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核算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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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核算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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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核算题
增值税会计核算题
1.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6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混合销售)
(2)以折扣销售方式销售给某商场乙产品100件,每件2万元,按协议折扣10%(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反映)。
同时协议规定,对方在10天内付款给予2%优惠。
货物于5月6日发出,货款于5月14日收到。
(3)销售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4)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丁产品一批,新产品不含税价款为10万元,旧产品折抵货款2万元,实收货款8万元,回收的旧产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将本企业生产的一批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3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6)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10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8万元。
(7)购进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注明支付的货款80万元,进项税额13.6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8)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
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9)从某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废旧物资一批,取得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为2万元,货物验收入库。
(10)从一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辅助材料一批,取得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0.6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
(11)当月将库存的2月份购入的一批原材料用于企业的在建工程,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3万元,税率为17%。
(12)购入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30万元,增值税款5.1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2006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上海华证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生产各种日用家电产品,其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流转税纳税期限为一个月,已使用防伪税控系统。
2006年4月30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借方余额2000元。
2006年5月企业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如下
(1)5月8日,购进甲种材料一批,价款100000元,税额17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5张,已验收入库,货款未支付,发票已通过认证。
(2)5月13日,售出产品一批,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用已收到的全部款项23400元购入某煤炭公司煤炭150吨,取得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该批煤炭已验收入库,发票已通过认证。
(3)5月15日,从中国境内某国有机械制造厂购入工业锅炉脱硫脱硝设备一套,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注明价款400000元,增值税68000元,款项已付,供货方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已于5月25日交付使用。
(4)5月18日,修理本单位机床,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修理费2500元,增值税425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发票已通过认证。
(5)5月19日,收到某公司退货一批,该批货物系2003年2月份售出,因不符合购货方要求,双方协商未果,本月予以退回,货物已验收入库,根据收到的符合税法规定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全部款项35100元已退。
(6)5月20日,该企业将自产产品销售给出口企业,开具的《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上注明价款200000元。
企业预交本月税款13600元。
(7)5月21日,销售本企业使用过的小汽车一辆,账面原值150000元,累计折旧为120000元,售价26000元。
开具普通发票一张。
(8)5月21日,经主管国税局检查,发现上月份购进的甲材料用于单位基建工程,企业仅以账面金额10000元(不含税价格)结转至“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另有5000元的乙材料购入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相应税金850元已于上月抵扣。
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在本月调账并于5月31日前补交税款入库。
(不考虑滞纳金、罚款)
(9)5月26日,销售产成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累计注明不含税价款800000元,开具普通发票8份,累计注明金额70200元,货款全部收讫。
(10)5月28日,购进乙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张,累计注明价款50000元,税额8500元,未验收入库,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发票尚未认证。
要求根据资料完成下列工作:
(1)对上海华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账务处理。
(2)计算上海华证有限责任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3.大华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发生下列经济业务,请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大华公司于2006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大型设备,合同不含税价格为4000万元,平均分4年于每年年末支付。
假定该大型设备采用现销的销售价格为3546万元,该设备的成本3000万元。
年金1000万元,期数4年,现值3546万元的折现率为5%。
(2)大华公司2006年2月1日售出4000件商品,不含税单位价格300元,单位成本200元。
协议约定,购货方应于3月1日前付款;2007年7月31日前有权退货。
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20%。
7月31日退回600件,退回的增值税均取得扣税凭证。
(3)大华公司于2006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售价80万元,成本为60万元。
公司应于2006年12月1日以100万元购回。
(4)2006年9月3日,大华公司以账面价值为8000元、公允价值为10000元的甲材料,换入B公司账面价值为10000元、公允价值为11000元的乙材料,另支付给B公司补价1170元。
双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甲、乙材料公允价值是可靠的。
(5)2005年10月5日,B公司赊销一批材料给大华公司,含税价为234000元。
2006年10月15日,大华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B公司同意大华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
该产品市价为16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140000元。
1.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100×17%+5.85÷(1+17%)×17%=17.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100×2×(1-10%)×17%=30.6(万元)
(3)销售丙产品的销项税额
29.25÷(1+17%)×17%=4.25(万元)
(4)销售丁产品的销项税额
10×17%=1.7(万元)
(5)自用产品的销项税额:
30×(1+10%)×17%=5.61(万元)
(6)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1.04÷(1+4%)×4%×50%×10=0.2(万元)
(7)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13.6+6×7%=14.02(万元)
