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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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集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单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张集煤矿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单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张集煤矿
颁布日期: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目录
第一章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
矿长岗位责任制2
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
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3
矿建工程部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4
探放水队长岗位责任制5
矿建工程部部长岗位责任制5
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6
测绘技术员岗位责任制6
探放水技术员岗位责任制7
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7
探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8
第二章防治水规章制度9
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9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
专业探放水制度10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14
探放水施工检查验收制度16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6
探放水工程安全许可制度17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7
水害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18
地测防治水奖惩制度19
探放水作业优先制19
防治水工作日常巡检制度21
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22
第一章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合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并采取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测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老空水及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
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专研技术的积极性。
10、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11、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12、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13、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14、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15、组织本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分管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财务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
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矿建工程部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
2、严格地测的管理工作,保证地质、水文测量资料的准确性。
根据煤矿保安规程的规定,绘制矿井各种必须的图纸,并保证图纸的精度。
每月填绘一次。
3、负责及时、准确地搞清本矿区内地质构造情况,小窑分布和积水情况,因地测资料不及时,不正确而造成设计、施工贯通事故,要负主要责任。
4、负责按照保安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留置保安煤柱。
掌握本矿井小窑、采空区和生产区的变化规律。
严防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
5、负责制定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主管人员要亲临现场。
参加探放水工作。
6、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标准。
进行精确测量,防止测量事故发生。
7、严格巷道规格质量的验收,监督提高煤炭资源回收,预防煤炭自然发火。
8、参加有关设计的审查工作。
9、参加与本业务有关的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探放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1、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对防治水施工质量负责,是探放水安全工作和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岗位工作标准、质量验收和交接班制,经常检查各制度的执行情况。
3、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打钻、注浆和探、放水工作,对施工质量负责。
负责浆液配比的质量检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打钻、注浆、探放水、设备安装使用等安全技术措施和操做规程,带头遵章做业,不违章指挥。
5、负责钻孔档案的建立、保存,并向有关部门及时呈报。
6、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安全质量意识、自保护意识。
对钻探、注浆过程中遇到的异常情况能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处理。
7、对本单位或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对因本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矿建工程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的具体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工程师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工程师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回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7、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方法。
8、负责提供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9、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测绘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不准擅离职守。
2、及时准确地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安全生产要求绘制出各类图纸。
3、及时向本科领导反映各作业点的变化情况和测量结果,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矿有关科室报测绘表和图纸。
4、按规程规定搞好布巷定点,划好中心线。
5、管理好各种测量仪器,不经领导批准不得任意外借。
6、及时反映与各工作地点相关地质、水文、瓦斯等情况。
坚守做到消灭瓦斯,透水及其它恶性事故的发生。
7、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资料。
探放水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地测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地测副总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地测副总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分管矿领导和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危险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地测副总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
1、探放水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探放水前要做好探放水的准备工作。
备齐配件、抢救事故的材料等。
3、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探放水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探放水工作。
4、做好防止透水、突水、瓦斯涌出的安全保障措施等工作,做好抢救事故、避灾、报警等准备工作。
5、认真学习探放水知识、防治水和防治瓦斯的知识,以便对探放水工作中出现的事故应急处理。
6、发现有透水征兆时,及时停止钻探,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即刻报告调度室,如发现情况危急,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并向受威胁地区的人员发出警报。
7、负责钻机、配件、工具、记录、资料等管理和保护。
探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熟记探放水作业规程和探放水措施。
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完成探放水任务。
2、必须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进行业,认真作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加强支护。
3、根据排水能力,采取有计划的放水,并做好清理杂物、清理水沟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4、在探、放水工作过程中,不断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放水时,必须通知下山或受水威胁的区域内的人员全员撤离。
6、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探放水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探放水设备都能正常运转。
7、保证探水方位和探眼深度符合规程规定。
8、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不断提高自已的业务素质。
第二章防治水规章制度
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1、水害预测预报人员首先熟知井田水文地质情况及水文地质资料,对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并做好记录。
2、水害预测预报图表由生产技术科根据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
3、水害预测预报应根据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并下发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4、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预测预报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在施工至含水层时应提前30米发出水文预测预报单,分送相关单位和矿领导,并报告调度室。
5、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附图;预报要分送相关单位和矿领导。
6、对水患险情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7、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8、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变更地点或区域如存在水害隐患,需提前5—6天下发水害通知单。
9、生产科应做好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报送、存档等工作。
10、预测预报要准确详细,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水文地质资料,便于决策、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探放水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每月初根据矿井生产月计划,逐头逐面进行水害排查、分析。
