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检查责任安全生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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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检查责任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检查责任
1、安监局检查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都有什么内容?
具体文本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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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二、范围:
1、本责任制规定了公司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相应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2、本责任制适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法规,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的办法和措施。
3、听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出现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发生恶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
5、对重大事故负领导责任。
二、工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认真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企业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工作。
3、主持安委会的工作,制定和提出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5、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事故报告工作。
6、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及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8、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9、保证安全资金和物资的投入。
三、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主任是经过资格考试,取得深圳市安监局核发的《安全主任资格证书》,由公司聘任,并报安监部门注册备案,安全主任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助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其工作直接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
2、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发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并定期向安全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意见,主要包括针对公司安全状况提出的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
3、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4、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
遇有特别紧急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10、组织、指导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1、每季度一次的全公司安全检查组织工作。
12、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和处理现场抢救工作。
四、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工厂长做好生产部事故预防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预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管理开展工作。
2、组织本部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和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文件,结合生产部实际情况,制定保护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工厂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组织生产部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确定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领导提出报告。
在上报的同时,应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5、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
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项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制的处理意见。
6、对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和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生产课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课长负责领导本课的事故预防工作,对本课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本课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发令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3、在生产部长的领导下。
参与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的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等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
4、在进行生产时,经常检查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在设备拆洗、维修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指挥工作。
5、经常性地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进行教育。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部长和厂长,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
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
7、召开课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
8、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部门安全工作。
9、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0、负责部门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工作。
六、生产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公司和生产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组的安全生产。
对本组的生产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从业人员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2、对新工厂(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人员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
发现违章操作,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积极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把事故预防工作贯彻到生产的每个具体环节中去,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8、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
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的提出奖惩意见。
9、领导本组开展安全活动,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10、监督检查员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七、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安全员由班长或线长兼任,接受安全主任的工作指导,做好本班或本线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本班(线)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严格自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线)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7、在安全主任的指导下,组织本岗位人员的安全学习。
八、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做斗争。
并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上岗前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提案,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人忽视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语或申诉。
九、其他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设备课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叉车、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2)参与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制造和安装。
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应按规定设备进行管理。
(6)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2、总务课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岗位,会同安全主任或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员工的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3)贯彻劳动法,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注意劳逸结合,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4)参加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引入到考核体系中,作为一重要考核点。
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6)组织做好新员工的体检工作。
做好有害工种定期轮换或脱离岗位。
做好每年一次的全体员工身体健康检查工作。
(7)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安委会的要求,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搞好食堂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9)做好高温季节清凉饮料的发放工作。
以防生产一线员工中暑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保安队(义务消防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人员、货物、车辆等进出管理工作,严禁违禁品、危险品、刀枪进入公司。
(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保卫工作,预防被盗被抢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各类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防火、灭火的消防工作。
(5)掌握公司发生火灾可能性的特征,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可用,消防道路通畅。
(6)负责动火申请单的初核,负责动火区域的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动火申请单的存档。
(7)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措施工种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9)负责编制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消防演练。
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11)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12)负责健全消防档案。
4、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公司先进进行日清月结,严禁将大量现金存放于公司。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查大负责。
(2)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3)保证各种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等各种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并设立专项科目。
(4)保证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费的开支费用。
4、业务课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各类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
(3)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材料等。
(4)贯彻执行货车安全管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2、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
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
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
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
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
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
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
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
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安全检查应当包括内容?
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
(二)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危险源控制状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三)作业场所达到职业病防治要求情况;
(四)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情况,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情况;
(六)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情况,以及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情况;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八)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4、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有哪些
安来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源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5、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是生产单位的义务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所分配的行政区域内去检查,检查到某机械制造厂时发现其大门紧闭,但是工厂内所有的烟囱都在正常工作。
门卫也不知去向。
正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感到困惑时,自称是某机械制造厂的经理来到门外,他说,由于工厂正在正常运转当中,所以会不方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去检查。
问:
经理这样的拒绝合理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不是被拒绝后就不能检查了呢?
生产单位接受并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是作为一项义务来规定在法律之中的。
既然是义务,说明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检查时,应当对其工作予以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而并非有选择不被检查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而本案中机械制造厂的经理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拒之门外,并且以工厂正在正常运转为由拒绝检查,这样的做法已明显违背了法定义务的要求。
对于经理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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