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兴煤矿煤矿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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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小冲沟亦较多,并呈羽状展布,有水,流量在0.2-5l/s之间。
三、生产经营合法性
该矿生产经营合法性证照见表1-1所示。
表1-1矿井生产经营有关“证照”一览表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有效日期
发证机关
备注
采矿许可证
C520000************4360
2013年12月至2018年3月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安全生产许可证
(黔)MK安许证字[1567]
2014年1月15日-2018年11月14日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业营业执照
91520000MA6DNN4DXE
长期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井田境界及储量
表1-2桂兴煤矿煤矿矿区范围参数表
拐点
X
Y
1
2814500
35501000
2
35501740
3
2815160
4
2816000
35501575
5
35501125
6
2815170
35500825
井田面积1.1201Km2,开采标高由1770m至1400m
保有资源储量1129万吨,可采储量421万吨。
煤种:
无烟煤。
第二章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部分考评情况
第一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年度辨识评估,辨识成果内容不全;
(2)专项辨识评估,辨识成果二项未在应用中体现;
(3)安全风险管控定期检查责任、措施不明确;
(4)作业环境管控措施、辨识成果未在应用中体现;
(5)安全风险辨识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结果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桂兴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87.5分。
第二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周期范围组织人员、范围、频次不符合要求;
(2)矿分管负责人组织全面事故排查的人员、频次不符合要求;
(3)生产期间技术和安监人员巡查范围、频次不符合要求;
(4)事故隐患治理记录不全;
(5)公示监督未定期通报、未及时公告;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结果未纳入工资绩效考核;
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结果
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桂兴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88分。
第三节通风
1.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主通风机型号为FBCDZNo22/2×
110kw型,共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电机功率2×
110kw,风量36.2-104.7m3/s,能满足矿井的通风安全需要。
2台主要通风机于2014年8月8日经贵州煤矿安全技术中心检测,检测结论“合格”;
主要通风机配备了反风装置,采用反转反风,控制设备有换相功能;
回风井有引风道、防爆门和人行安全出口,人行出口安装了正反向风门组二组,有风门连锁及开关传感器装置。
矿井每季度按规定检查了一次反风装置和设施,有检查记录;
矿井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残采工作面因雨水季节的来临,工作面淋水较大,经矿委领导班子开会研究决定,停止残采工作面的回采工作,现雨季已过符合采掘条件经矿安全办公会议决定重新开始采掘活动,因停采时间较长工作面机运巷底鼓严重,先维修正在持续中。
(1)井下部分通风设施不符合要求,25号密闭墙外杂物多;
(2)11906回风巷底鼓严重,部分巷道断面小;
(3)总回风巷风速传感器监测值不稳定;
2.局部通风
矿井局部通风地点为一个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为FBDNO5.5/2×
15KW。
送风采用¢600矿用阻燃风筒。
局部通风机安装大巷新鲜风流中,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工作面迎头为4.5m,风筒有煤安标志,吊挂基本平直,无破口,符合规定要求,但风机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挂牌管理。
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供电。
掘进工作面的机电设备已实现“三专两闭锁”。
矿井局部通风机使用符合规定,有专人管理,有制度管理。
(1)局部风机挂牌不规范;
(2)风筒未进行编号管理;
(3)风筒的转接不规范;
3.通风设施
井下通风系统中,中部车场、11906联络巷、18煤回风联络上山、18煤回风上山落平点,矿井通风设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局部风门有漏风现象,风墙因受到压力的影响,局部风墙裂痕。
但正在进行整改中。
(1)未制定保护风门的专项措施;
(2)局部风门有漏风现象;
4.瓦斯管理
按照规定对瓦斯进行了等级鉴定,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进行落实。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入井均配发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工入井均配发便携瓦检仪和光学瓦检仪。
瓦斯“三对口”符合规定,有记录可查。
(1)未编制年度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瓦斯排放记录不完整;
(3)有5台便携报警仪没有按期调校;
5.安全监控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型号KJ73N型,共设置KJ249-F型分站6台。
(其中:
井下设置了5个分站,地面设置了1个分站),矿井设置监控主机二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数据库服务器2台;
瓦斯传感器26个,一氧化碳传感器9个,风门开闭传感器5个,负压传感器1个,流量传感器6个,温度传感器6个,风速传感器5个,水位传感器1台,断电仪6组。
煤矿成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4名监控人员和2名监测维护工,人员专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
各类安全监控设备、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调校、检定或试验。
(1)部分数据备份不完全。
(2)局部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
(3)系统装备未进行挂牌管理;
6.防灭火
煤矿所开采煤层为“三类”不易自然,不涉及到防灭火系统的建立,但煤矿配备了多功能阻化设备。
矿井建设一个井上应急材料库,和井下建设消防材料库,但消防材料不齐全。
井下各运输转载点全部配备了灭火器,沙箱等灭火设施和材料。
7.防治粉尘
矿井建立有较全面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并配备有2人作为防尘专业技术人员;
矿井制定了较完整的综合防尘措施,防尘供水系统已安装到矿井各生产现场,各转载点、各装载点及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都已安装到位;
煤矿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测定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及分散度等;
煤矿测尘仪器、仪表齐全、可靠,定期进行校正、检定。
(1)11906工作面缺少一处全断面净化水幕;
(2)未定期冲洗巷道积尘;
(3)局部隔爆水袋水量不要足;
8.井下爆破
煤矿设有专门的爆炸材料库以贮存爆炸材料,爆炸材料由专人管理,专人运输;
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材料防止丢失及销毁制度、爆炸材料领退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等制度建立得比较完善,并严格执行;
矿井配备爆破专业人员9人;
(1)矿井未设置爆破图解牌;
(2)爆炸物品现场存放不符合要求
8.管理制度
矿井建立专业的通风管理机构,并建立建全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各类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
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通风工作例会,做一次月度风量分配计划。
矿井通风措施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并严格落实。
(1)粉尘冲洗记录及防灭火检查记录不齐全。
(2)管理台账不全面;
(3)通风设施检查记录不全;
二、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结果
煤矿通风部分11大项考核情况见下表2-1。
