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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复习纲要
第一章
一、GATT的产生背景——二战的教训P2
GATT,1947年签订和成立。
正值二战以后,除了美国以外,几乎所有资本主义国家尽成废墟,恢复本国经济和世界经济成为当务之急。
当时,国际经济关系上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
1、重建国际贸易秩序
2、建立国家之间的汇率及其支持平衡的制度
3、促进国际资金合作,解决经济恢复所需要的资金来源。
二、GATT的八轮谈判P3
(一)分为四个阶段:
1、1950’S,经济复苏的黄金十年——1947-19601-5轮谈判
2、1960’s,美国衰退,日本欧洲崛起,部分国家出现局部性的经济危机。
危机和上涨并存——1964-1967第六轮肯尼迪回合
3、1970’S,布雷顿森林体制失败。
1973-1975年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导致滞涨。
第三次科技革命开始,新兴产开始发展,但距离崛起尚待时日。
同时夕阳产业迅速衰弱——1973-1979第七轮东京回合
4、1980’s,经济回升——1986-1994第八轮乌拉圭回合
(二)1-5轮谈判(1947-1960)
第一轮日内瓦发起谈判(1947/4-10)
第二轮安纳西谈判(1949/1-7)
第三轮托尔基谈判(1950/9-1951/4)
(台湾非法以“中国”名义退出)
第四轮日内瓦谈判(1956/1-5)
(前四轮谈判主要着眼于关税减让,主要发达国家的加权平均关税水平降至15%)
第五轮狄龙回合谈判(1960/9-1962/7)
(关税减让以外,就欧共体加入GATT展开了第24条第6款谈判)
第六轮肯尼迪回合谈判(1964/5-1967/6)
(关税减让以外,达成作为第6条实施细则的《反倾销协议》,新增了第四部分“贸易与发展”,第一次正式、明确地提出“非互惠原则”,开创了让波兰作为“中央计划经济国家”参加GATT多边贸易谈判的先例)
第七轮东京回合谈判(1973/9-1979/11)
(关税减让以外,达成进口许可证程序、海关估价、补贴与反补贴、政府采购、贸易技术壁垒、反倾销、民用航空器、牛肉和奶制品九个协议,消除祖父条款但允许成员自主加入,并通过四个重要决定)
第八轮谈判——乌拉圭回合(1986-1994)
成果
(1)货物贸易方面
主要分为了两个部分:
一是关税减让谈判;二是规则谈判。
(2)服务贸易方面
(3)知识产权贸易方面
(4)成立WTO
原来只成立了GATT体制完善的谈判小组。
但由于乌拉圭回合不但包括货物贸易议题,还包括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TRIMS等问题。
新议题能否在GATT框架内实施,还有疑问。
这是其一
其二,GATT虽然取得巨大成就,但毕竟是一个临时性的政府协定,并且不具有组织框架,也没有定性。
(五)八轮谈判的成果
1、关税降低。
全体缔约方平均关税水平从1994’s的40%,到1990’s,发达国家降低到4%以下,发展中国家降低到12%左右
2、非关税壁垒开始受到约束
3、管辖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和与贸易有关投资措施
4、达成一系列管理国际贸易的规则,提高了国际贸易政策的透明度
5、协商处理了200多起贸易争端
6、缔约方从创始的23个,发展成为1994年的128个。
缔约方贸易总量占据世界贸易总量的90%
GATT演进过程
1、发达国家俱乐部——经济联合国(肯尼迪回合)
2、关税谈判——非关税谈判(东京回合);
3、有形产品贸易——无形产品贸易(乌拉圭回合)
4、双边程序——多边程序;
三、WTO的主要职能P6
第一,促进各项协定的实施、管理和运作
第二,为成员方提供多边贸易谈判的场所
第三,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
第四,审议成员方的贸易政策
第五,与其他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四、WTO的法律框架(表格)P8
(一)附件一——WTO贸易规则
¡附件1A:
货物贸易多边协定
1994年GATT(包含了1947年GATT及其解释)
农业协定
卫生与植物检疫协定(SPS)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MS)
反倾销协定
海关估价协定
装运前检验协定
原产地规则协定
进口许可程序协定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保障措施协定
2、两个回归WTO轨道的协定——农业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第三章)
3、货物贸易的非关税壁垒——TBT,SPS,装运前检验,进口许可证,海关估价,原产地规则,TRIMS(第四章,第七章)
4、贸易救济措施协议——反倾销,补贴与反补贴,保障措施(第五章)
附件一B: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32条。
第一次规范了服务贸易,对其定义,分类首次作出规定。
同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方式进行了探讨。
附件一C: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大部分条款以现存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为基础,除了TRIPS以外,纳入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保护版权的《伯尔尼公约》,保护邻接权的《罗马公约》,保护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华盛顿公约》。
