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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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目前,我市市直相关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均已建立,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也已制定;
随机抽查事项经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汇总完毕,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并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为398项。
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一单两库,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也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二、完善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为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我办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上饶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同时,为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网络,我办在对市直单位报送的《上饶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系表》进行汇总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公布上饶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的通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工作网络,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XX年10月8日,我办在市国土局召开了上饶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督协调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赣检会3号),XX年3月20日,我办与市检察院召开了联系会议,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系机制,并对生态保护领域的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四个部门的行政执法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统一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文书。
为保障和监督改革后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办于XX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通知》(饶府法办发12号),规范了50种基本行政执法文书,供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时使用。
同时,要求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增加文书的说理性内容,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
通过培训,使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熟练使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
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加强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保证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文书一致性,不断提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水平。
目前,三局合一后执法文书的统一工作已完成。
XX年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二 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XX〕32号)文件要求,县政务办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所做的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今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一)梳理优化进厅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对照《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XX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的通知》和《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XX年第二批动态调整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进厅窗口部门尽快实现厅内办理,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取消,并监督其按照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重新核定一次性告知书的内容,增设一次性告知服务流程图,将调整后的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公示,确保阳光透明。
目前,共调整梳理完成涉及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113项,其他权力事项83项,联合编办培训指导35个县直部门单位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78项录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内,同步调整完成系统内县直4个部门单位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合并2项,取消4项。
(二)优化整合大厅窗口资源,为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进一步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协调齐鲁交通ETC窗口到一楼东厅办公,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了5个窗口;
根据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变化,对进厅涉及的部分窗口进行调整优化,并为其协调安置了后台办公室,解决了合并后档案存放、执法办案等问题;
同时对二楼西厅进驻的环保局、林业局、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窗口位置进行了调整。
在一楼新设立了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专门窗口,大厅功能布局更趋完善,设置更加合理。
(三)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夯实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制订出台《利津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梳理完成了全县35个部门、单位278项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在全市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导入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部门单位自建系统摸底调查,对全县16个县直单位28个省级以上平台系统涉及到的70余个事项分类进行了统计,为各部门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对接工作提供数据服务。
三是组织举办全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培训会和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应用培训会,指导各单位学习掌握系统操作要领,系统试运行推进顺利。
四是加强对窗口部门的监督指导,有效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确保平台系统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顺利实现对接。
目前,全县有审批权限的35个部门单位中已有26个单位陆续开展了网上运行业务办理,共运行事项111项,运行办件268件。
二、明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思路打算
(一)加强政务大厅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一是继续梳理优化进厅窗口部门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要求各窗口进一步落实凡是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所有进厅事项全部实现厅内办结的服务承诺。
二是进一步协调窗口部门缩短审批时限,减少项目前置审批,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提高项目审批质效。
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重新修订《进驻部门和人员考核细则》,大力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临时外出、AB角工作等制度,建立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
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县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
同时,按照市政务办要求,分类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向建立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一体化服务体系目标迈进。
XX年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三 根据县政府办相关文件精神,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收费清理改革、教科文卫体相关领域改革、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等情况,认真深入的开展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始建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工作的实施,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理顺关系、分清职责。
认真对各部门、站所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3、整合部门、优化职能。
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将原来政府内设机构和“七站八所”进行了整合,设立了党政办、社会事业办、规划办、产业办、安办、综治办、财政所(“六办一所”),并在镇、村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将大部分政府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便民服务中心隶属于社会事业办。
4、立足服务,关心文教卫生工作。
建立了中长期《镇文教卫生发展规划》,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和扶助制度,各村学校由政府出资筹建了学生实践园地2亩,各村实施了“一村一卫生站”健全医疗体系项目。
5、依法行政,规范项目运行、严格政策执行。
建立了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村社“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完善了各类惠民富民政策责任追究、监督、评估等制度,修改了报告请示、值班值守、容错纠错等机制,扎牢制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
1、混岗严重、职责模糊。
由于人员不足,有的部门虽然明确了只能公务员才从事的岗位,很多在岗人员身份却是事业身份。
2、进度迟缓、改革滞后。
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放而不松、管而不严。
很多审批项目,一再说放权,但是放的力度明显不够,很多老百姓办事“跑冤枉路”的时候还是很多,比如一个贫困学生救助就要村、镇、民政局三个单位盖章,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4、依法行政力度失衡。
依法行政过多强调在法的角度上,而很少和基层实际相结合,出现脱节,比如相关部门要人提供有效证明,而个体要提供证明“我是我”却力不从心;
过多强调干部依法行政,却很少强调群众依法维权,对群众不依法的宽容太大。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镇村干部和群众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2、理清关系、规范运行。
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
逐步对混岗人员进行调整,严格按照人员身份安排岗位。
XX年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四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
XX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
第一轮改革是从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
第二轮改革是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
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
XX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
(详见附件)
(二)清理行政权责。
20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
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
自20XX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
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
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元。
截止20XX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
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
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
XX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XX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
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
保留事项: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
理由为:
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
取消事项: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
下放事项: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
整合事项:
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
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
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
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
XX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
《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
如城市垃圾准运证。
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
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
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
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
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
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努力推进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处理意见的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区、街两级对户外广告设置事权划分,为市民和商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行政权责清理工作下放事项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将辖区内一楼门楣招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街道办理。
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陈清常务副区长专门在罗湖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委托实施工作方案并提请区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
(二)进一步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
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及审批质量与水平。
督促各街道办按要求使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系统,通过网上平台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
区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各街道执法队日常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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