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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文件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舟山市普陀区体育局
舟普教发〔2010〕19号
━━━━━━━━━━━━━━━━━━━━━━━━━━━━
关于印发普陀区2010年学校体育
竞赛计划的通知
各中小学,区职教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大力促进我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提升我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青少年体质,特制定普陀区2010年学校体育竞赛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及规程规定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
1.普陀区2010年学校体育竞赛安全管理措施
2.普陀区2010年学校体育竞赛计划
3.普陀区中小学体育成绩计算办法
4.普陀区2010年学校各类体育竞赛规程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舟山市普陀区体育局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普陀区2010年学校体育竞赛安全管理措施
一、各队在往返赛区途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领队和教练必须全程带领,严禁学生单独离队行动。
二、要乘坐经交通部门审验合格,有营运许可证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三、增强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选择有经营和卫生许可证的场所就餐,教育学生不买露天摊贩的不洁饮料食品。
四、运动员在观看比赛和休息时,每队至少要有一名教练(或工作人员)管理,以确保学生安全。
附件2:
普陀区2010年学校体育竞赛计划
序号
竞赛
项目
竞赛
日期
竞赛地点
主办
单位
承办单位
参赛
单位
备注
1
普陀区中小学田径运动 会
4月
普中
普陀区教育局
普陀区体育局
普中
全区各
中小学
小学组:
乙组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女运动员各4名,甲组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女运动员各6名。
初中组:
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运动员各7名。
高中组:
男女运动员各6名。
2
普陀区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5月
普中
普陀区教育局
普陀区体育局
普中
全区各初中各乡(镇)中心小学沈家门城区各小学
小学组:
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女运动员各4名。
初中组:
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女运动员各4名。
小学、初中组:
设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3
普陀区中小学棋类比赛
7月
暂定
普陀区教育局
普陀区体育局
东港
小学
全区各初中各乡(镇)中心小学沈家门城区各小学
小学组:
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运动员男女各6名,共12人。
初中组:
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运动员男女各6名,共12人。
4
普陀区中小学男子篮球比赛
9月
普中
二中
普陀区教育局
普陀区体育局
普中
二中
全区各初中各乡(镇)中心小学沈家门城区各小学
小学组:
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运动员12名。
初中组:
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运动员12名。
5
普陀区中小学生女子排球比 赛
10月
普二中
普中
普陀区教育局
普陀区体育局
普二中
普中
全区各初中各乡(镇)中心小学沈家门城区各小学
小学组:
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运动员共12名。
初中组:
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运动员共12名。
6
普陀区中小学生女子健美操比赛
11月
普二中
普陀区教育局
普陀区体育局
普二中
全区各乡(镇)中心小学沈家门城区各小学
小学组:
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运动员12名。
初中组:
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运动员各12名
7
高中男子篮球比赛
6月
普中
普陀区教育局
普陀区体育局
普中
全区高中
(职教中心)
高中组:
运动员12名。
普陀区中小学体育成绩计算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及《舟山市中小学体育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文件精神,促进我区学校体育工作蓬勃开展,积极推进我区素质教育,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普陀区职业教育中心。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参与分
成绩分
备注
分值
得分条件
1
普陀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0
1、规模5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报足每个项目的参赛人数。
2、500以下的学校必须报足1/2个项目。
1、高中组团体取前3名,按15、10、5分计入。
2、初中组团体取前6名,按15、12、10、8、6、4分计入。
3、小学组团体取前8名,按15、12、10、8、6、4、3、2分计入。
2
普陀区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5
1、学生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在2、3、4、5、6项中任选三项。
2、学生数在500人以下的学校,必须在2、3、4、5、6项中任选二项。
3、学校有能力想多参与项目,可与局教育科联系。
第二、第三和第四项各组团体取前6名,分值为8、6、5、4、3、2分计入,就高计分。
3
普陀区中小学生棋类比赛
5
4
普陀区中小学生女子健美操比赛
5
5
普陀区中小学生男子篮球赛
5
第五和第六项各组团体取前6名,分值为10、8、7、6、5、4分计入,就高计分。
6
普陀区中小学排球比赛(初中女子)
5
7
普陀区高中男子篮球比赛
5
此项团体取前三名,按10、7、4计分
8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60
1.根据学校自测成绩,分城乡对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的合格率和优秀率跟上一年度舟山市分城乡平均合格率和优秀率进行比较,达到或超过市平均合格率和市平均优秀率的分别加20分。
