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3版课后习题答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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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3版课后习题答案1
第二章答案
四、计算题
2、
(1)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700+5100+(15000+15000*6%)*17%=1700+5100+2703=9503
(2)当期销项税额
=23400/1.17*17%+234/1.17*17%*5+2340/1.17*17%=3400+170+340+35100/1.17*17%=9010
(3)应缴纳增值税=9010-9503=-493
3.
(1)准予抵扣进项税17000
(2)准予抵扣进项税120
赠送视同销售,销项税额=200*30*17%=1020
(3)销项税额=2340/(1+17%)*17%=340
(4)销项税额=12000*13%=15600
(5)旧设备应纳增值税额=10400/(1+4%)*4%*50%=2000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7000+120=17120元
(2)当期销项税额=1020+340+15600=16960元
(3)本月应纳增值税=16960+2000-17120=1840元
4、
(1)运输收入222万元,销项税额222/(1+11%)*11%=22万元
(2)取得含税租金收入175.5,销项税额175.5/(1+17%)*17%=25.5(属于有形动产出租,税率17%)
(3)进项税额=8.5万元
(4)进项税额=1.7万元
(5)进项税额=0.68万元
(6)转让车库,属于销售不动产,应按5%缴纳营业税
150*5%=7.5万元
(7)门面房不属于有形动产,因此不属于营改增的范围,仍然缴纳营业税
10*5%=0.5万元
(8)销售旧设备应纳增值税=20.8/(1+4%)*4%*50%=0.4万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5+1.7+0.68=10.88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22+25.5=47.5万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47.5-10.88+0.4=37.02万元
本月应纳营业税额=7.5+0.5=8万元
5.
(1)销项税额=100*6%=6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万
(2)销项税额=63.6/(1+6%)*6%=3.6
(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
(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15元
应纳增值税额=60000+36000-30000-68000-115=-2115元
五、分录题
1.会计分录:
(1)借:
应收账款234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1600000
贷:
库存商品1600000
借:
银行存款2320000
财务费用20000
贷:
应收账款2340000
(2)借:
应收账款585000(红字)
贷:
主营业务收入500000(红字)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红字)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先开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17%=17万元。
借:
银行存款300000
应收账款87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700000
贷:
库存商品700000
(4)销售增值税转型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10.4/(1+4%)×4%*50%=0.2万元
借:
固定资产清理320000
累计折旧180000
贷:
固定资产500000
借:
银行存款104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104000
借:
固定资产清理2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00
借:
营业外支出218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218000
(5)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可抵扣进项税额=8.5+1.1=9.6万元
借:
固定资产6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6000
贷:
银行存款696000
(6)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可以不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借:
应收账款732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6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
银行存款3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450000
贷:
库存商品450000
(7)月末,增值税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34-8.5+17+10.2=52.7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0+9.6=39.6万元
按照适用税率应缴纳增值税=52.7-39.6=13.1万元
简易办法征税应纳增值税=0.2万元
借: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31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2000
贷:
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133000
第三章答案
四、计算题
1.
(1)进口原材料应纳关税=(120+8+10+13)×10%=151×10%=15.1(万元)
进口原材料应纳增值税=(151+15.1)×17%=28.237(万元)
(2)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关税=(60+3+6+2)×10%=71×10%=7.1(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增值税=(71+7.1)×17%=13.277(万元)
国内运费价4万元、进项税0.44万元
(3)钢材价格(300+20)320万元、进项税额(51+2.2)53.2万元。
(4)汽车部件价格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
(5)销售收入2000万元、销项税额340万元。
价外费用11.7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