(二)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
乌拉圭回合达成了这个争端谅解,对GATT的争端解决进行了改革,使之成为统一适用于WTO全部多边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保障多边贸易体制的可靠性和可预见性。
WTO建立了完整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一个“人字型”的争端解决方式。
首先,争端双方磋商、斡旋、谈判
其次,磋商不成,进入专家组,作出“专家组报告”
(三)附件三——贸易政策审议机制(TPRM)
审议内容:
成员方各自贸易政策、外部贸易环境
频率:
取决于各成员方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
最大的4个贸易体美国、日本、欧盟、中国2年审议一次;紧随的16个成员方4年审议一次;其余成员6年审议一次。
审议机构:
总理事会。
每次审议,被审议方提供一份陈述报告,秘书处准备一份。
审议作用:
第一,检查和监督各成员履行WTO义务的情况;第二,提高贸易体制透明度,使各方贸易政策变化能及时公开。
(四)附件四——诸边贸易协定
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都签署了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不过,乌拉圭回合以后,在东京回合谈成的协议中四个协议只有不多签字者。
这四个协议称作“诸边协议”。
其它东京回合协议在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建立时成了多边义务(即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义务),这四个协议是:
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1997年终止),国际牛肉协议(1997年终止)
5、WTO的机构设置P10
(一)部长级会议
最高权力机构,全体成员方代表组成。
至少2年举行一次会议。
有权就多边贸易协议的任何事项作出决定
(二)总理事会
1、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全体成员组成的总理事会代行职能。
处理日常事务。
可视需要随时开会。
日内瓦的WTO总理事会办公地点,每天每时都在开会,进行各国贸易政策的通报会。
2、总理事会下设3个理事会:
货物贸易理事会,管理附件一A有关货物贸易的13个协议;服务贸易理事会,管理附件一B的GATS;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理事会,管理附件一C的TRIPS。
这些理事会又下设“委员会”,管理具体事务。
(三)专门委员会
隶属于总理事会,管理三个理事会共同的事务,如环境,国际收支平衡等。
有6个专门委员会:
贸易与发展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
(四)秘书处和总干事
秘书处是日常办事机构,由部长会议任命总干事,领导秘书处。
秘书处提供技术和后勤支持,WTO的秘书处比较精干,1995年工作人员450人,而IMF有2000多人,WB有6000多人。
6、WTO的成员方和加入程序P12
(一)创始成员方和加入成员方
1、创始成员方:
(1)1995年马拉喀什协定生效之日前已是GATT缔约方,并在本协定生效后两年内接受该协定及其多边贸易协议
(2)马拉喀什协定生效后2年内接受该协定,向WTO提交关税减让等各项减让承诺
(3)这些减让承诺已经加贴在GATT1994和GATS后面的国家和地区。
2、加入成员方
(1)单独关税区。
只要是能独立处理对外贸易关系,即能独立对外签署贸易协定的地区都可以按照WTO的条件加入。
(2)特殊成员方
中国香港,台湾地区也是单独关税区,欧盟。
(二)、WTO成员方加入程序
1、申请和受理:
向秘书处递交申请,先取得观察员地位。
总理事会针对加入申请书,成立工作组,由利害关系的各成员方组成,负责审核申请和谈判。
2、审议对外贸易体制
申请方提交备忘录,阐明自己的贸易政策
工作组召开会议,审议其贸易政策
工作组如有疑问,申请方做书面答复
3、双边谈判:
申请方和有关成员方进行市场准入的谈判,获得的减让成果根据非歧视原则自动适用其它成员方。
4、多边谈判与加入文件
工作组根据双边市场准入协议,制定加入议定书。
将双边贸易减让表多边化的成果体现出来
起草审议贸易政策的结果——工作组报告
提交总理事会审议
5、表决和生效
部长级会议对工作组报告(审议贸易政策),加入议定书(入门费)2/3表决通过
第二章WTO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P17
1、非歧视原则:
又称不歧视待遇货物差别待遇原则,是WTO法律体系的首要原则,他充分的体现了平等精神,是各成员方之间平等地进行贸易的重要保证。
2、最惠国待遇:
是指WTO成员方现在或将来给予其他成员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都不应该低于成员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否则就构成差别待遇或者歧视。
(1)无条件:
一成员方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优惠、豁免或特权应立即无条件的、无补偿的、自动地适用于其他成员方。