2.学校自测合格率超过市平均合格率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4分;超过市平均优秀率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2分。
两项累计加分最多20分。
3.学校自测合格率低于市平均合格率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3分;低于市平均优秀率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两项累计扣分最多30分。
4.抽测样本整体成绩与对应的学校自测成绩相比较,抽测合格率和优秀率低于学校自测成绩3%以上的将分别扣分,扣分标准为:
3.01%—4.0%扣10分,4.01%—5.0%扣20分,5.01%—6.0%扣30分,如抽测合格率低于5%以上或优秀率低于6%以上,取消体育优胜单位评审资格。
5.免测学生需提供免测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每人扣5分,该生体质测试成绩为不及格。
6.未制定学生体质测试工作计划和学生体质测试公布制度,未将测试与评定结果告知学生及家长的扣5分。
9
学校体育常规工作
65
检查形式:
座谈和查阅相关资料。
材料目录:
1.学校体育工作计划
2.学校作息时间表
3.学校总课程表
4.阳光体育活动材料
5.“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相关材料
6.业余训练队相关材料
7.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关材料
8.体育教师教案
9.教师待遇相关材料
10.各类体育教科研获奖材料
1.有体育工作计划加3分;
2.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体育课成绩评定加5分;
3.建立田径和特色项目运动队,训练规范,有安排有记录加10分;
4.建有“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方案和评价制度,并对学生开展评价的加10分;(小学和初中)
5.阳光体育和学生每天一小时活动丰富,每年举行两次运动会(田径和综合、趣味比赛)加10分;
6.体育教师教案规范、教案数量足的加10分;
7.体育教师待遇有保障加7分
8.体育教师在省市区各级教学比武、论文课题评比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市专业教学刊物上发表文章的酌情计分,最高累计为10分。
10
体育技能测试(此项针对九年制义务学校)
30
随机抽取若干名学生,根据学校制定的“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评价制度对学生是否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开展评价,合格人数超过85%得15分,在此基础上良好人数超过60%加5分,在满足以上条件基础上优秀人数超过30%再加10分。
附加分:
1.根据市级各类体育竞赛分配给县区的参赛名额,区级各类相对应的体育竞
赛优胜单位必须无条件参加,每次无故不参与扣20分。
2.经区教育局同意,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获团体前三名的,分
别加15、10、5分。
3.经区教育局同意,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获团体前六名的,分
别加40、30、20、15、10、5分。
4.参加省市各类体育竞赛累计加分最多60分。
备注:
(一)各校的体育总分为:
参与分、体质健康测试分、群体活动考核分和附加分的总和。
(二)所有学校必须组队参加普陀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三)普二中、沈一初、沈家门小学必须参加局里组织的所有学校体育竞赛项目。
(四)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上交第二代身份证。
(五)各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面必须达到100%(以当年学校年报学生数为准),免测学生(三残学生和因病不能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提供免测申请表和相关证明。
(六)体育技能测评说明:
由学生自选体育项目,开展两项体育技能现场测试,评定等次为及格(两项及格)、良好(一项及格一项良好)和优秀(一项良好一项优秀)。
三、考评须知
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体育优胜单位的评选资格:
(一)未开齐开足体育课时(因体育教师配备不足而造成体育课时开设不足的酌情考虑)。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三)《体质健康标准》抽测样本数整体成绩低于对应的学校自测成绩(合格率低于5%以上或优秀率低于6%以上。
)。
(四)未将本校测试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国家数据库中心(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显示成功报送为准)。
附件4:
普陀区2010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
2010年4月17日-18日地点:
普陀中学田径场
二、参赛组别
(一)高中组
(二)初中组
(三)小学组
三、参赛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普陀区职业教育中心。
四、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校长),教练2名。
运动员:
高中组男女各6名;初中组男女各7名(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甲组男女各6名(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男女各4名(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二)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注册的在校就读学生,身体健康,经学校领导审核盖章同意。
(三)若发现有违反运动员资格者,如冒名顶替﹑以大代小等,取消比赛资格,并对该校作通报批评。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
(二)各组参赛项目、器材标准见附件。
(三)每个运动员可报两个单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2人。
(四)运动员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号。
六、录取名次和记分
(一)团体:
高中组取团体总分前3名,初中取团体总分前6名、小学组取团体总分前8名,发给锦旗。
(二)各参赛单位名次按男、女单项积分之和排列,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结分相等,则以破纪录、第一名、第二名多少排列名次,以此类推。
(三)单项:
高中组取前4名,按5、3、2、1记分,初中、小学组取前8名,按9、7、6、5、4、3、2、1记分,初中、小学组如该项参加比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则减一录取(就高记分)。
该项目不足2人时,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大会通知原报名运动员改项参赛,接力加倍计分。
