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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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
7.1突发环境事件情景设定
7.2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源强分析
7.3突发环境事件情景释放途径分析、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7.4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后果分析
8.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8.1环境风险受体管理差距分析
8.2环境风险源管理差距分析
8.3区域环境风险管理及应急能力差距分析
9.整改措施及计划
9.1整改措施
9.2整改计划
10.结论
10.1综合评估报告结论
10.2建议
前言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发性灾难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事件,它具有危害性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同时风险发生的概率又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倘若一旦发生,起破坏性极强,对生态环境会产生严重破坏。
当前,我国已进入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规范行政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行为,为行政区域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供切实指导,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出台了《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
松江区位于上海市东北部,东邻苏州区,西连江苏大竹县,南靠昆山、昆山县,北接江苏达川区、开江县,属于xx的影响区,区域生态环境既关系到xx全国水资源战略储备库战略定位安全,同时也关系到川渝东北部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
为彻底摸清全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现状,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行政区域内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受松江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我单位开展了本报告的编制。
本次松江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程序包括评估资料收集、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子区域划分、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等,具体细节如下:
1、资料收集:
围绕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受体、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能力等因素开展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基础资料收集。
2、环境风险识别:
通过收集整理的环境风险受体相关资料,说明水环境风险受体、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基本情况,包括受体类别、名称、地理坐标以及规模等信息,以水系图、行政区划图为基础,分别绘制水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说明水环境风险源、大气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包括风险源类别、名称、地理坐标、规模、主要环境风险物质名称和数量以及风险等级等信息。
以水系图、行政区划图为基础,分别绘制水环境风险源分布图、大气环境风险源分布图。
3、环境风险子区域划分:
按下级行政区域边界划分评估子区域
4、环境风险分析:
通过环境风险指数计算法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综合环境进行有效分析,评估环境受影响程度,绘制环境风险地图。
5、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根据环境风险识别与环境风险分析结果,对区域环境风险等级为较高及以上的区域,从环境风险受体、环境风险源以及区域环境风险管理与应急能力方面对比分析,说明松江区所涉及的环境问题和应急措施差距。
《上海市松江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上海市松江区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以及区交委、区农委、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科委、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在此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1)构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对松江区的环境风险源及风险物质、环境污染通道、环境敏感目标、风险防控措施、环境安全隐患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域内可能发生的典型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情景分析,进而定性和定量评估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
(2)结合区域内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确定环境子区域(以乡镇为单位)的环境风险指数;
定量分析区域环境风险源强度、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进而综合评估区域总体环境风险。
(3)针对区域环境风险特征以及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从技术、工程和管理等方面提出科学、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以降低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及其影响。
按照以人为本、合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严格规范松江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行为,遵循客观公正、点面结合、定性定量、合理可行和规范性等原则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1)客观公正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区域及周边的环境风险源、风险受体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获取第一手的资料,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准确。
(2)点面结合原则
既对区域内的工业企业、道路运输、输气管道等主要环境风险源进行点上的环境风险评估,又从区域整体上评估区域环境风险源强度、风险受体脆弱性、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及环境风险综合等级。
(3)定性定量原则
