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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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金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思路
2008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力指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主动应对形势变化,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200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072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41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328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164%、10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3%;吸纳苏北劳动力605人,其中南北劳动力对口交流38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9865人,其中本市跨地区劳务输出3092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201%、191%、123%、154%。
创建城镇充分就业社区5个,创建充分转移乡(镇)2个,充分就业社区达标率、创建充分转移乡镇达标率分别为100%、93%。
(二)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2008年,全市完成再就业培训3347人,创业培训322人,分别完成常州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05%、124%,本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12%、161%;农村劳动力培训9084人,其中,新增输出前培训5600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1%、112%;外来农民工在岗培训240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充分培训100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职业技能鉴定统考69人,职业技能鉴定3866人、取证(不含统考)3520,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8%、114%、104%;培养新技师92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
(三)社会保险工作。
1、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全年净增参保976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0%,累计参保达107645人,覆盖率达97.8%,其中农民工累计参保3.38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基金征缴收入3653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8%,基金备付能力达29个月。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全年参保缴费人数为5919人,基金征缴收入3572万元,清欠收入14.6万元,征缴率和清欠率分别为99%、31%。
(3)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
制定并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农民居民参保近7万人,覆盖率达52%以上,发放老年居民养老补贴696708人,四季度发放老年补贴625万元,发放率达100%;新增农村养老保险(老农保)1545人,累计参保达19532人。
(4)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全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2586人,覆盖率达91%。
2、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全年净增参保929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3%,累计参保达101200人,覆盖率达97.5%,其中农民工累计参保5.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基金征缴收入1370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全年城乡居民参保37.3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参保5.4万人,覆盖率达95%。
3、失业保险。
全年净增参保646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9%,累计参保达71714人,覆盖率97.6%,其中农民工累计参保3.4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基金征缴收入267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2%。
4、工伤保险。
全年净增参保1209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6%,累计参保达70080;基金征缴收入162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
5、生育保险。
全年净增参保699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累计参保31678;基金征缴收入64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
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设立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基金监督机构度度监督计划制定和完成率、现场监督意见反馈整改率和要情报告及时率均达100%。
7、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社区管理率和档案接收率分别达93.5%、83%;认定工伤1060件;审批企业人员退休1297人,其中特殊工种退休297人,病退56人。
(四)劳动权益维护工作。
1、劳动合同。
全年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7744份,有雇工的个体工商签订劳动合同21647份,签订率分别达98%、75%;建立职工名册入库58740人,在岗职工工资价位调查单位6户。
2、劳动争议仲裁。
全年劳动争议立案808件,按期结案率达96%。
3、劳动监察。
全年劳动监察立案315件,人均立案20件以上;劳动监察用人单位461户,人均监察用人单位92户;建立网络化监察网,覆盖率达60%。
(五)基层基础工作。
1、“金保工程”建设。
2008年年底“金保工程上线运行,联网数据上传率、联网数据准确率、城域网覆盖率分别可达95%、95%和100%。
2、广泛开展了“三大年”、常州文明单位、优质服务等各类创建活动。
3、深化劳动保障工作宣传,引导舆情,做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犯罪、廉洁自律等工作,切实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职责,维护了部门内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了奥运会期间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
4、机关党建和党建带群团工作。
局党总支成功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
局工会、妇联、共青团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了丰富的活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二、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全市就业再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一年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以创业为动力,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服务为手段,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开展了“百千万创业工程”活动。
相继出台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城乡百千万创业工程”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坛劳社字[2008]98号)、《金坛市创业培训管理和经费补贴办法》(坛劳社字[2008]104号)、《金坛市创业补贴实施办法》(坛劳社字[2008]105号)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
使创业培训有效推进。
全年共举办创业培训班16期,培训学员321人,295人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其中171人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占培训合格学员的58%,创造就业岗位1127个,实现创业成功一人,平均带动6.6人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的就业倍增效益。
二是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完善了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开展了对持有《就业登记证》人员的清查、核对工作,并加大了《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审核力度,全年为568人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
全力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管理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工作,全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730人,补贴1151万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社会保险补贴90人,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36人,补贴33万元;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7人,贷款金额25万元,贷款回收率100%;培训补贴1676人,补贴金额36万元。
三是动态援助“双零”家庭人员就业再就业。
