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41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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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减半征收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考题1•多选题】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2014年)
A.中药材的种植
B.林木种植
C.花卉种植
D.香料作物的种植
【答案】AB
【解析】
(1)选项AB:
免征企业所得税;
(2)选项CD: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考题2•判断题】企业从事花卉种植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7年)
【答案】√
【解析】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三免三减半政策
①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转让所得
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2.优惠税率
(1)小型微利企业
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重大调整)
(2)高新技术企业
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年新增)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018年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万元。
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甲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2.5
B.5
C.6.25
D.3.75
【答案】A
【解析】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5×
50%×
20%=2.5(万元)。
3.加计扣除
(1)研究开发费用(2013年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不定项选择题)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提示】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烟草制造业;
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娱乐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考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出中,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有( )。
(2018年)
A.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B.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C.研究开发费用
D.购置环保用设备所支付的价款
【答案】AC
(1)加计扣除优惠有两个项目,研究开发费用(选项C)和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选项A);
(2)购置环节保护设备所支付的价款可以“抵减应纳税额”,不是加计扣除。
4.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提示】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
【例题•单选题】2016年1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乙公司(该公司属于中小企业)投资12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8年6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2018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乙公司的投资额可以抵免的数额为(
A.0
B.84
C.96
D.108
【答案】B
【解析】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持有股权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5.加速折旧
(1)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
①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②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2)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
(3)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4)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6.减计收入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考题•判断题】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5年)
【答案】×
7.抵免应纳税额(2013年不定项选择题)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提示】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上述规定的专用设备;
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小结】
【考点9】企业所得税的其他问题
2014年判断题
2015年多选题、判断题
2016年多选题
2017年判断题、单选题
2018年单选题
1.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P184)
(1)5年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进行抵补:
①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抵免方法
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上述方法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考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7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
来源于M国的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已在M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0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000+300)×
25%-60=265万元
B.1000×
25%-60=190万元
C.1000×
25%=250万元
D.(1000+300)×
25%=325万元
(1)境外所得抵免限额=300×
25%=75(万元),大于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60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税;
(2)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用境内外总所得减去实际在境外已交的所得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0+300)×
25%-60=265(万元)。
2.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P180)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考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非居民企业收入要全额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2015年)
A.利息收入
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C.股票转让收入
D.不动产租赁收入
【答案】ABD
(1)选项ABD: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选项C:
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考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7年)
A.股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租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考题3•单选题】2017年6月甲公司向境外乙公司分配股息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
已知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计算甲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款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000×
10%×
50%=50(万元)
10%=100(万元)
(1-25%)×
10%=75(万元)
D.1000×
50%=37.5(万元)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境内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甲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000×
10%=100(万元)。
3.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
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①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②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④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⑤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考题1•判断题】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4年、2017年)
【考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6年)
A.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B.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C.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D.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考题3•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A.4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5个月
【答案】D
【解析】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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