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钢筋分项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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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主体结构竣工天数:
天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业主认可的工期延误情况则工期顺延。
4、工期管理目标:
执行“三快管理”【进场快、安装快、快速掀起施工高潮】,
5、总工期约定: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工期进度计划施工,为确保工程进度,乙方必须保证进场人数并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不能按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每拖延一天按1000元进行处罚;
如乙方中途无能力完成合同任务,则甲方有权安排另外班组进场施工,从乙方承包的工程量中划分一部分给新进场班组施工,且新进班组的承包价格超出合同部分由乙方承担。
7、双方确定的“节点工期”约定:
7.1、节点工期拖延天数200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7.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连续拖延二~三次以上节点工期,甲方发现乙方确已无法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主动退场,同时,积极配合甲方新单位进场施工,在乙方友好配合的前提下,甲方可以按照乙方完成产值的70%结算给乙方。
7.3、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的工作,若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甲方除按以上约定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外,可以另派人员进行完成,按双倍以上市场工资/工日进行扣减。
7.4、乙方须执行项目部的生产计划,若周计划中未完成一项,均按50~200元/项的扣款。
7.5、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工作,甲方也可另外安排其他队伍协助乙方共同完成,由此造成的单价差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3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仼
1、在乙方进场后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
2、督促乙方按规定办理有关务工手续。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乙方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4、负责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
5、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监督乙方按计划实施。
6、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过程和结果实施监督检查,在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满足工程施工之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要求。
7、配备必要的塔吊,运输工具,提供合同规定的乙方施工所必须的材料和构配件;
8、提供给乙方相关的施工图和有关技术资料,将水源、电源接到施工场内,施工期间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临时住宿;
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场地。
9、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劳务费的结算、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验收合格。
2、配置工程施工所需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并负责妥善管理相关人员的食住行等,保证其在合法范围内,编制钢筋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报项目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3、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及文明施技术交底,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操作规程,督促所有上岗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工具,若有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服从项目部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与监督,保证工期和质量,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4、每天(每次)作业后,必须严格按照工完、料净、脚下清的原则施工,若浪费材料甲方将重罚300元。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在施工场内的各项工作安排,并认真执行。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与甲方无关。
7、乙方在施工中没有按规范要求施工,经项目部管理人员检查不合格,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如不能按时整改造成工期延误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罚款500元。
8、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分包协议或合同,若发现,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9、开工前3日内按甲方及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至建管、劳动等部门办理劳务用工手续,并依法用工,乙方非法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无特殊情况(须书面报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仍不办理规定手续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其承包价1%的罚款,并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无须征得乙方同意。
若乙方未办理有关劳务用工等手续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此而对甲方的处罚)。
乙方应确保农民工工资逐月足额发放。