突出重点,对典型的或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情景模拟与定量评估,直观、准确地反映事件的影响,并实现评估结果的可比性;
而对一般的突发环境事件则进行定性分析说明,揭示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
(4)合理可行原则
评估技术方案可行,评估结论科学合理,尤其是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实践操作性,可供区域环境风险防控的政府决策参考。
(5)规范性原则
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正常分析松江区的环境风险状况。
1.3.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591号);
(1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1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6)《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012〕第22号);
(17)《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2011〕第40号);
(1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2011〕第41号);
(2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第45号);
(21)《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13〕3号);
(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第21号令);
(23)《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296号);
(24)《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25)《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26)《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13〕3号);
(2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1999〕第5号);
(2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
(29)《关于印发推进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2015)262号);
(30)《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安监发〔2013〕157号);
(31)《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32)《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3月29日修订)。
(33)《上海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7月);
(32)《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四清四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3]89号)。
1.3.2标准、技术规范
(1)《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2018)54号);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3)《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7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公告(2016)74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0)《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192-2015);
(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1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0)《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2)《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23)《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
(24)《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Q/SY1310-2010);
(25)《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13]272);
(24)《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
1.3.3其他参考资料
(1)松江区各企业环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等;
(2)《化学品安全说明书》;
(3)《松江区统计年鉴》(2017);
(4)上海市松江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应急能力地市二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技术报告。
(1)涉水环境风险受体的调查评估范围
本次松江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涉水环境风险受体评估包括高滩河、波漩河、新盛河、普里河、汝溪河、黄金河共6条、3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202家水厂养殖区。
(2)涉气环境风险受体的调查评估范围
松江区环境风险源范围向外扩展5km区域内环境风险受体,以及生态保护红线。
本评估报告主要参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同时结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进行评估,评估程序主要包括资料准备、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子区域划分、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等五个步骤。
评估路线见下图。
图1-1松江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路线
利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指数计算方法进行区域突发水环境风险、区域突发大气环境风险和区域综合环境风险的评估和等级划分。
在对区域环境风险基本特征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定量评估区域环境风险源强度(S)、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V)、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M),按照指数法对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
险进行量化。
评估工作程序见图2.4.2。
图1-2松江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程序
2.1区域位置
松江区隶属上海市,位于上海市东北部,介于东经107º
24´
~108º
05´
、北纬30º
25´
~30º
53´
之间,东西横跨52.1千米,南北纵贯60.35千米。
东邻苏州区,南接昆山、昆山县,西连江苏大竹县,北倚江苏达川区、开江县;
幅员面积1892.13平方千米。
图2-1松江区行政区划图
2.2地形地貌
