要么外出打工,要么依靠扩大种植面积和放牧数量增加收入。
由于项目要保护的三种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目前除作为饲草外没有直接利用价值,在农牧民眼里,它们跟山间田野的杂草没有差别,被破坏的几率相对较大,正常的生存繁衍受到巨大挑战。
近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在生态保护和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轮牧休牧等措施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村村通工程、户用沼气工程、“三位一体”工程(改圈、改厨、改卫)、新农村建设工程等正在为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发挥重要作用。
激励机制设计将在实地调查基础上,参照国际上现有激励措施的实践经验,结合保护点的具体情况,按照下列基本原则进行:
1、以政策法规为先导,通过约束人的行为减少对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及其栖息地的破坏;
2、以生计替代为核心,切实帮助农牧民解决生计问题,降低农牧民对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依赖程度;
3、以资金激励为后盾,引导农牧民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国家灵活的农村金融政策,持续发展家庭经济;
4、以提高意识为纽带,通过精神和物质奖励鼓励农牧民主动参与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保护活动。
同时,在设计每项具体激励措施时,还应把握下列原则:
1、有利于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
2、充分体现农牧民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求;
3、对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和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均具有可持续性;
4、与现行扶贫、妇女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政策相结合;
5、与各级政府正在执行的工程或项目相结合;
6、鼓励企事业单位的积极参与;
7、因地制宜,每项激励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被当地政府及农牧民认可。
三、xx激励机制方案
(一)保护点基本情况
保护点所在地xx县位于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中游北岸,属温带大陆季风性气候,平均降水660毫米左右,丰水年分可达800余毫米,干旱年份400毫米左右,雨热同季。
境内森林茂密,河流纵横,土地肥沃,资源丰富,巴彦因此也成为全国粮食生产的百强县(排名第14位),主栽作物有玉米、大豆、水稻等,并且利用其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条件,结合各个产业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农副产品加工、绿色产品生产、畜牧业养殖、旅游开发、信息等综合产业雏型。
其中大豆产业在产量、品质、栽培技术及科技进步程度都位居全国领先水平,被誉为“大豆之乡”。
振发村野生大豆保护点位于洼子张屯南的低洼地段,地下水浅,常年保持湿润,面积450多亩,原为12户农民承包的薪碳林地,属于非耕作区,林地内种植杞柳等灌木以及一些未成林的小杨树,杞柳的收割是该地块的主要产出,承包地农民销售柳条获得收入。
野生大豆在当地俗称捞豆秧,经常缠绕在其它植物上,借助所缠绕的植物向上生长,保持一个良好的受光姿态。
在大豆生产田中,很多野生大豆缠绕在大豆上生长,籽粒也掺杂在脱粒后的商品大豆中很难筛除,给种豆农民带来很大麻烦。
因此当地农民把野生大豆当作有害杂草,极力根除。
除人为破坏外,与野生大豆共同生长的其他植物如果太过繁茂,也会逐渐侵占野生大豆的生存空间,威胁其正常生长。
保护点内种植的杞柳等灌木是野生大豆良好的伴生植物,但是近年来保护区内的杞柳品种年份已久,品质不好,没有经济价值,农民已多年没进行柳条枝的收割。
柳条生长太过繁茂会逐渐遮盖野生大豆光线,而农民在市场利益的权衡比较下,缺乏对杞柳条进行收割的动力,照此情况发展下去,野生大豆对光照的基本要求得不到满足,生长繁殖能力逐渐降低,种群量将不断减少,成为弱势物种退居边缘地带,面临消失的威胁。
(二)xx激励机制设计总体思路
针对当地农民把野生大豆作为有害杂草的思想,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通过宣传教育,纠正农民的思维,提高保护意识,引导其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野生大豆资源。
成立以承包地农户为主体的野生大豆保护合作组织,该组织将承担保护点野生大豆的保护以及各项措施具体实行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合作组织成立后,将组织村民更新杞柳苗木新品种,合理安排更新资金的使用及杞柳的种植管理,提高承包地农民及时更新品种和收割杞柳的积极性,协调收获后承包地农民与其他村民的利益关系,使得保护点形成良好的共生环境,保护野生大豆的正常生长繁衍。
由合作组织开展小面积试种小灌木蓝靛果,该品种营养丰富,用途广泛,有着比较广阔的发展前景,试种成功可以拓宽野生大豆伴生植物的种类和农民的经济收益。
