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docx
- 文档编号:3710566
- 上传时间:2023-05-06
- 格式:DOCX
- 页数:60
- 大小:64.16KB
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docx
《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docx(6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
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
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供公众参与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〇〇六年四月
项目名称:
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
委托单位:
海丰县投资服务中心
评价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评价证书:
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
法人代表:
张剑鸣(所长)
协作单位:
汕尾市绿美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蔡信德(研究员,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16)
报告编写:
蔡信德(研究员,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16)
兰方勇(高工,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24)
李照勇(高工,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23)
白中炎(工程师,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75)
蓝海英(助工,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57)
报告内审:
彭光寿(研究员、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80)
董林(研究员、处长、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29)
报告审定:
韩保新(研究员、副所长、环评岗证字第A28010004)
1总则
1.1主要编制依据
1.1.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
1.1.2全国性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l998年11月。
(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令14号),2002年11月。
(4)《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88号,2002年9月。
(5)《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2]174号,2002年12月。
(6)“关于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2]54号,2002年4月。
(7)环发[2004]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公告。
(8)《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2002年3月。
(9)《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1.3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1月。
(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4年7月。
(3)《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3月1日实施。
(4)《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
(5)《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7]29号)。
(6)《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2005年6月。
(7)《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9]74号)。
(8)《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9)粤府[2005]22号《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
(10)《转发省环保局关于加强山区开发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1]116号。
1.1.4产业、技术政策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年。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工业节水“十五”规划》,国经贸资源[2001]1017号。
(5)《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木目录》。
(6)《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
(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9)《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
(10)《关于发布<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03]197号。
(1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12)《关于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通知》,环发[2003]206号。
(13)《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
(1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
(15)《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1]74号。
(16)《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粤府办[2005]15号。
(17)《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粤经贸工业[2005]582号。
1.1.5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水环境》(HJ/T2.1~2.3—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5)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4)《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
(5)《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6)《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7)《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
(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10)《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
(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
1.1.6其它依据
(1)海丰县投资服务中心《委托书》,2006年1月20日。
(2)《海丰县与东莞大朗镇合作开发产业转移园区协议书》,2005年9月。
(3)《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5年12月。
(4)《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告》,2005年12月。
(5)广东省环保局,《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2005年10月。
(6)《海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工(草案)》(送审稿),2006年1月。
1.2采用的评价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南门河执行Ⅳ类标准,赤石河执行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执行二级标准。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根据不同功能区,执行相应功能区标准。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2项目概况
2.1首期工程规划概况
2.1.1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和建设周期
(1)名称:
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
(2)地点:
海丰县鹅埠镇。
