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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为满足社会的强烈需求,已经有一些这类的专著陆续出版,实在是可喜可贺。
在研究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的时候,我发现成败的主要因素都与“父母”这两个角色的关联最大。
因此,我想把目标集中一下,着重研究“父母”的问题,于是选定了“父母之道”这个题目。
我的研究方向是,把人类世世代代做父母的经验和教训,古今中外教育专家研究家庭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按照我的父母之道理论构架进行整合,使之形成系统的、通俗的、可行的、有效的、能与时俱进的学问,让普通的为人父母者都能学习和应用。
在此基础上,想再进而把它普及到全社会,用以从根本上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和人口的质量。
我思考如何做父母的问题,是从我当了父亲的时候就开始的。
回顾起来,我这些年研究父母之道的方法,可以概括为四句话:
在实践中体会,在见闻中发现,在阅读中积累,在研究中升华。
在实践中体会,主要是指我自家的实践。
我自己有过七八年的孩童时期,有12年的学生生活,这是最直接的家教接受者的实践积累;
我们夫妇生有两儿一女,后来又有孙子、孙女和外孙各一,在对他们的教育中,增加了较丰富的家教实施者的实践体验;
我们夫妇俩都是学中等师范的,她一直从教,我也在中小学教育第一线工作19年,深知学校方面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
这些实践为我的研究工作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在见闻中发现,主要是指社会感悟。
通过大量的社会现象,我看到了家庭教育方面问题存在的严重性和普遍性,同时也看到了问题解决的重要性和可能性。
在阅读中积累,经历了一个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过程。
我从学生时代就有“剪报”的习惯,常把能得到的报刊资料分类剪贴,其中就包括家教内容;
等到“聚焦”父母之道以后,又做了专门的、大量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在《朝阳广播电视报》上连载的“学习秘书”专栏稿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在研究中升华,这是我所做的最重要的具有创新性质的工作,主要成果是形成了父母之道的理论构架,把一个复杂的重大的理论问题,通俗化为简明扼要的“父母之道一二三四五”。
这一讲,我准备讲三个问题:
一、什么是“父母之道”?
我国传统上把学问、知识、修养分为“道”、“经”、“术”三个层次。
“道”是最高的学问。
“经”是对“道”的阐述。
“术”是实践“道”的手段、方法、技术,是操作性的知识。
重“道”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
中国古代所有学派都把“道”作为最大的学问,最高的价值标准,最终的追求目标。
孔子说:
“朝闻道,夕死可矣”。
纵观各派学说,“道”是人们对宇宙、自然、社会、人生的感悟,是最高的智慧,是普遍的规律,最重要的行为规则。
“道”的鼻祖是老子,是老子学说的核心范畴。
老子在使用这一概念时,一般有三种用法:
一是指世界的本原,二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三是指社会关系准则。
我认为,从为人父母者的责任、义务和对子女教育的规律来说,确实客观存在着一种“关于如何当好父母的学问”,模仿“孔孟之道”、“养生之道”、“经营之道”一类的传统说法,可以把它称为“父母之道”。
我还认为,这个“道”对于当了父母的人来说,非常重要:
得其“道”者,就能当好;
不得其“道”者,就当不好。
我的努力就是要“悟道归真”,使我们的认识尽可能接近真理,使我们的实践更符合客观规律。
根据我的学习、研究和实践,“父母之道”应当有如下基本内涵:
一个神圣使命:
优生优育,拉扯孩子长大成人。
两项基本责任:
养和教。
三条取向原则:
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四种主要方法:
示、传、戒、勉。
五方面引导任务:
引导孩子学会做人、引导孩子学会生存、引导孩子学会健体、引导孩子学会健心、引导孩子学会学习。
我知道,这种“一、二、三、四、五”的归纳方式,早已过时。
但是,我觉得这个命题的基本内涵就是如此,而且,这样表述便于记忆,便于传播,可以通俗地称为“父母之道一二三四五”。
由于为人父母者素质不同,这些要求不一定人人都能做到,但是起码人人都该知道,这样才能时时想到,争取尽可能做到。
上述父母之道理论构成的五个部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其中的“一”,解决角色认识问题,以增强使命感和自觉性;
“二、三、四、五”解决角色规范问题,以使其更好地发挥功能作用。
“两项基本责任”和“五方面引导任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前者侧重必须由父母本人直接做的事,后者则是应由孩子自己做,父母只担负“引导”的任务。
做这样的划分,只是为了认识上的方便,在实践上不可能、也没必要人为地彻底分开。
总体上,是在完成五方面引导任务中,应用四种主要方法,坚持三条取向原则,落实两项基本责任,完成一个神圣使命。
这里的“三条取向原则”,就是邓小平同志1983年10月1日为景山学校题词的“三个面向”。
题词的原文是:
“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我认为,“破译”这三句话,并对其在家庭教育中的实际应用提出可操作性意见,非常有意义。
我甚至认为,这是我的一点贡献。
父母之道是关于如何当好父母的学问,它也应该与时俱进,即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只有这样它才会有无限的生命力。
我不认为我现在所研究到的这些就是父母之道的全部,它还只是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
父母之道的命题虽然是我首先提出并加以论证的,但我并不认为这是我个人的发明创造,它应该是人类世世代代的共同经验总结,我仅仅做了一些归纳整理和系统化的工作而已。
二、为什么说“父母之道是人间第一道”?
