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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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史
原始乐舞
原始乐舞是指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
这是我国音乐的早期形态。
“乐舞”是后来出现的名词,先秦时期称其为“乐”。
原始乐舞作品多记载于《尚书》、《山海经》、《吕氏春秋》、《礼记》等古代文献中。
代表作品主要有《葛天氏之乐》、《腊辞》、《云门》、《朱襄氏之乐》、《箫韶》等。
《云门》
黄帝部族崇拜云图腾的乐舞。
皇帝氏族各官之长都以“云”字命名,图腾是原始社会中最早出现的宗教信仰。
在“六代之乐”中,《云门》用以祭祀天神。
《箫韶》
舜时乐舞。
这部乐舞以“排箫”作为主奏乐曲,以鸟图腾崇拜为主要内容,是富于变化的“多段体”作品,具有高度抒情化的特色。
又名《九韶》、《九歌》、《九辫》等。
贾湖骨笛
1986、1987、2001年三次在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分早、中、晚三期:
早期距今9000多—8600年;中期距今8600—8200年;晚期距今8200—7800年。
其中一只中期骨笛可以吹完整的六声音阶或七声音阶,反映了原始先民对音高观念和音阶规律的认识。
骨笛是目前所知我国最早的新石器时代的乐器。
陶埙
陶埙是我国特有的民族闭口吹奏乐器,也是目前我国出土数量最多、分布地域最广的吹奏乐器。
原始社会的陶埙多为一音孔和两音空。
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均有出土。
陶响器
是原始乐器中具有特殊节奏色彩的乐器,是一种腔体呈封闭状、内装小固体丸状颗粒、靠摇响发出音响的色彩性很强的节奏性乐器,小巧玲珑、形状奇特。
《大夏》
夏代歌颂大禹治水功绩的著名乐舞。
《大濩》
商朝初期创作的歌颂商汤伐桀的乐舞作品.
《桑林》
商代的乐舞。
《桑林》被后人认为是“商之遗声”,和“郑卫之音”一样被作为民间音乐的代称。
陶埙
二里头遗址出土一件一空陶埙,属二里头文化中期。
甘肃玉门火烧沟遗址出土的20余件陶埙可能是新石器时代晚期或夏代遗物。
这些陶埙都是三音空,多为彩陶制品,时代距今约3500年左右。
五音孔埙
商代的陶埙多位五音孔,是一种相当成熟的旋律乐器,制作也趋于规格化。
河南安阳小屯的武丁时代的五音孔陶埙已经在十一个音之间构成了半音关系,只差一个音就能构成十二律。
礼乐制度
是中国古代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上下等级秩序而设立的一套严格的文化典章制度。
它最初是在西周时由周公初步制定的,后人又不断增补将其发展成一套严格而又繁琐的、以礼仪和音乐的等级化为核心的制度。
雅乐
是我国古代在祭祀天地、神灵和祖先等典礼中所用的音乐,它用于郊社、宗庙、宫廷仪礼、乡射和军事大典等。
周代建立了我国第一个雅乐体系。
周代雅乐主要包括“六代乐舞“等。
六代乐舞
简称六舞,是周代以前和周代著名的六部代表性乐舞。
包括:
黄帝时的《云门大卷》、尧时的《大咸》、舜时的《大韶》、夏代的《大夏》、商代的《大濩》、及周初的《大武》。
前三部属于原始社会后期的作品,都已图腾崇拜为主,后三部是夏商周三代的创作乐舞,均歌颂了开国元勋的赫赫功绩。
六代乐舞是华夏民族两千年来创造的时代之史诗、音乐文化之精华,也是周代音乐文化具有集大成意义的代表作品。
郑卫之音
狭义的讲,郑卫之音是指先秦时期郑国和卫国的地方音乐。
广义的郑卫之音即民间音乐。
历史上儒家曾把郑卫之音贬为“靡靡之音”、“淫声”、“亡国之音”等,原因主要是郑国和卫国在周代是商代后裔的聚居地,郑卫之音是“商之遗音”。
特点:
音乐的娱乐性和观赏性大大增强,教育功能很弱。
加速了“礼崩乐坏”进程,为后世的歌舞伎乐发展奠定了基础。
大司乐
是周朝职官的名称,即大乐正,乐官之长。
后世将其作为周朝音乐机构的代称。
是我国最早记载的音乐教育机构,它由行政、教学和表演三个主要职能部分组成。
