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人拖欠工资的根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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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我想要提出的一个看法,你们可能经常会听我讲一点,就是农民工的出现其实是一种制度上的伤害。
我为什么会一直强调说农民工是一种制度上的伤害呢?
如果我们从理解农民转换变成工人,这样一种无产阶级化的过程或是一种工业化的过程的时候,我们都知道说在历史上,比如说我们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农民他从村落走进上海、走进天津的时候,我们都有大量的早期的工人研究,他们那个年代的工人跟我们今天这些工人背景其实是一模一样的。
可是我们19世纪末20世纪早期的时候,我们不会喊他们是农民工,因为他变成工人,他已经是一个生产者,他已经有一定的劳动关系,他就是一个工人,而不是说我不清楚他到底是农民还是工人,这种模糊的一种状态下面,这是历史给我们的起码可以看到的情况。
我们看一下其他国家的发展,包括说英国早期的工业化,这段历史也好,那是200年前的历史。
或者我们看一下今天的第三世界,我们看一下巴西、菲律宾、泰国、柬埔寨等等一些地方的话,我们也看到他们很多工人背景其实也是农民,可是他们在整个工业化的过程中间,他们是把自己的身份改变过来了。
如果说我们反过来看中国,看当下的中国工人,我们出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阶级,就是农民工。
而我一直强调的就是说农民工的阶级,他的职业其实是一个工人,他其实是一个劳动者,特别是在制造业或者是在建筑行业的一个劳动者的时候,他们的职业已经是一个工人,可是他们的社会地位是一个农民。
他们并没有拥有一个工人的社会地位,就是他们的职业和他们的地位之间出现了鸿大的一个沟,这两种身份之间关系变得非常紧张。
这种紧张到这儿来说,我作为一个打工者,我并不知道说我今天已经在北京打工打了8年、10年,我到底是一个农民还是一个工人?
虽然我已经在干工人的活了,可是整个社会、整个政策对我的身份的界定还是一个农民工,简单的讲你是一个农民的阶级。
惭愧的说到今天经济危机下面的时候,我们都想象这些农民工是一定要回乡的,所以我们让他们回乡创业。
因为我们不会认为,他们其实已经在北京打工打了10多年了,北京这个城市应该需要承担他们的失业的问题、社会保障的问题,我们不会这样去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我一直认为说农民工才是我们中国的特色,如果说我们中国的市场经济有什么特色的话?
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工厂并没有特色、并没有特点,其他的国家都经过把自己转变作为一个世界工厂这样的一个工业化的转变。
从历史上讲,当代的发展是这样,可是我们的特点是什么呢?
我们特点是说我们制造了一批农民工,可是农民工在整个无产阶级化的过程中间一直没有办法完成,他是一个没有完成的一个工人阶级。
而没有完成的一个工人阶级其实造成了被资本利用的一个非常大的一个缺口。
其实这种制度上的伤害对我们国家的发展没有好处,对我们老百姓生活的提高也没有好处,可是对资本的利用,特别是外国资本的利用我们廉价的劳动力的时候,这是一个绝大的好处。
就是你提供了一个廉价的劳动力这样的一个基础。
你们最近不是去南京、昆山和深圳做一个调查吗?
在诺基亚下的一个工厂,如果说一个外资企业它要聘请的是一个已经完成的,已经transform过去的一个工人的话,那就代表说他其实需要每个月3000块的工资才可以请到我们一个工人。
也就是说这样一个工资的水平其实已经最低,在你干活的那个城市可以生活下去的那个最低工资。
可是我们为什么外国资本一直可以用1000块钱的工资来请我们的工人呢?
而且过去20年工资的比例一直在一个超低状态的一个工资呢?
