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9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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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工业
4.18
15.0
点源小计
21.92
78.8
面源
分散畜禽
4.55
16.4
水产养殖
1.34
4.8
农业径流
-
面源小计
5.89
21.2
总计
27.81
100
图1-1流域各污染源COD排放比例
(二)工业源污染特征
2009年,流域工业COD排放量约为4.18万吨,氨氮约为0.25万吨。
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于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4个行业,其COD和氨氮排放量占流域工业排放量的70.1%和87.3%。
流域有毒有害污染物(氰化物)以及重金属(铬、汞、镉、铅、砷)的排放量分别为7.3吨和3.2吨。
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占排放总量的99%。
重金属排放主要来源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金属制品业等5个行业,占排放总量的97.7%。
从污染源分布上来看,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企业主要分布于南平市,占总排放量的41.3%;
重金属(铬、汞、镉、铅)排放企业主要分布于三明市,占排放总量的59.2%(流域污染物排放重点工业企业见附表1-2~1-5和附图1-2~1-7)。
三、水质现状
闽江流域共设置57个监测断面(29个交界断面),其中10个国控断面,47个省控断面。
全流域共划分了275个水环境功能区,其中Ⅰ类水环境功能区5个,Ⅱ类水环境功能区44个,Ⅲ类水环境功能区192个,Ⅳ类水环境功能区9个,Ⅴ类水环境功能区24个,劣Ⅴ类水环境功能区1个(流域水质监测点位分布见附图1-8,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见附表1-6)。
(一)流域断面水质
“十一五”期间,流域水质总体得到改善,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和Ⅰ~Ⅲ类水质比例均不断上升。
2010年,10个国控断面均达到或高于Ⅲ类水质标准。
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99.4%,比2005年提高了6.5%,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9.1%,比2005年提高7.1%,实现了“十一五”规划95%以上的国控和省控断面达到功能分区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划目标。
2010年,闽江流域富屯溪、干流南平段和干流福州段的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均为100%,沙溪和建溪达标率分别为98.9%和98.8%,其中,沙溪河段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完成了“十一五”规划80%以上水环境功能达标的目标要求。
流域福州段、沙溪和建溪Ⅰ~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8.6%、98.9%和98.8%,其余均为100%。
流域交界断面达标率为99.4%,其中,沙溪交界断面达标率为97.6%,其余全部为100%。
(见表1-2和1-3)
表1-2“十一五”期间流域超标断面以及超标因子
年份
超标断面(超标因子)
2006
邵武晒口桥断面(氟化物)、沙县东溪口断面(总磷)、水汾桥断面(氨氮、石油)、闽清梅溪口断面(挥发性酚)
2007
水汾桥断面(溶解氧、氨氮、石油类)
2008
永安山峰电站下游断面(溶解氧)、水汾桥断面(溶解氧、石油)
2009
永安山峰电站下游断面(氟化物)、斑竹溪渡口断面(氨氮)、水汾桥断面(氨氮、石油类)
2010
沙溪水汾桥(石油类)、建溪建阳洪尾(溶解氧、氨氮)、福州段闽清梅溪口(总磷)
表1-32010年流域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和Ⅰ~Ⅲ类水质比例及交界断面达标率
河流/河段
断面数
水环境功能达标率(%)
Ⅰ~Ⅲ类水质比例(%)
交界断面达标率(%)
南平段
8
福州段
12
98.6
沙溪
15
98.9
97.6
建溪
14
98.8
富屯溪
全流域
57
99.4
99.1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流域已完成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2010年,流域各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高于98%(见附表1-7),县级市及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内河、湖泊水库水质
城市内河水质总体呈上升趋势。
2010年,福州内河水质功能达标率为50.0%,超标项目主要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未能完成“十一五”规划95%以上达标的规划要求,但较2005年提高了45.8%。
其中,福州晋安河、光明港水质持续好转,水质达到V类标准,达标率为100%,而白马河和龙津浦水质劣于地表水V类标准,多为生活有机污染。
2010年,福州西湖水质为V类,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
三明辖区内泰宁金湖(Ⅲ类)、安砂水库(Ⅲ类)、东牙溪水库(Ⅲ类)三个湖库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均为100%,但处于中营养状态。
四、“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闽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共安排了104个重点项目。
截至2010年底,已完成项目59个,完成率56.7%,在建项目6个,占5.8%,未启动项目39个,占37.5%。
项目完成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投入不足,加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出现新的形势,部分项目在执行过程有所变动,实际建设项目按年度计划开展实施,因此原规划安排的项目完成率较低。
五、“十一五”基本做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和完善水环境保护机制
在省委省政府组织和推动下,流域水环境保护基本形成以计划带项目、以项目促落实,上下游之间、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格局,强化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在工作机制上,建立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项目,各市、县(区)政府也都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在管理上,形成省政府批准,县市分别制定实施规划或计划,落实重点整治项目的机制。
