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第三节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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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第三节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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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暂缓
保税货物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属于暂时免纳税费,而不是免税,待货物最终流向确定后,海关再决定征税或免税。
引出的两个问题:
(1)保税加工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在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时要征收缓税利息(边角料和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加工货物除外)
(2)料件进境时未办理纳税手续,适用海关事务担保,手续按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执行。
台帐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对不同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AA、A、B、C、D)和加工贸易涉及的进出口商品(禁止、限制、允许类)实行分类管理。
对部分企业进口的部分料件征收保证金。
★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主要包括:
①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商品②为种植、养殖而进口的商品
③可能引起高能耗、高污染的商品④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商品
⑤其他列名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
※注意:
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以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转入的商品,或经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商品,不按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管理。
这些商品未经实质性加工不得直接出境。
★限制类商品目录(参见教材102页熟悉)
以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转入的商品属于限制类的,按允许类商品管理。
禁止类和限制类以外的商品为允许类商品。
分类管理的具体内容:
参见教材第102-103页(重点掌握)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分类管理的具体内容参见教材103页。
(重点)
4、监管延伸(监管的时间、地点都延伸)
※监管地点:
☆一般进口货物:
进境口岸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货物:
运离进境口岸海关场所后,进行加工、装配的地点均是海关监管的地点。
※监管时间:
☆一般进出口货物:
进境起至提取货物止。
进境起提取货物后至完成仓储、加工、装配复运出境或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
(1)准予保税的期限;
指经海关批准保税后,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的时间限制。
(2)申请核销的期限:
指保税货物的经营人,向海关申请核销的最后期限。
准予保税的期限和申请核销的期限
二、纸质手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纸质手册管理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以合同为单元进行监管。
基本程序:
合同备案——进出口报关——合同报核
(一)合同备案
1、合同备案的含义:
(了解)
指加工贸易企业持经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的行为。
2、合同备案企业:
经营企业、加工企业
由经营企业到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
3、合同备案步骤:
(步骤要掌握)
(1)审批合同(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需要领取许可证件的,领取许可证
(3)将合同相关的内容预录入与主管海关联网的计算机
(4)海关审核确定是否准予备案。
准予备案的,由海关确定是否需要开设台帐
(5)①不需要开设台帐的,直接向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凭证
②需要开设台帐的,应向银行办理“台账保证金专用账户设立手续。
已设立台账保证金专用账户的企业,凭“海关注册登记证明”向银行进行一次性备案登记。
4、合同备案内容:
(重要的考点)
(1)备案单证:
(6类)
①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②加工贸易合同或合同副本③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及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④需提供许可证的,交验许可证⑤为确定单耗和损耗所需的有关资料⑥其他备案所需要的单证
(2)备案商品:
①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不准备案
②备案时需要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或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的商品(消耗臭氧层物质、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③备案时需要提供其他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商品(如:
进出口音像制品、进口工业再生废料等)
(3)保税额度:
①在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海关准予备案的料件,包括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直接用于加工出口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数量合理的触媒剂、催化剂、磨料、燃料全额保税。
(11年新增内容,重点)
②海关不予备案的料件及试车材料、非列名消耗性物料等不予保税,进口时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照章征税。
(4)台帐制度:
按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分类管理的原则,不转、空转、半实转、实转(参考教材第103页内容)
注意特殊情况:
