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业户装修手册中文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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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围板
16保险
17施工人员之操守
18守则之实施
E技术资料30-34
1外墙装饰
2内部装饰
3楼层高度
4结构
5地面承受力
6结构或非结构墙
7载客电梯
8空调系统
9电力供应及分布系统
10后备紧急电源
11照明及入户电线安装
12消防系统
12.1一般资料
12.2探测及报警系统
12.3消防栓/消防喉辘系统
12.4自动喷淋系统
12.5烟雾感应及走火楼梯加压系统
12.6系统电力供应
12.7其他
13公共天线系统
14公共广播系统
A.前言
信兴广场深圳地王商业中心发展商“祈福投资有限公司”,成员包括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国际德祥集团有限公司及彩星集团,其他股东公司包括中国及新加坡财团,并由熊谷组(深圳)有限公司承建,并特聘“梁振英测量师行”负责物业管理,是一项集商业、住宅及购物中心于一体之综合性大型物业。
为了便于各用户充分享受本物业之各项优点及管理处提供之服务,管理处特制订此用户手册,供各用户参考。
管理处将尽力为各用户提供最佳之管理服务,若有任何垂询,请赐电管理处电话∶(+86755)2463168,传真∶(+86755)2463636,管理处定必尽力协助。
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管理处谨启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八日
B、物业管理
一)管理处及其职能
1)“梁振英测量师行”被发展商聘任为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之管理者,并执行对信兴广场之物业管理职能,享有或承担《深圳信兴广场用户公约》中规定物业管理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及责任。
2)管理处各员工有职责为各用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但请各用户勿要求各员工作私人服务,另请各用户勿赏赐任何利益给本处仝人,各用户如有任何赐教,请与本处联系。
3)本处负责维持本物业范围之正常运作及在可能情况下方便各用户,此外还代表全体用户就各公共事务(在合理情况下)提供协助。
B)费用
1)为保障各用户在“信兴广场”的物业之长远利益,以达投资保值的效果,因此各用户亦需要承担本物业之保养、维修及日常管理开支。
物业管理之各项支出简单包括:
建筑物、道路、行人道、外围部分及其他公共地方之保养、清洁、维修和照明等费用,消防及电梯自动系统、电脑系统之检修保养费用,此外,渠道及水管之维修费用,垃圾清理费、管理处之行政管理费用以及员工之薪金、福利等都均包括在内。
所有支出将按管理份额之比例分摊于各用户。
称为综合管理费。
2)本物业所用之材料、设备等大多为进口,以港币支付。
因此,各用户均应以港币支付综合管理费(简称管理费)(人民币则按银行人民币卖出价折算,每三个月公布最新兑换率)。
3)根据大厦租赁合同约定,所有都应在接收单元前,依时交付以下费用:
1管理基金
管理基金费用相等于叁个月管理费。
2管理费按金
业主/租客应交付相当于2个月管理费予管理处,作为押金以保证付清日后欠缴之数额。
3管理费
所有用户需要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天或管理处规定之缴费日期之前缴交当月之管理费用。
逾期者,每天加收管理费总额1%的滞纳金。
如公共设施/外墙翻新等大型工程费用,应按大厦公契所指定比例,由各用户共同分担。
若管理费不足应付各项开支时,各用户须按大厦公契指定比例支付未足之数,盈余则拨下年度帐目。
管理帐目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支情况将由管理处按时公布。
二)、用户须知
1.凡在本物业内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和特区的有关政策、法律,依法使用。
用户接收单元之前,请查看单元设施是否没问题,并把遗留问题于48小时内书面告知管理处,本处将代表用户利益向承建商要求解决。
2.招牌与指示牌
用户不得在大厦公众地方或大厦外围树立或放置任何招牌、标志、通告、广告及天线等物品。
如发现上述物品,管理处在不另行通知下会将上述物品即时搬离现场。
所有费用将会由有关用户承担。