(欧洲式)
(2)有条件:
一成员方现在或将来给予其他成员方的优惠、豁免或特权是有条件的,任何第三方必须提供同样的条件才能享有这种优惠、豁免或特权。
(美洲式)
3、国民待遇:
指成员方保证给予其他成员方的人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人同等的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是对最优惠待遇原则的有益补充,从另一侧面体现了非歧视原则。
但二者的区别在于,最优惠待遇强调一成员方不得对不同进口来源的商品实行歧视待遇。
第三章
一、农产品贸易游离于GATT的原因。
P34
(一)农产品贸易的特殊性
1、自给自足和国家安全。
农产品关系国计民生,能够自给自足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这点在战争期间尤其重要。
因此,保证农业生产不依赖任何国家是各国在农业方面追求的首要目标。
2、稳定农民收入。
农产品受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大于其它产品,因此供给缺乏弹性,价格波动较大,导致农民收入很不稳定。
同时,他们的土地、设备、劳动力和服务成本是固定的,保护农民不致破产,需要采取特别的补贴和限制进口措施。
3、工业化的影响。
工业化过程中,技术发展和资本投入提高后,工业生产的机会成本大大降低,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提高,比较优势在逐步丧失,保护也日益提高。
4、世界农产品贸易格局:
产品结构——畜牧产品和水产品是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主要产品,其中肉类和乳品的
出口量最大。
区域结构——欧洲是最大的农产品进口,也是出口地区,亚洲次之,北美居三。
(二)乌拉圭回合的农业谈判
谈判目标:
使农产品贸易置于多边贸易体制之内,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减少最大贸易扭曲,增加市场导向性”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乌拉圭回合的农产品贸易谈判
主要包括以下议题:
国内支持;市场准入;出口补贴
谈判在三个利益集团之间展开——美国,欧洲,凯恩斯集团。
它们之间的争论成为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成败的关键。
二、农业协议的内容P36
农业协议涉及三个部分
1、市场准入:
(1)、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
禁止在农业协议生效以后,保留与使用非关税壁垒,现有的非关税壁垒转化为等值关税,即关税化,实现单一关税管理。
然后,降低关税水平,以提高农产品市场准入水平。
关税化以后,各国都不得再保留农业的非关税措施。
关税化之后,贸易保护的程度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这样做以后大大增加了贸易保护的透明度。
这就可以为降低贸易壁垒提供一个很好的基础。
(2)、关税减让
各成员在基准期(1986-1988)水平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幅度削减,并且今后都不得超过这一水平。
这里的“关税”包括普通关税和关税化以后的关税等值。
①减让基期:
1986-1988年。
②实施期限:
从1995年开始,发达国家为6年,发展中国家为10年。
③减让承诺。
协议规定,从1995年开始,分年度执行减让承诺。
具体包括:
发达国家将以1986-1988年为基础,按简单算术平均计算的税率削减36%,发展中国家削减24%。
④每项产品的关税税率至少削减15%,发展中国家至少削减10%
(3)、最低市场准入和现行市场准入
(4)、特别保障措施
2、国内支持:
其中,国内支持导致国内产能过剩,为了向国际市场推销剩余农产品,又采用出口补贴,降低投入国际市场的农产品的价格。
进口国为了保护国内农业,只好提高关税和市场准入壁垒。
三个问题紧密联系,其中国内支持是核心。
(1)黄箱政策
WTO《农业协定》将那些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称为“黄箱”政策,要求各成员对它们进行削减。
“黄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政策措施:
①价格支持;②营销贷款;③按产品种植面积补贴;④牲畜数量补贴;⑤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⑥对贷款的补贴。
(2)绿箱政策
“绿箱”政策是政府在执行某项农业计划时,其费用应通过公共基金资助,而不是从消费者身上转移而来,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对生产的影响很小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给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
(3)蓝箱政策
为了适应欧盟和美国,以便尽早结束乌拉圭回合谈判。
农业协议规定,一些与生产限制计划有关的“黄色”政策支持可以放在被称为“蓝箱”的特殊政策中,得到免除减让。
“蓝箱”政策措施是价格支持的特例,是指在实行价格补贴时,以农民控制生产数量为前提。
3、出口补贴
根据农产品出口业绩给予的补贴。
很多国家为了促进农产品出口,会对该产品出口提供补贴,将出口价格压低到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以下。