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福建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暂行)》和评分细则,并连续4年将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做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为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机制、政策保障。
抓好流域减排工作,通过分解落实减排责任、强化减排问责规定、将减排成效列入绩效考核,同时出台减排“一票否决”、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限批、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等一批配套减排政策,不断完善减排机制。
建立健全流域补偿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手段来激励上游地区治理污染、改善水质。
这些机制和政策都有效的推动了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落实国家政策,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实行严格的环保审批制度,对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予以否决。
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加快推进重点排污行业整合提升,促进传统产业集聚和升级优化。
在污染整治方面,突出造纸、制药等行业深度治理,扶优汰劣,全面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化工、电镀等行业清理整治,基本完成造纸企业执行新排放标准要求的废水深度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拆除、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流域共搬迁拆除近4000家养殖场,控制生猪养殖规模,全面禁止在禁建区内新、扩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同时加强对禁建区外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生态种养模式。
(三)加大控源减排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十一五”期间,流域新建、扩建28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7.25万吨/日。
2010年,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3%,较2007年提高了23.4%,全面实现了“十一五”末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以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的目标。
同时,流域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推进工业污染集中治理。
(四)严格环境执法,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流域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严格执行《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提高了执法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
开展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定期监察和监测,并实行“日调阅、周分析、月汇总、季通报”,加强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环境违法问题严厉处罚,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流域连续五年先后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建设项目环境违法,矿山、钢铁、涉铅、造纸等行业环境安全环保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0多万人次,立案调查涉嫌违法企业1200多家,取缔关闭违法企业400余家。
流域已有64家工业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占工业企业总数36.4%,29个重点工业园区已全部开展规划环评,其中69%已经通过审核。
(五)落实生态保护任务,加强生态保障能力
我省完成了《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颁布实施了有关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办法和条例等,为自然保护区建设提供了保障。
“十一五”期间,流域共创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2个国家级生态村,86个省级生态乡镇和60个省级生态村。
2009年,流域森林覆盖率为73.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流域拥有1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1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分别占全省数量的69%和51%,并有36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
“十一五”期间,流域被列为国家首批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地区。
建成生态公益林为2050多万亩,基本建成林业生态保障体系,并积极探索完善生态补偿新机制。
六、存在问题
(一)工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局部特征性污染突出
流域是我省传统工业基地,以高耗水高污染工业企业居多。
其中,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的COD和氨氮占流域工业污染物排放量的65.9%和79.4%,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
由于铅锌采(选)矿、氟化工等区域型资源开发类产业的发展,流域内局部地区存在特征型污染的问题,如三明尤溪流域重金属污染问题、南平市富屯溪流域的氟化工、福州市闽清县酚污染等。
流域砷和汞的排放量分别占全省的75%和73%,三明的大田县和尤溪县是我省重金属污染控制的重点区域。
受空间和地域的限制,部分地区工业布局不尽合理,特别是南平和三明地区位于内陆河谷盆地,工业企业多沿江分布,企业超排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另外,流域工业园区发展迅速,但是规模小且位置分散,多数工业园区尚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导致局部工业污染问题突出,危及闽江水环境安全。
(二)部分饮用水源地安全存在隐患
