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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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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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
全体人员宣誓词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做到四个“不让”、五个“珍惜”即:
不让公务在我这里延误;
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不让基层群众的不满意在我这里产生;
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珍惜手中权力
珍惜工作岗位
珍惜集体荣誉
珍惜同志友谊
珍惜家庭幸福
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受案范围
一、凡恋爱、婚姻、赡养、抚养、继承、债务、邻里、家庭、损害赔偿和纠纷以司法为主,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参与;
二、在公共场合所发生的打架、斗殴由公安机关处理;
三、在集贸市场因摆摊设点或买卖引起的纠纷,由市场管理办公室会同各协或工商部门处理;
四、凡涉及违章建筑,宅基地界址、住房拆迁、建筑施工等建房纠纷由土管、村建部门调处;
五、土地承包、土地界址纠纷,企业之间职工与企业间的纠纷,由农经中心、企法中心协同调处;
六、因学校或教育系统内部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教育办负责调处;
七、因医疗纠纷引起的矛盾,由卫生部门负责调处。
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您遇到信访事项的,请到信访接待室,有信访工作人员予以热情接待,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我们将按程序进行分流、交办或向上级报告,一般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作出书面答复(处理)意见送达您;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办结,并作出书面答复(处理)意见送达您。
您遇到矛盾纠纷的,请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或司法所登记、申请调解。
我们将选择适当的时间和方式精心组织调解,凡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调解协议书,履行调解协议;凡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待研究后再行一次调解,如若再调解不成的,我们将终结调解,您可以到法律服务所提请诉讼,如果您是家庭困难的人,可以请求法律援助。
您如有法律疑惑的,可以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咨询,我们保证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您遇有安全隐患的,可以向安监办反映情况,由安监办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处置。
您遇有刑事治安案件的,可以向110或邻近民警办公室报警,公安机关将10分钟赶到事发地,进行紧急处置。
联系电话:
0515-84341007(界牌派出所)
13815512639(界牌司法所)
13770134218(界牌信访所)
13813206260(界牌综治办)
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
政法综治服务中心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中的情况、新问题,制定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
加强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和纪律教育,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驾驭矛盾、处理疑难纠纷的能力。
2、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建设,广辟信息来源,每周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力争做到对各类社会纠纷的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3、信息报告制度。
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以及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
4、责任追究制度。
因服务不周到、处理不公平,导致服务中心的群众越级上访或使矛盾升级产生严重后果者,追究承办单位、责任人及首问接待人员的责任。
5、检查考核制度。
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督查到位。
中心的运行情况实行月总结、季督查。
对中心成员单位工作绩效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作为评选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
6、台帐记录制度。
政法综治中心要按照台帐管理要求,做到涉及综治、平安和法治建设等发面工作的各种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整理、完善,及时进行分类,装订成册,妥善归档。
7、经费保障和廉洁自律制度。
各镇对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所需经费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服务中心各组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公道正派、公平正义、公开公正”为原则,做到勤绩廉政,依法律、按政策办事。
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工作机制
1、矛盾联调机制。
镇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政法综治服务中心主任,专职副主任具体抓,相关单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负责、联合调处的矛盾纠纷联调机智。
下设镇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该中心依托司法所设立,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
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信访、村镇建设、劳动保障、工商等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指导、参与调处服务中心工作。
调处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对受理的矛盾纠纷根据其性质、类别进行集中梳理;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分流指派进行对口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对指派的任务,要严格依据规定时限限期办理;对分流指派后的矛盾纠纷要加强督查协理;直接调处或与有关部门联合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2、治安联防机智。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治安形势定期分析例会制度(一月一次),分析形势,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
建立健全以公安民警为主导、专职保安队伍为骨干、群防群治队伍为辅助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治安巡防活动,大力落实技防、物防措施,提高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工作联动机制。
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要健全完善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众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性事件,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就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平息事端。
4、问题联治机制。
建立健全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摸排、梳理辖区内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
5、平安联创机制。
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综治、平安建设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建设活动。
实现上级职能部门、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和基层单位工作有机对接、良性互动、协调联动、整体推进。
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牵头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下设各机构正常开展工作;
2、制订本辖区区综治、平安创建和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
3、负责镇党委、政府与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组织检查考核;
4、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分析治安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综治工作建议;
5、受理和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
6、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7、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众性事件;
8、组织开展综治、平安和法治宣传等工作。
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履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带领全体同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法综治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
3、负责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组织鼓励工作人员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钻研,努力提高“两个素质”。
5、负责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内部职责分工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和督促。
6、勇于开拓进取,不断实践,努力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
7、办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法政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对政法综治信访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
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妥善解决重大、复杂、疑难工作事项,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联席会议是镇政法综治中心协调处理政法信访稳定重大事项的议事机构。
