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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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09]44号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4职责
4.1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控制;
4.2行政部负责生产车间、库房及安装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控制;
4.3其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与控制;
4.4质量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库房、安装服务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工作要求
5.1办公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5.1.1防火、防盗、防灾、防破坏、防恶性事故,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要敢于与破坏公司安全的坏人坏事作斗争。
5.1.2员工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5.1.3员工上下班、外出公干、出差,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条例,确保人身、财物安全;
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
5.1.4员工不得将贵重、大件私人用品存贮于公司公共场所、工作场地或仓库。
5.1.5员工下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及办公场所,消除水、电、气等可能带来的隐患,如发现隐患而本人无法解决,下班前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5.1.6员工下班锁好各自的文件柜、工具箱、办公桌抽屉及办公室门。
5.1.7发现事故苗头、可疑人物等立即报告主管。
5.1.8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场所或宿舍留宿客人。
5.1.9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准在禁烟区抽烟。
5.1.10不准将打火机、火柴、香烟等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场所。
5.1.11不准偷盗个人或公司财物,拾到物品一律上交公司。
5.1.12一旦发现火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火情小,立即使用附近的灭火器,将火势消灭在萌芽状态。
(3)火势大,不能处理,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准确报告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等情况。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关闭火灾现场的门窗。
(5)迅速呼叫同事及员工援救。
(6)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7)服从现场主管的指挥,见义勇为,奋力扑救。
(8)接到疏散通知,有序不乱地从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转移,撤离现场。
5.1.13员工积极参加应急演练、防火演习,了解有关消防知识;
熟记火警电话,熟悉电源开关,安全出口通道,灭火器具体位置及使用方法。
公司制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见附件一)。
5.1.14一旦出现意外事件须采取如下措施:
(1)如遇意外伤害事件,应照顾伤者或协助转送医院。
(2)拨打急救电话。
5.1.15对紧急事故处理的要求:
(1)对突发事件保持镇静。
(2)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
(3)在自身安全情况下,适时处置。
(4)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事故现场。
(5)对外界应暂时管理消息,对外发布信息由公司统一办理。
5.1.16对职工伤亡事故及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办理。
5.1.17办公区安全主管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行政部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附表1:
《办公区安全巡视检查表》(XLT/JL-AQ-01)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5.2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5.2.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生产现场所有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
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2.2落实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5.2.3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和设备的情况,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5.2.4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才能参加生产和单独操作。
电工、起重、运输、焊接(切割)等特殊工种,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操作;
5.2.5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
5.2.6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5.2.7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膀、穿裙、戴头巾,上班前不得饮酒;
5.2.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严守岗位,不准擅自将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5.2.9不准跨越机床传递工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得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屑。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
不准无罩开车。
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
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5.2.10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区、车间、库房、通道马路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严禁乱堆乱放;
5.2.11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及门窗;
