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泉寺住宅小区D区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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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30.3392
1.1.1
地上
21.2192
1.1.2
地下
9.12
车库及人防约占7.8万m2
1.2
公建建筑面积
0.9
1.2.1
配套公建
0.556
商业设施
1.2.2
幼儿园
0.344
2
居住户数
户
2600
3
居住人口
人
7280
4
容积率
万m2/ha
2.46
5
绿地率
%
34%
6
住宅建筑密度
15.92
7
建筑控制高度
m
≤60
8
建筑层数
层
20
9
机动车停车位
辆
地上178
地下1952
1.2.3总平面布置
拟建项目大致呈长方形,南北长295m,东西宽290m,东侧紧邻规划柳村路,南侧临规划丰草河北路及丰草河,西侧和北侧为规划绿地。
拟建项目内部整体规划结构为“一轴、一带、多中心”。
一轴:
贯穿小区东北西南最长向的景观主轴,住宅主要分布在景观主轴两侧,均南北朝向,其中住宅的地下停车场在主轴两侧住宅地下1-2层建设,配套商业则主要分布在临柳村路一侧,东西朝向,方便进出;
一带:
整个用地北侧和西侧绿化景观带;
多中心:
在整个项目的组团中的多个景观休闲中心。
住宅楼布局采用了错落有致的排列方式,打破了一字画齐的形式,使空间组合更丰富,没有了压迫感;
住宅空间也采用了短板组合,通过调整和周边道路的角度,开敞的入口空间和居住视野,从各个角度看去都有灵活的节奏感。
1.3道路及交通
拟建项目周边道路具体情况见表2。
表2拟建项目周边主要道路情况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红线宽度
(m)
距项目方位及距离
现状情况
柳村路
主干路
60
东侧,紧邻
现状宽6m
丰草河北路
40
南侧,紧邻
京沪铁路
4轨道
南侧,60m
京沪-京九联络线
1.4市政配套设施
根据《万泉寺小区市政工程设计综合》关于项目各项市政条件的咨询结果,拟建项目配套市政设施情况如下:
(1)给水
本项目将从丰草河北路现状DN600mm供水管道和规划柳村路DN400mm供水管道,分别引入两条DN200给水管道,水量水压安全可靠。
(2)中水
目前,项目所在区域无中水管网。
根据规划将沿柳村路永中西侧,新建1条DN100mm中水管道,与莲花河西路规划DN200mm中水管道勾通。
本项目中水系统可就近从规划柳村路市政中水管道接入,供卫生间大便器及绿化浇灌系统使用。
(3)排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雨水将排入规划柳村路雨水管道,就近接入莲花河、丰草河;
本项目污水经排水管道收集,通过室外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丰草河北路现状DN500mm污水管道和规划柳村路DN2000mm污水管道。
(4)供气
目前,现状天然气管道位于京开路(DN500mm中压)和丰台北路(DN500mm中压),均距离本项目地块较远。
规划将沿柳村路永中东侧新建1条DN400mm中压天然气管道,与金中都北路规划DN400mm中压天然气管道勾通。
项目可就近接入柳村路规划中压天然气管道。
(5)采暖
本项目住宅采暖方式为电采暖散热器,估算热负荷:
9372kW。
配套公共建筑部分设置数码变容量多联机中央空调(风冷热泵机组),空调估算热负荷960kW、空调估算冷负荷800kW。
(6)供电
规划沿柳村路永中两侧,各新建1条10Ф150mm电力管道,与莲花河路东延规划10Ф150mm电力管道勾通,电源引自草桥220千伏变电站,供电条件有保障。
本项目拟由城市电网路引入2路10KV电源,并建设小区开闭站,集中变配电。
(7)弱电
本项目弱电系统包括:
有线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网络宽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多媒体发布系统。
均由小区室外城市(地区)有线电视网引入。
(8)消防
本项目住宅设计建筑20层,高度超过50米,属于一类居住建筑。
室内消防用水由地下室消防泵房、水池提供,室外消防用水由室外消火栓提供。
1.5征地、拆迁、移民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万泉寺村,属北京市区绿化隔离地区。
建设用地原为集体土地,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批首都规划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市规划绿化隔离地区绿化请示的通知》(京政发[1994]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丰台区政府建设万泉寺旧村改造及绿化隔离带征地的批复>
》(京政地[1999]第148号),本项目建设用地已由北京旺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征用,现为国有建设用地。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规划意见会函复》(2010规(丰)函复字0001号)规划要求:
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及配套教育用地,建筑使用性质为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
项目属于农民回迁安置房,项目用地范围内主要是村民住宅、村办企业及部分空地,目前用地范围已实施拆迁工作约50%,地块内剩余涉及村、居民160户,总计290人,拆迁工作将配合规划柳村路的征地拆迁工作进行。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市场评估技术方案》(京建拆[2009]450号),结合万泉寺村实际情况,2009年6月制定了《万泉寺村旧村改造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及协议》(以下简称“办法”),拆迁安置按照上述办法进行。
1.6投资与建设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85436万元,全部建设投资由北京旺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本项目总建设周期为33个月,其中计划施工工期为2年。
2污染源分析
2.2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施工期约24个月,施工高峰期约有500人同时施工。
拟建项目污染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和固体废物等。
2.2.1施工噪声
拟建项目施工阶段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电锯等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在58~103dB(A)。