※为了简化手续,进口料件金额在1万美元及以下的,AA类、A类、B类企业可以不设台帐,即“不转”。
※AA类、A类、B类企业进口金额在5000美元及以下的列名的78种客供服装辅料,不仅可以不设台帐即:
“不转”。
还可以免领登记手册,但要向海关备案。
(教材第106页列举的78种辅料要熟悉)
例题
1、北京某企业实行海关A类管理,由境外免费提供18000美元的非合金钢(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用于餐具加工贸易,该批非合金钢合同备案的手续应当是(
)。
A、不转,申领《登记手册》
B、不转,不申领《登记手册》
C、半实转,申领《登记手册》
D、空转,申领《登记手册》
答案:
D
2、北京某企业实行海关A类管理,由境外免费提供8000美元的非合金钢(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用于餐具加工贸易,该批非合金钢合同备案的手续应当是(
B、不转,不申领《登记手册》
C、实转,申领《登记手册》
D、空转,申领《登记手册》
A
3、北京某企业实行海关B类管理,对外签订进口3万美元棉坯布(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生产出口服装垫肩的加工贸易合同,合同备案的手续应当是(
C
解释:
参见教材103页归纳的台账分类管理归纳的表格。
东部地区B类企业限制类商品,台账为半实转。
4、北京某企业实行海关B类管理,对外签订进口3000美元棉坯布(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生产出口服装垫肩的加工贸易合同,合同备案的手续应当是(
为了简化手续,限制类、允许类商品,金额在1万美元以下按零星料件来设台帐。
3000美元的棉属于“金额在1万美元以下零星料件”,B类企业实行的台帐管理制度是“不转/领册”。
要注意不能选B。
因为棉坯布不是服装辅料,不能按5000美元以下的78种客供辅料的台帐管理制度来管理。
5、北京某企业实行海关B类管理,由境外免费提供3000美元的垫肩用于服装加工贸易,该批垫肩合同备案的手续应当是(
B、不转,免领《登记手册》
D、空转,免领《登记手册》
B
本题进口的料件是垫肩,垫肩属于78种辅料的一种,参见教材106页。
AA类、A类、B类企业实行的管理都是“不转/免册”。
5、合同备案的凭证
海关受理合同备案后,企业应当申领有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
(1)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①《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海关为了便于管理加工贸易货物而向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核发的登记册,企业凭此登记册办理进出口货物的备案、报关、报核等程序。
②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分册:
便于企业使用而核发的另一本手册。
注意:
分册可以单独使用,但是必须与手册同时报核。
(2)其它准予备案的凭证:
对为生产出口而进口的属于国家规定的78种列名服装辅料金额不超过5000美元的合同,AA类、A类、B类管理企业“免册”,直接凭出口合同备案准予保税,经海关签章编号后,进入进口报关阶段(即:
“不转/免册”)。
6、合同备案的变更:
(1)变更合同需报原商务审批部门批准。
(2)贸易性质不变、商品品种不变、合同变更金额小于1万美元(含1万美元)和延期不超过3个月的合同,直接到海关和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不需经商务部门审批。
(3)原10000美元以下的合同,变更后进口金额超过10000美元,AA类、A类、B类管理的企业,需重新开始台账的,应重新开设台帐;
东部地区企业的合同金额变更后,进口料件如涉及限制类商品的,加收相应的保证金。
(4)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合同从空转变为实转的,应对原备案合同交付台帐保证金;
经海关批准,可以只对原合同未履行出口部分收取保证金。
(5)企业类别调整为D类的企业,已备案合同经海关批准,交付保证金后继续执行,但是不得再变更和延期。
(6)对允许类商品改为限制类商品的加工合同,已备案的合同不再交付保证金;
原允许类和限制类商品改为禁止类商品的,已经备案的合同按照国家即时发布的规定办理。
7、与合同备案相关的事项(重要考点)
(1)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①异地加工贸易也叫(跨关区异地加工贸易):
指一个直属海关的关区内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个直属海关的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加工,生产成成品后回收出口的加工贸易。
②办理合同备案的企业:
经营企业
③合同备案要求
A、需要开设银行台帐的,应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指定银行开设台帐。
B、由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C、海关对开展异地加工贸易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如果两个企业的管理类别不一样,则按照其中较低的类别管理。
④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步骤:
(由经营企业办理合同备案)
第一步:
领取关封
经营企业凭所在地商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的证明”;
填制异地加工申请表,向经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异地加工申请,海关核准后,领取所在地海关的关封。
第二步:
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经营企业持“关封”和“合同备案”的有关单证,到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加工贸易单耗申报
单耗:
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
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净耗:
是指在加工后,料件通过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存在或者转化到单位成品中的量。
工艺损耗(包括有形损耗、无形损耗):
是指因加工工艺原因,料件在正常加工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不能存在或者转化到成品中的量。
工艺损耗率:
是指工艺损耗占所耗用料件的百分比
公式:
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
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在备案时,货物出口、深加工结转或内销前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批准后,加工贸易企业也可在报核前向海关申报单耗。
(11年新增内容)
单耗申报的具体内容参考教材第108页
(3)加工贸易外发加工申请(今年变动较大,要特别注意)
①概念:
(掌握)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
指经营企业因受自身生产特点和条件限制,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委托承揽企业对加工贸易货物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运回本企业并最终复出口的行为。