(四)破区运动会记录加5分,破市运动会记录加15分,破市最高记录加20分。
(五)大会将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有违反规定者,将取消该校团体名次,追回锦旗,并将对该校作通报批评。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单填写必须认真清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每队运动员报名单必须填写男女名一张。
(四)各参赛单位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以邮件形式把报名单一式三份报局教育科和教研室,一份本校留底。
(五)报名单一经上报,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更改。
(六)领队、教练和裁判长联席会议另行通知。
八、各校要加强对领队、教练、带队教师和运动员的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服从大会仲裁,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九、大会负责奖牌、奖状和工作人员费用,各参赛单位费用均自理。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普陀区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普陀区2010年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比赛项目及器材标准
一、高中组
(一)比赛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三级跳远。
(二)器材标准
1、女子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0米,起点至第一栏13米。
2、男子110米栏,栏高1米,栏间距8.9米,起点至第一栏13.72米。
3、铅球男子6公斤,女子4公斤。
4、铁饼1.5男子公斤,女子1公斤。
5、标枪男子700克,女子600克。
二、初中组
(一)比赛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二)器材标准
1、女子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00米,起点至第一栏13米。
2、男子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8.70米,起点至第一栏13.72米。
3、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3公斤。
4、铁饼男、女均为1公斤。
5、标枪男子500克,女子500克。
三、小学组
(一)大年龄组比赛项目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垒球。
(二)小年龄组比赛项目
60米、100米、400米、800米、跳远、垒球。
(三)器材标准
铅球男子4公斤,女子3公斤。
垒球圆周长25.42厘米。
2010年普陀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比赛报名单
学校(章) 年 月 日 组别:
编号
姓名
学
籍
号
出生年月
60米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100 110米栏
跳高
跳远
铅球
铁饼
标枪
垒球
三级跳远
4×100米
备注
领 队:
教练:
普陀区2010年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
2010年5月地点:
普中体育馆
二、参赛单位
全区各初中、小学。
三、参赛组别
(一)初中组: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小学组:
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初中组、小学组男女各4名。
(二)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注册的在校就读学生,身体健康者,经本校领导审核盖章上报运动员名单。
(三)若发现运动员资格违反规定者,将给予取消比赛资格,并对该校作通报批评。
(四)各参赛单位在填写报名单时,字迹清楚,报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设初中组、小学组男、女团体比赛,男、女单打。
(二)团体赛均采用(2008年奥运会比赛方式)五场三胜制(四场单打一场双打)其比赛顺序为:
①A—X②B—Y③A(B)/C—X(Y)/Z④B(A)—Z⑤C—Y(X)。
团体比赛按参加队多少决定循环赛或分组循环赛。
比赛采用11分制。
(三)大会提供比赛用球(40毫米,白色),球拍各队自理。
(四)运动员不得穿白色运动服装进行比赛。
(五)团体比赛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循环赛,第一阶段相遇的队,第二阶段不再比赛,第一阶段成绩带入到第二阶段。
(六)团体比赛的种子队根据去年成绩确定。
单打种子选手根据团体比赛成绩决定。
(七)男女单打采用淘汰赛。
(八)团体比赛必需有一盘双打比赛。
(九)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比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
初中组、小学组均取前六名,发给锦旗。
(二)单打:
初中男女组、小学男女组均取前6名授予荣誉证书。
七、报名、领队教练会议
(一)各参赛单位报名单于5月8日前一份报区教育局教行科,一份报区教研室。
(二)领队、教练会议时间、地点另定。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区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0年普陀区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0年11月,时间:
另定、地点:
普二中体育馆。
二、参赛单位
全区各中、小学校。
三、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规定动作比赛,每队6-8人,性别不限。
内容为(第三套全国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二级动作,按《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的小学为少儿二级(不包括地上动作)、中学为成人二级。
普及组组合赛,混双或三人操(性别不限)。
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40秒—1分50秒,计时由第一个可听到的声音开始(不包括提示音),到最后一个可听到的声音结束。
(二)分组:
小学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成套编排要求:
1、难度动作:
在成套动作中不鼓励出现竞技健美操中的难度动作,如出现类似的动作,不仅不予加分,而且对可能出现的错误动作还要进行减分。
组合赛中允许出现三个0.3(包括0.3)以下的难度动作。
2、编排:
成套组合中要求有3次托举动作,两次以上的动力性配合。
3、规定动作比赛必须编入6次以上的队形变化。
四、参加办法
(一)小学组、初中组,(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学校必须参赛)。
