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C证考试安全生产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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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C证考试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一、法律法规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①建筑用地批准手续;②在城市规划区的,已取得规划许可证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④已确定施工企业;⑤有施工图和技术资料;⑥有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⑦资金已落实;
⑧其他
2、收到申请15日内发施工许可
3、领取施工许可证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2次为限,每次不超3个月
4、中止施工起1个月内报告,中止施工1年后恢复施工前,需核验施工许可证
5、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6个月,重新办开工报告审批
6、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注册资本②专业技术人员③技术装备;④其他
7、招投标活动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
8、监理监督:
质量、工期、资金
9、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10、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提供地下管线资料
11、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提出改进意见,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生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2、施工企业应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鼓励为从事危险工作的职工缴纳意外险
13、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为自愿原则
14、抢险救灾、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适用本法
15、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二、法律责任
1、发包给不具资质的,或肢解发包的,改正+罚款。
超越资质承揽的,罚款,可责令停业,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罚款。
无证承揽,取缔+罚款。
欺骗取得资质的,吊销资质+罚款
2、转让、出借资质,罚款,可以责令停业,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吊销资质。
3、转包工程或违法分包,罚款,可以责令停业,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吊销资质。
4、承包单位行贿,可以责令停业,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吊销资质
5、监理与施工串通的,罚款,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
转让监理业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吊销资质
6、对建筑安全事故不采取措施的,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
《安全生产法》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职责: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②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⑤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4、矿山、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除此以外,从业人员超300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安全管理服务。
5、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从业人员有权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8、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扣押,15天内做出处理决定。
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10、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措施,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
督部门。
监督部门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11、事故调查应:
实事求是、尊重科学12、自11月1日施行。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1、矿山、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除此以外,从业人员超300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3‰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3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安全管理服务。
2、施工单位必须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矿山企业必须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险,鼓励施工单位、矿山企业参加雇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对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依法在1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4、自2007年1月1日施行。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任职培训,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脱产培训
2、检测记录保存不少于3年
3、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
4、自12月9日施行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许可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许可颁发机关自收到申请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
2、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办延期。
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效期届满时不再审查,延期3年。
3、施工企业变更名称等,应在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自事故发生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发生起7日内,上万人数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2、事故调查组应自事故发生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延期不得超过60日
3、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收到事故调查报告起15日内做出批复。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延长不超过30日。
4、自6月1日施行。
《消防法》
1、需要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审核不合格,不得给予施工许可。
2、消防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
3、修路及停电、停水、阶段通讯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公安消防机构。
4、国家鼓励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5、下列单位应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①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②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企业;③储存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④其他火灾危险性大、距离消防队远的企业;
⑤距离消防队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的管理单位。