去年8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农村零转移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坛劳社[2008]103号),进一步完善“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动态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从做好基础台帐,强化跟踪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制订援助计划四方面入手,确保实现“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的工作目标。
全年共有零就业家庭4户8人,在发生的当月全部得到了就业援助,实现动态消零。
薛埠镇28户零转移家庭全部实现动态消零。
四是扎实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乡(镇)活动,开发岗位促进就业。
小南门、北园等五个社区完成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任务,尧塘镇、经济开发区跨入省充分转移乡(镇)行列。
(二)特色培训品牌进一步做强。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技能,以技能提升促进就业、促进转移,做强特色培训品牌。
一是选准培训项目,形成特色。
各镇(区)紧密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和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把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针对不同行业、工种、岗位制订具体的培训实施方案,大力开展订单、定点、定向、定岗等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是易操作、见效快、又对路的特色技术培训,已逐渐形成以直溪镇的珠绣培训、尧塘镇的花卉园艺种植养护和毛纺织品打结培训、薛埠镇的茶叶采摘炒制培训、金城镇的小手工加工等为主的特色培训品牌。
一年来,已开展珠绣、花卉园艺、纺织品打结等特色技能培训班16期,培训转移就业1864人。
二是再就业培训推出专项技能培训。
举办了市场急需的母婴护理员培训班,92人参加了培训,其中84人通过考核取得了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成功就业。
三是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严格执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制度,加强了对定点培训机构监督和管理,严把“培训前备案、培训中核查、培训后验收”三个环节,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
同时,结合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村的创建工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企业新招用工人的岗前培训结合起来,一年来,全市8个培训机构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100余期,转移培训5100人,其中企业新招用工人岗前培训353人,不仅缓解了企业用工难问题,而且创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思路。
(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我们坚持统筹城乡居民,扎实推进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和待遇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一是建立并实施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面上的全覆盖。
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市委2008年为民办10件实事之首、市政府26项重点工作之一。
我们按照省、常州市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经多次调查考察,反复论证征求意见,先后17次修改草案,最终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金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于去年9月4日出台,市政府办印发该办法的实施细则,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市新农保制度具有覆盖城乡、市财政给予一比一补贴、养老保险待遇与老年补贴合二为一、可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等显著特色,受到省、常州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电视七台做了专题报道。
《办法》实施三个月,全市参保人数83478人,享受老年养老补贴69670人。
二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推进有力。
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认真贯彻实施《金坛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和《金坛市历次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办法》,全年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数共有2506人,其中发放生活补助费的人数为1429人,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为679人;为2000多人发放了《历次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手册》和银行卡。
三是社会保险待遇紧随经济发展水平调整。
继续加强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稽核和清欠,生育保险与企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四险合一”征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8%以上,机关事业保险多年来首次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备付能力达到29个月。
确保了社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和调整。
1月和7月,两次调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职工医疗保险降低了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生育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进行了调整。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
四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推陈出新,提高了退休人员生活质量。
在做好2008年度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档案接受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服务领域。
11月,举办首届金坛市“社保杯”企业退休人员乒乓球比赛,并为全市2031名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
河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荣获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的光荣称号。
(四)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我们紧紧抓住《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法)施行的契机,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劳资双方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劳动监察、仲裁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确保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是“三法”学习宣传贯彻深入。
结合“五五普法”、社保扩面征缴和机关学习日等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展板标语,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对企业主、从业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了“三法”学习宣传培训。
据统计,一年来,共举办学习培训班近20期,制作各类展板30余块,制作专题片6期,印发宣传资料近40万份。
二是化解劳资纠纷措施创新。
“三法”施行后,既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使劳资关系发生了新变化。
一年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原则,解放思想,抓住源头,适应经济发展形势和新法实施后劳资关系的双重变化,建立起市、镇、村三级“网络化”劳动监察,关口前移,积极预防和处置工资拖欠和“弃企逃匿”等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发生,全年有效处置突发事件52起、“弃企逃匿”事件8起。
我市处置“弃企逃匿”事件采取的“财产保全”做法在常州市推广。
我局被省评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先进单位。
劳动仲裁办全面推广“预约开庭”,有效缓解劳动争议案件集中上升与劳动仲裁力量不足的矛盾,并对情况紧急,矛盾容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涉及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行动不便的肢体残疾人、身患病症正在住院的病人、有宣传教育意义的三类典型案件,偿试开展“巡回开庭”,把调解庭开到乡镇,开进企业,开到争议对象家中,分别在直溪和朱林镇2次开设巡回庭,成功调处了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受到较好社会效果。
三是专项检查有力。
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整合人力资源,配备了必要的办案工具,确保有效开展劳动监察活动。
一年来,共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5次,对部分企业、从业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意见,依法查处了拒不整改的企业。
(五)劳动保障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年来,我们以“三新三争创”活动为契机,以“四提升一满意”为目标,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提升机关效能,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完善了考核办法。
重新修订了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局机关内部管理若干规定,并实行动态检查考核,调动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是建成人力资源大市场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服务就业群众的平台作用突出。