他的教育对象主要是贵族子弟,学习内容主要是“雅乐”。
《诗经》
我国最早的一部歌诗总集,全书保存了从西周初到春秋末五百多年间的各类音乐作品的歌词305首。
原称《诗》,汉代儒家把它作为经典,称为《诗经》。
分“风”、“雅”、“颂”三部分,其中,“风”是指当时的北方民歌;“雅”分“大雅”和“小雅”,大都是贵族和文人的作品;“颂”是指祭祀宗庙和祖先的乐舞作品。
楚辞
是战国时南方流行的一种歌曲体裁,以楚地民歌为基础,对该地的历史、风物、山水等进行描述,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独特的文化特点的音乐作品形式。
实质上是楚地原始祭神歌舞之延续。
西汉时刘向把屈原等人的作品编辑成书,合称《楚辞》。
《九歌》
是最具“楚辞”特点的作品,是一部大型的祭祀歌舞。
其中共有11首歌曲。
《九歌》是世界上目前所建得最为完整的祭祀歌舞的歌诗,也标志着我国大型歌舞音乐的开端。
《成相篇》
是目前我国最早的说唱音乐形式。
其内容是讽刺和揭露统治者的愚蠢,要求推行开明统治。
全篇包括三个大部分,用同一节奏重复56次,以“相”作为伴奏乐器。
《荀子》一书中有《成相篇》的歌词。
八音
西周的时候,已经有70多种乐器。
周代按乐器的制作材料将乐器分成八类,分别是:
金、石、土、革、丝、木、匏、竹。
这种乐器分类方法是我国音乐史上最早的科学的乐器分类方法。
曾侯乙编钟
1978年发掘出土于湖北随县擂鼓墩的曾侯乙编钟代表了我国编钟音乐的最高成就,也代表了我国这一时期音乐文化的最高水平。
整套编钟共64件,分三面和上、中、下三层排列。
整套钟上共刻有3755个字的错金铭文,这些铭文记载了当时的曾国和几个国家的乐律学名称对照情况,为研究当时的乐律学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
曾钟的总音域达5个八度,其中部音区十二律齐备,转调十分方便。
这也有力地证明了中国在先秦时期就有十分完备的乐律学体系,驳斥了此前中国先秦时期没有乐律理论体系和中国的七声音阶外来说的谬论。
三分损益法
这是我国最早的生律方法,即确定乐音的绝对准确高度及其相互关系的方法。
是一种在弦
上按振动体长度来进行计算的生律方法。
刚开始记载的三分损益法只生出宫、徵、商、羽、角五个音。
后来在《吕氏春秋·音律篇》中,又记载了在“三分损益法”生五律的基础上继续往下推算求出十二律及其顺序的方法。
由三分损益法生出的十二律:
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冼、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
它是一种不平均律,三分损益法相生到第十二律时就出现了“仲吕极不生”,即“黄钟不能还原”的现象。
这是中国律学史上的千古难题。
儒家音乐思想
如家倡乐,即提倡音乐和肯定音乐。
a.关于音乐的功能儒家既强调其教育功能,也重视其娱乐功能,但以教育功能为基本功能。
b.雅乐与俗乐的关系崇雅斥俗。
c.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关系一方面非常重视音乐的内容,另一方面也重视音乐的形式,强调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d.关于音乐表达感情的程度儒家强调“中和”。
儒家的音乐思想核心是以礼为本,把乐作为礼的一种,为礼服务,而不是以人为本,为人服务的。
儒家的音乐思想在中国古代长期占统治地位,在很多方面揭示了音乐的本质,但也有很多方面不够客观,有些偏颇,比如没有注意到音乐的特殊性等。
墨家的音乐思想
墨家音乐思想的核心是非乐。
其学说代表下层劳动人民,反对享受、奢侈。
墨子认为音乐不仅无益,而且有害,享受音乐就会劳民、伤财乃至误政亡国,故“乐之为物将不可不禁而止”。
墨家音乐思想可贵的一面是带有“民主”和“人道”色彩,但其不顾音乐的积极有用的一面而提出完全否定音乐的观点,是对音乐本身的特点认识不足的反映。
道家的音乐思想
道家老、庄学派代表了没落贵族阶级的思想意识。
老子否定认为的音乐,音乐思想的核心是“大音希声”,提出音乐的最高境界是无声之乐。
庄子认为人籁不如地籁,地籁不如天籁,提倡一种自然、神化的音乐。