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5.2.12严禁任何人在起吊物件下操作和停留,以及攀登吊运物中的物件,在起吊重物前必须严格检查起吊用具,不允许斜吊;
5.2.1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
5.2.14检查修理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挂停电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灯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5.2.15一切电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器人员不准装修电器和线路。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操作。
机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5.2.16对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食、饮水;
5.2.17配电室、仓库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5.2.18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得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5.2.19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接受处理;
5.2.20车间主任、班(组)长实行安全岗位分级管理,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车间主任、班(组)长是本车间、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生产操作人员是本岗位第一安全责任人。
5.2.21设备发生事故后,应按公司《应急准备和相应控制程序》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要保护现场,按事故处理权限及时上报,同时积极组织抢修。
发生设备事故,由本公司组织分析会,按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处理。
对隐瞒事故和弄虚作假的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5.2.22生产现场安全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生产(车间)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附表2:
《生产现场安全巡视检查表》(XLT/JL-AQ-02)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5.3工程安装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5.3.1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形象,在外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下发的现场安装调试安全操作相关规定,不得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施工期间要把安全和质量放到第一位,及时检查,及时纠正;
要严格查验核对进场人员资历证书特别是焊工、电工、吊装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施工人员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职工的膳食,饮水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特别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5.3.2现场项目经理作为现场施工的第一安全负责人,要每天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敦促员工检查本岗位以及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如发现安全隐患而本人无能力及措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5.3.3项目经理以及施工人员必须按图施工。
如发现图纸与现场施工条件不符,项目经理应及时与公司联系,并按照公司的指示执行,防止因自作主张随意施工造成的安全、质量隐患。
5.3.4项目经理要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其中重点汇报施工中涉及的行车安全、设备安全、人身安全等问题和隐患,汇报必须实事求是,不允许因解决有困难而隐瞒不报或者避重就轻,执行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标准必须不折不扣。
5.3.5每个工地指派至少一名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附表3:
《工程安装现场安全巡视检查表》(XLT/JL-AQ-03)的每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上报。
5.3.6每个项目现场均须配备至少2个5升的干粉灭火器,存放在有电气焊施工和有易燃易爆物品等场所。
5.3.7努力创建标准文明工地,现场悬挂安全标识按照附件二: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管理制度》执行。
5.3.8劳动防护
(1)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2米以上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3)登梯作业,梯子须放置牢靠。
梯头栓挂牢固,梯脚防滑。
必要时专人梯下扶梯监护。
(4)操作人员在设备启动前,须通知并确认设备现场人员脱离设备动程范围;
运转过程中,人员身体各部位严禁侵入设备动程范围内。
(5)设备拆卸维修时,须首先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标志牌。
防止有人误合开关,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6)电源开关上悬挂的“有人作业禁止合闸”标志牌,完工后须由挂牌人摘牌,严禁他人随意摘除!
5.3.9现场作业要求
(1)现场人员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搬运设备、设施时应确认工地道路坚实平坦,安全畅通。
交通频繁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设备运输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交通指挥。
(3)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移。
各类脚手架,登高梯台要加固,要加设防滑设施。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5)在接触网等架空输电线路下一般作业时,设备、材料、长杆类工具等最高点必须保证低于架空输电线2米。
起重作业时,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断电,确认断电后方可开始作业。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及器具完好,吊物下方不准站人。
(7)住宿处严禁用煤火取暖,以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
采用电器取暖时,人离开宿舍必须关断电源。
不得在未竣工建筑内设置宿舍。
(8)夜间施工照明设施安全可靠,季节施工措施完备。
(9)施工地点物料应分类堆放,安全整洁,符合库房管理规定,并派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物料的保管发放。