去年4月,市劳动力市场与市人才市场合并运行,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大市场,能同时免费提供200个摊位进场招聘,既提高了效率,又方便了从业人员和用人单位。
同时利用原劳动力市场建成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全部进中心办公,优化精简手续近30项50余条,真正实现了“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全年市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招聘会50场,其中专场招聘会8场,进场招聘单位1214家,提供就业岗位11452个,进场7956人次,与单位达成意向4785人。
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新增劳动事务代理人员3589人,代理人员办理退休(职)810人,代扣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9534人6689万元、医疗保险费9469人1088万元。
三是建成“金保工程”,提升了劳动保障信息水化水平。
一年来,根据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对“金保工程”建设的要求,充分借鉴并吸收周边县市在“金保工程”建设资金、功能设计、网络维护方面的成功做法,并结合本市实际,通过市场化运作,经过短短3个多月的紧张建设,去年12月,“金保工程”建成上线试运行,今年元旦正式运行。
“金保工程”全面建成后,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将与省市联网,企业和市民可以通过网络办理、查询相关业务。
四是制定并出台了“五送五助”20条具体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生育保险降低了缴费基数、过渡期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诚信企业用工免检、工伤保险降低缴费率等,帮助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
五是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职权公开运行。
编制了劳动保障局政务公开目录和劳动保障局职权公开目录,并按要求将应公开的文件在中国金坛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劳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三、2009年主要工作思路
2008年,我市顺利地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不过,我们也看到,受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大环境影响,当前全市稳定城乡就业的形势比较严峻,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比较迫切,统揽全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比较艰巨。
就业是民生之本,保障是和谐之基。
2009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困难群体就业,着力加大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力度,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突出巩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成果,着力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突出服务企业发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和应急处置的能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定信心,强本固基,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攻坚克难、又好又快发展。
2009年,我市劳动保障主要工作目标是:
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6000人左右,各类职业培训10000人,新增城镇就业5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基本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巩固社会保险覆盖率,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失业三项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7%以上,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0000人,基金征缴率达96%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上以,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劳动监察人均立案20件以上。
总体实现“双促双稳”目标,即促进城乡统筹就业,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定社保基金收入,稳定和谐劳资关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主要工作打算如下:
1、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一是建立健全就业工作应急机制。
要加强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落实促进就业的责任,形成互动机制。
要加强就业情况动态监测和情况分析,适时研究出台扩大社保补贴支付范围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二是继续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帮扶就业工作,在就业培训、就业信息、就业岗位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
三是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尽快在全市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为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培训、项目、融资等“一条龙”服务,力促创业人员早创业、创成业、成大业。
四是用活培训经费,探索出台培训补贴办法,引导城乡从业人员、新增长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参加各类就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技能,实现技能就业。
同时要引导企业加快培育高技能人才步伐,帮助企业开展职工在岗技能培训,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为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储备一批技能人才。
五是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深挖社区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的潜力,创造更多岗位,让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
继续开展好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乡镇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带动就业岗位的开发。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
一是积极探索推进经济形势下滑情况下社保扩面征缴的新举措,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将更多的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按照社保基金管理要求,研究出台部分险种降低缴费率、困难企业缓交社保费办法,严格审批,规范操作,尽快使这一帮助企业降压减负的政策发挥效应。
三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通过社会保险待遇的提高,引导参保对象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四是完善各类社会保险断保、续保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灵活缴费方式,方便企业、参保人员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接续社会保险。
3、贯彻劳动保障法规,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依法推进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工资休假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探索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欠薪、欠保费现象的发生。
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步伐,强化乡镇和企业争议调处机构作用的发挥,尽量把劳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期。
二是落实好企业用工方面的各项优质服务措施,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引导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建立诚实、守信的劳资关系。
三是继续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劳动保障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110联动”等机制的作用,形成合力及时处置劳动保障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夯实劳动保障工作基础,推进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是继续以各类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为目的,大力开展干部职工培训与教育,一方面重点培养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劳动保障新法新规的学习,努力打造一流的干部队伍,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二是延伸公共服务领域。
继续完善“金保工程”,适时推出网上办事项目,方便用人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
三是加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财务基金监督科等重点科室、重要岗位的管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影响劳动保障部门形象的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和基层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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