流域饮用水源多以河流型水源地为主,容易受上游排污影响,个别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依然存在工业、畜禽养殖、生活、农业等污染源,存在水质风险。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生产生活用水量急剧增加、水口电站的生态环境流量无法正常保障、河道无序超量采砂和开采鹅卵石使河床急剧下切,影响了水生生态系统,不仅给闽江流域水质改善带来较大困难,还直接导致闽江下游咸潮上溯现象日益严重,对福州的水源地安全构成威胁。
此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倾覆、泄露等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也可能对临近饮用水源地安全造成危害。
(三)局部地区和支流污染严重
流域部分支流受到污染、水口电站库区和一些支流水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
“十一五”期间,部分水库和水电站库区支流回水区有机污染加重,水体富营养化日趋严重,影响库区周边人口饮用水安全,如南平市安丰沟、闽侯县苏洋和沙县东溪等污染问题突出,闽侯县支流水质达标率仅为62.8%,福州城区内河省控断面达标率为50%。
水口电站库区及三明部分饮用水源地呈富营养状态。
(四)畜禽等养殖污染依然严重
2009年,流域畜禽养殖COD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36.5%,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放量占20%,治理难度大。
部分地区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拆除、搬迁工程还没有完成,养殖场污染治理尚不到位,一些地方(如延平、闽侯等地)畜禽养殖规模大,大大超过生态环境承载力。
禁养区外的养殖场污染治理进度缓慢,延平区、闽侯县等地畜禽养殖污染仍较突出。
另外,水口电站库区网箱养殖规模仍较大。
(五)流域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流域共有大中型水电站29座和数千座小水电站和水库,河流水电梯级过度开发,使众多河流湖库化,同时部分水电站没有按生态最小下泄流量要求泄流,改变了河流的自然属性,使部分河段出现断流现象。
部分水体呈现富营养化,严重影响水生生态以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十二五”水环境形势分析
一、水污染防治形势变化
“十一五”期间,流域点源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干流和主要一级支流的水质达标率较高。
“十二五”期间,流域水污染防治形势发生变化,重点治理区域从干流转向支流,重点控制污染源从点源扩展至部分非点源,重点控制指标从传统污染物扩展至局地特殊污染物。
二、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水环境压力增大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积极推进闽江口、武夷新区和三明生态工贸等重点区域的快速发展,流域将形成多个海西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中心。
工业园区和新型工业的发展使得工业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难度加大,流域工业污染控制从单一企业控制向工业园区转化。
城市化及城乡统筹带来的污染控制从集中型向分散式拓展,预计2015年城镇化水平将达到60%,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与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处理率不高的矛盾日益突出。
流域工农业和生活用水90%以上取自闽江,闽江又是闽东南沿海地区的战略后备水源地,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意义更加重大。
三、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压力
闽江流域作为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为我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近年来,流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流域上游经济相对落后的南平和三明地区。
“十二五”期间,我省生态省建设将加大流域国家级生态市、县和乡镇以及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创建,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
另外,即将启动的北水南调工程,必然加剧流域枯水期间水质和水量的保障难度,对闽江水口电站以下河段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第三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饮用水安全、防治水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依托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环境安全,增强流域生态保障能力,巩固流域的生态优势。
二、基本原则
(一)分区防治,科学指导
建立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水环境管理体系,区分单元水环境问题,实施不同的防治措施,坚持积极预防和控污减排相结合。
(二)优先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
优先做好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三)以循环经济为导向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引进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四)污染防治与风险防范并重
建立健全突发水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体制,将有毒有害污染物纳入监测范围,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防范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三、规划范围和分区体系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流域涵盖的福州、三明、南平、宁德、泉州、龙岩等36县(市、区),流域涵盖的行政区见附表3-1。
(二)分区体系
综合考虑流域范围内的水系分布、行政区划、地理状况等,建立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管理体系。
结合污染状况、公众环境需求、技术经济可行性、重点治理需求、经济发展等方面,筛选出重点控制单元,作为重点规划对象。
本规划共划分福州、三明、南平三个控制区以及9个控制单元。
其中,三明市控制单元、福州市控制单元、延平-古田控制单元和邵武-顺昌控制单元为优先控制单元(见表3-1和附图3-1)。
表3-1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分区体系
编号
控制区
控制单元名称
控制单元包含的行政区
1
南平控制区
武夷山市控制单元
武夷山市
2
建瓯-建阳控制单元
建瓯、建阳、浦城、松溪、政和
3
邵武-顺昌控制单元