是因为,他们在使用我们工人的时候,并不是城市的工人,是农民,所以他们说这点工资就足够你回乡,回到你的农村地区里面去生活。
所以才会造成说整个农民工的这样的一个阶级是可以接受过去的20年这样超低的工资水平。
就等于说20年来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工厂,给我们廉价劳动力一个制度上的安排。
我认为这样的一个安排其实对我们国家并没有好处,反而是提供了给资本廉价利用我们劳动力的最好处的地方。
这是我先把大的概念梳理一下。
如果从整个农民工的这样一个阶级,再拖出,再focus一点,来看整个建筑工人的问题。
如果你们已经有机会跑进工地,接触过建筑工人,我们都不会否认这样一个现实,就是中国的建筑工人是我们有历史以来,我这话讲的可能有点重,可能我等一下会解释为什么我下这么重的一个判断,就是我们有历史以来的社会地位最低的时候。
我们的建筑工人也是在整个工人阶级里面,他整个社会地位是一个最差的这么一个阶级。
我下这种判断是根据我这一年以来,我跑过好几个工地,也跟着建筑工人回到他们的老家。
在过春节的时候,你们去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我跟这些建筑工人回到他们在河北的一个村,这个村有3000多个劳动力,有超过1500人都在工地上面。
所以我通过过去一年来在北京做了调查,跟建筑工人回去他们的家乡,得到了这些结论,来支撑我刚才说的这个结论——在今天中国建筑工人的社会地位是处于最低下的时候。
我这个定论还是根据我在历史上面搜索、去读材料,我读了不少是我们在解放之前我们中国建筑工人当时的社会地位,我们在解放之前当时建筑工人到底是处于一种什么社会地位。
上个星期我还去了北京建工集团,我们大家都知道说北京建工集团他属下有6家,是一个国营企业,也访问了2个超过30年的模范工人,他们现在还是在建工集团当劳动模范,可是他们是普通工人,是技术工人。
他们也给我介绍了一下在社会主义的年代,到底作为一个建筑工人他们是处于一种什么状况。
所以我是以我的调查再加上我的访问,再加上对解放之前的历史的梳理,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为什么对今天整个建筑工人有这样的一种看法。
还没有讲我的看法之前,首先我要跟你们分享一下,大家当想到一个建筑工人,在建筑行业里面出现了拖欠工资,工伤得不到赔偿,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法》在08年出台,可是整个行业都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们也想着看到工会在工地上面出现,,可是我们知道走到一个工地上面,我们都看不到工会的影子等等,都是大家非常的熟悉的状况。
这种状况可能不需要我多讲,可是经常大家听到这些东西或想起这些东西的时候,背后是一种假设,这种假设是什么呢?
就是说这个行业是没有办法签劳动合同的,因为这个行业很特殊,或者说这个行业是没有办法每个月发工资的,可能要等到年底,甚至我们都知道说,可能年底还不发工资,工人通常要闹,要闹啊,或者要吵吵打打,闹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才拿到工资。
这都是我们经常在报纸、媒体上可以看到的情况。
我们在解释的时候也会认为说,因为这个行业很特殊,这个行业很特别,所以说我们要让这个行业的人每个月拿工资是不可能的;
我们还有种解释,建筑工人的流动性很强,因为每个工地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两三个月,所以两三个月以后他就从A工地、跑到B工地,跑到C工地,所以这个行业的工人是没有办法提供劳动保障的。
我们很多共识都是这样形成的,不仅我们的大学老师是这样看法,北大的很多老师其实也是这种看法,我跟他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工会也这样理解问题,劳动司法局也是这样理解问题。
就是这个行业很特殊,这个行业很特别,流动性很强,所以他们特别的没办法受到保障。
这些都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些讲法。
如果想要对应这些看法来交换,我刚才说,我是根据我的调查来回应他们的这些看法。
首先我要回应一个看法就是说,到底这个行业有多特别?
是不是因为这个行业的特性造成的我们建筑工人一直没有办法受保障,一直年底才能发一次工资,而且还要打,还要自杀,还要闹,才能拿到工资,这个是不是一定是这样?