用户如欲在自己门口安装名牌,必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及按照管理处的统一规定安装。
同时,各单位之窗户、外墙均不得竖立任何标志及广告。
3.单元用途
本物业仅作为大厦公契指定用途(即住宅用途),不可作为货仓、工厂或其他用途。
1)用户不得将住宅单元用作商业等用途。
2)用户不得将单元进行违法,不道德行为等用途。
3)用户不得将单元用作贮存易燃或危险物品等用途。
4)用户不得在单元内收留猫、狗或其他宠物。
5)用户在任何原因下不得任意发出,产生或容许过大的噪音,震动等对其他使用者产生不便。
6)用户不得安装,放置任何重型机器,装置,设备等于单元地面或容许该等行为发生(其重量不得超过4KPA)。
7)用户不得在大厦结构地板,天花或墙体等作出任何破坏,更改或附加建设等行为。
8)用户必须自费对其单元内的设备,装修等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等以维持单元的正常用途。
9)在未得到管理处或有关环卫当局、市政府等指导下用户不得在单元内安装锅炉或排放废气等的不当行为。
三)、设施及日常保养
1.空调系统
本大厦安装了中央空调系统。
除得到管理处批准外,用户不得安装任何形式独立附加空调设备。
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供应,唯供应期会在冬季暂停,供应时期另行通知。
2.大厦外观
大厦外墙不容许由用户作出任何的更改以致影响大厦的外观。
3.洗手间,淋浴间
在未得到管理处批准前,不得附加建造任何之洗手间、淋浴间之类的设施。
4.公共设施
用户有责任对大厦内的设施、设备予以爱护并保持其功能质量正常。
5.材料/货品之运送
1)用户在办公时间内需要运送材料/货品时,必须依照管理处所指定之入口及路线搬运。
2)用户需为他们所聘请的运送工人的操守及行为而负责。
所以因运输而对大厦造成之破坏,其修补费用由用户负责。
3)在得到管理处批准之前,用户不得运入或运出以下物品:
保险柜、重型机械、大型物件以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装修规则
谨提醒各用户必须留意及遵守本物业之装修规则。
7.保险
1)管理处为本大厦之公共设施购买了火灾及其他的保险,惟此保险受保范围并不包括各用户单元。
因此,管理处建议阁下为其单元内的装修、家具等购买保险。
2)用户不得作出或容许发生任何违反管理处为公共地方购买保险中违反或令保费增加之任何行为。
四)、清洁卫生
1、公共地方之整洁
用户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家具、垃圾等于走火楼梯、电梯门外、楼梯、走道、大堂等公众地方,任何在公众地方摆放的物品将会被搬走而有关费用将会由有关用户负责。
2、垃圾清运
用户需负责将垃圾放置于由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任何于公众地方发现的垃圾将由管理处清走而费用由有关用户承担。
五)、治安
1.物业内24小时(监控中心)均有人当值,并协助各用户提出之合理要求。
(注:
管理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8:
30—12:
00,13:
00—17:
00;
周六,08:
周日及公假休息。
)
2.管理处员工皆配工作证。
如对来人有疑,请召唤管理处。
六)、车场管理
1.所有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本物业范围。
2.凡进入本物业范围之车辆,须遵守车场守则。
(张贴于车场各当眼处)
七)、防治灾害
1.请勿在物业范围内放烟花、爆竹等。
气炉要常检查,明火要小心,监管小孩勿玩火。
2.爱护公物及消防设备,常保公共空间通畅,防烟门常关。
3.发生火警,即告本处及向“119”报告。
在安全情况下关掉总电擎、燃料擎及/或扑救与速行楼梯逃生。
4.当台风时,请关闭门窗及把易倒物品放好。
八)、其他
用户请注意:
1.不论贵用户单位是否空置,从业主/租客收楼次日或管理处收到发展商之“收楼证明书”之日起第十五天计缴管理费。
2.用户须监管其聘用之承办商及对其行为负责,若有损坏公共地方或公共设施或给公共地方遗下废物,该单位之用户为最终负责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九)、应急程序
1.紧急事故可能随时发生,我们必须为处理这些情况作好准备,以尽量减低人命及财产的损失,以下所提供的资料,是特别为协助用户预防和处理紧急事故而设。
2.紧急电话号码
火警119匪警110
市政府2223211市政府值班室2238765
市公安局5576355罗湖分局2226111
防火科3360821供电局5561920工商局5565592税务局2255254
住宅局3202778环保局2243876煤气公司3361000人民医院急救室2238441
