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防爆GB3836版要求写的隔爆产品标准模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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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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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
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3-2010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
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T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Db:
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AQ1043-2007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
(增加相应的性能标准)
3型号及基本参数
3.1型号含义,例如:
KJZ2—630/1140
额定工作电压V
额定工作电流A
机械保持
真空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
馈电开关
3.2防爆型式为:
例如: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标志:
Exd[ib]I
3.3基本参数
XXXXXXXXXXXXXXXXXXXXXX(按照具体产品要求进行)
例如电压、电流、功率等
3.4环境条件: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按照具体产品要求进行)
例如: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环境温度为-20℃~+40℃;
周围空气的相对湿度不大于98%(+25℃时);
在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与蒸汽的环境中;
有甲烷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
等。
3.5性能要求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按照性能审查意见进行)
3.6本安要求
XXXXXXXXXXXXXXXXXXXXX(按照本安审查意见进行)
3.7隔爆性能要求
3.7.1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1~2的要求,隔爆外壳采用XXX材料XX成,应符合GB3836.2-2010附录F的规定;
隔爆接合面宽度、间隙、表面粗糙度等参数应符合GB3836.2—2010中第5章的要求;
所有隔爆面应涂防锈油或采取其他防锈措施;
外壳内腔非配合面应涂1321耐弧漆;
隔爆面连接的所有紧固件均应有防止自行松脱的措施;
外壳须按GB3836.1—2010规定设置内、外接地,并标注接地标志;
外壳必须设有可靠的机械连锁,保证在隔离开关处在分断位置时,主腔的前盖方能打开,前盖打开后,隔离开关不能合闸。
3.7.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2010中4.3和4.4的要求,电压XXV,电气间隙不小于XX,爬电距离不小于XX。
3.7.3外壳抗冲击性能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1中26.4.2冲击试验要求,冲击能力XXJ。
3.7.4透明件抗冲击性能
外壳透明件应满足GB3836.1中26.4.2冲击试验要求,冲击能力XXJ。
3.7.5透明件热剧变性能
外壳透明件应满足GB3836.1中26.5.2热剧变试验要求。
3.7.6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满足GB3836.1中第7章的要求。
3.7.7电缆引入产品
3.7.7.1引入产品的夹紧性能
本产品中电缆引入产品的夹紧性能应符合GB3836.1—2010附录A.3.1条规定。
3.7.7.2密封性能和机械强度
本产品密封圈应符合GB3836.2—2010附录C中C3条。
GB3836.1—2010附录A.3.1.5条中规定。
3.7.8绝缘套管扭转性能
绝缘套管的扭转性能应符合GB3836.1—2010中的第26.6条规定,MX力矩5N.m。
3.7.9外壳耐压试验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2中15.1外壳耐压试验的要求。
3.7.10外壳静压试验
隔爆外壳的静态强度应满足GB3836.2—2010中16.1.1规定,在1MPa压力下保压1min,未发生接合面永久变形或外壳损坏为合格。
3.7.11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2中15.2中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的要求。
3.7.12外壳表面温度试验
隔爆外壳表面温度应满足GB3836.1-2010中第26.5.1的要求。
3.7.13交变湿热性能
本产品应能承受严等级为+40℃,周期数XXd的交变湿热性能试验。
试验后XXXXXXXXXXX,隔爆面应无锈蚀现象。
3.7.14防护性能试验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1中26.4.5防护性能的要求,防护等级IPxx。
4试验方法
4.1性能试验
4.2本安要求
4.3隔爆试验
4.3.1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按GB3836.1~2—2010的要求,采用卡尺等常规量具或目测方法进行。
4.3.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按GB3836.3—2010中4.3和4.4的要求,采用卡尺检测。
4.3.3外壳抗冲击性能
按GB3836.1—2010中26.4.2条进行。
4.3.4透明件抗冲击试试验
按GB3836.1—2010中26.4.2的规定进行。
4.3.5透明件热剧变试验