使用后剩余器材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每天有专人现场巡视、看护,防止交叉施工造成的丢失、损坏现象。
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避免丢失。
(10)设备安装完毕进入调试阶段,初调手动操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5.3.10特种作业要求:
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施工。
5.3.11工具、设备的安全使用
(1)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操作者必须按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得带病和超负荷作业。
(3)安装施工中,每天下班必须清理工具、工件、紧固件等。
不允许随手乱扔乱放,避免高处跌落或转动带起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5.3.12施工用电安全
(1)架设临时电源线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私拉乱接。
(2)现场人员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方可拆、接、修理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等。
(3)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
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4)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应有隔离措施,保持安全距离。
地面、楼面的电线应有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电气设备和线路布线符合规范、无漏电等安全隐患。
(6)严禁用铝、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7)临时用电要提供书面的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8)要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
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5.3.13防火防爆
(1)用火作业区应注意安全,重点为电气焊施工区,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2)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3)“禁止吸烟”处严禁吸烟。
5.3.14与接触网有关的规定
(1)在电气化铁路线上,距接触网带电导线2米的范围为禁区。
(2)在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m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按规定办理停电申请手续;
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能开始施工。
(3)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m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他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4)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其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时,均不准与之接触;
在接触网检修人员未到达前,应对该处设置防护,人员应距断线接地处10m以外。
(5)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m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均须接地。
(6)需要两铁路道轨之间用金属物搭接时,需经调度部门同意,以免干扰信号引起误会。
5.4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要求(含特种/设备操作)
5.4.1库房安全制度
(1)库房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
(2)非仓库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经库房工作人员允许并陪同方可进入库内;
(3)库房内严禁抽烟,冬天在办公室火炉取暖,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仓库大门库房钥匙不得借让、丢失,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员应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5)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不用的包装应及时清理,不存放私人物品;
(6)仓库人员离开仓库时,必须关好窗子,锁好门,关好水龙头和拉下用电开关;
(7)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妥善管理,保管人员应学会使用灭火器;
(8)仓库安装的电热照明和动力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现可能引起火花、发热及绝缘不良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处理;
(9)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不良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不得疏忽大意;
(10)经常注意保持仓库的清洁、整齐,保证仓库安全防范措施的严格执行。
5.4.2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穿好工作服,扣紧袖口,女员工必须戴工作帽。
车床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2)工作前按规定润滑机床,检查各手柄是否到位,并开慢车运行五分钟,确认一切正常方能操作。
(3)工作时,头部不可与工件靠得太近,以防铁屑飞入眼睛,如车削崩碎状切屑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4)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许离开机床做其它事,手和身体均不能靠近正在旋转的工件,不能正对工件站立,身不靠车床,脚不踏油盘。
(5)工件和车刀必须装夹牢靠,不准用手直接刹住转动着的卡盘。
转动小刀架要停车,防止刀具碰撞卡盘。
(6)禁止高速反刹车,退车和停车要平稳。
(7)车床运转过程中不能测量工件,变速时必须停车,不能用手去摸工件表面。
(8)不准在卡盘上、导轨上敲击校直工件,导轨上不得放置量具、工件等其它物品。
(9)工作位置周围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10)应用专用的钩子清除铁屑,绝对不允许直接用手清除切削。
(11)工件装夹后,卡盘扳手应随手取下。
(12)操作结束后,将车床擦净,各部位加润滑油,清扫工作场地。
5.4.3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面罩。
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工作帽;
(2)检查焊机电源、引出线及各接点是否良好;
线路横越车行道时应架空或加保护盖;
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