2.2.2施工扬尘
拟建项目施工期土方挖掘填埋、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放及运输车辆的出入等过程中均会产生扬尘。
为了将施工期间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场地要定时洒水降尘,建筑垃圾方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不在施工现场堆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清运的要加盖苫布,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环境。
2.2.3施工废水
拟建项目施工期污水包括:
车辆机械检修清洗、管道敷设、混凝土调制、建筑安装等产生的施工余水和废弃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将排放生活污水,项目在施工高峰期现场施工人数约500人,则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约30m3/d。
2.2.4施工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各类管道修建开挖和地下室工程挖掘的土石方、建筑施工中产生的碎砖块、混凝土、砂浆、桩头、水泥和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算,拟建项目在施工高峰期现场施工人数约500人,则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0.25t。
2.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2.2.1大气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炊事废气及油烟、汽车尾气。
依据本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用气习惯及北京市人均用气量指标,本项目所在地居民年用气量为80m3/人.年。
居民7280人,则居民炊事和生活热水耗天然气58.24万m3/a;
幼儿园设食堂,最大就餐人数按300人计,按人均年耗天然气量53.4m3,食堂总耗气量1.60万m3/a。
炊事等生活用气总耗量约59.84万m3/a,按每燃烧1000m3天然气产生1.76kgNOx、0.35kgCO、0.18kgSO2和0.12kg烟尘,废气中烟尘、SO2、NOx、CO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0.072t/a、0.11t/a、1.05t/a、0.51t/a。
幼儿园烹饪间烹饪时油烟产生浓度约为12mg/m3,拟建项目设净化效率85%的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为1.8mg/m3;
厨房则未处理前食堂油烟排放量为0.115t/a,处理后排放量为0.017t/a。
拟建项目共设有2130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178个(含商业停车位50个,住宅停车位128个),地下停车位1952个,主要分为两个区域,车库总面积78000m3,平均高3.6m,地下车库共设置8个排气口,每小时换气6次,每天通风24h,设计排风量约168.48万m3/h,车位使用频率按100%计算,每天每辆车进出车库各1次,每次在车库内平均行驶距离约为150m,地下车库汽车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
表3地下车库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
染
物
平均行驶距离
(m/次)
排放因子(g/km辆)
项目
风量(万Nm3/a)
排放浓度(mg/N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值
标准值
CO
150
2.27
1475885
0.033
15
0.055
0.076
0.48
THC
0.16
0.0023
10
0.0039
0.044
0.034
NOx
0.11
0.0016
0.6
0.0027
0.0034
0.024
CO、非甲烷总烃、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Ⅱ时段对应标准的限值要求。
2.2.2水污染源分析
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居民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排放量964.58m3/d,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小红门污水厂进行处理,外排水水质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2.3噪声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建成后小区内部噪声源主要为汽车噪声、公共设施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外部噪声为公路交通噪声和铁路交通噪声。
汽车进出场地,特别是住宅区附近时应减速行驶,车速控制在20km/h以下,并禁止鸣笛,经类比,住宅区内汽车行驶噪声约为55~60dB(A);
公共设施噪声污染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等,各设备噪声值一般在70~90dB(A)。
该居住区在建成后周边共有两条道路,交通噪声将会干扰附近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
本次评价过程中在现状柳村路和丰草河北路上监测的交通噪声分别为:
昼间51.6dB(A),夜间44.4dB(A),昼间55.3dB(A),夜间54.7dB(A),柳村路不超标,但是临丰草河北路昼夜均超标,主要原因是临京广铁路引起超标。
由于柳村路和风草河北路规划为主干路,随着小区的建成和周边市政道路的新建和扩建,交通噪声将会成为影响该地区声环境的最主要污染源。
京九铁路南线位于项目拟建地南侧60m处,在铁路60m处,铁路昼间等效声级59.9dB(A),夜间等效声级58.1dB(A),均超过1类标准要求。
2.2.4固体废物的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住宅及配套公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学校产生的办公垃圾,拟建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7.99t/d,即2914.9t/a。
3环境现状
3.1环境质量现状