如果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纠纷,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其进场的书面通知后按时组织人员进场,且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得随意变更注册人员,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当工程非乙方原因造成连续停工七天以上,甲方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它合作单位中进行合理调剂。
11、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改动施工。
在施工中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发生损坏、丢失应折价赔偿。
12、乙方应加强对自有工人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杜绝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行为的发生,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3、乙方自备现场梯子、安全带、安全帽等施工用品。
14、乙方负责现场材料下货、转运及配合材料部门押车。
15、乙方春节放假的时间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其余节假日无假期,不得擅自放假,否则乙方赔偿工地所发生的停窝工损失及材料设备的租赁损失。
16、乙方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并邀请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对检查所发现的,特别是隐蔽部位,立即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并书面报告甲方,若未及时整改,现场管理人员可以对此进行500元的罚款。
17、对甲方安排的生产计划,征得乙方认可后,应积极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拖延,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乙方应按甲方的总控计划上报月、周进度及材料计划。
每月23日前上报次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需用计划,每周日前上报下周的施工计划;
经甲方审批后施工进度计划一旦下达,必须保证全面完成;
18、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甲方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如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9、劳动力的组织及劳动保护: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约定,乙方应自行组织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并支付他们的报酬、住宿、膳食和交通遣返。
除此以外,乙方还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0、做好本班场区所有的文明施工,所有费用已含在平米包干综合单价中。
21、乙方需在甲方的指挥下,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做好样板段。
22、乙方需充分考虑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每月累计三天的维修时间,考虑其他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机械的维修保养时间,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工期和费用的索赔。
2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工作,乙方须核实图纸上及现场的所有尺寸,审核图与图和工料规范之间有无不符,若发现有任何偏差,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给予指示;
甲方不免责乙方未充分审核而引致的虚耗材料或工作顺延,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工期和费用索赔。
24、乙方需充分考虑超高施工引致的人工及机械降效和因施工组织需要的二次施工(如楼梯间的结构预留、后浇带施工)的人工降效,其工作和人工降效的费用已在乙方的结构平米包干综合单价作了考虑。
25、本工程施工放线时班组长必须派2人参加,费用已在乙方的结构平米包干综合单价作了考虑。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2、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由此而造成质量缺陷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因质量原因的下达罚款,由乙方负责。
甲方视其罚款的金额双倍罚款。
3、为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乙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
4、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3天,向甲方交纳人民币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没延迟一天,按合同履约保证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乙方合同履约情况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没收:
①工程出现重大的质量事故;
②工程出现重大伤亡事故;
③施工过程中不接受甲方管理,造成现场施工混乱,严重影响甲方社会声誉;
④工程进度滞后,严重影响工程竣工时间;
⑤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社会治安事件、发生严重火灾等造成不良影响;
⑥恶意损坏成品及半成品;
⑦擅自违约。
5、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未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质量目标(以评定证书为准)后,并按本合同相关标准对乙方处罚。
6、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除质保金不退外并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7、业主、甲方、监理、设计或建管部门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能否满足工程质量目标或设计规范要求表示疑惑并要求检验、检测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检验、检测,并承担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顺延。
8、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施工图纸施工,验评、验收,同时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时,同样严格按国家规范及图纸要求施工,以及二构钢筋如有需要二次焊接的地方全部由乙方自己焊接,如二构钢筋的焊接搭接的焊接等。