三、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为联席会议召集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联席会议在镇综治办设立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干事担任。
四、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传达学习上级政法综治信访部门有关文件、决定,并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
2、讨论研究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及考核细则,协调解决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通报一定时期的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
5、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认组织落实,并加强督查督办,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请示报告;
6、其他应当由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五、联席会议采取定期召开和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一般情况下,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请,经召集人批准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指定的其它人员主持召开。
参加会议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六、联席会议召开前,各有关村居、部门单位要将有关提请研究事项材料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召集人,并提供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七、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不得缺席。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中心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请假同意后,可指定本部门其它人员列席,由其传达联席会议内容及反馈意见。
八、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根据需要整理并印发会议纪要。
界牌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联系卡
您遇有信访事项的,请到信访接待室,有信访工作人员予以热情接待,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我们将按程序进行分流,交办或向上级报告。
您遇有矛盾纠纷的,请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或司法所登记、申请调解。
您遇有法律疑惑的,可以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咨询,我们保证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您遇有安全隐患的,可以向安监办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您遇有刑事治安案件的,可以向110或邻近民警值班室报警,公安机关将在10赶到事发地,进行紧急处置。
有事必受有受必理
有理必果有果必公
联系电话:
0515-84341007(界牌派出所)
13815512639(界牌司法所)
13770134218(界牌信访所)
13813206260(界牌综治办)
综治办工作制度
1、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每年与辖区内所属村(居)、社区和单位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查通报,每年年底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对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单位及时提出责任查究建议。
2、工作例会议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通过对辖区内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找准辖区内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重点整治。
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全委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总结前期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每半月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活动,并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明确调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起始阶段。
4、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每月将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治安形势分析报告、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及重要工作动态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综治办。
遇有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必须在6小时内报告,发生特大刑事案件、群众性案件及集体上访,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
5、协调督办制度。
按照工作职能,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动员组织辖区内各部门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努力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综治办工作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治、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
2、抓好村(居)、单位等基层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重点人员、要害部位、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5、组织开展系列基层平安建设活动和群防群治,抓好辖区内技防设施建设推进工作;
6、分析研究辖区内治安形势,抓好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动和重点整治工作;
7、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
8、抓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刑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
9、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
10、完成上级政法综治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拟定年度平安建设工作意见和目标任务;
2、分解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和备项措施;
3、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备项指示和要求;
4、检查督促备村(居)委会、县镇直各单位开展平安建设工作;
5、总结推广各村(居)委会、备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做法和经验;
6、编制印发平安建设工作简报;
7、及时收集、整理备类工作资料。
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制度
1、创建例会制度。
创建办每月召开一次备村(居)委会,各单位负责创建工作人员的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对策;
2、检查督促制度。
每月对基层单位进行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搞好典型总结推广。
3、通报查究制度。
不定期对基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发生的重大治安事件通报情况,分析原因,查究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4、学习培训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创建办人员学习有关创建业务、政策理论知识和上级文件精神。
5、建立台帐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
(2)维护社会稳定;
(3)防范控制犯罪;(4)打击刑事犯罪;
(5)基层基础建设;(6)加强社会管理;
(7)落实经费保障。
社会治安安全镇标准
1、组织领导体系健全。
按规定建立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形成完备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网络,行政编制的综治专干配齐到位,特岗津贴待遇落实到位。
综治委、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制度健全,资料台帐完善。
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有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与村(居)和所辖单位创建目标责任书签订率为100%。
2、基层组织建设加强。
基层政法单位为严格依法办事,各种装备良好,有坚强的战斗力;以村(居)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政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无软弱涣散现象;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立健全,发挥作用较好,人员、报酬得到有效落实。
3、天治安防控体系完善。
专职治安联防队伍按规定比例配备,群防群治工作活跃;治安卡口点和治安值班室设置科学合理,社会面防范工作加强;重点要害部分和重点单位必须与公安110联网,防盗报警装置的安装率达100%,防范措施落实。
4、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备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及时打击和惩处,无恶性杀人案件,无抢劫、强奸、爆炸等重大案件,可防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无称霸一方的地方恶势力;刑事发案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5、民事调解工作扎实。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各类社会矛盾和民事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明显减少,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6、法制教育措施落实。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和宣传教育场所,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明显减少。