说建筑行业铁定这样的话,我们就没有话,可以原谅了对不对?
不是,我现在一定要给大家梳理一下这个历史的原因,就是什么呢?
就是我看了一下,我们首先讲一下改革以来的这30年,我们都很知道其实改革这30年的时候,拖欠工资很厉害的时候,其实是90年代后期,2000年代的前期出现,03年、04年春节的时候,温家宝总理出来又为我们的农民工讨工资。
当时他们又为农民工讨工资,他们讲的农民工拖欠工资就是建筑行业的工人。
所以从这一点的话,我们其实也就能多多少少知道一点,就是从整个80年代的时候,拖欠工资没有那么厉害,工人也并不是说到年底才拿得的工资,90年代的中前期也不是这样的一个状况。
反而是到90年代的后期,一直到2000年的时候,整个问题越来越严重了。
这一点就是让我们多多少少知道说这跟行业本身的特点有没有关?
第一个问号。
第一次我讲过这个问题,如果这个行业的特性是这样的话,那是不是在我们建国的时候,就是49年以后,我们不是同样也有建筑工人行业嘛,49年以后我们不是也大量的出现了300多万建筑工人的时候,为什么我们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呢?
反而是到现在这个问题才越来越严重呢?
我们通过对国营企业的建筑工人的一种深度的访谈,可以很清楚的告诉我们说,这个绝对跟建筑行业的特点无关。
如果是有关的话,我们的建筑国营工人,就不可能每个月都拿得到工资。
所以我想说其实跟整个行业的资本性质有关,跟整个行业的制度化安排有关。
如果我们在改革之前是一种国家政策计划经济下面的建筑行业的话,绝对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的问题。
顶多我想说那个年代可能工人的有点积极性不够,或者说所有这个行业的灵活度不高了,因为我们都是计划经济,就是我们到底每个月做多少,干多少,甚至我们60年代的时候,我们为了超英赶美,我们大量的建筑很多东西,我们会出现一些管理上面不妥当的地方,管理上出现了很多的问题。
可是对于那个年代的建筑工人来讲的时候,他们照样每个月发工资,他们甚至是一个固定工人,他们不但有工资,他们还是建工集团为他们提供的住所,还给他们每个月的劳动用品等等。
我们讲那个年代的工会,工会对他们的一种保护。
所以从这一点来讲,没有办法说这个行业有多特别、有多特殊,就因为这个行业的问题,让我们没有办法保障我们的工人。
如果我们认为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年代是一种特殊的年代,这种特殊的年代没有参考意义,我们再走远一点点,我们回到历史,我们回到我们的传统中国,我们回到我们解放之前。
到底我们解放之前的建筑工人和当下建筑工人有没有可比性?
我认为可比性是蛮高的。
解放之前我们的建筑工人一般都是一种行会的形式来组织的,行会的形式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他们有师傅,他们有徒弟。
他们一般要验审,他们验审一个建筑工人,其实不是一个工人,他们是一个工匠,就是他们其实是一个拍档,是有技术的一个工人。
所以作为一个建筑工人并不是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建筑工人,他们当时是需要通过各种行会,他们有一个师傅带他们干两三年以上,他从一个学徒慢慢转化变成一个师傅,变成师傅的这样一个过程。
当你是学徒的时候,你的生活实在是非常辛苦。
因为我们看到很多像包身工啊,你们在早期,在读中学的时候可能看的东西比我还更多。
我们知道解放之前我们经常批判我们制度是包身工这样一个制度,因为我们当时我们在讲包身工,就是在做学徒的时候。
可是我还是要强调,在那个年代的时候,等他挨过了三四年这当学徒的时期以后呢,他可能变成一个师傅,等他变成一个师傅的时候,他在社会上是非常有地位的。