我称“父母之道”为“人间第一道”,是想强调它在人世间各种学问中的特殊重要性。
这不是故弄玄虚,有两点充足理由:
一是父母的社会角色重要,二是“父母之道”对父母的角色功能发挥影响重要。
父母是“工作”在人生起点上的两个重要社会角色,是他们决定着社会上人的质量,并因此影响着社会生活质量。
一个人在社会上,承担着多重角色,父母这个角色则是第一重要的。
因为他们是“管”人的生产的。
人的成长和发育大致可分为两个过程:
自然生长过程和社会成长过程。
在母体内和哺乳期的阶段,主要为自然生长过程,其后便主要是社会成长过程。
自然生长过程的结果,给社会提供一个可塑性的生命有机体;
再经过社会成长过程,使人真正成其为人。
这两个过程的最初和第一责任都在父母身上。
正如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说:
“父母是抚育孩子的中心人物。
”德国儿童教育家、“幼儿园之父”福禄培尔也说过:
“教育要从母亲开始。
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纵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掌握在母亲手中。
”
父母是所有有子女的社会成员的固有的社会角色。
在家庭中父母角色表明了这个人在家庭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反映了社会和家庭成员对他的期待和要求,规定了他与其社会地位相适应的行为模式、角色认知、角色扮演的方式和技巧,这不仅反映了他的自身素质,更在与子女的角色互动中,对子女的自然生长过程和社会成长过程产生着巨大影响。
父母的这种特殊影响作用,是由他们的角色特点决定的。
这些特点是:
(1)天然的不可转移性。
美国学者H·
凯利根据角色所占据的社会地位的取得是否经过角色扮演者的主观努力,将角色划分为先赋性角色与获得性角色。
父母角色便是不经过角色扮演者的努力而由遗传、血缘等先天的因素决定的,属于天赋性角色。
父母与子女有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从生命萌芽的时候起,就确定了父母的角色身份,父母对子女来说是唯一的,其自然属性是其他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
无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受到多么大的冲击,父母的天然的角色身份都不会发生改变。
也就是说,在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一经确定便无从选择,孩子再不好,父母也无法解除与子女的遗传和血缘关系,孩子成长为怎样的人,起奠基作用的首先是父母的教育。
(2)角色的持续性。
与职业角色、夫妻角色相比,父母角色持续时间更长。
比如,丧偶的人们退出丈夫、妻子的角色,离退休的人退出职业角色。
但只要有了孩子,要退出父母角色则是不可思议的(演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
父母角色持续的时间是从孩子出生直到自己的生命结束。
孩子刚出世,父母就是他的启蒙教师,教他说话、走路,教他认识世界;
当孩子进入幼儿园、学校、直到参加工作,父母仍然要教他怎样处世为人。
即使父母是普通工人、农民,其子女是统帅千军万马的将军,或是成就卓著的科学家,父母仍然会以其特定的身份关心教育自己的孩子,而子女仍然不能拒绝父母的正确教导。
这说明父母的角色功能会一直延续到生命的终止,而且对孩子的影响也是终身的。
(3)父母角色与子女角色的对偶性。
父母与孩子的角色是相量对应而存在的,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
父母角色所具有的互动功能,是其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功能,是由父母角色的本质决定的。
作为父母,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
作为教育者,要根据角色的社会期望,准确地把握自己的行为,以自己的正确思想和行为感染子女,教育子女,并预知孩子的反应;
作为被教育者,要善于发现、挖掘和学习孩子的优点,还要体察孩子身上的不足,随时发现自己在教育孩子中的失误,弥补角色差距,使自己履行的角色职能更加完善,从而顺利地与子女进行互动。
(4)对子女影响的深刻性。