由于出口补贴直接给予出口行为,是最容易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
三、纺织品协议的一体化方案。
P45
ATC协议要求,成员方应按一体化比例逐步取消附件所列品的配额限制;对尚未取消配额限制的产品,则通过逐步提高配额增长率来扩大进口配额。
1、成员方按照一体化比例,应逐步取消配额限制。
1995-2005,10年间,分四个阶段逐步纳入WTO规则。
第一阶段:
1995-1997,将协议产品1990年进口量的16%以上取消配额。
第二阶段:
1998-2001,将协议产品1990年进口量的17%以上取消配额。
第三阶段:
2002-2004,将协议产品1990年进口量的18%以上取消配额。
第四阶段:
2005年,取消所有剩余产品的配额。
纺织品贸易的配额全部取消,完全纳入WTO规则。
协议过渡期结束。
2、对尚未取消配额的产品,应逐步提高配额增长率扩大进口配额。
1995年开始,三个阶段提高配额的年增长率。
第一阶段,1995-1997,增加16%。
第二阶段,1998-2001,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再增加25%。
第三阶段,2001-2004,第二阶段基础上再增加27%。
第四章
一、TBT协议的内容P52
(一)技术性壁垒的种类
1、技术法规。
有关部门制定的必须强制执行的有关产品特性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定。
如国家法律、政府决定、专门术语等
2、技术标准。
经公认机构批准,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
如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等。
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区别在与强制性和自愿性。
技术法规是政府制定的强制性要求;技术标准是自愿性的规则。
市场竞争必须遵守技术法规,但可以与技术标准不同。
技术法规和标准是最常见的技术性壁垒。
3、合格评定程序。
任何用于确定产品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的程序。
比如抽样,检测,检验
(1)认证。
由可信任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又称“第三方认证”
①产品认证②质量体系认证。
(2)认可。
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个人具有从事特定任务或工作能力的正式承认
(3)互认。
认证、认可机构之间通过签署相互承认协议,互相承认对方的认证和认可结果。
(二)制定、采纳与实施技术性措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原则。
如技术法规方面,要求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目标仅限于国家安全需要,保证人类健康,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健康,或保护环境的范围,除此之外,不应包括更为苛刻的要求。
此外,提倡采用贸易限制程度较低的方式来处理相关事项,如果导致采用有关技术法规的情况或目标已不存在,或者如果情况或目标发生变化后,能采用更少的贸易限制的方式时,则这些技术法规应予取消。
在考虑由于正当目标不能实现可能导致的风险后,采取的技术性措施对贸易的限制,不能超过为实现正当目标所必须的限度。
2、非歧视原则。
3、协调原则
4、等效原则。
5、互认原则。
6、透明度原则。
二、SPS和TBT协议的区别P60
(一)相同点
1、它们都承认WTO各成员制定技术规范并对进口产品适用这些规范的权利;但又都同时通过针对这些技术性规范的制定、实施的纪律,以及使用大量的规定来规制这种权利
2、它们都是对GATT1994第20条“一般性例外”的具体解释。
该条款规定,如果一项措施对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是必要的,该措施就可以被免予执行GATT其他条款的规定。
3、都确立了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得对国际贸易构成不合理障碍之义务。
它们共同反映了WTO缔约各方在制定协议时所希望的,既允许每一成员为保护自己境内的居民而采取技术手段,又保障一个开放的贸易体系以实现贸易利益的强烈愿望。
两者都是国家利益,实现两者平衡。
(二)区别(或书上P60)
1、实施基础不同。
TBT协议的基础是,各成员方有权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但不得对贸易造成不必要障碍。
SPS协议的基础是,成员方有权为保护人类、动植物健康,采取检疫措施,但不得有不合理歧视,对国际贸易的最小限制。
2、实施范围不同。
TBT措施主要包括人类疾病控制(食品安全除外)、营养声明、食品包装以及品质等。
SPS协议包括人类健康、动物卫生、植物卫生,它不考虑这些措施是否具有技术性要求。
“措施的类型决定是否属于TBT协议,措施的目的决定是否属于SPS协议”。
3、对科学证据的要求不同。
都允许成员方采取跟国际标准不同的技术性措施。
SPS协议要求这类措施制定须有科学证据,以风险评估为根据决定卫生检疫保护水平。
TBT协议没有风险评估的要求。
如,荷尔蒙牛肉案,
三、海关估价协议的估价方法P63
(协议确定的6种海关估价方法是:
(1)进口商品成交价格;
(2)相同商品成交价格;(3)类似商品成交价格;(4)扣除价格;(5)推算价格;(6)其他合理确定的方法。
)