按GB3836.1—2010第26.5.2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4.3.6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耐热、耐寒试验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耐热按GB3836.1—2010第26.8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寒试验按GB3836.1—2010第26.9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4.3.7电缆引入产品的夹紧与密封性能、机械强度试验:
分别按GB3836.1—2010附录A.3.1条、GB3836.2—2010附录C3条、GB3836.—2010附录A.3.1.5条规定进行。
4.3.8绝缘套管扭转试验
按GB3836.1—2010第26.6.章规定进行。
4.3.9外壳耐压试验
按GB3836.2-2010中151规定进行。
4.3.10外壳静压试验
按GB3836.2-2010中16.1.1规定进行。
4.3.11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
按GB3836.2-2010中15.2规定进行。
4.3.12外壳表面温度试验
按GB3836.1-2010中第26.5.1规定进行。
4.3.13交变湿热试验
按GB/T2423.4-1993的有关规定进行。
4.3.14防护性能试验
按照GB3836.1中26.4.5规定进行。
8检验规则
8.1本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关审批合格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8.2本产品必须符合GB3836与XXXXXXXXX中的规定,须经国家级防爆检验机关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
8.3检验的分类
本产品的检验分为以下二种:
a)出厂试验;
b)型式试验
8.4出厂检验
8.4.1本产品应逐台进行出厂检验,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并附
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8.4.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7
8.5型式检验
8.5.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和老产品转厂生产;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满五年进行一次;
d)停产一年后再次恢复生产时;
e)出产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5.2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7。
8.5.3型式检验抽样数量每次不少于2台,抽样基数不得小于10台。
8.5.4型式检验中,允许对不合格项加倍抽样重新检验,若仍有1项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
8.5.5型式检验后的开关应印有型式检验标记,不做正品出厂。
表17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条款
试验方法条款
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性能项目(按照性能审查意见进行)
2
本安项目(按照本安审查意见进行)
3
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
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
外壳抗冲击性能
-
6
透明件抗冲击试试验
7
透明件热剧变试验
8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耐热、耐寒试验
9
电缆引入产品的夹紧与密封性能、机械强度试验:
10
绝缘套管扭转试验
11
外壳耐压试验
12
外壳静压试验
13
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
14
外壳表面温度试验
15
交变湿热试验
16
防护性能试验
注:
“√”表示必做检验项目,“-”表示不做检验项目
9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9.1标志
每台产品的标志应保证不会因历时已久模糊不请,在外壳明显处用永久性的凸纹方式清晰地标出防爆标志“ExdⅠ”和煤安标志“MA”。
安全标志标识应执行AQ1043-2007的规定。
本产品外壳明显处须设可靠牢固的铭牌;
9.1.1铭牌须包括下列内容:
a.铭牌的右上方有明显的标志例如:
“ExdⅠ”;
b.产品型号和名称;
c.额定电压;
d额定容量、额定电流;
e.防爆标志:
f.防爆合格证号;
g.安全标志编号;
h.制造厂名和商标;
i.出厂编号;
j.产品重量与制造日期;
9.2包装
9.2.1总则
每台产品在运送出厂时应予装箱,以防止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并达到防潮防尘的要求。
整台产品和部件的包装要适合陆路和水路运输的要求。
9.2.2包装标志
外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而耐久的文字及标志,除非另有规定,其内容包括:
a.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b.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c.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
d.毛重及产品净重;
e.箱子外形尺寸(长×
宽×
高);
f.出厂编号;
g.标志:
“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字样或符号。
9.2.3文件
随同产品供应的文件有:
a.装箱单;
b.产品使用说明书;
9.3运输、贮存
包装箱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均不得受雨水侵袭。
产品应放置在没有雨雪侵入、空气流通和相对湿度不大于90%(+20℃±
5℃)、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5℃的仓库中。
考虑到运输或贮存的最低温度可能出现-5℃~-25℃,此时用户与制造厂应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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