前面说的父母角色天然的不可转移性、持续性和与子女角色的对偶性等特征,同时表明了父母角色对子女影响的深刻性。
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早期性、潜移默化性,对人的一生发展影响最大、最深刻。
父母的角色行为在子女身上会打上深深的烙印,而其他角色对他人的影响则远不如此。
上述父母的角色特点告诉我们,父母角色不仅具有生理意义,表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更具有其社会意义,即要对子女尽抚养教育的义务。
在家庭中,做个好父亲、好母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如果抛弃这一角色,或者这一角色失职,也许会导致家庭分裂,子女教育失败,对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对孩子的成长都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父母之道”是关于如何当好父母的学问,为人父母者是否精通“父母之道”,不仅对家庭,而且对社会、对国家、甚至对整个人类的前途与命运都会发生影响。
这是因为,一方面,父母是子女“自然生长过程”的主要责任人,孩子在母体内和哺乳期的自然生长,全由他们控制。
社会上那些先天残疾儿和理智不健全者,从根本上讲都是由于父母的缺欠、无知或不负责任,在生育这个环节上出了问题。
另一方面,因为父母是子女的首任教师、常任教师和终生教师,对子女的“社会成长过程”也负有重要责任,因此,他们是否精通“父母之道”,是否按照“父母之道”的要求尽职尽责,必将影响子女的一生。
他们在“履职”期间所欠下的“债”,有些是学校和社会,也包括他们自己,在以后无论如何都难以“偿还”的。
据此,我敢说,“父母之道”在人间诸“道”中,是顶顶重要的,说它是“人间第一道”,一点都不为过。
著名的法国皇帝拿破仑,在同贡庞夫人交谈时问道:
“传统的教育体制似乎一无是处,为了使人们受到良好的教育,我们缺少的是什么呢?
”贡庞夫人回答说:
“母亲。
”这回答深深地打动了拿破仑。
他兴奋地说:
“不错!
在这个词里包含着一种教育体制。
那么请您费心,务必要培养出知道怎样去教育自己孩子的母亲。
"
从这两个人物的谈话中我们看出,为人父母者“知道怎样去教育自己孩子”是多么重要。
他们在这里所强调的不仅仅是母亲的重要,而主要是说母亲“知道怎样去教育自己孩子”的重要,用我的话来说,就是母亲掌握“父母之道”的重要。
为了进一步阐述这个思想,我想先说几个事例。
1987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刊登的那篇使全国为之震动的报道,标题是《青海一小学生竟死于其母棍下》,副题是“只因两门课考试成绩低于90分并向家长隐瞒”。
报道说: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大武镇12月21日发生一起惨痛事件,年仅9岁的小学四年级学生夏斐因期末考试两门课成绩低于90分并隐瞒了家长,竟被亲生母亲活活打死。
今年期末考试,夏斐数学得82分,名列全班第二;
语文得79分,列第五。
当他的母亲问及考试情况时,夏斐怕挨打,就谎称都在90分以上。
12月21日,夏斐被母亲拉着一起到学校向老师询问考试情况,班主任将考试情况如实相告。
尽管夏斐当场哭着向母亲承认了说谎的错误,但一回到家中,还是被母亲扒光衣服用铁制的三角形木锉一顿殴打,从中午12点一直打到下午4点,直到夏斐被打得奄奄一息,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狠心的母亲才停住手洗衣服去了。
下午5时许,夏斐母亲见儿子不出声气,才去叫大夫。
大夫来后见孩子情况危急,赶忙吩咐送医院抢救,但等送到医院时,孩子已死去。
夏斐的母亲吴玉霞,今年35岁,高中文化程度,是职工家属。
她望子成龙心切,苛求夏斐门门功课考分必须在90分以上。
夏斐平时在家里没有娱乐玩耍的时间,母亲稍不如意,便对他拳打脚踢。
小小年纪的夏斐,精神常处于恐惧状态。
夏斐惨死后,医院在对他的尸体进行检查时发现,他浑身发青的尸体上伤痕斑斑。
夏斐在学校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是少先队中队长。
他死去后,班主任杨桂梅泣不成声地说:
“夏斐是个好学生,昨天上午他还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的呀!