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经经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批准,可以不运回本企业。
②要求:
需申请,并经海关批准;
③申请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提交下列单证:
A、经营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表”B、经营企业和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或协议
C、承揽企业的营业执照D、经营企业签章的承揽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E、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
经营企业如实填写“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表”及“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经海关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外发加工。
(4)加工贸易串料申请(重要考点)
串料:
因生产需要,将一个出口合同内的料件用于生产另外一个出口合同的产品。
★要求:
①加工贸易货物应当专料专用。
②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可以进行串换,但料件串换限于同一企业,并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
③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
(5)加工贸易抵押申请
经经营企业申请,海关批准,加工贸易货物可以抵押。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手续:
①抵押影响加工贸易货物生产正常开展的;
②抵押加工贸易货物或其使用的保税料件涉及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
③抵押加工贸易货物属来料加工货物的;
④以合同为单元进行管理,抵押期限超过手册有效期限的;
⑤以企业为单元进行管理,抵押期限超过1年的;
⑥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涉嫌走私、违规,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
⑦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因为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⑧海关认为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二)进出口的报关
1、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境报关
※进出境报关程序:
申报——配合查验——保税——提取或装运货物。
保税加工货物进境报关程序的第三个环节是暂缓纳税即保税。
(1)关于进口许可证管理
①进口料件,免交许可证件。
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原油、成品油不除外。
②出口成品,属于国家规定应交验许可证件的,出口报关时必须交验许可证件。
(2)关于进出口税收征管
①准予保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进口时暂缓纳税
②生产成品出口时,全部使用进口料件生产,不征收关税
③加工贸易项下应税商品,如果部分使用进口料件,部分使用国产料件加工的产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关税。
④加工贸易出口未锻铝按一般贸易出口货物从价计征出口关税
2、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报关(重要考点)
(1)概念(掌握)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
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个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跨关区异地加工、加工贸易外发加工、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区别:
(1)跨关区异地加工材料直接运到关区以外的其他企业进行加工。
(2)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是将加工的个别工序,委托别的企业进行加工。
(3)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
将料件在自己的关区内已经完成了加工,然后,转到另外一个关区进行进一步的加工。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的程序要经过三个环节:
计划备案(计划申报)→收发货登记→结转报关(办理报关手续)
(1)第一个环节:
计划备案(计划申报)
转出企业、转入企业向各自的主管海关提交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申报结转计划。
①转出企业填写申报表(一式四联)、签章,向转出地海关备案;
②转出地海关备案后,留存一联,其余三联退转出企业交转入企业
③转入企业在转出企业备案后20日内,持申请表的其余三联,填写本企业相关内容后签章,向转入地海关案;
④转入地海关审核后,将申请表第二联留存,第三联和第四联交转入、转出企业凭以办理结转收发货登记及报关手续。
★在计划备案节:
先是转出企业办理转出备案,后是转入企业办理转入备案
(2)收发货登记
转出、转入企业在海关备案申请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后,应该按照海关核准的计划进行实际发货,并在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上如实登记,并加盖企业结转专用章。
(3)结转报关
转出、转入企业实际收发货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结转报关手续。
①、转出、转入企业应当分别在转出地、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报关手续;
转出、转入企业可以凭一份《申请表》分批或者集中办理报关手续;
转出(入)企业每批实际发(收)货后,应当在90日内办结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
具体的做法:
②、转入企业凭《申请表》、《登记表》等单证向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进口报关手续,并在结转进口报关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关情况通知转出企业;
③、转出企业自接到转入企业通知之日起10日内,凭《申请表》、登记表》等单证向转出地海关办理结转出口报关手续;
★(从②③得知,在结转报关环节:
转入企业先报关,转出企业后报关)
④结转进口、出口报关的申报价格为结转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
⑤一份结转进口报关单对应一份结转出口报关单,两份报关单之间对应的申报序号、商品编号、数量、价格和手册号应一致;