6、消防安全检查做到:
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7、自5月1日施行。
《环境保护法》
1、环境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书。
2、不服处罚决定,在接到处罚通知起15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可以接到复议通知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3、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3年。
4、自1989年12月26日实施。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9日内完成。
2、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3、自4月21日起实施。
《建设行政处罚规定》
1、行政处罚包括:
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④停业⑤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⑥其他《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2、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等,变更后30天内办理变更或注销。
3、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就3个月内开工,因故中止6个月以上,建设单位应在中止施工起1个月内报告。
中止1年以上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报经原发证部门核准
4、保修期限:
①民用于公共建筑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②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1年③采暖与供冷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④室外上下水及水区道路的等市政工程1年。
其他
5、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①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③隐患的治理方案
报告事故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③事故的简要经过④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经济损失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1、特种作业考核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公布成绩,公布成绩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书。
证书有效期2年,期满前3个月办理复核,符合合格的有效期延期2年。
收到延期复核资料起5个工作日做出不予延期的决定,或10个工作日做出准予延期的决定。
2、特种作业上岗前不少于3个月实习操作,指导人员需持证且从事工作3年。
3、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4、生产单位应急预案应至少3年修改1次。
5、暂扣职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不超6个月。
6、暂停产停业不超6个月。
7、扣押、查封在15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8、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期30日内办理完毕,延长不超过9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80日。
9、危险较大工程的专家要求①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禁;②从事专业工作15年或有丰富经验;③高级职称。
10、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11、企业负责人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5天现场带班。
12、三超一改:
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13、20XX年1月1日起,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按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14、房建工程监督检查程序基础施工阶段:
①深基坑工程在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时和顶板浇筑前;②人工挖孔桩工程进行50%时;③浅基础工程基础施工完成时。
主体施工阶段:
①高大模板工程砼浇筑前;②10层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3层和封顶时分别进行1次;
③10层以上房建工程,除②以外,海英在每完成10层时分别进行1次。
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①10层以下,完成装饰工程30%和70%时②10层以上,完成装饰工程30%、60%和90%时③单独报监的装饰工程,完成30%和70%时④外脚手架拆除前
15、市政工程监督检查程序:
①工程开工1月或完成工程量15%时;②工程每进行2个月或完成工程量70%时;
③工程即将全部投入使用时。
16、安全抽查的规定:
①6层以下(含6层)房建抽查不少于2次;②6层以上房建在基础、主体、装饰每阶段抽查次数不少于1次;③市政和独立报监的装饰装修工程每月抽查不少于1次。
1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培训考核。
18、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假设设施在检测合格后30日内到安全监督机构登记。
19、现场安全文明综合评价不合格的情况:
①抽查2次及以上低于70分;②抽查综合得分低于70分;③办理安全备案手续时,工程已完工的。
20、文明综合评价合格的条件为抽查综合得分在70-79分,优良的条件为抽查综合得分在80-100分。
21、安全监督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核定安全文明施工评价等级,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2、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评价得分-80)×3%
23、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60%计。
24、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25、三宝: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6、四口:
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27、五临边:
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
28、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的7日内,公布期限为6个月至3年。
良好信用记录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7日内报建设部。
整改有效的,公布期限最少3个月。
一、脚手架的验收检查节点: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6-8m或一个楼层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停用超1月。
2、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二、纵向水平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三、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杆件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KN·m,且不应大于65N·m
四、纵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五、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采用(安全平网封闭、作业层封闭平网的水平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间宽度大于150mm时,构成高坠隐患,应用脚手板或安全平望进行封闭防护。
六、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6m以上应为之字形斜道,拐弯处设置不小于斜道宽度的休息平台。
七、人行斜道宽度不小于1m,坡度不大于1:
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不大于1:
6。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应设置护栏及挡脚板,栏杆高1.2m,挡脚板高不小于180mm,斜道铺板上每隔250-300mm设置防滑木条,厚度20-30mm八、架体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跨越4-6根立杆(6-10m),采用旋转扣件固定。
搭接长度不小于1m,搭接处采用3个及以上旋转扣件。
九、每步门架立杆的垂直偏差应小于架体步距的1/500,且不超过±3mm。