如地下室的项目,钢筋班组需要搭设脚手架施工的,由乙方自己搭脚手架施工。
9、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10、钢筋制作的规格、品种、数量和几何尺寸不相符返工的,视其数量大小,除赔偿材料损失外,另处以罚款100-500元。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50~100元/根的罚款。
钢筋下料,弯曲时,长度和几何尺寸的控制超出±
30mm的;
箍筋弯钩长度不一致,以上内容钢筋Φ20以上的每根罚款50元,Φ20以下每根罚款50元。
钢筋接头在弯曲时未错开,或接头离弯曲部位的距离小于10d时,钢筋Φ20以上的每根罚款50元,Φ20以下每根罚款20元。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钢筋搭接、锚固如达不到要求,发现一根罚款50元。
并整改。
11、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50元/根。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50元/处。
墙柱钢筋必须按轴线绑扎到位,如保护层偏差大于±
5mm,每处罚款50元。
如超出模板线,每处罚款100元。
板筋绑扎时必须在梁与梁之间画线,如发现不画线绑扎,每处罚款50元。
12、箍筋、墙梁拉勾,必须弯成135°
,如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每个罚款50元。
13、马镫及垫块必须按设计或项目部要求间距设置,凡不到位,每缺一个罚款50元。
钢筋位置绑扎不正确,保护层厚度不正确,不够数量,每处罚款50元。
17、预埋件位置偏差大于5mm,每个罚款20元,受力钢筋排距偏差大于5mm,间距偏差大于10mm,分布筋间距偏差大于20mm,每处罚款50元、暗柱±
10mm以上每根罚款20元。
墙钢筋出线每根罚款20元,暗柱钢筋出线每根罚款50元。
14、现场钢筋焊缝焊接长宽厚度超过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钢筋焊接不合格,每批次罚款100-200元。
钢筋加工锚固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00元。
搭接长度必须按要求施工,如达不到者每处罚款50元。
15、梁暗柱墙箍筋必须绑扎到位(±
20mm),有间距、夹角不到位、不垂直、不平衡的,每处罚款10-50元。
钢筋绑扎好后,未做到横平竖直,或钢筋间距不均匀,每处罚款50元。
钢筋连接送检出现不合格报告时每次罚款200元。
16、钢筋接头(包括对焊、竖焊、机械连接)未按要求错开的,每处罚款100元。
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50元/个;
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50元/个;
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50元/处;
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17、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套筒丝扣外露大于1扣,且不能不露扣,每处罚款20元。
钢筋接头连接发现大直径套筒用于小直径钢筋时,每个接头罚款50元。
25、绑丝朝向不在构件内的每根罚款50元。
绑扎小料时用三开绑扎丝,如用二开用剪刀剪短并赔偿材料浪费损失。
箍筋、墙梁拉勾,必须弯成135°
18、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
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50元/处。
每个起步筋按规定要求,超出±
15mm以上的每根罚款15元。
梁、柱箍筋绑扎时,开口方向未相互错开的,每一处罚款50元。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梁、柱钢筋使用规格错误每根罚款50元;
墙、板钢筋施工规格错误每根罚款5元。
预留钢筋缺少,每根罚款100元。
27、多使用钢筋按实际量价计算赔偿;
钢筋规格大于设计规格的按超量赔偿。
梁柱核心区箍筋缺少,每个罚款50元。
连梁箍筋未进暗柱一箍筋的每罚款50元。
28板负弯矩筋下未设置马凳铁或马凳铁绑扎不牢固的,每一处罚款50元。
梁、柱钢筋使用规格错误每根罚款100元;
墙、板钢筋施工规格错误每根罚款50元。
29、钢筋绑扎后不及时调整就位,妨碍木工支模每根罚款50元。
浇筑完混凝土露筋(如梁底箍筋、顶板面、过粱等)的每处罚款100元。
并承担修补偿费用。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钢筋插筋高度及间距不符合图纸要求,每处罚款100元、板面砼浇筑完毕出现露筋的,每处罚款200元。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甲方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3、乙方须按实际配合施工人员配备专(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1名,50人以上设专、兼职安全员1~2名)负责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并作好每天的班前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台账备查。
4、乙方严禁招聘使用16岁以下、60岁以上的工人及病、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上岗操作,若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工地,并罚款200-1000元/人。
5、班组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或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双方班组长自行负责协调、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经发现对各班组处2000元/次的罚款。
6、在施工区域内,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和临边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200元/人,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内,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若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作业人员进场时严禁携带大功率电器(如有交项目部统一保管),工人一律在食堂用餐,严禁私自使用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等电器,违者罚款2000元/次。
9、吊运物料,绑扎必须牢固,长料短料不得搭配吊运,零散材料必须装在牢固可靠的容器里,违者罚款500元/次。
10、高处作业,未带好安全带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行走,不走安全通道,翻爬护栏、脚手架的,作业时严禁向下投扔任何物体、向上抛扔物料,违者罚款300元/次。
11、私自拆改外架拉结杆的,责令恢复到位,并罚款500元/次。
12、现场大便的,责令清扫并罚款500元/次。
13、宿舍内不得使用工地材料进行制作隔断、凳椅凳,违者罚款500元/次。