(6)按20万元每辆计算,销项税额10*20*17%=34(万元)
本月销项税额=340+11.7/1.17×17%+10×(2000/100)×17%=375.7(万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8.237+13.277+0.44+53.2+17=112.154(万元)
应纳增值税=375.7-112.154=263.546(万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2000+11.7/1.17+10×2000/100)×12%
=2210×12%=265.2(万元)
4、
(1)增值税销项税:
40*4*17%=27.2
应交的消费税:
40*2000*0.5/10000+40*4*20%=36
(2)增值税销项税:
10*3*17%=5.1
应交的消费税:
10*2000*0.5/10000+10*3*20%=7
(3)委托加工:
组成计税价:
(5.1+0.6)/(1-5%)=6
消费税:
6*5%=0.3
进项税:
0.102
(4)套装礼品酒:
消费税:
7.02*20/(1+17%)*20%+20*2000*0.5/10000=26
增值税销项税:
7.02*20/(1+17%)*17%=20.4
(5)视同销售
消费税:
8*2000*0.5/10000+8*4*20%=7.2
增值税销项税:
8*4*17%=5.44
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36+7+26+7.2=76.2
(有0.3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不是交给税务机关的)
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27.2+5.1+20.4+5.44)-0.102=58.038
第四章答案
四、计算题
1.收入额:
2200+100=2300
允许扣除项目:
(1)土地款800
(2)开发成本700
(3)开发费用50+(800+700)*5%=125
(4)营业税及城建税及附加2300*5%*(1+10%)=126.5
因为是房地产企业,所以印花税不能扣除(有加计扣除)
(5)加计扣除(800+700)*20%=300
允许扣除项目总计:
800+700+125+126.5+300=2051.5
增值率=(2300-2051.5)/2051.5*100%=12.11%
因为是普通住宅,增值率没有超过20%,所以免税
2、
(一)住宅楼
收入额:
20000
允许扣除项目:
(1)土地款2500
(2)开发成本3000
(3)开发费用300+(2500+3000)*5%=575
(4)营业税及城建税及附加20000*5%*(1+10%)=1100
因为是房地产企业,所以印花税不能扣除(有加计扣除)
(5)加计扣除(2500+3000)*20%=1100
允许扣除项目总计:
2500+3000+575+1100+1100=8275
增值率=(20000-8275)/8275*100%=141.7%
增值率100%——200%,税率50%,扣除率15%
应交土地增值税:
(11725*50%-8275*15%)=5862.5-1241.25
=4621.25
(二)写字楼:
收入额:
30000
允许扣除项目:
(1)土地款2500
(2)开发成本4000
(3)开发费用(2500+4000)*10%=650
(4)营业税及城建税及附加30000*5%*(1+10%)=1650
因为是房地产企业,所以印花税不能扣除(有加计扣除)
(5)加计扣除(2500+4000)*20%=1300
允许扣除项目总计:
2500+4000+650+1650+1300=10100
增值率=(30000-10100)/10100*100%=197%
增值率100%——200%,税率50%,扣除率15%
应交土地增值税:
(19900*50%-10100*15%)=9950-1515
=8435
3、土地款:
10000
契税:
300
应交营业税及附加:
(70000-10000-300)*5%*(1+10%)=59700*5%*1.1
=3283.5
应纳印花税:
70000*0.05%=35(不是房地产企业)
允许扣除的项目:
10000+300+3283.5+35=13618.5
增值率:
(70000-13618.5)/13618.5*100%=414%
税率60%,扣除率35%
应交土地增值税:
56381.5*60%-13618.5*35%=29062.425
第五章答案
四、计算题
1.
(1)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200万元
按税法规定,企业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
广告费限额=3000×15%=450(万元),广告费没有超支,允许扣除100万元。
(2)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500-(20-12)-(36-6)-2=460(万元)
①按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用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业务招待费的限额计算:
a.3000×0.5%=15(万元);b.20×60%=12(万元);可扣除12万元。
②按税法规定,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费用应按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当年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房租=36万÷24个月×4个月=6(万元)
③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属于税法不认可的支出
(3)计算该企业计入计税所得的投资收益为0
①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②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③不认可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损失15万元
(4)企业间经营性违约罚款可扣除。
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0-12-200-460-10.5=817.5(万元)
(5)计算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817.5×25%=204.38(万元)
(6)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04.38-190(预交)=14.38(万元)
3.招待费标准100*60%=60万元,9600*0.5%=48万元,超支100-48=52万元
广告费标准=9600*15%=1440万元,大于500万元,允许全额扣除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60*50%=30万元
接受捐赠调整所得额=(50+8.5)=58.5万元
允许捐赠支出=1000*12%=120万元,实际捐200万元,调整所得额=200-120=80万元
允许三费额=300*(14%+2%+2.5%)=300*18.5%=55.5万元
三费实际额=50+6+8=64万元,超标准=64-55.5=8.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0+52-30+58.5+80+8.5=1169万元
企业所得税=1169*25%=292.25万元
第六章答案
四、计算题
1.