(3)建设性质:
新建
(4)建设周期:
建设期2年,规划年限2005-2020年。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1)占地面积:
规划范围为东至华南发品厂西侧30米大道;西至老隆坑;南至广汕公路;北至金山寨,总控制用地面积为123.2公顷。
根据鹅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鹅埠镇新城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区”的基本空间格局。
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园首期工程,则安排在北部工业产业小区内。
(2)人口规模
首期工业园就业人口规模控制在1~2万人,其余人口考虑为区外通勤人口。
(3)土地利用情况
1)布局工业园共划分为24个地块,一类工业用地18个地块,二类工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公共(街头)绿地、公园各为1个地块。
工业用地容积率在1.2-1.6之间,绿地率不得小于20%。
2)道路交通工业园的道路网是顺应地形的以方格网为基础的路网结构,道路等级分为城市主干道、主要通道、次要通道、防火通道和服务通道四级。
3)绿化工业园区绿化主要包括山林绿化、公共绿化、生产防护绿化组成,以点状(城市公园)、线状(带状)结合,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
2.2产业转移园入园项目分析
2.2.1园区首期工程项目类别分析
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拟重点发展海洋资源开发、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光电一体化和环保产业等5产业。
对于进入转移园区首期工程的项目,根据《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园区用地类型基本上为一类工业用地,少量的为二类工业用地。
根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划分,一、二类工业用地为:
(1)一类工业用地为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2)二类工业用地为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1]7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粤府办[2005]15号)、《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粤经贸工业[2005]582号)、《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海大(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东莞大朗镇的产业结构情况,初步拟定本产业转移园首期工程引入的项目,见表2-1。
表2-1入园工业类别
产业
领域或项目
生物技术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
绿色饲料
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和设备
电子信息技术
中高档家用电器
计算机硬盘、光盘、主板
通信设备整机、零部件
通讯线缆、光纤、跳线、尾线
光电一体化
通信系统整机、零部件
电器设备、零部件
原材料器件
光通信网络、光储存
轻工、纺织业
包装装潢印刷
服装,服饰及辅料,纺织品,特种天然纤维产品加工,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
环保产业
节能设备,“三废”处理技术及相关设备,资源再生利用技术及相关设备
2.2.2园区首期工程工业产值预测
考虑到今后工业园主要承接东莞大朗的产业转移企业,因此,针对园区首期工程承接的工业类别,可类比广州市和珠江三角洲工业用地产值来预测本工业园工业产值。
据资料,云埔(白云)工业区单位面积工业产值为10.85亿元/km2,东莞石碣镇单位面积工业产值为5亿元/km2。
考虑到不同工业行业单位产值之间的差异,同时考虑海丰县目前的发展状况及其与珠三角地区发展水平的差距,取海大产业转移园区首期工程单位面积工业产值为上述二地产值的平均值再取相对系数0.8,预测海大产业转移园首期工程开发后工业总产值可达6.34亿元/年。
3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
3.1能源的种类和用量
据预测,工业园工业用地71.11公顷所需的总能量约为6.76万吨标煤/年。
据规划,工业园将不使用煤作为燃料,故其主要燃料为液化气(LPG和LNG)、电能,另外还需要考虑备用柴油机发电用的柴油。
按液化气、电、油的使用比例为4:
5:
1计算,工业园营运期液化气用量为2030万m3/年、用电量为27050万千瓦时/年、柴油用量为4600吨/年。
3.2水的来源、用量和再利用
本工业园区主要供水水源来自赤岭水厂,从该水厂引DN800给水管。
工业园内给水管网全部布置成环状管网,管径≥DN150mm。
最高日用水量为:
0.86万m3/d,最高时用水量为38m3/h,规划消防用水量为50升/秒,火灾同时发生次数按2次计算。
3.3不同阶段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
3.3.1施工期
(1)主要水污染物估算
工业园开发过程(施工期)中,主要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建筑工地废水和生活污水,这些废水排放可能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氨氮、SS等。
这些污水部分将通过排水渠道进入南门河水体,对地表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
经初步估算,本园区开发过程(施工期)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和污染负荷见表3-1。
表3-1施工期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和污染负荷
污染物
COD
BOD5
氨氮
SS
浓度(mg/L)
250
110
25
150
污染负荷(kg/d)
12
5.27
1.20
7.20
2)施工废水
道路路面的养护水、沙石冲洗水、施工机械的含油废水等,主要的污染物是石油类和SS,排入附近水体将对水质产生影响。
3)施工场地雨水
施工场地雨水冲刷形成的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后会对水体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同时经地面雨水冲刷进入的泥沙还会淤积堵塞排水沟渠和河道。
(2)环境空气污染物
本园区开发过程(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主要影响因素:
1)建筑施工扬尘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物
3)临时生活设施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经初步估算,二氧化硫为0.12吨/年、氮氮化物为0.35吨/年、烟尘为0.06吨/年、油烟为0.05吨/年。
3.3.2营运期
(1)水污染物
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园区最高日用水量为0.86万m3/d。
废(污)水产生系数取0.85,则废(污)水排放量为0.73万m3/d。
经估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160m3/d,生产废水量则为4140m3/d。
据规划,园区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而各企业的生产废水由各企业自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水体。
按产业转移园的有关政策,转移园区污染物应采取集中处理和处置,因此园区对废(污)水分散处理的方式不可取,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应采取集中处理措施。
废(污)水经集中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时。
据预测,在正常情况下,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73万m3/d,外排污染物为:
COD88吨/年、BOD544吨/年、SS44吨/年、氨氮22吨/年、LAS11吨/年、石油类11吨/年。
非正常情况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73万m3/d,外排污染物为:
COD610吨/年、BOD5453吨/年、SS453吨/年、氨氮49吨/年、LAS46吨/年、石油类25吨/年。
(2)环境空气污染物
工业园运营后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和发电机排放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悬浮颗粒物,工业企业职工餐厅炉灶排放的油烟废气和火烟,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烟尘和非甲烷烃等。
另外,有些企业可能还有工艺废气排放,如粉尘和有机废气等。
将上面分别对园区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交通污染源的预测结果进行统计,结果如表3-2。
表3-2园区大气污染源排放量预测结果(吨/年)
项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CO
THC
工业污染源
33.5
43.7
18.3
生活污染源
0.08
0.41
0.04
交通污染源
8.9
20.3
7.8
合计
33.58
53.01
18.34
20.3
7.8
3.4建设过程和生产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情况
