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优惠政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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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证优惠政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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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证优惠政策doc
篇一:
《深圳市居住证优惠政策》
深圳市居住证优惠政策
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在深圳市享有如下权益
(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二)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三)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
(四)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六)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
(七)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还享有如下权益
(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三)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四)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
(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
(六)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七)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证优惠政策
流动人口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
(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五)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六)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七)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还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二)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
(三)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四)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居住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制定居住证持证人享受公共服务的具体办法。
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篇二:
《深圳居住证2015年新政策》
深圳居住证2015年新政策
2015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政策正式实施。
深圳居住证条例实施,非深圳户籍人员请留意办理居住证,享受到多项深圳公共服务。
警方澄清此前传言“持有居住证7年以上可入深户”系谣传。
根据条例规定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申报义务人(包括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非深户籍人员符合在深圳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并且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条件的,可以申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市民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深圳居住证办理网址或者到辖区受理点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
警方开通微信公众号“深圳居住证”(微信号szjzz2015),居住证法规、业务咨询、投诉电话84465000(周一至周五9:
00-18:
00)方便市民了解、查询和办理有关业务。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排队,请留意
持有居住证的市民可登陆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http//2094514)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6月1日及以后的,6月1日系统将自动延期一年。
现持有居住证的,无论1年期还是10年期,新条例实施后,只有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才能换领新证。
6月1日后,居住证受理点将增多、办证更加方便快捷,还可通过网上申请。
“持有居住证7年以上可入深户”系谣传。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实施,将有哪些改变?
1、深圳新居住证办理更方便;深圳新居住证办理网址在本文前面有列出。
2、办理深圳居住证条件更高了,居住证条件交社保1年以上,或二年内交社保18个月以上。
3、持居住证入深户是谣传;惠州入户也还要65平方的商品房呢,何况深圳超一线城市。
4、入深户考证培训,多数人只考一个证即可,少数人要考二个证,甚至有人要考证跨期4-5年;
深圳新居住证有什么用处?
深圳新居住证的用处有办理深圳户口必须有,买车摇号也要有。
(一)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二)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幼儿园儿童相关补贴;
(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
(四)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新圳新居住证作用更多有
(五)申请社工服务;
(六)申请就业辅导培训;
(七)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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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与深圳市户籍居民同等优惠;
(九)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
(十)国家和特区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深圳新居住证的用处还表现在
(一)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二)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申请租房补贴;
(四)申请困难救助;
(五)同住父母享受基本养老服务;
(六)为同住父母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七)国家和特区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以上列举了深圳新居住证的作用和用处,如果没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迅速办理。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办理及居住登记申报流程温馨提示
市人大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办理及居住登记申报的一些关键事项
一、居住证办理途径
居住证可以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
网上办理的,市民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网址查询信息并办理相关业务。
也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居住证”、下载手机APP“深圳居住证”办理居住证。
通过网上办理的须先行注册账号。
受理点办理的,市民可到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街道办受理点提交申请。
居住证受理点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录市公安局主页(
二、居住证申办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
一是符合“双稳定”条件,即同时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二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三、居住证办理过程中对居住登记的要求
(一)在提交居住证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有有效的居住登记信息。
居住证办理遵循“属地原则”,申请人应当向有效的居住登记地所属受理点提出办理申请。
(二)以“两个稳定”条件提交居住证办理申请的,除满足条件
(一)外,申请人需要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
如因居所变更后未及时申报居住登记等情况,导致居住登记连续时间中断,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0日的,仍视为连续居住。
此外,按照《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要求,以下两种情形同样视为满足合法稳定居所条件
《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非深户籍人员申办居住证,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申领人在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信息累计满十二个月的。
《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换领新证的,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申领人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时间累计满十二个月的。
四、居住登记制度基本情况
(一)什么是居住登记?
按照《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为其提供居所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申报义务人。
申报义务人应当主动为其申报入住、搬离及变更等居住信息。
公安机关以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出租屋管理机构在抽查居住登记情况时,发现居住登记信息未申报或者申报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会予以采集和补正,同时对未按规定申报的申报义务人进行处罚。
(二)申报义务人有哪些?
答简而言之,谁直接提供居所的,谁就是申报义务人。
具体如下非深户籍人员租赁房屋居住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三)如何申报居住登记?
{深圳居住证优惠政策}.