(1)住房补贴2000元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月应税工资所得=8500+2000+5000=15500(元)
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15500-3500)×25%-1005
=1995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2=2000,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元;
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2)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奖10000,免征个人所得税。
(3)2008年10月9日后的利息,免税;
(4)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等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被投资单位为其购买汽车应纳个人所得税=20万×20%=4(万元)
2月份合计:
44290
2.工资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
年终奖纳税:
120000/12=10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纳税=120000*25%-1005=28995元
出场费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40000元
允许捐赠30%=40000×30%=12000元,大于实际捐赠10000元
允许税前扣除额=10000元,
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40000-10000=30000元,
适用税率30%,扣除数2000元
出场费纳税=30000×30%-2000=9000-2000=7000
2008年10月9日后,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其他利息收入纳税=8000×20%=1600元(按股息红利算)
共纳税:
38340
3.单位组织演出属于工薪所得,
工薪纳税=(10000+6000-3500)×25%-1005=2120元
演出劳务:
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税率30%,扣除数2000
纳税=24000×30%-2000=5200元
中奖:
允许捐赠=50000×30%=15000元,实际捐赠20000元,只能扣除15000元
纳税=(50000-15000)×20%=7000元
国债利息和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股息纳税=4000×20%=800元
合计:
15120
4.工资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
兼职收入按劳务纳税
兼职收入纳税=8000×(1-20%)×20%=1280元
讲课费纳税:
应税所得额=10000*(1-20%)=8000元
课酬纳税=8000*20%*2=3200
稿酬纳税=10000*(1-20%)*20%*(1-30%)=8000*14%=1120元
转让房产纳税=(100-40-2)*20%=58*20%=11.6万元
5.
(1)小说稿酬纳税的计算。
①出版小说和小说加印应合并为一次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
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
(3800-800)×20%×(1-30%)=420(元)
(2)审稿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5000×20%×(1-20%)=2400(元)
(3)临时翻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3000-800)×20%=440(元)
(4)境外收入分国分项计算税款抵扣限额,再计算在我国应纳税额。
①A国讲学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注意畸高收入加征计算:
抵扣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5000元未超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税:
应补税=5200-5000=200(元)
②B国书画展卖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注意畸高收入加征计算:
抵扣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18000元超过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只可抵扣15400元,并不需在我国补税,超限额部分的2600元不得影响A国计算,也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抵扣,只能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自B国所得的未超限额的部分中抵扣。
(5)孙某2007年应纳个人所得税=6720+420+2400+440+200=10180(元)
第八章答案
一、单选题
1.D解析:
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农村不是房产税的开征区域,农村农民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无租使用房产的,由使用人纳税;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2.D解析:
100×(1000-200)÷1000×(1-30%)×1.2%+20×12%=3.072(万元)
3.D解析:
学校非经营用房均免税。
4.A解析:
A属于房屋,其他不属于房屋。
5.B解析:
县城军事仓库用地免税;工矿基地矿山仓库用地属于企业经营用地,应纳税;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镇标志性广场用地属于公共用地,免税。
6.A解析:
按照新准则规定,接受捐赠计入营业外收入。
7.D解析: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免税;企业内部管理设置的登记簿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
8.A解析:
国家指定部门与农民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9.D解析:
A免税;BC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D属于获奖方式取得房屋土地权属,应征收契税。
10.C解析:
由付出差价的A缴纳差价部分应纳契税。
应纳契税=(500-400)×3%=3(万元)
二、多选题
1.BC
2.AB解析:
厂区围墙和露天游泳池不具备房屋特征。
3.BCD解析:
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4.ABC解析:
个人对外出租的自有住房,属于经营性租赁,应缴纳房产税。
5.ABC解析:
出租房屋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纳税人,但乡村不在纳税范围内。
6.ACD解析:
行政单位附属招待所用房属于经营性用房,需要纳税。
7.ABD解析: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8.BCD解析:
学校教师食堂用地属于免税单位自身经营用地。
9.BD解析: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用地免税;公园和名胜古迹园区内游览和办公用地免税,但附设的茶水部用地征税;对社会营业的学校食堂有经营性质,其用地应征税。
10AD解析:
即便施工单位总承包合同贴花了,分包或转包合同作为新的凭证也要贴花;会计咨询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印花;政府贴息贷款属于印花税免税项目;未列明金额的购销合同应按合同所列数量和国家牌价计算金额贴花,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贴花。
11.ABC解析: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12.ABCD
13.BC解析:
等价交换房屋免契税;受赠房屋参照市场上同类价格计征契税。
14.ABCD
15.ACD解析:
股权重组是单位和个人承受企业的股权,此时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若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则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征收契税;
16.ACD解析:
税务登记证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三、判断题
1.错解析:
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房产税。
2.错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万分之零点五计算贴花。
3.错解析: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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