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临时施工用电监理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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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建设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工程设计文件
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监理工作流程
2.1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流程图
不符合要求
符合规范要求
否
情况严重的
是
拒不整改
不停止施工
3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3.1监理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以安全方式安全用电,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追求最大限度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3.2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
2)对施工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检查。
(1)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3)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
非电工人员严禁进行电工及电工维修作业;
电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电工器具,严禁徒手或使用可导电物进行挂接、虚接等违章作业;
(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进行运转前检查,严禁带“病”作业;
3)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
(1)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2)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定期检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及参数测定记录表;
6)在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中,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处理,并履行复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的检查要点: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室内设置防火砂箱和专用消防器材。
8)施工现场对外电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检查要点: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
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其他杂物,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3.1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2)当达到表3.1的规定时,必须采用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标志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手技术人员各专职安全人员防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3.2规定,且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3.2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330
500
最小安操作全距离(m)
1.7
2.0
2.5
5.0
(3)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等存放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
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的检查要点: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地保护系统。
(3)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严禁断线。
(4)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5)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压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10)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电气元件设置的检查要点:
(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是否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
配电箱布置,着重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使施工用电趋于规范化和专业化: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金属箱架、门、安装板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护栏等均需采用绿黄双色多股软绝缘导线与PE保护零线做可靠连接。
(2)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3)开关箱是否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推荐“三级配电、三级漏保”配电保护方式,有无一箱多用现象。
(4)开关箱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现象。
(5)配电箱内是否按级别分别装设了总隔离开关(可见明显断开点的)。
(6)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7)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是否能防雨、防尘。
配电箱、开关箱内闸具有无损坏。
(8)漏电保护器是否安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先闸后保),有无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现象。
(9)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
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分级设置:
A级配电箱:
I△n<100mAT△n<0.1S
B级配电箱:
I△n<50mAT△n<0.1S
C级配电箱:
I△n<30mAT△n<0.1S
手持电动工具、夯土电动机械、潮湿场所等活动箱内须采用I△n<15mAT△n<0.1S的漏电保护开关。
(10)配电箱必须采用定型产品。
箱内漏电保护开关需定期检查,并有记录,若停用超过3个月以上或转换现场或发生大电流短路掉闸的情况之一者,应采用专用检测仪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
(11)对配电箱、开关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时,必须分断前一级电源并先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2)配电箱须分别设置N线接线端子报和DE连接端子板,并按规定安装在箱体下方两侧。
采用-30×
4搪锡铜板制作。
(13)交流、直流焊机须配置弧焊机触电保护器,设专用箱。
(14)消防供用电系统、消防泵保护须设专用箱,配电箱内设漏电声光报警器,空气开关采用无载保护型。
(15)订购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降压保护器等临电工程电器产品必须有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试验报告、工业产品安全许可证,订购配电箱时应对电气开关、导体进行选择计算,并明确标示电器系统图。
(16)经过负荷开关的选择计算,总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分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17)箱门内侧应标示明晰的电气系统图,箱体外标识应有:
用电危险专用标识,箱体级别及箱体标识,颜色标志为通体橘黄色,箱体文字采用楷体,英文字用大写。
11)施工现场临时用配电线路的检查要点:
(1)是否采用五芯电缆,严禁四芯电缆外敷一根导线或采用四芯铠装电缆的铠作为保护接零使用。
(2)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是否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3)是否存在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现象,过道电缆有无过道防护。
(4)是否有架空电缆,其设置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
(5)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用作N线,绿/黄双
色芯线用作PE线,严禁混用,接地电阻不应小于4Ω,保护零线线径不小于工作零线线径,且不得小于2.5mm2铜线。
统一为绿/黄色绝缘导线。
(6)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设。
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敷设应设方位标志。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照明设备的检查要点:
(1)生活区照明线路必须单独设置漏电保护器。
(2)遂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在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照明线路是否穿管敷设。
(7)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宜使三相平衡,其中每一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8)施工配电对如下进行审查,以满足施工现场用电量及安全生产需要。
用电量计算:
依下公式进行
P=1.05-1.1(K1ΣP1/cosφ+K2ΣP2+K3ΣP3+K4ΣP4)
式中:
P—供电设备总需安装量(KVA)
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
P2——电焊机额定容量(KVA)
P3——室内照明容量
P4——室外照明容量