对承包地农户进行小额信贷贴息,促进承包地农户利用现有金融体系缓解各项业务开展的资金短缺问题。
合作组织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引入合作组织的概念后,把保护野生大豆的条款写入合作组织的章程中,约束各成员的行为并提高其保护意识,从意识根源与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消除对野生大豆的威胁。
(三)xx激励机制设计内容
1、政策激励机制
政策和法律法规一样,是维护现代社会正常运行的工具,是人类社会遵循的行为规则,一旦发布,具有绝对权威而不容侵犯,其限制性属于激励措施中的非鼓励成分,但其中同样规定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与精神与物质的奖励。
奖惩分明的政策能够弥补法律法规的不足,引导农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认识保护的重要性,对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保护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巴彦县人民政府制定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政策
保护作物野生近缘植物是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责任,保护好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地方,有利于人民的公益性事业,县人民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开展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地保护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
巴彦县执行国家改善生态环境相关政策,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继出台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多项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和实施方案。
在2005年颁布的《关于加强野生大豆原生境保护区建设的通知》里明确规定振发村已列入国家级保护区的地域恢复植被并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以上政策措施都为野生大豆及其它野生植物的保护提供了保障。
野生大豆在巴彦县分布广泛,仅有对保护区内野生大豆的保护措施是不完善的,更重要的是结合各项措施,提高全县人民对野生大豆的认识和自觉保护意识。
为了更好地保护巴彦县丰富的野生大豆资源,建议巴彦县人民政府出台针对全县野生大豆的相关保护政策和措施,建立全面普遍的奖惩机制来提高群众保护意识,激励他们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大豆等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并与现有的保护生态政策相结合,降低执行成本,提高保护效率。
(拟出台的政策草稿见附件一)。
(2)修改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
乡规民约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的具体体现,也是村民之间的契约。
乡政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级政府,在执行相关政策的同时,不能忽略乡规民俗对社会的影响力。
村民们自古以来有自觉遵循乡规民约的传统,这些规则在当地具有与法律类似的效果,把野生大豆等野生近缘植物的保护规定列入当地乡规民约,将规则深入村民的意识形态,指导村民的日常行为,对野生大豆的保护会将起到促进作用。
建议富江乡政府在现有乡规民约的基础上,将野生大豆保护作为特别条款列入乡规民约,成为全乡人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共同保护珍贵的野生大豆资源。
(拟修改的乡规民约见附件二)。
(3)在中小学开展“双优”学生评选
野生植物的保护关键从意识开始,这一项措施对野生大豆的保护尤其重要。
青少年对事物的感受与认知能力强,是现在及将来野生大豆保护的主体力量,提高青少年的保护知识和保护意识,是野生大豆保护的可持续保证。
项目将分别与振发村小学和富江乡中学合作,设置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课外课程,带领中小学生实地考察野生大豆资源,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知识教育,并结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对于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保护知识竞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好的“双优”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中小学生参与野生大豆的保护。