3.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为了解拟建项目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于2010年1月25日~31日在拟建项目东北侧的万泉寺柳村村委会(盛行风向上风向)和项目西南侧的纪家庙小学(盛行风向下风向)分别布设1个监测点位,进行了为期7天的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为SO2、NO2、TSP、PM10。
大气现状监测评价结果表明:
NO2:
柳村村委会NO2日平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25~0.42之间,记家庙小学NO2日平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25~0.50之间,均不超标;
柳村村委会NO2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17~0.46之际,记家庙小学NO2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17~0.46之间,均不超标。
SO2:
柳村村委会SO2日平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067~0.20之间,记家庙小学SO2日平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067~0.20之间,均不超标;
柳村村委会SO2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在0.02~0.16之间,均不超标;
记家庙小学SO2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在0.02~0.36之间,均不超标。
TSP:
柳村村委会TSP日平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67~0.97之间,均不超标;
记家庙小学TSP日平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73~0.97之间,均不超标。
PM10:
柳村村委会PM10日平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8~0.93之间,均不超标;
记家庙小学PM10日平均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8~0.93之间,均不超标。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监测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各项因子均不超标,说明拟建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附近的地表水体为丰草河。
根据北京市水体功能和水质分类,丰草河水体功能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质分类规划为
类。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2009年12月河流水质监测状况,丰草河现状水质类别为Ⅴ4类,不能满足水体功能的水质要求,超标原因是评价区域内没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等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丰草河内,造成河道水质较差。
31.3声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东、西、北边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南边界昼夜噪声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临京九铁路线一侧60m交通噪声昼夜间噪声均有一定的超标,主要原因是火车经过引起的噪声值超标。
31.4振动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南侧临京沪铁路,经对铁路外轨30m和拟建项目距离铁路最近一排建筑振动的监测,环境振动监测结果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居民文教区昼间70dB的标准。
3.2拟建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4。
表4项目四周环境保护目标位置
名称
方位
距用地边界距离(m)
性质
保护级别
纪家庙村
西南
160
居住区
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万柳西园
南
175
万柳园
东南
330
万润风景小区
东
380
万泉寺南里小区
东北
480
金中都城遗址
北侧
290
中国戏剧学院
500
学校
万泉寺村
420
村庄
万泉寺5组(鹅凤营)
西北
50
万泉寺村(凤凰嘴)
470
11
丰草河
南侧
25
地表水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
类标准
4施工期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4.1扬尘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时,潜在的空气影响可能是道路扬尘、开放工地的风蚀、挖掘和填土活动产生的扬尘。
运输车辆频繁进出工地,会给施工场地周围和施工运输沿线大气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
施工扬尘最大产生时间将出现在土方阶段,由于该阶段裸露浮土较多,产尘量较大,因此工地应采取封闭式施工,最大限度控制受施工扬尘影响的范围。
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
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
临时堆放的土方、砂料等表面应采取遮蓬覆盖或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产生大量扬尘;
裸露的施工地面应用密布网覆盖;
混凝土搅拌必须密闭操作;
同时渣土应尽早清运。
施工期在现场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围挡,同时采取运输车辆经常清洗、路面硬化等措施,以便降低施工运输车辆扬尘的影响。
运输车辆要严格遵守北京市环保局联合五部门发出的《关于加强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环保监管的通告》中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要使用持有有效准运证的车辆承担渣土砂石等的运输工作,并优先选用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