每队可报运动员12名,领队1人,教练1人。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
(三)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在册学生,不得跨组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的出场顺序在赛前由大会组委会抽签确定。
(二)进行预赛和决赛。
(三)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最新《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
评分规则》(2009),组合赛执行《2009年—2012年普及健美操评分指南》。
六、竞赛场地及相关要求
(一)比赛场地规定操为10M×10M,组合赛10M×10M的地板或地毯,标志带为5厘米宽的醒目色带,标志带是场地的一部分。
(二)音乐:
规定动作音乐和组合赛音乐由参赛队自备,必须录在磁带A面的开头或光盘的开头,须备2份,其中1份报到后交大会放音组。
(三)服装及仪容:
外表整洁适宜,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服装应着健身服或运动式休闲服和运动鞋(旅游鞋式,不可穿球鞋、体操鞋等)。
材质和款式不限,但必须适宜运动,服装上可有简单修饰、但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禁止配带饰物(含手饰、手表等);化妆应适度。
普陀区2010年中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
2010年7月地点:
东港小学
二、比赛组别
(一)初中组(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小学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各组设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
三、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每项运动员限报男女各2名。
(二)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注册的在校就读学生,身体健康者,经本校领导审核盖章上报运动员名单。
(三)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若有违反运动员资格,将取消比赛资格,并对该校作通报批评。
(五)报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四、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设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男女团体名次。
缺项不记团体名次。
(二)参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三)积分方法:
根据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所获的积分计算团体总分。
(四)8人以上比赛采用瑞士制,8人以下比赛采用循环制。
(五)各种比赛棋子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六)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执行。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
初中组、小学组各取前六名。
(二)个人名次初中组、小学组各取前六名。
(三)团体发给锦旗,个人授予奖状。
六、报名、领队教练会议
(一)各参赛队报名单(另行通知),一式三份,一份报区教育局教行科,一份报区教研室,一份本队留底。
(二)领队、教练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区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普陀区2010年中小女子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
2010年10月地点:
普中、普二中体育馆
二、参赛单位
全区各初中、小学。
三、参赛组别
(一)小学女子组:
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初中女子组:
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每队12名。
(二)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注册的在校就读学生,身体健康者,经本校领导审核盖章上报运动员名单。
(三)若发现有违反运动员资格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并对该校作通报批评。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球得分制,前四局最高得分为25分,如遇25平时,超过对方2分为胜(26:
24、27:
25),如果双方各胜2局(2:
2),决胜局(第5局)采用15分制,超过对方2分为胜(17:
15,18:
16)。
(二)比赛不设自由人,取消技术暂停,每队每局允许暂停2次,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每队每局换人为6人次。
(三)网高:
小学女子2.05米,初中女子2.15米。
(四)本次比赛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循环赛。
第一阶段相遇的队,第二阶段不作比赛,第一阶段成绩带入第二阶段。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参赛队达到8支队取前6名,不足8支队取参赛队的二分之一,发给锦旗。
(二)具体计分方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所有比赛的积分相加,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一局取消全部成绩,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胜局数)÷B(负局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等,则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七、报名及领队教练会议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各参赛单位报名单于规定时间内,一份报区教育局教行科,一份报区教研室。
(三)领队教练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区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普陀区2010年中小学生男子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
2010年6月地点:
高中组普陀中学体育馆
时间: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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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 普陀区 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