⑥结转货物分批报关的,企业应当同时提供《申请表》和《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深加工结转要注意:
※深加工结转的程序是:
先计划申报;
再办理收发货登记;
最后办理报关手续。
※在计划申报中:
先转出企业办理,后转入企业办理;
※在办理报关手续中:
先转入企业办理,后转出企业办理。
纸质手册深加工结转在计划备案阶段和结转报关阶段都是向各自海关办理。
★复习的时候,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的程序与出口加工区出区深加工结转的程序(教材P128)做比较,掌握记忆。
3、其他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
概念:
加工贸易其它保税货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受灾保税货物和经批准不再出口的成品、半成品、料件等
①剩余料件:
生产过程中剩余的可以继续用于加工制成品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
②边角料:
加工过程中,在海关核准的单耗内产生的无法再用于该合同项下的数量合理的废料、碎料、下脚料等
③残次品:
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严重缺陷或者不能达到出口要求的产品(成品、半成品)
④副产品:
加工出口合同规定的制成品时同时产生的、且出口合同未规定应当复出口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其它产品
⑤受灾保税货物:
加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海关认可的正当理由造成的损毁、灭失、或短少,使得产品无法复出口的保税进口料件或加工产品
在登记手册有效期内处理完毕
★处理方式:
内销、结转、退运、放弃、销毁。
五种方式除了销毁外,都要填制报关单报关。
(1)内销报关(6点):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因故需转内销的,应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转内销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属许可正管理的,补交许可证件;
如申请内销的剩余料件,如果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3%及以下且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免予审批,免交许可证。
※内销征税,应遵循的规定:
①关于征税的数量:
A、剩余料件和边角料内销:
直接按申报数量计征进口税;
B、制成品和残次品:
根据单耗关系折算出料件耗用数量计征税款
C、副产品:
按报验状态计征进口税
②关于征税的完税价格:
A、进料加工:
(进口料件、制成品、残次品)内销时——根据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B、来料加工:
(料件、制成品、残次品)内销时——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C、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或者边角料——以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③关于征税的税率:
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④关于征税的缓税利息
除边角料外,均应缴纳缓税利息
(2)结转报关
剩余料件可以结转到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生产出口,但必须在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厂、同样的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的情况下结转。
要求:
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的书面材料、清单。
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结转手续,未经海关批准的,则根据规定将剩余料件作退运、征税内销、放弃或销毁处理。
须提供的单证如下:
①企业申请剩余料件结转的书面材料
②企业拟结转的剩余料件清单
③海关按规定需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3)退运报关:
加工贸易企业因故将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退运出境的,持登记手册等向口岸海关报关,办理出口手续,留存有关报关单备查。
(4)放弃报关:
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开具放弃加工贸易货物交接单,企业凭交接单将货物运到海关指定仓库,并办理货物报关手续。
未得到海关批准的,该货物则只能按退运、征税内销、销毁处理。
有下列情形的,海关将做出不予放弃的决定:
①申请放弃的货物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物的;
②申请放弃的货物属于对环境造成污染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不予放弃的其他情形
(5)销毁:
对于不能办理结转或不能放弃的货物,所属货物企业可以申请销毁,海关经核实同意销毁有企业按规定销毁,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监督销毁。
企业收取海关出具的销毁证明材料,准备报核。
(6)受灾货物的报关:
加工贸易企业在受灾后7日内向主管海关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海关可派员核查取证。
①不可抗力受灾保税加工货物灭失或失去使用价值,可由海关审定,免税。
②需销毁的受灾货物,同其他保税货物销毁处理一样
③可再利用的,按照海关审定的保税货物价格,按照对应的税率交纳进口税和缓税利息
④对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受灾保税加工货物,海关按照原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审定完税价格,照章征税。
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处理时,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免交许可证。
反之,应当交验进口许可证。
(三)合同报核
1、含义:
是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按照规定处理完剩余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该企业主管海关申请核销要求结案的行为。
2、报核的时间:
经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请报核;
因故提前终止的合同,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3、报核凭证:
(重要考点)
①企业合同核销申请表②加工贸易登记手册③进出口报关单
④核销核算表⑤其它海关需要的材料
★与“遗失登记手册的报核”要提供单证做比较,掌握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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