cosφ—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施工现场最高0.75—0.78,一般为0.65—0.75)
(9)导线截面选择的理论和公式:
按机械强度选择:
导线必须保证不致因一般机械损伤折断。
按容许电流选择:
导线必须承受负载电流长时间通过引起的升温。
导线电压降必须在一定限度内。
所选用导线截面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项要求。
在建筑工地配电线路较短,导线截面可由容许电流选定,计算公式如下:
①、按最小机械强度选择导线截面:
架空BX=10㎡,BLX=16㎡(BX为外护套橡皮线、BLX为橡皮铝线)
②、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导线截面:
Ijs=KX*Σ(Pis)/3*Uecosφ式中:
Ijs—计算电流、KX—同时系数(取0.7—0.8)、Pis—有功功率、Ue—线电压、cosφ—功率因数
③、按容许电压降选择导线截面:
S=KX*Σ(Pe*L)/Ccu*△U式中:
S—导线截面、Pe—额定功率、Pis—负载到配电箱的长度Ccu—常数(三相四项制77、单项12.8)△U—允许电压降、临时用电用8%、正式电路取10%
(10)施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
木制作及装修工程加工现场要有适当的距离和分隔,交流弧焊机的一侧电源线不应大于5m,进线侧必须设置防护罩。
2、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超过5m,并且不允
许有接头。
手持电动工具应按不同的分类,必要时操作者应佩带经检测合格的(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绝缘手套。
现场配用的插座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3、使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4、使用焊机焊修其他用电设备是必须首先判断该机电设备的电源,并暂时拆除该机
电设备的PE线方可焊接。
5、机械安装应稳定牢固,露天应有雨棚.开关箱与机械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其电源线路应穿管固定。
操作及分、合闸时应能看到机械各部位工作情况。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监理安全技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齐全;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是否具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②是否具备技术交底资料;
③是否具备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
④是否具备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⑤是否具备接地电阻、绝缘测试记录表;
⑥是否具备定期检(复)查表;
⑦是否具备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2)是否具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检查、记录附表,填写是否规范、真实,有效。
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1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
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专职电工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及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
措施;
6)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7)现场监督与检查: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对各工序临时用电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范和规程操作;
(2)定期组织临时用电安全大检查,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每周一上午9:
30进行安全检查,临时用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
4.2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1)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1)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a.施工中临时用电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临时用电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e.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f.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2)对监理单位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或不按监理要求停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安全监理的监理措施
(1)组织措施:
从目标控制的组织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如落实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制定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
(2)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不仅对解决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对纠正目标偏差亦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任何一个技术方案都有基本确定的经济效果,不同的技术方案有不同的经济效果。
运用技术措施纠偏的关键,一是要能提出不同的技术方案,二是要对不同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从而选出最优的技术方案。
(3)经济措施:
是指通过制定安全协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与经济挂钩,并对实现者及时兑现,有利于实现施工安全控制目标。
(4)合同措施:
由于施工安全控制要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合同措施尤为重要。
监理工程师应确定对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有利的组织管理模式和合同结构,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的因果联系和影响,对每一个合同作总体和具体分析。
合同措施对安全目标控制就具有全局性的影响。
5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标准条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1.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期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1.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
5.1.1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
1-工作接地;
2-PE线重复接地;
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T-变压器
5.1.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护一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
图5.1.2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
1-NPE线重复接地;
L、L、L-相线;
N-工作零线;
PE-保护零线;
DK-总电源隔离开关;
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5.1.10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溶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3.2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4.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1.6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6.1.8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2.3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6.2.7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7.2.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
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7.2.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8.1.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1.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安装板绝缘;
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
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8.2.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8.2.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8.2.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8.3.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9.7.3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10.2.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0.2.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10.3.11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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