(1)施工期
开发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主要是机械施工噪声和车辆运输的交通噪声。
建筑施工机械有打桩机、挖掘机、起重机、振动机、搅拌机、发电机等,这些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多在90dB(A)以上,打桩机工作时的瞬时噪声将超过100dB(A)。
施工过程中主要的运输车辆为大吨位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2)营运期
公共建筑设施噪声源公共建筑设施噪声源主要有:
中央空调系统的离心式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以及冷却塔;餐厅厨房炉头风机、鼓风机等。
不同设备具有不同的噪声水平,有的可高达100dB。
交通声源主要来自进出园区和附近公路的车辆,主要噪声源1m处的噪声水平可达到90dB。
3.5其它污染问题
3.5.1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本园区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废物等。
按开发过程中施工人员会长期保持约有200人/天估算,这些施工人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生活垃圾总量为100kg/天。
同时,施工过程中还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废物,如余泥、渣土等。
(2)营运期
工业园园区固体废弃物一般可分为: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四大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按万元工业产值产生0.12吨计,园区工业产值约6.34亿元,则年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608吨/年。
危险废物:
按工业固体废物量的5%计,约为380吨/年。
员工生活垃圾:
园区职工人数约1.5万人,生活垃圾产生系数取0.5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0吨/年。
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据计算,污水处理厂削减BOD5量为564吨/年。
按照每削减1kgBOD约产生0.6kg干污泥、压滤后污泥含水率为75%计算,则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量为980吨/年。
因此,工业园固体废物产生量约1.12万吨/年。
3.5.2生态环境
(1)陆地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总用地1950亩,植被主要以杂树、经济林、草坡和农田植被为主。
项目在土地平整和施工建设过程中,用地范围内的树木遭砍伐,山丘被推平,植被和地貌将会遭受较大的破坏,同时也完全破坏了地表植被原有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初级生产等主要生态功能,造成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2)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用地需要变更原有的地形地貌,植被铲除,使大面积的地表裸露。
据规划资料,园区占面积1950亩,土地平整工程量较大,挖方量68万m3、填方量79万m3,考虑挖、填平衡,仍需客土约11万m3。
大面积的挖填平整、各建(构)筑物地基处理、管道开挖及道路铺设等将使原土层松动、土壤结构破坏,此时如遇大暴雨,在工程没有采取水保措施的条件下,将会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对边溪河、南门河、赤石河造成严重影响。
4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4.1污染控制
4.1.1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3)《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对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排放标准,南门河水质类别为Ⅳ类,根据上述标准,可以执行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但从现状调查来看,南门河为小河,上游来水量小,水体稀释净化能力小,结合鹅埠镇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工业园污水排放水质执行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保区域持续、协调发展。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
(6)《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3-1999)。
(8)《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5-2000)。
(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
(1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l2348—90)。
(1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82—1999)。
4.1.2其它标准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Z18883—2002)。
(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Z18919—2002)。
(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Z18920—2002)。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Z18921—2002)。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1996)。
(7)《危险废物燃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1)《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
4.2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拟建工业园所处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资源分布以及周围社会环境状况,确定该环境影响评价中考虑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主要敏感目标见表4-1。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工业园附近水体包括边溪河、南门河、赤石河,赤石河注入红海湾。
南门河水质类别为Ⅳ类,赤石河水质类别为Ⅲ类。
因此拟建工业园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
确保工业园的开发建设不会对南门河和赤石河的水体产生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其使用功能。
保护南门河、赤石河水质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和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工业园及外延3000m范围内的受工业园开发影响的城镇、居住区及敏感点,主要有鹅埠镇圩、蛟湖村、南坑水村等及周边村镇居民区等(见图1-1)。
拟建工业园所在区域未划分大气功能区,根据有关法规要求,按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要求。
因此,应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以保证工业园区和周边邻近区域(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
(3)声环境
声环境着重控制工业园内的职工生活区、办公用地以及工业园边界处的区域环境噪声强度。
保护目标主要为工业园区内的职工居住、办公用地和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
工业园区附近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附近居民不受本工业园开发活动的噪声影响。
表4-1评价范围内重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保护级别
所在位置与工业园边界的距离
大气
鹅埠镇圩
居住环境,3800人
二类
工业园东南面,约400m
西寨村
居住环境,371人
二类
工业园的南面,约150m(隔广汕路)
蛟湖村
居住环境,848人
二类
工业园的南面,约300m(隔广汕路)
下城村
居住环境,290人
二类
工业园的南面,约600m(隔广汕路)
长朗村
居住环境,402人
二类
工业园的西南面,约200m(隔广汕路)
长埔村
居住环境,98人
二类
工业园的西南面,约1200m(隔广汕路)
楼仔村
居住环境,374人
二类
工业园的西南面,约19000m
南坑水村
居住环境,115人
二类
工业园的西北面,约100m
河背村
居住环境,100人
二类
工业园的北面,约300m
塘尾村
居住环境,180人
二类
工业园的西北面,约1100m
上径村
居住环境,153人
二类
工业园的西北面,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丰 产业 转移 工业园 首期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