十、门市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或等于40m时,至少每4步设置一道纵向水平加固杆;大于40m时,每步门架应设置一道纵向水平加固杆。
十一、门架钢管平直度偏差不许大于管长的1/500,钢管壁厚的负偏差不应超过0.2mm。
十二、门式脚手架结构用架为3KN/㎡,装饰用架为2KN/㎡。
十三、党们加上同时有2个及以上施工层,同一门架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均布荷载总和不超5KN/㎡。
十四、碗扣式脚手架距地面高度应小于或等于350mm,碗扣架立杆底部节点距杆端250mm。
十五、碗扣架连墙件应设置在有横向横杆的碗口节点处,连接点与碗扣节点距离不应大于150mm,水平间距不应大于4.5m。
十六、碗扣式脚手架高度小于等于24m,每隔5步设一组竖向通高专用斜杆;大于24m,每隔3跨设置一组。
十七、采用扣件做八字斜撑,扣件紧固力矩在40-65N·m,斜杆间距不应大于2跨,角度以45°-60°为宜。
十八、架体高度大于24m时,顶部24m以下的连墙件层应设置水平斜杆。
十九、作业层脚手架应在外立杆0.6m和1.2m的碗扣节点上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二十、碗扣脚手架钢管应用Q235A级普通钢管,规格φ48mm*3.5mm。
二十一、脚手架施工荷载为:
结构用架3KN/㎡,装饰用架2KN/㎡。
二十二、碗扣式脚手架,双排脚手架作业层不宜超过2层。
二十三、两跨及以上架体整体升降作业,应安装和在限制装饰,当荷载超过设计15%自动报警,超过30%自动停机,精度不大于5%。
二十四、单跨架体升降作业,水平高差大道30mm时应自动报警。
二十五、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高,宽度不应大于1.2m。
二十六、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应大于7m,折线、曲线距离不应大于5.4m。
二十七、水平悬挑长度不大于2m,且不应大于跨度的1/2。
二十八、高度与支承跨度乘积不应大于110㎡。
二十九、悬挑式脚手架,锚固型钢时砼强度不低于C20,升降式,砼不小于C10。
三十、吊篮作业,悬挂高度60m及以下,篮边长不大于7.5m,高度在60-100m时边长不大于5.5m,100m以上不宜大于2.5m。
三十一、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多于2人。
三十二、开挖深度超过3m或未超3m但地质环境复杂,应编专项施工方案。
开挖深度超5m的基坑土方开挖或未超5m但地址条件复杂的土方开挖等,应组织专家论证。
三十三、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必须装护栏,栏杆由横杆和立杆组成,横杆不少于2道,上栏高度不小于1.2m,下栏高度不低于0.6m,立杆间距不大于2m,立杆与边坡距离不小于0.5m。
三十四、基坑内应设专用梯道,梯道应设扶手栏杆,梯道宽度不小于1m。
三十五、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
三十六、拆除作业应:
先上后下,逐层分段的原则。
三十七、电力、通信、燃气、上下水等管线2m内挖土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专人监护六十三、模板支架高度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荷载20KN/m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三十八、当剪刀撑斜杆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三十九、高处作业人员体重+负荷超过100kg时不宜用安全带。
四十、高处作业面无维护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时,应设置联系的临边防护设施。
采用防护栏杆时,上杆距地高度1-1.2m,下杆距地面高度0.5-0.6m,栏杆应常受任何方向的1KN外力。
四十一、电梯井内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四十二、楼面、屋面等处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mm时应采取防护,防护盖板应承受不小于1.1KN/㎡荷载。
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处张挂安全平网。
四十三、电梯井、管道井口应设高度不低于1.5m的防护栏杆,井道内每隔两层或10m应设一道安全平网。
四十四、建筑物24m以上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用双层防护。
四十五、攀登作业折梯上部夹角宜为35°-45°。
四十六、防护架体与线路边线安全距离:
10kv以下/1.7m,35kv/2.0m,63-110kv/2.5m。
四十七、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节点电阻不得大于10Ω。
四十八、起重机、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应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电阻值不能超30Ω。
四十九、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五十、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零线分为2条线,一条为工作零线N,一条为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PE为黄绿双色绝缘导线。
五十一、人工接地埋深一般为0.8m,接地极间距离不小于5m。
五十二、保护零线PE重复接地阻值不应大于10Ω。
五十三、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五十四、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允许荷载的1.5倍;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不应小于整定值的1.25倍。
五十五、施工现场配电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五十六、分配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距离不超过3m。
五十七、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时间大于0.1s,电流和时间乘积不大于30mA·s;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时间不大于0.1s。
五十八、使用于潮湿或腐蚀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时间不大于0.1s。
五十九、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为0.8-1.6m。
六十、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3级;电压要求:
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照明不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不大于24V;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照明不大于12V;
六十一、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采用自耦型变压器。
六十二、现场各类灯具的金属外壳应用保护零线连接。
六十三、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距规定:
1、灯具室外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物等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
2、与易燃物间距:
普通灯具不小于300mm,聚光灯和碘钨灯不小于500mm,且不能直接照射易燃物。
六十四、物料提升机防护围栏高度不小于1.8m,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m。
六十五、安装高度超30m的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附墙架。
六十六、停层平台应承受3KN/㎡的荷载。
六十七、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严禁少于3圈。
六十八、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六十九、塔式起重机的钢结构应做防雷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七十、高处作业平台防护栏杆不应少于2道,上杆高度1-1.2m,下杆高度0.3-0.6m,强度能承受1KN的集中荷载。
七十一、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七十二、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不得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时,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时间不大于0.1s。
七十三、手持电动工具发放使用前,应检查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Ⅰ类不小于2MΩ,Ⅱ类7MΩ。
七十四、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小于5m,与名或安全距离不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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