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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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户口所在地:
[]省(直辖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鉴于甲方决定聘用乙方,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之全部条款。
1.定义和解释
1.1商业秘密:
在本合同中指:
(a)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拥有的或者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有关的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经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决策、客户名单、管理诀窍、供货渠道、销售渠道)、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营收数额)、人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织结构、员工工资)和/或其他任何可能对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造成影响的资料;(b)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须对第三方承担保密责任的任何资料。
2.前提条件
2.1乙方保证其在签署本合同时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并且,乙方与甲方签署本合同不违反其向任何第三方承担的不竞争及其他任何义务。
2.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证明乙方自身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情况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上所载的内容均属真实、准确。
2.3如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或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家庭住址及邮编真实有效,甲方将通过该地址送达相关文书,若乙方提供的地址及邮编有误或变更后未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通过其他途径继续履行送达程序,届时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聘用期限
3.1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及试用期由本合同附件一《员工聘用基本情况表》规定。
3.2在本合同规定的聘用期限内,乙方为甲方的全职员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兼职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受聘于任何第三方。
4.劳动报酬
4.1乙方工资的计算方式和/或具体数额由本合同附件一《员工聘用基本情况表》规定。
该表中工资数额为税前工资数额,甲方将按月从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2甲方应每月以货币(人民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合理工作任务,月均工资不得低于国家法定最低工资。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及甲方所在城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
4.3甲方实行“易岗易薪制”,即甲方在依法调整乙方工资岗位和内容的同时,有权根据调整后乙方的岗位及内容和甲方的相关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
5.保险及福利
5.1甲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乙方符合国家及甲方所在城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关于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的条件,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交纳住房公积金,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已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移交手续;此外,甲方还应根据国家和甲方所在城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乙双方的约定为乙方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甲方所在城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甲方所在城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4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带薪休假、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详细情况见甲方有关规定。
公司的生活福利政策,见甲方的有关规定。
5.5乙方因其自身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相关规定而不能享受有关的福利待遇的,甲方不额外提供补偿。
但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6.工作内容
6.1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合理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2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工作地点见附件一《员工聘用基本情况表》之规定。
7.知识产权
7.1乙方为执行甲方分派给其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方。
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属于甲方。
7.2前款所述的乙方为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包含:
7.2.1乙方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7.2.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7.2.3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7.3乙方在聘用期限内创作的下列作品(以下简称“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甲方享有:
7.3.1为完成甲方分派给其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7.3.2主要利用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
7.4乙方须在其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作品接近完成或可应用的阶段时立刻通知甲方,如甲方决定为上述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作品申请著作权或专利权或采取其他法律保护措施,乙方必须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签署任何必须的文件及采取其他一切必须的行为。
并且,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仍需履行本条款中所规定的义务。
8.竞业禁止
8.1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在受聘期间不得:
8.1.1以任何方式受聘于任何其他正在或即将和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发生直接业务竞争的个人、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竞争单位”);
8.1.2单独或联同其他个人、单位或组织,从事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发生直接竞争的业务;
8.1.3单独或联同其他个人、企业、公司或组织,唆使或诱导任何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的任何客户或供应商终止或重大减少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
8.1.4单独或联同其他个人、企业、公司或组织,唆使或诱导任何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的任何雇员离开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
8.1.5以任何其他不正当的方式干涉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与客户、供货商、雇员或顾问之间的合同或雇佣关系。
8.2乙方离职时,甲方将根据乙方工作职位的特点及接触信息的范围来确定是否需要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除非甲方同意乙方无需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否则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乙方不得:
8.2.1以任何方式受聘于任何其他正在或即将和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发生直接业务竞争的个人、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竞争单位”);
8.2.2单独或联同其他个人、单位或组织,从事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发生直接竞争的业务;
8.2.3单独或联同其他个人、企业、公司或组织,唆使或诱导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的任何客户或供应商终止或重大减少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
8.2.4单独或联同其他个人、企业、公司或组织,唆使或诱导任何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的任何雇员离开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
8.2.5以任何其他不正当的方式干涉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与客户、供货商、雇员或顾问之间的合同或雇佣关系。
8.3如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8.2款中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
在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限内,甲方每月应当向乙方支付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为:
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50%。
正常情况下,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应按月支付。
但如甲方同意,也可以一次性付清。
采用按月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每月月底之前支付当月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
8.4甲方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之后,在本合同规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乙方不得受聘于任何竞业单位。
8.5如在乙方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后两个月内,甲方上位开始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则视为甲方放弃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的业务,即乙方可不受本合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束,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支付的情形除外。
9.商业秘密
9.1除非事先经过甲方批准,或因乙方履行在甲方的职务所必须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其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取得或获悉的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向社会公开,亦不得为非工作的目的而私自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9.2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乙方仍需遵守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保密条款而给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9.3乙方在聘用期限内编制的、使用或持有的、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所有往来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和其他性质文件)、模具及样本均属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所有。
如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要求,乙方应立即将上述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交还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保留、保存、拥有或使用上述文件、资料或软件。
10.工作设备
10.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作设备只能用于甲方业务有关的用途,不得用于与甲方业务无关并且影响到甲方业务、利益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的任何用途。
10.2甲方有权随时对工作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使用工作设备,甲方有权终止该等使用,直至收回工作设备。
乙方不得以工作设备中包含私人物品、个人隐私资料、软件或其他个人财产为理由阻止甲方对工作设备行使合法的权利。
11.劳动保护
11.1甲方将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的特点确定其适用的工时管理制度。
乙方具体的工作管理制度详见附件一《员工聘用基本情况表》的规定。