7、治安管理工作到位。
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私房出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暂住人口的登记率、发证率和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分别为90%、95%和100%;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重新犯罪率低于4%,公共娱乐场所、重点单位(行业)的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社会丑恶现象很少发生;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8、市场经济秩序井然,社会风气良好。
各行备业普遍开展诚信活动,无欺诈、勒索现象。
备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社会公益设施完备,基层服务设施配套齐全,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健康,见义勇为形成风尚,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9、辖区内要有90%以上的村(居)和90以上的单位建成治安安全村(居)和单位。
新一轮平安界牌建设奋斗目标
新一轮平安界牌建设奋斗目标就是达到“九个位居前列、八个最低”,确保实现“七个不发生”。
“九个位居前列”:
1、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工作位居全县前列,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2、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位居全县前列,"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运作规范,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位居全县前列,全面建成人防、物防、扶防相互衔接、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现代治安防控体系;
4、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位居全县前列,全部刑事案件、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的破案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命案必破,挂牌全破";
5、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位在全县前列,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总是得到及时整治;
6、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场所、行业)以及企业和学校治安整治工作位居全县前列,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7、社会治安基础工作包括流动人口管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位距全县前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有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到位;
8、公共安全监管王作位居全县前列,火灾、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9、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居全县前列,来临投资、经商、旅游、务工的各界人士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力争保持在95%以上。
“八个最低”:
1、围堵公路、冲击党政机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重大群众性事件的数量在全县最低;
2、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杀人案件数量在全县最低;
3、赴省进京集访、邪教人员赴省进京滋事案件数量在全县最低;
4、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以及多发性、可防性案件数量全县最低;5、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数量在全县最低;
6、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偷税骗税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数量在全县最低;
7、未成年人犯罪、流动人口犯罪率、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在全县最低;
8、火灾、交通、安全征税以及危险物品引发的重大事故数量在全县最低。
“七个不发生”:
1、不发生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2、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中顽固分子赴省进京聚集滋事案件;
3、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产损失的恶性案件;
4、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5、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治安混乱地区情况或突出治安问题;
6、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故;
7、不发生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
界牌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十项制度
1、镇三套班子领导轮流接访制度:
每周二为镇领导信访接待日,由镇三套班子领导轮流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上访群众。
2、社会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时,应填写好《调解申请表》和《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薄》,注明申请调解请求事项。
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受理,区别情况拟办分流调处和直接调处。
3、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
中心对接待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结的原则,视情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4、社会矛盾纠纷办结报告制度:
(1)由中心组织调处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或跨部门的民事纠纷,应在2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调处的重大复杂刚?
政复议原则上3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批隹后,应3个月内办结。
(2)由中心分流调处的民事纠纷,负责调处的单位应在15日内办结,调处行政争议纠纷,应在2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将材料反馈到中心,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向镇调处中心报告原因。
5、督查、回访、考核制度;
(1)中心对分流到相关责任单位的案件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责任单位对分流案件的调处情况;
(2)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3)中心每半年对基层调委会工作情况纳入综合治理工作一并进行考核。
6、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在来电,来信、来访中,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以专报形式向镇、县中心报告。
(1)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牵涉党政领导较多精力,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矛盾纠纷;(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矛盾纠纷;(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纠纷线索或苗头。
7、信访情况和矛盾纠纷社情分析制度:
(1)中心对全镇信访情况和矛盾纠纷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社情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2)社情分析主要内容包括:
信访和纠纷发生的总数及分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多发性纠纷形成的原因、发展趋势、预防措施等;(3)社情分析报告中要有动态情况,要综合分析并有治理建议,真正发挥减少信访、预防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8、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中心每月排查一次全镇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各调委会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消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9、培训学习制度:
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各村(居)调委会主任例会,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
10、案件定期会办制度:
中心对受理的案件,每半月进行一次会办,研究具体方案,协调分流处理的部门、单位,会商个案处理意见。
界牌镇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研究制定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和考评办法,定期通报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3、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做好矛盾纠纷非诉讼调解以及分流处理工作。
4、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定期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5、指导、监督各村(居)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6、对全镇民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实行持证上岗。
7、及时向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信息。
8、完成县、镇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界牌镇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图
接访受理
直接处理
分流处理
有关责任单位
调查
调解
调解无效
签订协议
制作文书
结案归档
跟踪回访
协议不能履行
仲裁
拒不执行
定期报告
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调解工作纪律
1、不准超范围受理案件。
2、不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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