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合同上海海事大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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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76号
3.房产证编号:
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
14537.75㎡。
第二条项目内容与范围
山海大厦中上海海事大学产权所属的房产(除第二层外)及其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对外租赁业务。
甲方为合作项目中提供上述物业中可供对外租赁的面积为5814.45㎡的物业,该物业未设定抵押(详见合同附件一)。
并由乙方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考核。
丙方提供经营所需要的全部资金。
第三条合作期限及交付日期
1.项目的合作期限为两年,自乙方向项目移交前述物业经营权开始(移交以乙方出具的通知所确定的时间为准)。
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的,如三方无异议且丙方无违约或经营有不符合学校和国家教委要求的情况的(由乙方负责考核),则本同自动延长三年。
目前,部分物业正在出租中。
从乙方交付上述物业经营权之日起,现有合同延续给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丙方承担。
2.合作期满(包括延长期限届满的),丙方如需续约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甲方选择继续以合作模式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可享有优先选择权;
丙方如不续约,则丙方应在合作期届满前一周内将合作项目所涉及的甲方物业清空,按照约定及租赁单位的性质,保持正常使用状态返还给甲方。
3.合作期内如因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征收、征用、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为自动终止,三方互不作补偿。
在丙方结清项目所涉及物业已经产生的全部费用后将经营权移交给乙方,乙方退还丙方缴付的各项保证金,乙方退还的款项不计付利息。
第四条合同价款
1.丙方同意并确保甲方在合作项目的基本收益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万元)。
2.丙方同意并按每贰个月为一个分配周期,(全年共计六个分配周期)等额支付给甲方项目收益。
第一次的预支收益应于签署本合同当天支付,合作期内,每个分配周期内,项目收益应于该周期内的第一个月的5日前支付。
若丙方逾期缴付的,甲方有权就拖欠的款项按每日千分之二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若丙方逾期缴付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作项目下的全部物业经营权,并没收丙方支付的各项保证金。
如各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所产生的损失另行向丙方索赔。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1.丙方在签署本合同的当日须向乙方缴纳相等于二个月基本收益,合计人民币(大写)整(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上履约保证金不能用以冲抵丙方应支付的经营收益。
合同期满或三方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终止本合同(违约除外)并且丙方结清项目经营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当期应支付的经营收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违约金及其他所有有关费用后,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将丙方的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丙方。
2.丙方应于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提供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为:
合作项目中甲方总收益的百分之二,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万元),保证金的不计。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丙方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赔偿总额中扣除已支付的安全保证金)。
如三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丙方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安全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3.丙方接受山海大厦业主委员会聘用的物业公司。
从项目所涉及的物业经营权移交之日起,丙方须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
合同履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业管理的成本提高需要统一调整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则丙方就该房屋所应付的物业管理费将于该月期满时作相应增加。
第六条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确保该物业属于甲方所有,无争议。
(2)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该物业,对乙方的管理行为实施监管、考核,并提出整改要求。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须按时将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及相关附属的经营权移交给丙方。
(2)乙方应确保用于合作项目的物业不存在第四方的权利,如在合作期内该物业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乙方应在此项事情发生之日后五天通知乙方及丙方,并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丙方权益的第四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如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负责代甲方收取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气费,并按时交至甲方。
(4)乙方将对该项目的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每年进行两次考核,低于规定标准的,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以维护师生正当利益。
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一切由丙方自负。
(5)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干预丙方依法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经营权。
(6)乙方负责解决承租商户、消费者、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
3.丙方责任
(1)丙方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2)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以下费用:
1)项目收益2)物业管理费3)水费4)电费5)煤气费6)公共水电分摊费7)通信费8)网络费9)其他由租赁经营该物业发生的费用。
(3)负责租赁经营物业内部安全、保卫、防火、环保等工作,接受乙方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管理部门做好整个临时公建的治安、卫生、防火、环保等工作,协助维护整个临时公共服务区的公共秩序。
(4)为经营物业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制订安全管理办法并落实安全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及预防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治安等事件的发生。
接受甲乙方以及公安、消防、安监、城管、供电局等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5)保证项目所涉及的物业仅作为经营使用,不作留宿或储存用途,绝不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及违禁物品。
接受和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检查。
(6)负责项目所涉及的物业内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如因丙方的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7)不将的目所涉及的物业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丙方与其它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甲方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甲方备案。
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支付期不得高于3个月,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3个月租金,安全保证金不得高于年租金的百分之二。
(9)丙方在合作期间,项目所涉及的物业如需大修、装潢、改造的,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和设计方案,并交纳装修保证金,须经乙审核通过批准同意后,丙方在不影响房屋建筑结构,不危及公共安全和第三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方可实施,费用由丙方承担。
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施工,乙方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后。
丙方应拆除自行装修并恢复至原租赁状态,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无偿移交给乙方。
(10)丙方制作灯箱广告、户外广告,须事先申请,经山海大厦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应至少提前两个月书面向对方提出,但在取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仍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相当于甲方叁个月项目基本收益金额。
2.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所有法律,因丙方违法而导致各类赔偿、处罚等损失均由丙方承担和负责。
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不论是否解除合同,丙方均应在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丙方违法经营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因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造成国家行政机关对甲方或乙方的处罚,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以及拖欠合作项目甲方基本收益分配等费用,乙方可在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中扣抵;
因扣抵后致使保证金不足的,丙方必须在接到乙方补交抵扣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
4.因丙方原因造成甲乙方及其他第四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丙方承担事故造成一切损失和费用。
乙方有权先行启用安全保证金垫付,保留扣除相应的安全违约金的权利。
5.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或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项目中涉及的物业及没收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另造成甲方和乙方其他损失的,丙方仍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丙方逾期不分配项目基本收益,累计超过十五天的;
(2)擅自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的;
(3)因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4)利用合作项目涉及的物业进行非法活动或有悖公共秩序和良俗的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拖延分配项目基本收益、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15日或以上的;
(6)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不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经多次劝喻仍无改正的;
(7)其他严重危及综合商业服务区内的安全(包括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和损害甲方或乙方名誉的行为。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除正在裁决的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
第九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等)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十条合同附件
1.租赁经营项目面积明细表
2.安全责任书
3.廉政保证书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上海海事大学乙方:
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山海大厦合作经营合同
(二)
出租方上海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为合作项目中提供上述物业中可供对外租赁的面积为3123.41㎡的物业,该物业未设定抵押(详见合同附件一)。
上海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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