焊条的夹钳绝缘必须良好;
(3)移动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4)下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5)推闸门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
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6)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粘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的压力,消除容器封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7)在焊接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
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8)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9)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他导电物件上;
(10)工作完毕应清理场地,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5.4.4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穿好工作服,清理剪板机周围场地。
(2)各润滑和旋转部位加好油,作好一切开车准备工作,电机不得带负荷起动。
剪料前检查对刀,按板厚度调整好间隙,确认一切正常方能开始工作。
(3)经常注意检查保险手柄有无失灵和各紧固螺栓有无松动,剪床后面不准站人接料。
(4)禁止超长度和超厚度使用剪床,不得使用剪切淬火钢,合金工具钢,铸铁及其它脆性材料。
(5)送料时注意手指安全,特别是一张薄板剪到末了时,不要将手指垫在板料下或将手指送入刃口。
(6)刀片的刃口必须保持锐利,切薄板时,上下刀片必须紧贴,保持平行,刀片的间隙不得大于板料厚度的三十分之一。
(7)调整和清扫必须停车,对刀时必须将手柄放在保险位置。
(8)工作台上下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工作完毕将场地打扫干净,切断电源。
5.4.5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穿好工作服,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膀,女员工发辫必须挽在工作帽内;
(2)工件装夹要牢固,手柄可用套筒接长,不可用榔头敲打扳手;
(3)刀具不得悬伸太长,刨刀要装牢,工作台不得放置工具;
(4)调整刨床行程要使刀具不接触工件,用手摇动进行试车,滑枕前后不准站人;
(5)刨床调整好以后,随时取下摇手柄;
(6)切削用量应按规定的参数选择,不得擅自调大,机床调整必须在停车时进行,调整好后随即将摇手柄取下;
(7)刨削过程中,头、手不要伸到牛头前检查,不得用棉纱擦拭工件和机床的转动部位,牛头不停稳不得测量工件;
(8)清扫铁屑只能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9)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开车工作;
(10)开车前各润滑和旋转部件要加润滑油,下班要切断电源,将设备清扫干净,加润滑油,打扫工作场地,保证干净无铁屑。
5.4.6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穿好工作服,衣服的袖口要扎紧,防止衣服、头发卷入砂轮机,人站立位置要避开砂轮旋转的正面,与之倾斜45°
。
(2)开动前用手拨动砂轮,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夹紧螺帽是否有松动,砂轮是否有防护罩,否则不能开动砂轮机。
(3)开动后,要等砂轮旋转正常方可进行磨削,砂轮旋转方向应使火花朝下。
(4)磨刀时要紧握刀柄,靠在磨刀架上,用砂轮周面磨刀,且勿用力过猛,一般不应在砂轮侧面刃磨,以防砂轮变薄伤人。
(5)应按刀具材料正确选用砂轮,磨刀时,刀具应沿砂轮表面左右移动,不要固定在一处磨削。
(6)严禁用磨刀砂轮机磨削其它材料或零件,如木头、石头或软金属。
(7)磨削完毕,应随即断开电源,防止砂轮机空转。
5.4.7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好工作服,不许穿拖鞋、打赤膊上岗,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2)操作前检查铣床各部位手柄是否正常,按规定加注润滑油,并低速运转2分钟方能操作。
(3)装夹工件,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所用扳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4)在机床上进行上下工件与刀具、紧固、变速及测量工件等工作时,必须停车进行。
(5)高速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挡板,操作者戴防护眼镜。
(6)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量具及其它物件,搭配齿轮时细心检查其速比防止产生废品。
(7)切削过程中,头手不得接近切削面,取卸工件时,必须停车移开刀具后进行。
(8)严禁用手摸或绵纱擦拭正在转动的刀具和机床传动部位。
清除铁屑时只能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9)工作台与升降台移动前,必须将固定螺丝松开,不移动时将螺母拧紧。
(10)拆卸安装较重的工件时应采取专门的起重设备,台面须垫木板,禁止用手托刀盘。
(11)对刀时必须慢速进刀,刀接近工件时,需用手摇进刀,不准快速进刀,正在进刀时未遇意外不允许停车。
(12)吃刀不能过猛,自动走刀必须拉脱工作台的手轮,不准突然改变进刀速度,有限位撞块应予调整好。
(13)开车前后各润滑旋转部位要加润滑油,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并将手柄置于空位,工作台移至正中。
(14)下班前要清扫设备,打扫场地卫生。
5.4.8下料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者进入下料车间,必须穿好工作服,开机前严格检查所使用的设备,确认正常方可开车;
(2)工作场地严禁乱堆乱放,各种材料应分类放在料架上,并标出明显的标记和规格。
各种钢材,必须分类存放,严禁烟火,材料不宜堆放过高,保证取用方便;
(3)笨重材料必须使用专门起吊工具,在起吊中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4)两人以上搬抬材料时,需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做到步调一致、协调;
(5)使用行车起吊重型材料时,应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6)保持下料场地整洁、通道畅通、操作安全。
5.4.9乙炔瓶和氧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气割或气焊时,操作者必须持有资格证,才能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
(2)搬运乙炔瓶、氧气瓶时需罩上安全帽,禁止用吊车吊运乙炔瓶、氧气瓶。
(3)乙炔瓶、氧气瓶应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乙炔瓶、氧气瓶必须分开存放,不得存放在同一地点,更不能混合存放。
(4)气瓶中的气体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0.05Mpa剩余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
(5)开启乙炔瓶、氧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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