松江区地貌由于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和岩性的控制,以及受水文作用的影响,呈现“三山五岭,两槽一坝,丘陵起伏,六水外流”的自然景观,形成山、丘、坝兼有而以山区为主的特殊地貌。
境内有东山、西山和中山,均呈北东走向,平行排列,互不衔接。
山区海拔500~1221米,面积606.5平方千米,占全区总面积的32%。
东山(黄泥塘背斜)和西山(明月峡背斜)因山顶出露的嘉陵江组灰岩被水溶蚀成为狭长的槽谷(在东山为城南槽、在西山为百里槽),两翼须家河组沙岩相对成为陵峡的山岭,故为“一山两岭一槽”型。
中山(南门场背斜)顶部未出露嘉陵江灰岩,无溶蚀现象,仍保持“一山一岭”型。
在“三山”之间分布着许多起伏不平的丘陵,东南和东北为深丘,中部和西北部为浅丘。
面积1184.9平方千米,占全区总面积的62.9%。
在境内中部,东、西两山之间,有一块由古代湖泊沉积而成的平坝,地势平坦而开阔,面积100.73平方千米,在全区总面积的5.4%,被称为巴渝第一大坝(川东第一大坝),即松江坝子。
境内的地势高出邻区县,高滩河、波漩河、新盛河、普里河、汝溪河和黄金河等六条主要河流迂回于平坝浅丘之间,河床狭窄,分别流入苏州区、昆山、昆山县、开江县和达川区等区县。
松江区地处大陆腹地,远离海洋,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具春雨、夏旱、秋涝、冬干的特点。
区内常年平均温度18.7℃,七月均温27℃,夏季最高气温达39.7℃,冬季一月均温为3.8℃,无霜期290天。
雨量充沛,年降雨量在1174.9mm,但季节分布不均,7~8月为雨季,降雨量最为集中,占全年降雨量的一半以上。
大气稳定度以中性为主,主导风向NE,年平均风速1.3m/s,年平均相对湿度81%。
2.3.1气温
多年平均气温:
18.7℃
最热月平均气温:
27℃
最冷月平均气温:
3.8℃
历年最高气温:
39.7℃
历年最低气温:
-2.7℃
2.3.2降水
年平均降水量:
1262mm
年最大降水量:
1451.7mm
年最小降水量:
836.5mm
多年平均降雨天数:
151天
2.3.3风况
历年最大风速:
33.3m/s风向为中石化西风(WSW)
年平均风速:
1.4m/s
常年主导风向:
东北风(NE)
松江区区域不会受台风影响,极少出现冰雹天气。
该地区的风速玫瑰图和风频玫瑰图分别见图2-2、图2-3。
图2-2 松江区风频玫瑰图
图2-3松江区风速玫瑰图
松江区处于长江干流与嘉陵江支流渠河的分水岭上,地势高于四周,为邻区溪河发源地,过境内客水量极少。
区域内主要河流有高滩河、波漩河、新盛河、普里河、汝溪河、黄金河共6条,支流384条,全长809km。
松江区地势高出邻区,这6条河流主要河流迂回于平坝浅丘之间,河床狭窄,分别流入苏州区、昆山、昆山、开江县和达川区。
平均河网密度0.43公里/平方公里,年径流总量105627万m³
,年均流量33.5m³
/秒。
水能理论蕴藏量28255kW,可开发量7410kW。
图2-4松江区水系图
2.5人口现状
2017年末,松江总人口925463人,净减3426人,下降0.37%,男女性别比为109.38(女性为100),年内出生9587人(含往年未上户口人数),出生率为10.3‰,下降0.1个千分点,年内死亡7458人,死亡率为8.0‰,上升0.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3‰,下降1.0个千分点。
2.6社会经济
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1亿元,增长10.6%;
固定资产投资310亿元,增长16%;
社零总额90亿元,增长14.5%;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9.5亿元,增长12.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90元,增长9.7%;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85元,增长10.8%。
2.7.1环境功能区划
2.7.1.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16]19号),松江区东山国家森林公园、百里竹海市级风景名胜区属环境空气一类区域,其他松江区所辖城镇和农村属环境空气二类区域。
2.7.1.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次水环境功能区划涉及的河流为:
高滩河、波漩河、新盛河、普里河、汝溪河、黄金河。
除黄金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水质标准外,高滩河、波漩河、新盛河、普里河、汝溪河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2.7.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评价
为了了解松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本评估引用松江区人民东路监测站点近三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资料。
监测结果详见表2-6。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本次松江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02)二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2-5。
表2-5大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情况一览表
取值时间
污染物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SO2
500
150
60
PM2.5
/
75
35
PM10
70
臭氧8小时
160
NO2
200
80
40
CO
10
4
表2-6松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主要污染物监测数据单位:
ug/m3
2016年松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主要污染物监测数据单位:
级别
月份
优
良
轻微污染(100-150)
轻度污染(150-200)
中度污染(200-300)
合计
当月优良
无数据天(日期)
1
6
24
—
31
30
90
13
2
5
29
81
12
3
7
69
16
25
20
21
1(7号)
41
26
32
9
28
升级改造
8
22
2(3/17)
72
46
0.9
1(7)
52
27
47
11
1(15)
64
39
1.0
15
4-13、17-20/31
103
33
74
38
1.2
124
222
366
346
66
2017年松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主要污染物监测数据单位:
根据松江区人民东路监测站点监测数据可知,2016年、2017年自动监测站点SO2、NO2、PM10、CO、臭氧8小时年平均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02)二级标准要求;
但PM2.5超标。
造成松江区人民东路自动监测点超标的原因主要为区域新建、在建建筑工地较多,对松江区细颗粒物浓度有直接影响。
2.7.2.1地表水环境质量
为了解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本次风险评估引用均滩坝、黄金河双河口、回龙河大河桥、龙溪河普顺、普里河大龙平桥、任市河联盟桥、汝溪河团堡断面监测资料,监测因子包括pH、DO、COD、BOD5、氨氮、石油类等,监测数据见表2-7。
表2-7地表水环境质量近年监测结果单位:
mg/L(pH除外)
项目
监测
PH值
BOD5
总磷
化学需氧量
挥发酚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电导率
粪大肠菌群
汞
铅
铜
锌
氨氮
氰化物
石油类
高锰酸盐指数
溶解氧
流量
标准
(Ⅲ类)
6~9
≤4
≤0.2
≤20
≤10000
≤0.0001
≤0.05
≤1.0
≤0.5
≤8
≥5
面
7.94
2.4
0.05
0.0003L
0.05L
537
3400
0.00006
0.001L
0.27
0.004L
0.01
3.2
8.87
2.25
7.68
0.07
694
0.00004
0.26
3.3
11.41
1.35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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