其中桂兴煤矿为突出矿井。
表2-1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情况汇总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考核得分
通风系统
100
93
局部通风
95
通风设施
瓦斯防治
89
突出防治
低瓦斯不涉及
瓦斯抽采
7
安全监控
92
8
防灭火
9
防治粉尘
85
10
井下爆破
11
管理制度
84
按煤矿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要求,取上述11项中的最低分作为通风得分,桂兴煤矿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84分。
第四节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一、地质灾害与防治测量技术
地测防治水基本情况
1、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
2、矿井无冲击地压危险;
(1)缺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资料管理,电子文档备份不及时;
(4)无地测信息系统;
(5)编制制度内容不完善;
二、煤矿地质
(1)测量原始记录字迹不清楚,草图不清晰;
(2)地质观测与分析资料不全;
(3)《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台账不齐全,台账未及时填写。
(4)日常用图中采掘工程及地质内容未及时填绘。
三、煤矿测量
(1)井下控制导线延长不及时;
(3)掘进方向偏差超过标准化限差;
(3)沉陷观测控制岩移参数提供不符合要求;
四、煤矿防治水
(1)放水煤柱未按规定设计审批;
(3)总结报告内容不全;
五、防治冲击地压
矿井经多年生产实践未发现冲击地压现象,故未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结果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部分各项得分情况见下表2-1。
表2-1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情况汇总表
地测灾害与防治与测量技术
88
地质安全
测量安全
防治水安全
防治冲击地压安全
无冲击地压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P---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J---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含防冲)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D---煤矿地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C---煤矿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F1--煤矿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F2--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无冲击地压矿井F2分值为100)。
根据上式计算要求,桂兴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88.25分。
第五节采煤
一、采煤基本情况
1.基础管理
顶板动态监测制度及地质和水文地质分析、预报制度已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完善,作业规程和措施制定到位、审批手续完善,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复审情况,有复审意见;
有支护材料管理台账。
(1)《作业规程》附图不符合要求,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
(2)采煤工作面未实现机械化采煤。
2.岗位规范
岗位人员培训情况,其能力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操作规范,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掌握透彻,作业人员对本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熟悉。
3.质量与安全
工作面的支护形式:
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顶梁;
支护参数:
排距1米,柱距0.6米,三、四排控顶,放顶步距15米;
局部支护距离超出《作业规程》规定。
工作面出口畅通,回风巷和运输巷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检修的需要。
设备完好,保护齐全,使用规范、工作面通信、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1)工作面煤壁不直;
(2)局部支护柱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工作面柱子没有编号管理或号牌不清楚;
(4)采煤工作面倾角超过15º
,没有防止柱子滑倒的安全技术措施;
4.机电设备
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乳化泵站完好能够满足市场要求,泵站的乳化泵液压力经过测试大于18MPa,刮板运输机及皮带运输机完好能正常使用,皮带运输机使用阻燃、抗静电胶带,转载点的防尘喷雾均安装正常使用。
(1)液压管路有两处漏水;
(2)工作面每隔30米未安装停止刮板运输机的信号装置;
(3)工作面每隔15米未安装语音通信装置;
(4)带式输送机系统未采用无人值守集中综合控制的智能方式;
5.文明生产
作业场所卫生整洁,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工具、材料等放置整齐。
(1)未安装照明系统;
(2)管线吊挂不规范,巷道内积水未及时清理;
(3)巷道每隔100米未设醒目里程标志;
二、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结果
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桂兴煤矿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84.1分。
第六节掘进
一、掘进基本情况
1、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能满足规定要求;
2、使用的设备为:
风钻;
工艺为:
炮掘,人工装碴,无明令禁止使用的或者淘汰的设备。
3、掘进工作面的生产运输系统:
人工装碴,刮板运输机和皮带运输机运输。
1.生产组织
(1)未完成考核内的周期计划;
2.设备管理
(1)未具备使用综合机械化掘进条件;
(2)没有防止设备下滑、滚落的安全技术措施;
3.技术保障
矿井已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但不健全,无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
按规定组建了掘进机构和配足了人员,配备了掘进所需的仪器、仪表;
编制了作业规程和措施,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有复审意见;
4.岗位规范
对岗位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其能力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掌握熟练,作业人员对本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熟知;
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1)部分岗位人员不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
5.工程质量与安全
制定了临时支护措施,安全设施到位;
规格质量、内在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工程观感质量按GB50213中对应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验收。
(1)班组无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供水系统压力小;
(3)巷道净宽误差超过要求;
(4)巷道内水沟设置不符合要求;
(5)掘进点使用的锚网锈蚀严重,不符合要求;
6.文明生产
(1)井下休息点、转载点、硐室等场所未安装照明系统;
二、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结果
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桂兴煤矿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83.0分。
第七节机电
一、机电基本情况
1、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30万t/a,双回路供电系统,有备用电源;
2、主要通风机由低压电源供电,主要通风机装置有可靠的双电源供电;
3、矿井未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设备与指标
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标齐全、合格。
小型电器合格率、矿灯完好率、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等达到规定要求
(1)机电设备综合完好低于90%两个百分点;
2.煤矿机械
(1)上、下人和装卸处未安装有摄像头;
(2)有局部辊筒表面磨损严重;
(3)未实现远程监控;
3.煤矿电气