《乐记》
我国最早的一部比较完整的音乐理论著作,作者和成书年代存有分歧,原有23篇,现存11篇,同时保存在《礼记》和《史记》中。
它总结了秦代以前音乐美学思想成果,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儒家的礼乐思想,是论述周代社会礼乐文化体系最具价值的篇章。
它对音乐本质的解释提出了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强调音乐反映国家的政治状况与社会风气,认为音乐是治理国家不可缺少的手段。
同时还强调音乐的伦理教育作用,对音乐美感的认识也有一定的深度。
《乐记》对于我过古代音乐的发展有着深刻影响,是我过音乐文化宝库中的一份珍贵遗产。
乐府
秦朝开始设立,汉代开始兴盛,以搜集、改编、整理和表演民间音乐为主要职能的音乐机构。
它对各民族间音乐文化的交流、融合及对秦汉音乐文化和以后各代音乐文化都有很大的影响。
汉哀帝时罢除了乐府。
协律都尉李延年
李延年是汉武帝时“乐府”机构的最高领导人。
他“性知音,善歌舞”,是一位能歌善舞,擅长创作的音乐家。
《晋书·乐志》中有“李延年因胡曲更造新声二十八解”的记载,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关于采用西域音调进行创作的记载。
鼓吹乐
鼓吹乐是秦汉时期发展起来的,以鼓、排箫和笳为主奏乐器,有时也有歌唱的一种音乐。
是一种具有北方草原风格的音乐,与后来的“鼓吹乐”有着一定的渊源,最初称为“鼓吹”,
后来分为鼓吹和横吹两种。
相和歌
汉代汉族民间歌曲的总称。
主要伴奏乐器有节、笙、笛、瑟、琴、琵琶(阮)等。
汉代民歌《江南》被认为是相和歌的正声,五言乐府之最古者。
它有深厚的民间基础,是后来魏晋时期的清商乐的前身。
相和歌使用的宫调叫相和三调,即清调、平调和瑟调。
相和大曲
是相和歌的最高发展形式,是含有多段体的大型歌舞作品形式。
其结构包括“艳”、“曲”、“解”、“趋”、“乱”等。
“艳”和“趋”属于引子或尾声,多用器乐演奏,“曲”为歌唱部分,“解”是器乐伴奏的舞蹈部分。
“曲”、“解”为大曲的主体部分,构成了歌舞音乐的核心,“乱”为全曲高潮,属于一种表现手法。
《广陵散》
汉朝时期古琴曲,记载于东汉蔡邕所作《琴操》一书,内容表现了战国时期铸剑工匠的儿子聂政为报杀父之仇刺杀韩王,完后自杀的悲壮故事。
是我国现存琴曲中唯一的一首具有戈矛杀伐战斗气氛的乐曲,直接表达了被压迫者反抗暴君的斗争精神,具有很高的思想和艺术价值。
也说明了我国汉代古琴艺术发展所达到的时代高度。
京房六十律
京房是我国第一个从理论上发现“仲吕不能还生黄钟”的律学家。
他发现三分损益十二律中的仲吕所生的律与黄钟律之间相差24音分,我们称之为“古代最大音差”。
京房发明的六十律就是用“三分损益法”从第十三律继续往下推算,直到第六十律,就产生五组不同律高的“十二律”。
其中第五十四律和第一律之间只相差三点六音分,即“京房音差”。
这就已经十分接近平均律了。
京房准
京房采用弦律制造了十三弦律准,后世称之为“京房准”。
也就是弦律的正律器。
京房是第一个将管律和弦律加以区别的人,又自制弦准,开创了律学实验的新天地,对后世律学研究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清商乐
是魏晋时期我国北方和南方汉族民间音乐的总称,享受“华夏正声”之盛誉。
是在相和歌的基础上,吸收当时南方吴歌、西曲等地方民间音乐的因素而发展起来的音乐形式。
南北朝之后成为汉族民间音乐的主要形式,主要成分已是南方民间音乐,包含了“中原旧曲”、“江南吴歌”和“荆楚西声”三种成分。
嵇康《声无哀乐论》
嵇康:
三国时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音乐家。
嵇康除有《声无哀乐论》外,还有《琴赋》一篇,其琴曲《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首,被称为嵇氏四弄。
嵇康在历史上还曾以善弹《广陵散》著称。
《声无哀乐论》是嵇康的音乐美学理论著作,也是他声讨儒家音乐思想的著作。
文中历数儒家将音乐社会功能政治化、说教化的倾向,提出了“心之于声,明为二物”的著名论断。