3.单位内物品处理
请定期检查单元内存放之物品,以免造成阻塞,妨碍危急时逃生之通道。
移走任何能引起,促成火警或危害安全之物件;
旧
布、报纸或其他易燃物品等,均不应随处放置在室内。
4.意外(紧急医疗问题)
当发生意外或紧急医疗问题:
a)尝试尽可能获取有关是次损伤的资料;
b)使伤者处于温暖及舒服的状况,并加以安慰;
c)拨2238441要求急救医疗服务;
d)通知管理处详述意外情况,包括所属单位、地点、姓名、地址、
电话号码、目击者等;
e)在任何情况下,应尽量保持镇定。
5.罪案与保安
一个高级豪华之物业,因环境高尚优美,也可能会成为匪徒之对
象,故偷窃、其他不法行为甚至抢劫或更严重的罪案,皆有可
能在此发生,以下的建议对你可能有所帮助:
a)如遇偷窃或经常性盗窃,即向公安报告;
b)遇到抢劫、骚扰、袭击或其他严重罪案,即向公安报告;
c)所有案件均须向管理处报告,并把已采取的行动告知职员;
d)切记遇有遗失锁匙时,请即把门锁更换;
e)遇到任何不寻常的事情,皆应通知公安及管理处;
f)如於本厦范围遇到形迹可疑之人物或弃置车辆,应通知管理处;
6.火警
—发现 (若发现火警);
—通知(致电消防局及通知附近的人);
—抑制 (紧闭所有门窗);
—逃生 (使用最安全的途径,离开火警现场);
用户必须熟悉厦内的灭火器、警报系统与及本地消防局的电话号码:
119
a)若是轻微失火(如废纸篮、烟灰碟等),尽可能将火扑灭,但切
勿冒险;
b)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而火势亦不能即时受到控制,可将通
往失火现场的门窗关闭,以隔离及控制火势;
c)通知消防局;
I)说出有关单位的名称;
II)说出所在的街道交界;
III)火警蔓延的范围及位置;
IV)你的电话号码;
d)通知本厦管理处;
e)依从大厦管理处职员的指示,尽可能通知所有用户;
f)如被火焰或高热所围困:
I)有可能的话,致电消防局求助;
II)在安装了玻璃警报系统位置前发讯号,把门关闭,将火热的源
头隔离;
III)紧记烟和热空气都是向上升,接近地面的空气较为清新,温度
亦较低,故应蹲着身子或爬行逃生;
IV)如有需要,打破窗子以求空气流通。
g)所有逃离火场的人,须在厦内指定之空旷地方聚集;
h)身处火场上层的人,应向天台方向逃生,如身处火场下层
者,则向外走,前往最邻近的出口逃生;
i)发生火警时,保安员会协助管理人员、消防员和公安阻止公众
人士进入有关单位,在管理人员或消防局宣布有关单位未安全
之前,任何人等不得进入。
7.地震
a)保持镇定,切勿离开处身地方;
b)躲在桌子或坚固的结构下寻求掩护;
c)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着的物件;
d)地震时不要躲在楼梯底下;
e)准备应付接着更多次的余震;
f)如单位受到破坏,立即通知管理处;
g)切勿散播谣言或夸大的报告;
8.水浸
遇有可能发生水浸时∶
a)把有可能受损的贵重物品移往较高处;
b)在水浸出现前,切断电器用具的电源;
c)提防通电的电线;
水浸之后∶
d)检查财物以鉴定损失;
e)委派及监督负责清洁的员工;
f)逐渐抽去积水,以减少对楼宇结构造成的更大损害;
g)清除单位内、家具及其他地方的积水,避免破坏环境卫生;
h)做好提防抢掠的措施,须加强保安,防止盗贼进入单位。
9.联络
用电话报案时,请提供以下所有资料∶
a)报案人的姓名;
b)紧急事故的位置;
I)商厦的名称及地址;
II)单位编号;
c)有人受伤与否;
d)紧急事故的种类、火警、罪案等;
e)待对方确定了资料后,方可挂断电话。
10.大厦撤离程序
a)当发生火警或任何其他紧急事故,所有人都应该完全撤离开火
场,不能有所例外。
b)在撤离单位或进行火警演习时,用户的贵重物品须自行负责,
另外,最后离开的人须负责锁上室内所有进出的门。
c)开启由单位通往街外的大门前,先弄清楚是否烫手,如发现该门是热的,须慢慢开启,若情况许可,应前往预先指定的楼梯
然后跟随撤离程序逃生。
d)若因浓烟的关系未能通往屋外,则应关上门,放一条毛巾在门底的门缝间,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在窗外挂一块布,让消防员得知你仍在单位内,保持镇定等待消防员的拯救。
11.扑灭火警
商场内设有手提式灭火器,用户应熟悉灭火器的位置和用法。
不同种类的灭火器是用以控制不同类的火警,火警可因为起因分为A、B、C、D四类。
A类:
木、纸、废物等等
使用:
加压水力灭火器
B类:
油、颜料、汽油、稀释剂、或其他易燃液体
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C类:
马达、电线、电器
D类:
易燃金属、镁、锆、钠,这种火警常见于工业厂房
须要特别的灭火技术
在不熟悉手提式灭火器的情况下,切勿使用。
任何已扑灭的火警,必须向消防局报告,以便进行调查。
12.结语