说一个公正的话,他可以带自己的学徒出身,他其实还是可以在整个建筑的劳动过程中间掌握了所有,就是他掌握了整个劳动过程的权利,他掌握的生产资料。
这样的情况相对来对比的时候,我就认为我们今天的农民工,今天的建筑工人同样是跟一个包工头出来的,可是那个年代的包工头、那个年代的师傅和当下的包工头是不同意义的,绝对不同意义的。
那个年代他们的师傅有一种传统的责任,愿意把他们技术传递给他,用来培养他的学徒变成师傅,在整个行业里面他们其实是垄断性,他们是受保护的,就有一个行业的组织来保护他们。
我们今天都知道,一个包工头带少的十多二十个人,多的一两百个人,这种21世纪的包工头制度绝对没有说要把技术传递给他们,绝对没有说你作为一个普通的建筑工人以后会变成一个师傅。
我们今天的21世纪这种包工头制度比解放之前还不如,这是我的理解。
解放之前不管多差,其实他们有一个社会上升的途径,他变成一个工匠的时候,他其实就好了。
可是我们今天你去到工地上面,跟这里的每一个人讲,你就可以了解到他们今天的尊严,他们今天的自我认同有多低。
这是我这一年多来走进工地的时候一个深刻的感受。
就是你作为一个工厂里面的女工,我当时在一个手机厂做研究的时候,那些女工多苦也好,可是他们到一个NOKIA工厂里的时候,她其实还是有点骄傲的,她认为自己是在生产一个现代化的产品。
她其实也是从农村出来的,能改变一件事情,可以在现代化工厂里面生产的这样一个女工,她其实在自我方面的认同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今天我们走进工地,他们的自我认同是非常低的,他们都很清楚的知道说,当我们的城市还是一片工地的时候,我们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就进来。
等等这个大厦建好了,等我们所有的奥运会的场馆建好了的时候,其实是他离开那一刻,我们所有的东西跟他其实是无关的。
所以他对整个身份的认同的时候,他其实是非常的低下的,这跟解放之前我认为是不太一样的。
可是当时19世纪前期的时候,我们知道中国被外国侵略进来的,很多外国资本已经跑进我们国内的,从鸦片战争以后,外国资本走进来了。
整个外国的资本跑进国内,除了冲击我们的制造业以外,其实同时也冲击了我们的建筑行业。
当时的行会已经变质了,它本来是保护工人的,结果它一变质,变成什么呢?
就是他们整个行会里面的师傅,他转变了他资本的性质,他变成了一个企业主。
然后他理解他的徒弟其实是廉价劳动力,是一个雇佣工人,他已经不是理解他的徒弟以后要来培养变成师傅的这样一个过程。
另外我们也知道说,其实工业化的过程是要抛掉我们传统的社会组织的,所以工业化的过程一定要把我们的传统的行会破坏掉,因为传统的行会是会起到保护工人的作用,是社会保护的一种力量。
所以外国资本的进来,工业化的过程要把本来是一个社会网络,一个行会,他要把每一个人变成一个孤立的个体,是一个所谓理性化的个体。
这个理性化的个体来对应资本,这是资本要冲破工人第一步要做的事情,就是把整个工人阶级孤立化,把他变成一个人的一个孤立的单位。
你之前本来在一个组织,保护你的,把你这个组织基础破坏掉。
所以资本家就先结合了行会里面的老师傅,然后把他们变成一个小资本家,把他变成一个资本家,让他把他们的徒弟也变成一个工人。
如果说我这样讲的话,大家心里面可能还有一个疑问,就是为什么我们今天当下的建筑工人的命运,像我们描述的这么凄惨到底原因何在呢?
我就希望进到我第一部分的讨论,我们就开始让大家来问问题,我们来进行讨论。
我第一部分想要解释一下,为什么今天的建筑工人的地位是是处于一个超低的状况?
这种状况为什么会出现?
如果我们刚才已经讲的很清楚,这个跟行业的特点无关,如果跟行业特点有关的话,就不会出现在我们历史不同年代、不同的时期,会出现不同的面貌。
如果说我们这个问题已经不再困扰我们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放下来,理性一点来梳理今天为什么会走到这样的一个地步?