1、成交价格
是协议规定的海关估价的基本方法,应尽量广泛地加以运用。
成交价格,是指商品出口至进口国时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价格(这常常就是发票上的价格,但并非一定如此),但需经一些具体调整。
可以计入成交价格的:
买方支付的,并未包含在发票价格中的费用(佣金、专利费、运输费……)。
不得计入成交价格的:
货物进口后的费用,包括基建、关税、运输等费用。
还有一项涉及买方和卖方相互关联的情况。
买卖双方相互关联本身并不能构成不接受交易价值的理由,只要双方的关系并不影响价格,那么,交易价值仍可接受。
本协议提供其它可供选择的方法,借此可以建立:
2、相同商品的成交价格
前提:
相同货物的成交价已经被海关确认。
条件:
与被估价货物同时进口,在相同商品条件和数量下销售,在物理特性、质量和声誉方面相同的其它货物。
一个货物有一个以上成交价的,选取较低的为准
3、相似商品的成交价格
除相似商品而不是相同商品的成交价用于海关估价的依据外,此种方法与第二种估价方法完全一样。
相似商品:
同时进口的,在相同商业条件和数量下销售,相似的功能,材料和特点,且在商业上可替代的其它货物。
4、扣除法
货物进口后,在进口方的销售价格为依据,扣除与进口价或出口价无关的价格因素。
完税价格=进口方价格-佣金、利润一般费用-运输和保险费-装卸费-国内税。
这一方法仅在应进口商的请求之下方能使用
5、估算价值
完税价格=成本+利润+费用
应进口商请求吗,可以调换4、5种方法
6、顺序类推法
如果用上述任何方法都不能确定海关估价,应通过采用与本协议的原则相符的合理方法在进口国可得到信息的基础上加以确定。
四、原产地规则协议的“原产地”认定方法P73
目前,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在对“实质性改变”原则作出具体解释时,通常采用税号改变、增值百分比、加工工序三个标准。
第五章
一、倾销的条件p84
一项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在正常贸易中出口国供其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
(1)出口价格
出口商将产品出售给进口商的价格。
发票价格。
如果出口价格不可靠(如存在易货贸易,对销贸易),按照货物首次转售给独立买主的价格。
(2)正常价值
①被控产品或相似产品在出口市场的价格。
②出口方对某一第三方的出口价格(替代国价格)。
③结构价格=生产成本+费用+利润
二、补贴的特点p91
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这里的政府既包括一国的中央政府,也包括任何受政府管辖的公共机构
2、补贴是一种政府的财政干预行为,即由政府提供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
3、补贴使被补贴方即国内产业或企业得到某种利益
4、专向性
三、补贴的分类P91
(1)禁止性补贴——红灯补贴
①基于出口实绩(出口量,出口收益)给予的补贴,即出口补贴
②替代进口给予的补贴
(2)可诉性补贴——黄灯补贴
(3)不可诉补贴——绿灯补贴
①非专向性补贴
②特定的专向性补贴:
科研补贴;环保补贴;落后地区补贴
四、保障措施条件P98
1、进口数量大量增加
2、进口大量增加的原因,一是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主要是关税减让和其它贸易壁垒削减时不能预见的情况,二是由于承担多边协议义务、履行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削减承诺的情况。
3、进口大量增加对国内生产相同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第六章
1、GATS对服务贸易的分类p107
2、GATS的基本框架——一般性承诺,特殊承诺,特别承诺减让表p109
3、各主要经济体在服务贸易谈判的立场p104
4、gats的评价
第七章
违反国民待遇,违反禁止数量限制的TRIMSP126
第八章
TRIPS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p137
第十章
1、WTO的决策机制——共识程序P156
2、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反向共识程序P157
3、GATT争端解决程序的缺陷P159
4、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的改进之处162
5、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机构P165
第十一章
1、西雅图会议失败的原因P182
2、多哈回合的主要特点P186
3、多哈回合无限期中止的原因P209
第十二章
1、贸易与环境的效应分析p237
2、贸易与劳工标准议题的由来p243
第十三章
1、中国入世后的义务p264
2、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p266
判断题
7、TPRM的成员和总理事会是一样的。
8、美国是目前世界上使用农业补贴最多的国家。
9、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对GATT的一大改进是专家组成为常设机构。
10、中国承诺,入世3年内取消对外资保险公司的地域限制。
11、凯恩斯集团代表的是发达的农产品出口国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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