没有任何物业可以完全避免天灾人祸之发生,制定紧急程序计划可避免人命和财物损失,以及万一发生意外时,将损失减至最低,以上提供了一套有系统和周全的步骤,以应付意外或灾难之突然来临。
通过一套精心设计的紧急情况应变措施及程序指引,一队受过训练的管理人员,再加上用户的合作,当万一发生紧急事故时,我们便更有信心的应付,纵使遇上从未预计的紧急情况,仍有一套基本的应变程序可以协助管理队伍及用户作出合理反应,以保障人身及财物安全。
制定和贯彻执行紧急事故应变措施及程序计划,可以保护人身安全,保障用户的投资。
然而,我们必须紧记,无论以上指引或应变措施如何周祥,仍需用户熟悉运用及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才可尽量避免意外发生,及达到本应急程序之目的。
对大厦管理方面的意见,梁振英测量师行极之欢迎。
用户在书面或口头上投诉或提供意见时应同时提供个人资料。
意见可邮寄往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楼28楼管理处(电话:
755-2463168)或香港中环怡和大厦10楼梁振英测量师行物业管理部。
(电话:
852-25070774)
我们对阁下之意见非常重视并乐于为阁下解决任何问题。
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管理处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八日
C装修程序
业主/租客在内部装修开展前需留意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单元交收
业主/租客需要预先与管理处约定以便交收钥匙及单元。
业主/租客需负责对其接收单元详细检验设备,装修后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或签署。
2、装修申请表
业主/租客需填妥及交回另外分发之“装修申请表”予管理处。
3、装修图则及更改工程
为保护大厦公共设施,业主/租客必需呈交3份其单元之装修图则与及技术资料等与管理处审批,未得到管理处书面批准装修图则前,任何装修工程不得开展。
所有图则需以1:
50比例绘制。
3.2图则之需求详情如下:
(如有更改)
A单元平面图清楚显示:
1)总体布置包括所有家具。
2)新建/更改之室内间墙或墙。
3)地面设计/更改资料,尤其是升高或钻凿地面。
4)任何保险柜或重型家具,并标明有关装置之尺寸、重量等详
细资料。
B天花平面图清楚显示:
1)现有吊顶天花之增改。
2)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备之更改或增加。
3)现有喷淋头及烟雾感应器的位置及其提议修改位置。
C电力分布图及简图清楚显示:
1)总配电盘,分区配电盘之位置,类别和功率。
2)总配线图简图并具备详细技术资料。
3)总耗电量之计算。
4)电话安装位置,更改电话插座位置。
D给排水图清楚显示
1)给排水系统设备之增改;
2)建议给排水管之接驳位置及水管之尺寸;
3)水管之分布图。
E空调分布图清楚显示:
1)送风及回风喉之修改;
2)送风及回风百页位置之更改;
3)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器位置之更改。
3.3业主/租客需填妥及交回另外分发之装修技术资料表格,并与装修图则一并呈交。
4、装修管理费及押金
业主/租客需在装修工程开展前呈交装修费(费用由管理处订定)。
装修管理费所包含以下各项工作之开支
A审阅装修图纸及技术资料及提出建议。
B装修垃圾及泥头之清走。
C额外之保安及清洁安排。
D临时电力及水之安排。
E装修期间工程之监察。
另外,业主/租客需要呈交装修押金于管理处。
装修完工后3个月,经管理处审核,验查并满意后,押金将不计利息可发还予有关业主/租客。
5、业主/租客聘用承造商
装修工作开展5天前,业主/租客需将以下有关资料呈交管理处。
需填妥所有参与装修工作人员之名单并交回管理处,表格另外分发。
业主/租客需保证及指示所聘用之工人在执行装修工程时与管理处员工充分合作,以免影响日常操作。
装修工作开展前,所有工人需向管理处申请工作证。
在进入大厦范围时,工人必需佩带工作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可以不批准持证人士进入大厦工作。
6、建议/指定承造商
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破坏,所有有关电力分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及给排水系统之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他和大厦系统连接上的工程都必须由建设局认可之承造商执行。
为使业户能更有效地完成二次装修工作,管理处建议聘用以下承造商:
空调:
深圳南利装饰工程公司
联络人:
罗越峰先生5588188-388
中国海外装饰工程公司龙岗分公司
石波先生5598222-445
机电:
湛江建筑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
陈钦强先生95952-272301
*所有承造商必须持有建设局发出的壹级或贰级的资质证明书。
至于消防报警及喷淋系统之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他和大厦系统连接上的工程都必须由管理处批准之指定承造商执行。
消防:
深圳市胜捷消防器材工程公司(指定承造商)
马英杰小姐9902-979006
由建议承造商执行工作详情如下:
a/空调系统
i/送风及回风管道(包括送风口及回风口)之改动及安装。
ii/空调温度控制器之位置更改。
iii/其他有关空调之安装。
b/消防系统
i/有关室内间格改变而引致消防喷淋头、烟感之改动工程。
ii/消防有关方面改动之设计图则,及向有关消防单位报批。
iii/其他更改而引致消防系统因应规范需要作出的增加或改变。
c/给排水系统
i/在管道间或其他墙身开孔以便接驳排水管穿越及其修补。
ii/在排水管及给水管安装接驳口以便业主自行接驳。
d/其他
i/其他之特别工程而管理处认为应聘用建议承造商执行。
以上各项工程由管理处认可合格承造商执行并由管理处统筹。
业主于二次装修图则提交后十四天内会收到有关报价项目,而管理处工程部人员会和业主所聘用承造商协调有关工程之执行。
7、总结
最后,管理处再次提醒各业主/租客只在下列情况下,装修工作方能展开。
A管理处已书面发出批准动工证
B所有有关费用户经已缴付。
C所有工程并没有和国家法律有任何抵触
D消防机关所发出之批准文件。
E装修保险已购备。
D装修规例
业主/租客必需留意并遵守以下装修规例及条款。
1、工作时间
规定可进行装修工程之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早上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六时三十分,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向管理处事先提出申请,所有工人都应遵从业主/租客提供的负责人指示。
管理处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业主/租客滋扰的工程。
凡这类工程都应在非办公时间或管理处指定时间内进行。
2、后加设备,物件等
在未得到管理处事前批准之前,业主/租客不得安装任何空调机、天线或雨蓬等物件在大厦外墙及屋顶上。
3、广告招牌
在未经管理处批准前,业主/租客不得展现、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之招牌。
4、更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业主/租客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如该工程影响大厦设施,装修结构,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
管理处会发出书面通知,业主/租客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一对此等工程要求并负责一切之费用。
如业主/租客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工,管理处会安排该项工程而所需费用将会由业主/租客承担。
5、大厦设施
业主/租客必须保持大厦内所有设备都不得封死以致不能维修或检查。
所有检查活门、渠盖、门、百页等都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
6、喷淋头更改
所有单元内之喷淋头、烟雾感应器之更改都应需事前得到管理处之批准。
该等工程必需由管理处指定承造商执行而业主/租客负责有关费用。
7、垃圾/废料之清运
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存放在业主/租客单元内。
大厦公众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物件。
管理处会指定地方作临时垃圾收集站。
业主/租客需自行安排把垃圾,泥头等运到临时收集站。
8、材料运输
业主/租客所聘用之承造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管理处安排之特定路线及程序。
所有车辆在上落货后不能停泊在上落货区内。
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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