(8)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30×13%+5×7%)×(1-20%)=3.4(万元)
(9)外购废旧物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2×10%=0.2(万元)
(10)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0.6(万元)
(11)购入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应转出进项税额:
3×17%=0.51(万元)
(12)购入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
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
17.85+30.6+4.25+1.7+5.61+0.2=60.21(万元)
进项税:
14.02+3.4+0.2+0.6-0.51=17.71(万元)
应纳税额:
60.21-17.71=42.5(万元)
2.日常账务处理
(1)借:
原材料——甲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
应付账款117000
(2)借:
银行存款234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借:
原材料——煤炭20707.9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92.04
贷:
银行存款23400
(注:
煤炭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
)
(3)借:
固定资产468000
贷:
银行存款468000
(4)借:
制造费用2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
贷:
银行存款2925
(5)借:
主营业务收入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贷:
银行存款35100
(6)借:
应收账款234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款)13600
贷:
银行存款13600
(7)借:
固定资产清理30000
累计折旧120000
贷:
固定资产150000
借:
银行存款26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26000
借:
营业外支出4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4000
(8)借:
在建工程1700
贷: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700
借:
原材料850
贷: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850
借: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550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50
贷:
银行存款550
(9)借:
银行存款10062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8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6200
(10)借:
在途物资50000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8500
贷:
银行存款58500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本月销项税额=3400-5100+34000+146200=178500(元)
本月进项税=17000+2692.04+425=20117.04(元)
本月预缴税款=13600(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178500-20117.04-13600=144782.96(元)
补缴上月增值税=550(元)
3.
(1)2006年1月1日
借:
长期应收款4000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3546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454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30000000
贷:
库存商品30000000
2006年12月31日,收到设备款
借:
银行存款11700000
贷:
长期应收款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0
2007-2009年末收款分录同上
2006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收益借:
未实现融资收益1773000
贷:
财务费用1773000
2007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收益
借:
未实现融资收益1361650
贷:
财务费用1361650
2008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收益
借:
未实现融资收益929732.5
贷:
财务费用929732.5
2009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收益
借:
未实现融资收益475617.5
贷:
财务费用475617.5
(2)2月1日销售成立
借:
应收账款1404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04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800000
贷:
库存商品800000
2月28日确认销售退回
借:
主营业务收入240000
贷:
主营业务成本160000
其他应付款80000
3月1日收到货款
借:
银行存款1404000
贷:
应收账款1404000
7月31日退回
借:
库存商品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600
主营业务成本40000
其他应付款80000
贷:
银行存款210600
主营业务收入60000
(3)8月1日销售商品时
借:
银行存款936000
贷:
库存商品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0
其他应付款200000
8月31日计提利息时
借:
财务费用50000
贷:
其他应付款50000
9月-11月末计提利息分录同上
12月1日回购时
借:
库存商品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
银行存款1170000
借:
其他应付款400000
贷:
库存商品400000
(4)换入乙材料的入账价值:
10000+1170+10000×17%-11000×17%=11000(元)
借:
原材料——乙材料1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0
贷:
其他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银行存款1170
借:
其他业务成本8000
贷:
原材料——甲材料8000
(5)借:
应付账款234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468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140000贷:
库存商品140000
“三税”会计核算综合练习题
1、某市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6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共600万元,销售汽车取得销售收入(含税)8000万元,款现已收到;兼营汽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20万元;兼营汽车运输业务取得收入50万元。
该厂分别核算汽车销售额、租赁业务和运输业务营业额。
要求:
(1)请分别计算该厂当期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该厂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
(2)编制取得汽车销售收入、交纳增值税、计算和交纳营业税、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答案:
(1)应纳增值税=8000/(1+17%)×17%-600=1162.39-600=562.39(万元)
(2)应纳消费税=8000/(1+17%)×8%=6837.61×8%=547.01(万元)
(3)汽车租赁业务应纳营业税=20×5%=l(万元)
(4)运输业务应纳营业税=50×3%=1.5(万元)
会计分录
销售汽车取得收入时:
借:
银行存款8000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683761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1623900
计算应交消费税时: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5470100
贷:
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5470100
交纳消费税时:
借:
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5470100
贷:
银行存款5470100
兼营汽车租赁、运输业务应缴的营业税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0
上缴营业税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0000
贷:
银行存款10000
2、云南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B种烟丝一直委托白云烟厂加工,烟丝应纳消费税由白云烟厂按每千克100元的售价代扣代缴。
本月发出烟叶成本20000元,支付加工费2470元,增值税419.9元,白云烟厂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加工完毕全部收回,共计321千克,白云烟厂代收消费税9630元,当月生产车间领用委托加工的B种烟丝,用于连续生产B牌卷烟,月末结算时,委托加工的B种烟丝账面显示:
月初库存120千克,账面成本12000元,月末库存141千克;
(2)将上月购进的部分A种烟丝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一批,原进项税额已无法准确确定,已知该批烟丝实际采购成本为18000元,同种等量烟丝的市场售价为17000元;