防爆电气设备经贵州省煤矿安全技术中心对井下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测,防爆性能符合要求,电气无失爆,并取得了“贵州省省煤矿安全检测报告”,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绞车等主要设备房,以及主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继电保护设置齐全可靠。
(1)矿井未执行电气工作票、操作票。
(2)变电所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和保护;
4.机电基础管理
矿井建立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制定齐全的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规范,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等资料齐全;
矿井严格按规定进行设备技术性能测试,在用设备性能可靠;
煤矿属于低瓦斯矿井,配备瓦斯抽放泵,但未使用。
矿井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每年培训、并持证上岗。
(1)断水保护不齐全,地面压缩机未实现远程监控,未实现无人值守。
(2)机房和硐室没有设备技术特征、设备电气系统图;
(3)持续开展了全矿机电专业技术专项检查与分析工作但效果不好;
矿井现场设备摆放规范、标识齐全,部分设备表面有锈蚀。
作业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局部电气设备表面锈蚀严重;
(2)局部管路未设置标示;
(3)机房卫生不好;
二、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结果
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桂兴煤矿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80.6分。
第八节运输
一、运输基本情况
1.运输巷道与硐室
规定了运输巷道断面规格、连接方式、运输方式;
建立了斜巷信号硐室、躲避硐、车场、车房、调度站、矿车装、卸载站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2.运输线路
线路轨型、回流线、轨道绝缘、分区开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有非标准道岔;
轨道等线路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主要运输线路的轨道线路质量达到优良,道路路面合格。
(1)井底车场运输轨道不平整,接头间隙超过规定;
(2)铺设轨道时未使用道渣粒,轨枕下未捣实;
(3)轨距、水平、接头平整度、尖轨、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不符合要求;
3.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符合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检验规范要求,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在用运输设备完好率达标,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小型电器无失爆;
(1)皮带机制动不灵敏;
4.运输安全设施
挡车装置可靠,跑车防护装置齐全;
运输系统及装备的控制系统、专用通信信号齐全可靠;
运输场所、设施的警示信号和安全标志使用规范;
斜巷保险链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连接装置经贵州省煤矿安全技术中心检验合格;
5.运输管理
建立了运输管理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运输技术资料齐全、完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定期对连接装置等进行检测、检验和试验,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
(1)运输设施、设备的维修记录不全;
(2)无架空乘人装置试验报告;
6.文明生产
井下局部运输巷道及车场、运输调度室、井下运输机电硐室、机车维修点、车间等不干净整洁;
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
电缆、管路、照明符合规定要求,牌板齐全规范。
(1)局部水沟盖板不稳固;
二、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结果
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桂兴煤矿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87.5分。
第九节职业卫生
一、职业卫生基本情况
1.前期管理
矿井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管理制度、配备专置人员;
制定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符合相关规定;
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1)未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2)未制定职业病日常检查及检测制度;
2.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加强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配备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做好检测结果公布和上报工作;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做好维护、检修工作,保留记录;
按照规定配备和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劳动者正确使用;
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保证应急救援设施正常运转,未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1)作业场所未进行噪声检测;
3.健康监护
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发现健康损害时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无未经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未安排孕期、哺乳期妇女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未使用童工。
(1)未3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诊断鉴定
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煤矿承担;
能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煤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资料。
5.工会监督
煤矿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合法权益。
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结果
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桂兴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87.0分。
第十节安全培训与应急管理
1.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建立了教育培训机构,制定了相关的培训制度,并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
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1)主要负责人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2)井工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任职前没有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
2.区队班组建设
制定了班组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理、齐全。
但民主活动开展不符合要求。
3.安全信息管理
建立了能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并制定了工作制度,能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建立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等制度与台账;
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能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1)未建立覆盖本煤矿所有专项应急预案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库。
(2)井下未设置应急广播系统。
(3)应急预案记录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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