4.2噪声的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施工阶段噪声较大的设备主要有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和电锯等。
经计算可知,昼间,除切割机需70.6m、电锯需44.7m外,其它施工机械的衰减距离最大不超过38m,施工场界噪声就可达到GB12523-90规定的限值;
夜间,达标所需的衰减距离大大增加,装载机、平地机均需281m以上。
拟建地块呈楔形,长295m,宽290m,周边噪声敏感点主要分布在拟建地块北侧和南侧。
因此拟建项目施工期间,只要将高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位置尽量安排在靠地块中部,仅在必须时至地块边缘工作,则昼间施工场界噪声基本能达标,少数时候即使出现超标现象,超标值也较小;
夜间,施工噪声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打桩机、切割机、电锯、装载机、平地机等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操作时,影响最大。
因此,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以控制噪声超标。
昼间将噪声较大的切割机、电锯尽量置于与地块四周边界距离大于70m的位置上操作,施工噪声经距离衰减基本可达到GB12523-90的规定标准;
根据GB12523-90的规定,打桩机在夜间禁止施工,本工程应严格遵守。
同时,应搞好施工安排,尽量不在夜间进行产生高噪音的施工,如确须夜间施工的,一要报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
二要在这些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周围设置临时的隔声屏障,以阻隔噪声,减小影响;
并尽量安排在地块中部进行施工操作,以增大噪声衰减距离。
同时,尽量避免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人为噪声。
4.3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活动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含悬浮物、酸碱以及一般无机盐类,如果随意排放,会危害土壤、妨碍水体自净。
车辆机械检修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如渗入土壤,可能会进一步污染地下水。
因此施工现场应设立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和余水均通过排水沟流入到沉淀池当中,经隔油再沉淀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实现废水零排放,既可减少新鲜水的用量,又可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杜绝对当地土壤和地下水体的影响。
在施工现场采用临时的免冲厕所,粪便每日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
此外,由于拟建项目施工期较长(24个月),本评价建议将施工期间的雨水收集起来进行绿化和洒水降尘工作等,以节约用水。
4.4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渣土等应做到日产日清,每天由有资质的渣土清运单位运到指定地点消纳,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运输车辆必须持有绿色环保标志和安装符合《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全密闭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机械式全密闭装置,杜绝途中遗撒;
生活垃圾集中存放,每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地点消纳。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污染。
5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炊事油烟和汽车尾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O和烟尘。
拟建项目炊事等生活用气总耗量约59.84万m3/a,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扩散迅速,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食堂烹饪间设净化效率85%的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为1.8mg/m3,,满足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拟建项目建设能存放1952辆机动车的地下停车库,车库设8个2.5m高的排风口,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每h换气6次,总排风量为168.48万m3/h,排气口的位置结合绿化带设置,避开人群活动频繁的部位,从工程分析中可以看出,排放废气中CO、NOX和TH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规定的新源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地下停车场废气各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从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2水环境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产生的所有污水(其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厨房排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小红门污水厂进行处理。
外排水水质主要指标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因此,拟建项目污水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5.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运营期间,汽车在进出场地,特别是进出拟建项目住宅区附近时应做到减速行驶,车速控制在20km/h以下,其噪声约为5560dB(A),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应尽量安装在地下,经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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