我的一个简单的看法是说,今天的工人为什么会早今天的地步?
跟我们背后整个承包制度有关。
我们现在是总工程,下面是建筑公司,建筑公司下面还分大包,大包还分小包,小包再去找普通的工人。
就是在整个层层分包这个制度上面,我认为是整个行业暴力的根源。
我们还需要问说层层分包为什么会出现?
而且是不是必然要出现?
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我们会允许它存在?
我们来理解这个行业的变化,特别是当代的变化的时候,几个时间点是比较重要的。
一个是1984年我们的城市改革,1984年城市改革的时候,其实在我们的农村,承包到户,把田地分到家这个改革完成了以后,我们开始改革我们的城市。
改革城市简单一点,其实就是要打开我们国营企业的这个制度。
当时因为建筑行业工程是发展的,关系是最密切的,1984年的城市改革会马上进入到正式行业,其实跟整个深圳,跟整个经济特区的发展也有关。
因为我们知道整个特区发展的时候,需要调动大量的建筑工人下去建我们的开发区。
当时我们中央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首先在建筑行业找突破口,找突破口的什么意思?
就是在这个行业首先改制。
84年只是一个政策的大纲,具体到底怎样突破呢?
其实有一个更具体的安排。
我们知道当时在深圳,因为大量的在建开发区嘛,当时已经引进了国际招标,就是说我们的工程是开放给招标的,招标的意思是什么呢?
就是说以最低价格合适,你为了减少整个成本,为了整个行业效率可以提高,所以我们开始引进了竞标制度。
可是当时还是没有讲清楚,到底谁有竞标权?
每个城市有每个城市自己的一套方法,特别是在深圳这个地方就被大力推下来,可是在北京的时候一直都没有动,在北京其实很晚我们才动整个的建筑行业的。
重点其实在87年,87年一年时间我们推出了两条政策,这两条政策后来变成法规,法规后来变成法律。
这两条法规是什么呢?
第一个法规是讲以后所有的工程都需要通过施工单位进行竞标,就是没有经过竞标的不可以开工。
对建筑工人最大的影响是第二条,第二条是施工管理,比如说建工集团施工管理和施工工地的用工分开,分开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你作为一个建筑公司,你不需要请工人在工地上面施工。
这样的一条法规,我从香港这样的一个学者读起来,我想这蛮奇怪,怎么会出台这样的一条,不管是政策也好,不管法规也好,来规定你的施工单位跟你的劳工用工是分开的。
我的理解当时是为了国营企业再请工人,因为我们都这样说,我们国营单位工人大部分都是固定工人。
还有更加有趣的地方是,我们在建国以后,特别在50年代,那个年代我们整个行业都刚起飞。
你可以现象当时在打完仗以后,整个北京市都有什么建筑?