光泽、邵武、顺昌
4
延平-古田控制单元
南平市延平区、古田
5
三明控制区
三明市控制单元
沙县、永安、三明辖区(2区)、连城部分地区
6
沙溪上游-金溪控制单元
宁化、清流、明溪、建宁、泰宁、将乐
7
尤溪控制单元
尤溪、大田
福州控制区
福州市控制单元
福州辖区(5区)、闽侯、长乐部分地区
9
闽清-永泰控制单元
德化、永泰、闽清
四、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规划目标
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目标年为2015年。
规划的总体目标为:
到2015年,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平稳并有所改善,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95%以上,其中富屯溪、建溪、干流南平段和福州段分别达到95%以上,沙溪达90%以上,流域交界断面达95%以上。
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我省“十二五”总量减排计划要求,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建立环境污染风险防范体系,重点水域、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的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二)规划指标
(1)水环境质量指标
水环境规划指标包括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全流域以及各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总量控制指标
流域总量控制指标为流域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排放量。
(3)生态环境指标
生态环境指标主要包括:
森林覆盖率、各类受保护面积占流域土地面积比例。
(4)污染治理控制指标
主要有市县污水处理率、城镇(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规划指标具体值见表3-2。
表3-2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
类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15年规划值
水环境质量指标
流域国控、省控水域水质功能达标率指标(%)
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
95
福州辖区水环境功能达标率
三明辖区水环境功能达标率
南平辖区水环境功能达标率
古田段水环境功能达标率
Ⅰ~Ⅲ类水质比例
交接断面达标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设区市
县(市)
90
乡镇
85
总量控制指标
COD排放量(万吨)
完成省里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要求
氨氮排放量(万吨)
生态环境指标
森林覆盖率(%)
71.6
各类受保护面积占全流域面积比重(%)
污染治理控制指标
市县污水处理率(%)
83
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第四章规划主要任务
一、实施分区防治战略,突出重点地区防治
(一)三明市优先控制单元
(1)控制单元概况
控制单元的三明市区、沙县和永安市位于沙溪流域,沙溪主要支流包括罗口溪、文川溪、桂口溪、渔塘溪、东溪等,碧溪七台河和东牙溪流域是三明市区饮用水源地。
近年来沙溪水质持续改善,但部分断面依然出现超标现象。
该控制单元是福建省的老工业基地,工业污染源点多面广,工业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单元污染物排放量的31%和41%。
而造纸业的COD排放量占控制单元工业排放量的5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氨氮排放量占控制单元工业排放量86%。
由于多种原因,水汾桥水质监测断面多年出现超标,超标项目为氨氮和石油类。
永安山峰电站下游河流断面2008年出现石油类、溶解氧超标,2009年出现氟化物超标。
加上水电梯级开发强度大,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导致单元环境容量有限,加剧了本单元的水环境问题。
三明市区、永安、沙县等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呈富营养化趋势,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
(2)单元目标
水质目标:
沙溪水环境功能达标率达90%以上;
三明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功能达标率达95%以上;
沙溪流域的主要支流文川溪、桂口溪和东溪水质明显提高。
总量目标:
到2015年,三明市控制单元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0.2%和0.8%。
(3)工程与措施
沙溪以及九龙溪两岸严格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
实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工程,加快城区工业企业调整搬迁,继续实施市区工业企业“退市入园”。
加强东溪等小流域的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小流域工业和畜禽污染整治,结合农村连片整治开展乡镇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垃圾等治理。
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对能力,提升环境监测工作水平。
实现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监控,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
开展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在2015年前,完成三元区、梅列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推进三明市第二水源建设工作,加强取水口上游水源涵养林的维护及水土保持工作,力争2012年底前完成碧溪第二水源地建设。
开展沙县城南水厂水源地保护工程,对沙县城南水厂水源地上游二乡、一镇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实施点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增强藻类暴发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延平-古田优先控制单元
控制单元主要包括延平区和古田县部分乡镇。
建溪、富屯溪、沙溪于延平区汇合成闽江干流,在古田段有主要支流古田溪汇入闽江干流,水口电站库区部分呈现富营养化状态。
延平区畜禽养殖占南平市养殖总量的70%,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控制单元排放量的68%和46%。
由于部分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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