居住登记可以网上申报,也可以到非深户籍人员居所所在地的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
全市各社区均设有居住登记受理点。
网上申报的,申报义务人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网址注册账号后自助进行申报。
申报义务人为单位的,必须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开通账号后,在网上自助进行申报。
篇三:
《最新深圳居住证申请条件》
最新深圳居住证申请条件
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作为深圳市创新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对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持证人权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突出了“来深要登记,持证享权益”的立法理念。
《条例》实施后,居住证的“含金量”高了,持证人可以享受多项权益。
申领居住证要同时符合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和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并实行每年一签的签注制度。
此外,《条例》还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建立了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制度。
持证可享受多项权益
《条例》实施后,深圳居住证持有者将享有多项权益,持证者可以在深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还可以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能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还可以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除了这些,还有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此外,持证人符合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条件的,除享有上述权益外,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
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深圳居住证有什么用】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
(二)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三)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五)申请计划生育基本服务;
(六)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
(七)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
(八)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办证需满足两大条件
根据《条例》,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两大条件,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
其次,要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2年内累计满18个月。
不过,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此外,对于已持证人士,《条例》规定,凡旧证在6月1日仍有效的,可继续使用12个月,期间符合《条例》办证条件的,可免费申请换领新证。
【居住证申请条件】
1、深圳市内居住七日以上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办理居住登记。
2、定应当办理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没有深圳社保的员工主要受到以下几点影响一.买房
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3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险种的要求是医疗+工伤或者养老+工伤;
二.买车
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贷款买车,银行是有要求社保连续缴交满1年以上。
险种的要求是医疗保险;(补交的不算)
三.办理通行证
目前只有在深圳市并且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外省居民(申请人户籍必须在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可以申请。
对于险种的要求是医疗+工伤、养老+工伤或者养老+医疗;
四.小孩上学
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对于险种的要求是医疗+工伤或者养老+工伤;
五.参加少儿医保{深圳居住证优惠政策}.
要非深户办理少儿医保,只有在深圳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深户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同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方可以参加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而对于险种的要求是医疗+工伤或者养老+医疗;
篇四:
《深圳新版居住证个人网上办理流程》
深圳新版居住证个人办理流程
2015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加大办理居住证难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办理
1、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
2、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
现将个人办理居住证流程整理如下
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两个模块为居住登记、居住证/签注申办。
1、居住登记现居住房屋申报(须将现居住房屋申报后方可进行居住证申请);
2、居住证/签注申办申请新版居住证,以及后续每年居住证签注续签;
二、注册
1、右下角,居住登记、居住证/签注申办两个模块分开注册(建议两个模块设置相同账号名、密码、密保等,方便记忆与登陆);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两个模块;居住登记模块,还需要填写拟申报的房屋信息(申报现居住地址);
3、填写个人其他信息,牢记两个密保问题和答案,后续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可能会用到。
三、居住登记
1、注册成功后,输入账号、密码、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登陆,注意大小写区分,注意登陆模块。
2、登陆居住登记后界面、申报居住登记、立即申报(或者点击左侧房屋住户管理、添加房屋);
3、输入楼栋地址和大致小区名称,可搜索出相关楼栋地址,确认地址、登记成功;
4、登记成功的地址如下
四、居住证/签注申报
1、输入账号、密码、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注意大小写区分,注意登陆模块。
2、登陆居住证/签注申办后,选择办理居住证、立即办理(或点击左侧居住证管理-办理居住证)
3、填写《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1、受理点可自行选择(可选择住所或公司最近的受理点);
2、申请类型选择“首次办证”;
篇五:
《2016深圳市居住证条例全文》
2016深圳市居住证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非深户籍人员)服务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内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申领、使用及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保障权益、优化服务、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应当将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列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五条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居住证服务管理的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
市经贸信息化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服务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及相关信息的整合、共享和应用工作。
市、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民政、住房和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居住证的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出租屋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的委托,可以从事居住登记、居住证申请受理及发放等具体工作。
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
第二章居住登记
第七条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
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第八条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
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第九条申报义务人应当申报非深户籍人员的下列居住登记信息
(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二)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
(三)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和服务处所、同住非深户籍人员之间的身份关系;
(四)入住、搬离现居住地的时间;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报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申报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一条下列申报义务人应当即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一)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
(二)旅馆业单位;
(三)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
第十二条下列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之日起七日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一)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
(二)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
房屋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非深户籍人员应当向房屋承租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承租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如实提供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三条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之日起十五日内、搬离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对居住时间不满十五日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不申报其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四条非深户籍人员应当向申报义务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以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出租屋管理机构应当对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未申报或者申报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予以采集或者补正。
公安机关以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出租屋管理机构抽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情况或者采集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申报义务人发现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员及其同住人利用居所从事下列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一)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网吧、休闲娱乐、食品加工、旅馆业、餐饮、培训、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地产中介等经营活动的;
(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作或者贩卖淫秽物品、伪造证件、承印非法出版物、生产或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或者销售赃物的;
(三)传销或者变相传销、非法行医、非法回收再生资源的;
(四)非法制造、储存或者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器械的;
(五)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
第三章居住证管理
第十八条居住证是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享受相应权益、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法定凭证。
第十九条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第二十条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
申领人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核实申领人的居住登记、社会保险等记录。
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说明理由,申领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篇六:
《2015年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解读》
2015年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解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三十三条“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规定,持居住证入深户将在今年实现!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表决稿)》昨获深圳市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明年6月起施行。
明确办证门槛为同时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和有“合法稳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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