3、根据水害隐患排查结果,每月5号前将水情水害预测预报经总工程师签字后,发放到各业务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
4、每次所排查出的水害隐患,按照“五定”原则整改落实。
5、根据排查结果,需要探放水的采掘头面,必须提前编制探放水设计,积水量大于5000m³或探放水工程难度较大,安全没有把握的探放水设计,要公司审批。
6、确定探放水的采掘头面要根据探放水设计下达探放水停掘通知单,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7、每次探放水结束,经探放水效果评价体系评价确认无水害威胁后,及时下达允许掘进通知书,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允许掘进距离进行施工。
8、生产技术科防治水人员要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深入现场,收集资料,确保探放水工作正常进行。
专业探放水制度
一、煤矿防治水工作本着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的原则,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
二、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
三、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等情况,防治水部门要写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县局,经县安监局及防治水机构会审批准后方可回采。
发现充水时,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设防水煤柱,否则,不得开采。
四、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的工作面,在煤柱附近开切割眼时,必须先探后掘,随时对防水煤住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开切割眼。
探查后,所有钻孔必须封孔。
五、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作面图上。
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在安装钻孔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应由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置数目以及钻进的深度。
5、在预计水压大于1.0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应预先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
6、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
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或根据水压等情况,按本条五款的要求进行。
七、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图上呈现扇形。
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2、探放断层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
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八、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用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九、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探放小窑老空积水和本矿老空积水的超前钻孔,超前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2、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严格按《防治水规定》表5-1确定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
十、煤层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必须防探顶板水。
十一、采前应编制探放水设计。
先期探放水孔,一般从开切眼起,可按30、50、100米的间距布置。
往后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孔位应尽可能结合地质构造布设在疏水效果好的部位。
十二、当涌水量较大可能影响正常生产时,应布设底板专门排水巷。
十三、查明有无漏填,错填的积水老硐、老塘和废弃井巷。
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洼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和警戒线。
十四、以平面图、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对于缓倾斜、近水平复煤层或厚煤层分层回采空的上覆采空区,应绘制小等高距的采空区底板等深线图,以表明积水区的构造和形状。
要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预计可能的积水量和动水量。
十五、掘进工作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20米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证积水已被基本放净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十六、探放水钻孔必须具有孔口探水装置。
探放大范围老空水或工作面上方的老硐水时,应预计各种水孔的最大放水量,以供生产部门合理组织排、泄水使用。
十七、探放老空积水时,要制定预防有害气体溢出伤人的专门措施。
十八、当煤层底板以下赋存高水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组)时,必须预防底板突水或岩溶泥石流涌出。
采掘前,必须具备勘探或补充勘探资料,水文地质条件要基本清楚。
十九、全面整理已有勘探、生产资料,分析研究含水层(组)的含水性特征和已采掘区的突水规律,并在采掘地质说明书中,对可能发生的水害及其预防措施提出建议。
二十、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
预计最大涌水量,并建议相应扩大排水能力。
二十一、底板隔水层厚度达不到安全开采要求时,原则上必须进行疏水降压开采。
有条件时,也可采取在加强排水能力前提下的分区隔离开采。
二十二、在可能有岩溶泥石流突出的地段采掘时,应加强前兆观察和探放,如有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十三、防探断层水
1、应核准(包括补钻探明)断层产状、位置,分析断层带的富(导)水性,并在平面图、剖面图上确定断层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几何关系。
2、井巷通过导水或导水可能断层时,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米,水压大于0.2MPa时应按比例增大。
3、当井巷通过含(导)水断层时,要严防来压冒顶突水或滞后突水(突泥砂),并及时建议采掘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如加强支护、砌碹、注浆封闭等。
4、对与强含水层连通的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留设隔水煤柱。
采掘工作面接近断层煤柱前,要复查煤柱的可靠性。
二十四、开拓下山防探水
1、下山开拓前必须充分调查、分析研究下山所在地段的地质构造和含水层位的富水性,绘制开拓下山地段的预想水文地质剖面图。
2、下山顶、底板存在高压富含水层或充水构造带时,应在开拓之前沿下山轴线一侧,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查清含水层或充水构造的富水性及下山可能承受的水压,保留一定数量的勘探钻孔,进行动态观测。
3、预计下山的最大涌水量。
4、在揭穿下山前方含水层或强充水构造带时,应提出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议,如:
疏放降压、预注浆等。
二十五、防钻孔水
1、为防止钻孔突水,应于年初对本年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其封孔报告书或资料,分析判定封孔质量。
2、对查出的封闭不良的钻孔,要建立台帐,并根据不同情况,在与采掘工作面前相遇前,分别采取扫封孔、井下探水,留设隔水煤柱等措施。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一、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
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可能或已经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可能危及井下安全生产。
2、老空区发现有异常突水时。
3、相邻矿井水害危及矿井安全生产时。
4、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影响生产地点作业安全。
5、当施工现场出现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增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
二、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
1、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当矿井发生重大水患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发出报警或通知,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
2、调度员接到事故汇报时,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通知程序如下:
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各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有关科室---矿山救护队---公司调度室。
正常情况下,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撤人命令。
紧急情况下,调度室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可直接发出紧急撤人命令。
3、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调度室,并根据事故性质的蔓延趋势,用电话或派人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立即撤出。
4、矿长、总工程师、各副矿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在接到调度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由矿长负责组织抢险工作。
5、调度室负责保持与相关领导、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联系,对救灾发挥其指挥协调职能,并做好记录;安监科负责查清撤退上井人员以及没有上井人员名单,并汇报救灾指挥部;综合科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转运伤员;供应科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物资储备供应工作;保卫科要迅速组织现场警戒和维护现场秩序,加强重点场所、人群和重要物质的保护;机电科要确保应急供电、排水及通讯设备正常工作。
三、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注意事项:
1.发生重大水患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诉矿领导。
2.人员在撤离途中保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带班领导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退路,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不得个人擅自行动。
3、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退,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4、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用于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6、人员撤退到斜巷,需蹬台阶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
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探放水施工检查验收制度
1、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各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
2、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矿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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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治水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