当天的《人民日报》同时发表题为《值得全社会反思》的“编余短论”,指出:
“这是一起极其罕见的个别事件,但它确实是已经发生的人间惨剧——连小说家都不忍心构思的情节:
一个年仅9岁的孩子、少先队的中队长、在班里学习名列前茅的好学生,只因一次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下,竟被其生母活活打死。
这个母亲是有罪的,她此刻的心情不问可知,只是一切悔恨都已经太晚了……显然,面对这样的惨剧,一人悔恨是远远不够的,它值得全社会都来反思。
还有一件事,也是十分令人痛心的。
这位母亲不像夏斐母亲那么狠,但她带给孩子的伤害也是非常深重的。
《家庭》杂志2002年第4期,报道过一个骇人听闻的事件:
湖南省华容县一个12岁的小女孩段英(化名),离家出走,到岳阳市去找舅舅未遇,被拐骗卖到卖淫黑窝点,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遭受强暴700多次,等孩子被营救出来以后检查发现,她已患有尖锐湿疣、淋病、盆腔炎、滴虫性阴道炎等多种性病和妇科病,其中尖锐湿疣不仅遍布外阴,连内阴也长满了。
医生说,这数种病,即使不惜花钱也要两三年才能彻底治好;
若不抓紧治疗,很可能落下终生疾病,影响生育,甚至危及生命。
在这里,我们先不去分析发生此类事件的社会原因,单说这里面的父母责任。
也就是小段英“出走”的起因。
记者在那篇文章中说:
“一切源于小段英做了一件让妈妈伤心的事:
去年(2001)5月15日,她未经允许偷偷拿了家里100元,交了92元学杂费。
100元,对这个贫寒的农家来说是大数目,妈妈没有责怪女儿,却哭了一回又一回。
“即使事过境迁,小段英对记者回忆起此事时仍泣不成声:
‘我不想让妈妈那么伤心,只想去找舅舅回来劝妈妈消气……’”
事情的起因就这么“简单”。
关键中的关键是:
妈妈虽然“没有责怪女儿”,但是“却哭了一回又一回”。
正是妈妈的这一“行为”,给女儿带来了“厄运”。
这件事至少可以给我们的三点启示:
一是,为人父母者必须随时注意身边的孩子,不能一任自己的情绪发泄,而不考虑可能会给孩子带来的影响。
二是,随时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孩子认识社会的复杂性,记住不能不经父母允许就随便外出,尤其是到情况不清、没有安全把握的地方去。
三是,一定要和孩子始终保持融洽的关系,保持情感的沟通,让孩子有话愿意和你说,有事愿意同你商量。
如果这个孩子的妈妈和爸爸能够做到以上三点,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根本不该发生的。
还有一位父亲,非常喜欢自己的儿子,从孩子五六岁就带着去玩游戏机。
后来这个孩子,即使是全封闭学校也控制不了他,有时连续玩三天三夜。
二十多年前,在我工作的那个地方,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一位妈妈给幼儿喂药,孩子不肯吃,又哭又闹。
妈妈生气了,就动手硬“灌”,同时还打了孩子一巴掌。
没想到药片正好卡在喉咙口,还没等送到医院,孩子就窒息而死了。
这几个事件中的可怜的孩子,他们都有父母,他们的父母也都关爱他们,差就差在这些父母(亲)不懂得“父母之道”,不知道应该怎样科学地培养、教育和关爱孩子。
三、怎样在全社会普及“父母之道”?
我最初研究和宣扬“父母之道”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揭示规律,二是说服“父母”。
当时我主要想请孩子的父母们认三个“帐”:
1、出现在孩子身上的问题,主要根源在父母身上。
认了这个“帐”,才会有使命感和责任心。
2、要当好父母,必须懂得“父母之道”。
认了这个“帐”,才会有学习的动力和决心。
3、为了追求对子女教育的良好效果,父母必须自觉地改变和完善自己。
认了这个“帐”,才会有自我修正的自觉性。
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为人父母者,都特别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但多数又都不得要领,尤其是对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以适应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这一点,缺乏应有的自觉性。
鲁迅先生在《我们怎样做父亲》中曾说:
“父母许多精神上体质上的缺点,也可以传之子女,而且久而久之,社会都蒙着影响”,“父母的缺点,就是子孙灭亡的伏线,生命的危机”。
其实,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乃是一举两得的事:
一方面,由于自己的改变,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另一方面,为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而修正自己的这种动机,必然使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更充足。
道理和要做的事情,说起来就这么简单,关键是要把它真正想深想透,做到位,做得恰到好处。
随着调研的深入,我又逐步认识到,这里不单是父母们的自身问题,还有个社会的问题。
因此,要在全社会普及父母之道,得靠两条:
一是父母“觉悟”一一重视使命,“奉行”父母之道;
二是社会“觉悟”一一重视父母,“推行”父母之道。
我国著名教育家陈鹤琴曾说:
“栽花的人先要懂得栽花的方法,花才能养好;
养蜂的人先要懂得养蜂的方法,蜂才能养好;
育蚕的人,先要懂得育蚕的方法,蚕才能育得好,甚至养牛、养猪、养羊、养马、养鸟、养鱼,都先要懂得专门的方法,才可以养得好,难道养孩子,不懂得方法,可以养得好吗?