(3)销售A牌卷烟20箱(每标准箱五万支,下同),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125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8100元,并已单独记账;
(4)销售B牌卷烟15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9500元;
(5)上年5月收取的包装A牌卷烟的包装物押金5440.5元已逾期,包装物未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6)将A牌卷烟7箱移送本厂设在本市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出厂销售价每箱12500元,零售价(含税)每箱14917.5元,门市部本月已售出2箱。
(7)交纳本月消费税。
已知消费税运用税率为:
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税率45%,50元以下的,税率30%,烟丝税率30%。
请根据以上资料,对该卷烟厂各项与消费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2、答案:
(1)委托加工烟叶
发出烟叶
借:
委托加工物资20000
贷:
原材料20000
支付加工费、税费
借:
委托加工物资12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19.90
贷:
银行存款12519.90
生产领用时
准予抵扣的已纳消费税=(120+321-141)×100×30%=9000(元)
借:
生产成本21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9000
贷:
委托加工物资30000
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6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混合销售)
(2)以折扣销售方式销售给某商场乙产品100件,每件2万元,按协议折扣10%(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反映)。
同时协议规定,对方在10天内付款给予2%优惠。
货物于5月6日发出,货款于5月14日收到。
(3)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丁产品一批,新产品不含税价款为10万元,旧产品折抵货款2万元,实收货款8万元,回收的旧产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本企业生产的一批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3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5)购进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注明支付的货款80万元,进项税额13.6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
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7)从一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辅助材料一批,取得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0.6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
(8)当月将库存的2月份购入的一批原材料用于企业的在建工程,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3万元,税率为17%。
要求:
计算该企业2006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100×17%+5.85÷(1+17%)×17%=17.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100×2×(1-10%)×17%=30.6(万元)
(3)销售丁产品的销项税额10×17%=1.7(万元)
(4)自用产品的销项税额:
30×(1+10%)×17%=5.6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13.6+6×7%=14.0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30×13%+5×7%)×(1-20%)=3.4(万元)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0.6(万元)
(8)购入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应转出进项税额:
3×17%=0.51(万元)
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
17.85+30.6+1.7+5.61=55.82(万元)
进项税:
14.02+3.4+0.6-0.51=17.51(万元)
应纳税额:
55.82-17.51=38.31(万元)
4、某有限公司2005年10月委托某化妆厂加工化妆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45500元,该公司支付加工费14000元,增值税2380元,收回时支付运杂费1000元该化装品无同类化妆品的销售价格,该化妆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该化妆品销售税税率为30%。
请根据以上资料,作出该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1)发出材料时
借:
委托加工物资 45500
贷:
库存商品 45500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
组成计税价格=(45500+14000)÷(1-30%)=85000(元)
应支付消费税=85000×30%=25500(元)
借:
委托加工物资 4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380
贷:
银行存款 42880
收回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
库存商品
贷:
委托加工物资
销售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
第六章所得税会计
一、所得税会计解读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6日表决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所得税法修订的内容
1、合并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税负,逐步与国际规则接轨;
2、取消了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
3、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4、提高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纳税扣除额度;
5、实行“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体系;
6、规定特别纳税调整项目,强化反避税力度。
(二)两税合一对内外资企业的财务影响
1、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所得税负担将明显减轻,行业净利润将平均增加5%至8%。
中国股市整体投资价值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2、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对目前股市的影响不会很大,过渡措施的实施对外资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不会立即显现,而外资企业也因此获得了充足的应对调整时间,从而消减了股市震荡。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
(一)基本要素
1、纳税义务人
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税目与税率
(1)基本税率25%
(2)限定税率20%适用小型微利企业
(3)优惠税率1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3、计算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减免和抵免的税额
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后,才能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等。
(2)允许扣除的各项支出
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每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按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按规定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
按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
企业转让资产的净值等。
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P141)
工资、薪金支出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4%,2%,2.5%)
利息费用
业务招待费(60%,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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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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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增值税 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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