肯定了音乐的娱乐作用、美感作用,否定了音乐的教化作用、道德作用。
他的这种音乐美学观点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二元论。
《酒狂》
相传是阮籍所作的一手琴曲,载于《神奇秘谱》。
全曲由五个段落和一个尾声组成的“变奏曲体”,采用三拍子,不断向上跳进,又渐次下行。
琴曲以“借酒佯狂”为主旨,刻画了饮酒者醉意朦胧、步履蹒跚的神态,内心的绝望与痛苦,称得上是我过古代琴曲中的珍品。
苏祗婆
北周抵达长安的一位龟兹乐人。
不但擅长琵琶的演奏,还精通龟兹的宫调理论,将“五旦
七调”理论传入中原。
苏祗婆对于促进西域和中原地区的音乐文化交流,以及对于后来隋唐燕乐宫调理论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历史贡献。
文字谱
是目前我国最早的记谱法实例,用文字记述弹琴的指法和弦位,即用文字详细描述演奏古琴的手法,属于“音位谱”的记谱法。
为唐代的减字谱的产生起到了启示作用。
《碣石调·幽兰》
我国目前所发现的最古老的乐谱,谱本为唐人的手抄本。
是我过唯一的一首用文字谱记写的琴曲。
“碣石调”源于相和歌中的《陇西行》,“幽兰”是指乐曲所表现的内容。
隋“七部乐”、“九部乐”
隋朝用当时的国名和地名作为宫廷燕乐乐部的名称。
置七部乐:
国伎、清商伎、高丽伎,、天竺伎、安国伎、龟兹伎、文康伎(又名礼毕)。
其中只有清商伎和文康伎是汉族音乐。
后隋炀帝时又增加了“康国”、“疏勒”两部乐,将“七部乐”扩充为“九部乐”。
唐“九部乐”、“十部乐”
初沿袭隋代旧制。
到唐太宗贞观十四年,在废除“礼毕”的基础上,将“燕乐”列为首部,形成了唐代的“九部乐”。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在统一高昌后,加奏“高昌伎”,形成了唐代的“十部乐”。
唐代的“九部乐”和“十部乐”是其“宫廷燕乐”发展的第一阶段,它们均保留了各个地区、民族和国家的歌舞特色。
“坐部伎”和“立部伎”
唐代宫廷燕乐发展的第二阶段,多为唐朝的创作歌舞。
根据乐队的演奏形式,把燕乐表演分为“坐部伎”和“立部伎”。
两部伎共有14首作品,其中“坐部伎”有6首乐曲,“立部伎”有8首作品。
14首作品中有12首是创作作品。
“坐部伎”的表演一般有3—12人在“堂上”表演,歌舞表演者水平很高,地位很高。
“立部伎”的表演一般人数很多,有几十人到几百人,在“堂下”立奏,水平和地位都较低。
全面反映了盛唐时期一个多世纪中宫廷创作歌舞音乐的面貌。
大乐署
唐代隶属于太常寺的音乐机构。
其职能是兼管雅乐和燕乐,同时还主管对于音乐艺人的训练和考核,在音乐人才的培养方面有着严格的训练与标准。
是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功能合一的机构。
鼓吹署
也是唐代隶属于太常寺的音乐机构,即卤簿与军乐的官署。
主要职能是管理仪仗中间的鼓吹音乐和一部分宫廷礼仪活动。
演奏的音乐以“鼓吹乐”为主,演奏人员主要从京城周边“乐户”中调集轮流训练值班。
教坊
隋唐时期属于宫廷管辖的音乐机构。
隋代乐坊是乐人子弟的集中地,唐代教坊是宫中训练、培养乐工的场所。
唐教坊众集中了当时的歌舞人才精华。
梨园
唐玄宗设立的隶属于宫廷的音乐机构,因设于“禁苑”中的梨园而得名。
梨园是专习法曲、专搞器乐的组织。
梨园集中了当时全国一流的器乐人才,所谓“皇帝梨园弟子”。
乐籍制度
乐籍制度是将犯法者归入乐籍成为专业乐人的一种制度。
其最早设立在北魏时期。
凡入乐籍的乐户,皆被视为“贱民”、“奴隶”,是社会地位极低下的社会群体。
唐代是乐籍制度的成熟期,乐户的“轮值轮训”归太常寺主管。
这一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音乐奴隶制度客观上对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起到了促进作用。
燕乐大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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