包括我们有的军事博物馆等等,所有这些新的建筑物,其实都是在解放以后我们才建起来的。
当时的施工队伍是从最大的两个来源去寻找的,一个是解放军、八路军,就是因为已经打完丈了,我们不需要用那么多军人,所以从军人里面组织起来,就把他们掉送到建筑公司里面去,所以等于是他们转化过去。
然后他们转过去的时候,就是国营的永久的工人了,固定工人了。
另外一批同样跟今天一样的,其实都是在农村里面寻找出来的,就是农村里面他们自己出来的,他们安插到国营企业、集体企业或者合同企业里面去。
我们也知道不管你是在国营、集团、合同企业,顶多你在签合同,你的社会保障,你的各种福利要少,可是按时发工资绝对没有问题的,社会保险没有问题的。
也不会出现说有工伤,然后没有人管理,工伤没有赔偿的这种事情。
可是你发现相比,当时的八路军转过去的,当时的农民转过去的,他们马上变成工人,跟今天还是不可能相比。
今天根本没有变化转变成一个固定的工人,不用想了,连最基本的劳动保险都没有,基本的劳动合同都没有。
我认为87年的法规是非常直接的关系,这两条法规,第一条说你可以竞标,然后可以承包,竞标的意思是说你本来是一个总工程公司,你通过竞标,首先开发商开发的地方让你下面来竞标,所以你以低价来取得。
总承包公司又用承包的方法包下去,总承包商又不需要自己请工人。
等于说两条法规一下子把整个行业的结构、把整个行业的资本构成、把整个行业的资本性质转变过去。
也就等于说以后的工人其实是跟总工程公司无关,因为已经有这样的法规来支持他们。
后来问题肯定是很快出现了,这个人说我自己不需要请工人,那我肯定需要承包下去,承包下去让他们再去找工人。
他们找工作的时候,就是说他们找的工人就直接的干活。
我们看到很多其实竞标完以后,他再分包下去,分包以后又再分包下去。
我们的《建筑法》里面其实看到了层层分包的问题,所以从出台了《建筑法》来规范,如果层层分包像那些大包、小包他们没有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就是说你达到一定的水平,建设部才可以发这个资质给你,你才注册,开公司。
如果没有施工资质的话,其实你是不可以在工地上面施工的。
其实我们是有这些法规规定的,可是我们很清楚说,在工地上面大部分都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在施工。
为什么说出现了层层分包以后,还有一些是挂靠的公司呢?
挂靠的公司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拿到一个资质,然后我自己做事情,你想要做事情,想要接工程,你没有资质,你来挂靠这边,等于说我向你收手续费,我向你收管理费用,真正在施工的是没有资质的这些人。
换句话挂靠在里面,用我的资质来施工,可是我并没有在管理我们的工人。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层层分包,再加上大批的挂靠。
我们在2004年的时候,我们的政府又在出台一些政策,希望能取消这些大小包工头。
其实我们知道这些大小包工头都是非法施工,因为他们没有资质,可是他们又带几十个、一百个工人一直在开工。
结果呢?
我们又让这些没有资质的大小包工头去寻找一个劳务公司,或者去建一个劳务公司,然后他们变成劳务公司,从劳务公司来起工的。
政策就是这样出台的,结果形成什么呢?
结果我们出现了很多皮包劳务公司,就是说他有能力通过他的关系去成立了一个劳务公司,因为他有劳务公司,所以他名分上是可以请工人的,因为劳务公司是给工人建立劳工关系的。
结果下面的很多大小包工头来挂靠这个劳务公司,形式上还是大小包工头回他们老乡找几十个工人出来,这些工人还是跟着小包工头。
这些工人根本不知道这个劳务公司叫什么名字,这些工人也不知道这个劳务公司跟他们是一种劳动关系,以为是什么东西呢?
只是那个大小包工头跟劳务公司之间有一个协议,其他的都不清楚,都不知道。
所以今天还是出现的这种状况,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们从1995年已经出台了《劳动法》,1995年的《劳动法》讲的很清楚,所有的工人都应该签一个劳动合同。
可是我们都知道,1995年这个《劳动法》出台了以后,大部分的企业,包括不是建筑行业的,制造业、服务行业的也都没有签劳动合同。
到了2008年1月份我们又重新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其实里面大部分的内容跟1995年里面的内容是一模一样的。
不一样的地方在哪里了,不一样的是他们有惩罚性,如果这个企业不跟工人签合同的时候,这个工人可以去告这个企业,然后可以追回双倍工资。
也就是说你在企业做了一年,第一年没有跟他签合同,你去控告这个企业的时候,他发你两年工资,如果一个月的发,他发你两个月的工资。
所有的政府希望通过这个《劳动合同法》来加重对资本的规范,加重资本的惩罚性,让这个《劳动法》可以重新运用起来。
第二点对我们劳动者比较有保障的地方就是说,你签了两个合同之后,你就是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工人,就是说我们不需要每一年都需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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