11.2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内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11.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和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12.劳动纪律
12.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劳动安全、法制宣传和公司文化培训。
12.2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予以除名并解除本合同。
12.3乙方在日常工作上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工作,按时完成规定的合理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13.技术培训
13.1甲方将根据需要为乙方提供基本的职业技术培训。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安排的培训活动。
13.2甲方承担费用为乙方提供特殊职业技术培训(如出国培训等)的,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年限等做出特殊要求,如乙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事宜由双方以书面协议方式作出明确规定,没有书面协议的,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做出限制的权利。
14.合同变更
14.1双方经协商同意,可随时变更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14.2发生下列情况时,如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合理变更,另一方应同意:
14.2.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
14.2.2甲方的经营条件、主要业务或产权结构发生重大改变,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4.2.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14.3乙方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对乙方的任职部门、职位、级别、工资及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14.3.1乙方有失职行为或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14.3.2乙方不服从直接上级职权范围内合理的指示;
14.3.3乙方行为不当,与正当及忠诚履行职责的原则不相符;
14.3.4乙方所任职的部门或所担任的岗位已被公司撤销;
14.3.5乙方因疾病、受伤或意外而无法履行其职务的时间连续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或在十二个月内累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14.4甲方根据前款规定对乙方的职位、级别、工资及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如乙方接受甲方所做的调整,并于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则本合同继续生效。
14.5除上诉情形或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者外,甲乙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有关的合同变更手续。
15.合同解除
15.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5.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5.2.1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5.2.2乙方违反其于本合同第2.1款或2.2款中所做的保证的,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15.2.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15.2.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造成损害的;
15.2.5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甲方要求立即终止本合同,则应当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15.3.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5.3.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5.3.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5.4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5.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5.5.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
15.5.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15.5.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15.5.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15.5.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5.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5.6若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16.特殊情况
16.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根据上述15.3款的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16.1.1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6.1.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停工留薪期内的;
16.1.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16.1.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作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16.1.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16.1.6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
16.2除非根据上述15.1或15.6款,否则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16.2.1担任甲方重要管理、经营、技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其任务尚未完成的;
16.2.2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赔偿、经济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尚未完成的;
16.2.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况。
17.离职补偿
17.1如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解除或终止的情形,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相关规定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则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后,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相关税款由甲方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17.2离职经济补偿金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计算,乙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乙方的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乙方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城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7.3前款所称“月工资”是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18.工作交接
18.1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规章制度办理业务交接、应收账款处理、设备资产移交、保密资料移交等手续,移交完毕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18.1.1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职责发生变化;
18.1.2本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乙方离职。
19.违约责任
19.1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实际受到的损失。
19.2如乙方违反其于本合同项下的知识产权、保密、不竞争及其他任何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给遭受的经济损失。
19.3在甲方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下,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8条中所述的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除需按本合同第19.2款的规定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之外,还必须双倍返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全部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
19.4除上述具体规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均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9.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进行抵扣,乙方离职时最终工资计算尚不能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将保留依法继续追偿的权利。
20.争议解决
20.1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甲方所在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21.生效与终止
21.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于下列情况下终止:
21.1.1本合同规定的聘用期限届满;
21.1.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
21.1.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1.1.4甲方依法破产或解散的;
21.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方始生效,或在期满或终止后应继续执行或保持生效的,则本合同期满或因故终止将不会影响此类条款的生效或执行。
21.3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续订本合同的,应及时办理本合同的续订手续。
22.其他规定
22.1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因违反法律或其他原因而完成或部分无效,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同时,如本合同的某些条款必须作出修改方可保持效力,则双方须同意对该条款进行最接近该条款原意的修改。
22.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其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2.3甲方的相关公司政策流程制度以及员工手册规范为本合同附件,会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发给乙方阅读。
22.4如乙方属于甲方接收的应届毕业生,乙方必须同时与甲方签署《应届毕业生就业实习协议》,并且甲方、乙方及乙方所在学校必须签署有关乙方毕业分配的第三方协议;在《应届毕业生就业实习协议》及三方签署生效之前,本合同暂不生效。
22.5双方此前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22.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员工聘用基本情况表》
任职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聘用期及试用期
合同种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聘用期
聘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
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
双方确认,任职人通常情况下的工作地点为:
[]。
但如因工作需要
,甲方要求任职人在短期内到工作地点以外的地区履行工作职责的,任职
人应当同意。
工时管理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相应岗位工时类别详见公司工时管理制度
标准工时工作制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
自行安排,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任职人薪资情况
试用期薪资
基本工资
如任职人无试用期或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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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
绩效工资
转正后薪资
基本工资
转正后工资详见《员工转正
申请表》,《员工转正申请表》
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加班工资
绩效工资
甲方(盖章):
任职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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