项目拟为此项活动提供1.5万元经费,该项经费由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设专帐管理,每年9月由学校组织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二年级学生实地考察野生大豆资源。
根据目前振发村小学和富江乡中学学生人数,每年参加活动的学生和教师约110人。
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租赁车辆(约900元)和购买教师及学生参加活动的午餐和水(约1300元),由地方专家讲解认识和保护野生大豆知识,现场进行知识竞赛,竞赛成绩和年度学习成绩总和在年级前1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80元等值学习用具或参考书籍,两个年级每年奖金合计1600元。
每年约需经费3800元,4年合计1.5万元。
通过4年的项目,目前所有在校的中小学生都能够参加一次活动,受教育面广。
(“双优”评选及奖励办法见附件三)
2、保护点野生大豆保护合作组织的成立
随着中国现代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农村中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生产状态在市场竞争中越发处于无所适从的被动地位,本已为弱势群体的农民缺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积极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难以把握长远的生产发展方向,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各种问题随之涌现。
为了妥善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各种以保护农民最大利益为基础的协会组织逐渐成立,在协调村民之间的关系,促进生产的发展以及应对市场考验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成立以保护点农民为主要成员的野生大豆保护合作组织,使得野生大豆的保护组织延伸到了最基层,并把保护与农民的生产活动与直接联系起来,更利于各种保护活动的开展。
合作组织在农民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和领导地位,可以利用到野生大豆保护有关的激励机制建设内容开展过程中,其组织性同样可以为项目结束后各项活动的延续发挥管理协调作用。
合作组织根据参加者的契约达成,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具有法律效应,把保护野生大豆的规定列入章程中,利用奖惩制度约束当地村民对野生大豆的破坏行为。
这种方式把制度和利益相结合,既提高农户的保护意识,真正使得野生大豆保护贯穿到日常生产行动中,消除最大的威胁因素。
组织监管单位:
巴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具体任务:
建立以保护点12户农户为主体的野生大豆保护合作组织,推荐一位在当地有组织号召能力,对野生大豆保护认识比较深刻的农民担任该机构的负责人并制定相关的管理条例,项目投入启动初期组建费用3万元(详见附件四)。
3、野生大豆保护合作组织与生计替代
野生大豆原生地的保护主要表现在减轻对野生大豆生态环境的压力并帮助农民获得更大的经济收入,这样一种探索保护与发展之间平衡点的有效方式,我们称之为生计替代。
生计替代也是整个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
根据保护点的实际情况,活动围绕杞柳更新和蓝靛果试种进行,给野生大豆提供相互依存的伴生植物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当地的自然优势,合理利用保护点的资源,让农民获得更大收益的同时认识保护野生大豆的重要性,减少野生大豆的破坏。
这些活动是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具体的执行过程需要统一的管理以及利益的分配协调。
生计替代活动还将涉及到各项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整体素质,以此来提高保护点农民的保护意识。
另外保护点农户在生计替代活动或者拓宽与保护野生大豆相关产业的过程中还可能遇到资金的短缺等问题,寻找金融机构的支持以及建立与机构的合作关系在野生大豆保护中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野生大豆保护合作组织建立在保护点农民的平等合作的基础上,代表着保护点农民的根本利益,在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起到很强的凝聚力。
利用合作组织承担杞柳更新、蓝靛果试种、生计替代培训以及与金融机构的交涉等活动的具体执行过程,可以充分发挥组织内农民的相互监督和相互协助的合作关系,保证野生大豆的生长和保护点农民的收益。
执行方案如下:
(1)更新杞柳品种
巴彦及周围各县历来有种植柳条,编织工艺品销售的传统。
保护点本是承包给农户的薪碳林,种有柳条(杞柳)等灌木和少量杨树。
杞柳是一种适应性很强的多年生落叶灌木,树高通常3米,适宜于河滩低洼地种植。
杞柳由于具有叶芽稀、节间短、疤杈少、表面光滑、色泽明亮、柔韧性强等优点,所以多用于工艺品的编织。
杞柳的最佳收割为冬季12月份,这时的柳条完全成熟,抽剥脱臼率最高,易于保存,而此时野生大豆也已完成一年的生活史,不会影响野生大豆的正常生殖生长。
当地农民每两年收割一次柳条枝,卖给编织商得到收入。
野生大豆为藤本植物,需要攀援在其他植物上获得支撑和阳光才能正常生长,柳条等灌木给野生大豆提供了很好的攀援物,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关系。