可是一般人对自己的孩子,反不如养蜂、养蚕、养牛、养猪看得重要。
对于养孩子的方法,事先既毫无准备,事后又不加研究,好像孩子的价值不及一只猪、一只羊,这种情形,在我国到处都可以看见,真是一件奇怪的事。
”德国学者倍倍尔也说过:
“所有的医生都认为,妇女教育最缺乏的,是她们担任母亲和儿童教育者的职责所必须的教育。
‘要教士兵学会使用武器;
要教手工业工人学会使用工具;
任何官职人员都要培训;
甚至僧侣也有时间修行。
惟独妇女不能受到做母亲的严格教育。
’年轻妇女,十个有九个在快要结婚的时候还根本不知道婚后怎样做母亲,自己的义务是什么。
”
这些道理,本来是非常简单而明确的,十分重要而不该忽视的,但是我们的社会却把它忽视了。
“对于养孩子的方法,事先既毫无准备,事后又不加研究”的现象,“年轻妇女,十个有九个在快要结婚的时候还根本不知道婚后怎样做母亲,自己的义务是什么”的现象,以及为人父母者不能受到做父亲、做母亲的“严格教育”的问题等等,到了21世纪的今天,依然大量而严重地存在着。
我个人认为,社会对这种情况的容忍,和对解决这些问题缺少“实际行动”,是这些问题长期延续的根本原因。
不是吗?
现在什么都强调学习和考核,尤其是随着社会管理的逐步完备,各行各业、各个方面都有了明确的规范,所以没有谁敢不经过充分的练习就走上舞台去演奏钢琴,也没有谁敢不经过考核就把汽车发动后开到市区,但是却有不少的人,在根本不懂应该怎样做父母的情况下,就随便地生孩子,胡乱地进行着所谓教育。
应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对教育事业的国家直接负责那部分,还是相当重视的,我们的社会早已对那些从事儿童工作的各类人员,如教师、医生、幼儿园里的营养师等进行专门训练了,可就是对于在孩子生活及成长中担负最重要培养任务的母亲和父亲们,没有给予切实有效的指导。
近些年虽然也有些一般号召,但实际步骤并没有跟上来。
以前,“如何当好父母”的学问,没有被当作学问加以重视,根子在社会;
而社会对这个至关重要问题的不重视,根子又在人们的潜意识之中:
我们的整个社会及其成员,现在实际上好像仍然把家庭教育看作家庭或个人的私事,因而几乎是处于一种“集体无意识”状态。
我国年轻的教育家、社会心理学家王东华,在他关于母亲的专著《发现母亲》中,非常激动地写道:
“从母亲受孕到孩子上学,这是一个巨大无比而又复杂精细的工作,数千道、数万道程序都是由母亲安装的,母亲的质量决定着孩子的质量!
只要母亲稍不称职,我们这个世界都将是另一幅图画一一世界末日的图画!
一幅地狱里的图画!
我们今天世界上之所以有这么多不幸与悲剧,都是因为这个社会把女性的母亲职责剥夺了,都是因为让女性离开了母亲这一神圣的岗位!
”他特别强调:
“母亲的工作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工作,是我们这个社会里最为崇高的工作,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最有创造性的工作。
其他一切工作同母亲的工作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
母亲的工作是创造人的工作,而其他一切工作都是创造工具的工作……”
从这个意义上来认识“母亲”,让全社会充分看到母亲的价值,在我国似乎还需要做大量工作,或者说这种认识的深化才刚刚开始。
王东华把他的专著命名为《发现母亲》,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公道地说,对于“父母”和让父母“知道怎样去教育自己孩子”的重要性,我们的国家已经开始重视,并且做出了一些部署,但是有关部门执行得并不好,有些责任落得好像也不实。
比如,1997年3月,国家教委和全国妇联颁布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其主要内容是:
(l)树立为国教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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