14、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自我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甲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拒绝施工。
凡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确保本工程工伤事故控制在千分之零以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并保证配合土建施工到达国家施工验收优质标准,争创黄鹤杯。
19、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各种经费的投入及其他因素,乙方现场人员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是合同组成的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安排好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第一步。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每一层楼完工后做到材料收捡干净并回收利用;
乙方必须确保承担范围内的作业面达到标准化文明施工要求,收捡清除建渣或材料、工具时,必须装袋打包从楼梯或机械吊运下楼至甲方指定地点按文明施工要求堆放,严禁往外或楼下抛掷,否则按《左岭新镇四期还建社区D块众科项目部工程标准化文明施工细则》严重处罚
2、文明施工·
场容场貌·
清洁卫生工作:
①施工过程中乙方作业部位的多次重复的清洁卫生工作。
文明施工·
场容场貌的集中整治工作【如:
材料物资整理、清洁卫生等】。
③施工前后,作业面上的一切杂物、积水、泥土(浆)等的清理。
3、为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作业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必须落实到人并将落实的人员名单上报甲方。
4、钢筋制作房和材料堆码场地及各种机械安装位置和制作台桌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规范整齐。
应严格分规格、种类,并堆码有序,整齐划一。
模板、木枋、钢管、扣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场内二次转运按现场指定平面布置整齐堆放。
否则甲方派人整理,造成的用工费用由乙方双倍支付。
5、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应制定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如未经甲方批准实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安排所用机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经过施工电梯、塔吊运输到地面。
严禁从高空直接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清理出工地并按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堆放。
7、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的发生。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对自身及其他人造成伤亡事故,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其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损失。
若出现一次轻伤事故,对乙方实行1000元/次的处罚,若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除承担受伤害者的直接经济赔偿外还;
甲方则对乙方处以承包总价的10%的罚款。
若承包价款不及受伤害者的经济赔偿金及甲方罚款。
甲方将依法追究承包人的刑事责任。
8、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对自身及其它人造成伤亡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总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下(含5万元)的情况,由乙方全部支付;
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情况,由甲方买保险,甲乙双方在开工后各付50%的保险费用,因此,超出赔付部分,提供身份证买了保险的项目付60%,班组付40%。
未提供身份证,未买保险的项目付40%,班组付60%.
第七条材料供应及管理
1、工程材料供应及管理:
(1)供应:
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至少提前7~10天申报材料计划,然后由甲方审核计划清单再行供应,乙方不得胡乱申报材料计划,并对材料申供量不准确造成的窝工、影响工期和材料计划富余浪费等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材料计划申请表
班组名称:
时间:
年月日申报编号:
序号
材料品种名称
规格
单位
申请数量
需用日期
批准数量
用途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申请人:
审核人(责任工长):
审批人:
此联:
存根
上报材料部门
第八条结算办法
1、工程结算方式:
班组结算最终价格=合同价格+(-)工程变更确定价+(-)奖、罚款+(-)材料节约分成、浪费罚款;
2、项目班组结算,需提供如下资料:
(1)项目部开具的完工工程量及承包单价并计算同总承包价(需由项目工程量计算人员计算、总工复核、项目经理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承包人认同并五方签字认可,重要项目及班组公司老总审批);
(2)经项目部汇总的各奖罚单据汇总表(汇总表上需由项目经理、总工、汇总人及承包人签字认可);
(3)采用综合固定单价模式,计量规则为:
钢筋部分:
图示净用量×
(1-降低率1.5%)-节约量。
与仓库及项目部核对材料使用情况,在此基础上材料节约量由甲、乙方按节约部分,班组与项目部按二、八分成,超用量按市场价格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项目部食堂餐票及小卖部借支及其它开支情况对帐单,双方签字认可;
(5)与项目会计核对的现金对帐单,双方签字认可;
(6)项目承包合同。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于30日内或在甲方通知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工程完工或收到甲方要求其办理结算通知后两个月后仍故意拖延不办理结算手续,即视乙方自动放弃其权利,并以甲方的结算为准。
若乙方在结算时不遵守本条约定,在与基础上已办理工程结算的情况下,甲方仍有权作最后调整。
4、由于乙方在本工程报时已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此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均不再进行签证、补偿:
A、窝工待工的补偿费用(连续七天内)
B、定额外用工及甲方未认可的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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