保护点原来种植的柳条已有10多年历史(种植杞柳园的寿命约10年),品质不好,没有经济效益,农民已多年没进行柳条枝的收割。
主要由无性繁殖扩大种群的柳条生长太过繁茂,逐渐遮盖野生大豆光线,任其发展下去,处于底层的野生大豆由于缺乏光线的照耀丧失竞争力,成为弱势物种,种群量将不断减少,最后退居边缘地带,面临消失的威胁。
杞柳因为侧根发达,在保护点栽植多年后,经过压枝等无性繁殖方式,根系在地下盘结交错,给重新翻新插植造成很大困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对承包户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保护点农民主要以种养殖业为收入来源,生活比较贫困,杞柳地更新的费用昂贵,在未来经济效益很不明确的情况下,单独农户没有能力进行全面更新,并承担将来的投资风险。
因此建立以保护地为基础的杞柳生产基地,帮助承包农民更新现有柳条,移栽韧性好,经济价值高的新柳条品种,每两年一次的收割既限制了柳条的生长,又保证了野生大豆的攀援和光照,同时增加农民的收入,维持保护点的生态平衡。
杞柳制品有无毒、无污染,美观轻便,更新方便,成本低等特点,适应了国际消费的大趋势,是出口创汇、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
以保护点为示范的优质柳林基地建成后,达到一定的规模生产,将吸引编织商收购柳条,或者以此为基础引入编织工厂,形成原材料加工一体化,增加当地就业岗位,解决剩余劳动力的问题。
杞柳发达的根系具有很强的抗风蚀能力,柳条收割有较可观的经济效益,在东北河滩地退耕还林区成为林业部门推行的树种,很容易形成柳条生产地,无论是收割柳条或建立编织工厂,都可实现经济林与防护林的双重收益。
这个模式不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还可提高农民保护意识,给野生大豆的生长繁殖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更新保护点杞柳品种303亩,品种更新分两期进行,第一年更新200亩,第二年利用前一年的柳条新知作为更新种苗,节省投资成本。
修建保护点所在村委会、乡政府及其他村连通的运输道路共8.13公里(宽4米,水泥路面),完善保护点的交通设施,便于保护点的管理以及杞柳的生产与运营。
推荐组织协调单位:
野生大豆保护合作组织按照具体任务的要求执行,巴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活动进行监督
预算金额:
总投入322.33万元,整地等前期费用920元/亩,303亩共27.87万元,特殊工具开荒犁的制作费1万元,种苗费1600元/亩(8000株/亩×
0.2元/株),运费15元/亩,前期200亩更新共32.3万元(杞柳更新详细预算见附表1)。
运输道路8.13公里(宽4米的水泥路面),每公里造价32万元,共260.18万元。
资金来源及分配:
土地整理、杞柳新品种更新费用共61.17万元,项目投入种苗费、土地整理机械租借费、开荒犁制作费共47.84万元,农户投入劳动力折合13.33万元;
巴彦县政府配套运输道路260.18万元。
资金投入方式:
入冬或开春前农民整理土地时投入经费的80%,种苗插扦完成后投入剩余经费。
(2)蓝靛果试种
蓝靛果为多年生落叶小灌木,主要分布在我国吉林省长白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东部山区,其果实多浆汁,种子极小,出汁率高,是制作饮料的极好原料,著名的黑加伦饮料就是用蓝靛果忍冬的果实为原料加工制作而成的,经常饮用这种饮料,能调整人体机能,调节血压,具有减缓衰老的作用,被誉为“饮料之王”,有着非常美好的发展前景。
蓝靛果是矮灌木,通常株高为1.5米,喜欢阳光和水分,对土壤的要求不严格,在PH4.5-7.5的土壤中都能生长和结果,果实采摘期可达到20年。
保护点及周边环境多为低洼积水沼泽地,湿度、温度、土壤条件与蓝靛果的原生境有着较大的相似性,其特性与野生大豆同样可以形成相互依存的共生环境,并且市场前景可观,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开辟新的途径。
由于蓝靛果原为山区生长的野生果,因为其丰富的营养和保健特性受到关注而引入人工栽培,栽培历史较短,是一种新兴的果树树种,栽培效果和市场前景没有杞柳稳定,前期的试种和效益分析非常重要。
因此在保护点及其他地区进行推广前,小范围的引种试种是保证推广效果,避免盲目开发的有效方式。
杞柳是一种生长迅速的灌木,如没有人工的管理和及时收割,杞柳地上部分太过繁盛,有遮蔽野生大豆光线的威胁。
柳条的销售受到市场行情的影响,如果价格波动太大,农民权衡收益而放弃收割,将会出现类似保护点现在的情况。
其次杞柳盛产期只有3-5年,不到10年时间即需要更新才能保证柳条的质量和收益,大规模的更新翻地不但需要消耗人力才力,对野生大豆的生长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水土的流失等。
蓝靛果植株矮小,株丛稀疏,并且对伴生植物不敏感,长期缺乏人工管理对野生大豆的生长环境也不会造成很大的威胁。
蓝靛果的采摘时期长达20年,是杞柳的2倍多,延缓了中途更新时对野生大豆伤害的频率。
因此,在考虑野生大豆伴生植物的种类和生计替代类型时,应以增加农民获取利益的途径与野生大豆保护相结合为原则,拓宽农民的选择范围,降低农民的风险并且提高野生大豆的安全性。
蓝靛果的试种不但给野生大豆的生长环境提供了另一种相对安全的伴生植物,保护区农民对生计类型也有了更多的选择。
在保护点内选择最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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