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景观设计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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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景观设计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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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景观设计合同1
环境景观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合同条款目录
第一章合同签订依据
第二章工程设计专案简述
第三章设计顾问服务的阶段、内容、成果、范围及分期
第四章设计取费的依据、取费标准和支付办法
第五章双方责任
第六章工程续建、停建、终止合同
第七章违约与纠纷
第八章其他
第九章签约
第十章附件
合同条款正文(共页)从第3页至第22页。
第一章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档(复印件)。
第二章工程设计专案简述
2.1项目名称:
华禹西溪项目
2.2项目地点:
浙江杭州
2.3项目规模:
景观设计面积为平方米
2.4投资总额:
2.5设计内容:
见第三章
2.6项目设计范围:
见第三章
2.7附注说明:
1)本合同不含特殊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特殊专业设计仅做至方案阶段。
特殊专业指:
空间膜、音乐喷泉、钢结构、特殊结构处理等。
2)其中灯饰由承接方负责说明其分布、类型、数量、样式意向、设计要点等,由委托方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设计施工。
3)以下结构分项工程不在本景观合同之内,应由甲方委托专业的结构设计公司完成:
1、特种结构:
a.高耸结构(如:
烟囱、水塔、较高的标志塔(15米以上)等)b.护坡及基坑支护。
c.加固工程。
(应由特种结构设计公司完成)
2、较高的挡土墙(4米以上)(应由甲、乙、丙级设计院完成)
3、架空走廊(应由甲、乙、丙级设计院完成)
4、较大的桥(单跨跨度大于5米或总长大于20米)或特殊的桥(如:
拱桥,悬索桥等)(应由路桥设计院完成)
5、地下构建筑物和半地下构建筑物(如水泵房、地下室顶板需架空处理所做的双层板等)。
(应由甲、乙级设计院完成)
6、建筑结构主体的附属建筑物。
(应由设计主体的原设计院完成)
7、水坝,河岸、海岸工程,河道治理等。
(应由水利设计院完成)
8、复杂的地基加固处理(如需采用桩法,振冲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单液硅化法等方法的地基处理)。
(应由专业的基础工程公司或甲、乙级设计院完成)
9、钢结构、木结构工程。
(应由专业的钢、木结构公司完成)
10、所有需结构设计资质的单项工程。
(应由有资质的设计院完成)
第三章设计服务阶段、内容、成果、范围及分期
3.1本工程设计服务阶段包括:
A、项目景观概念设计;(此阶段占总工作量的比例为20%)
B、项目景观方案设计;(此阶段占总工作量的比例为20%)
C、项目景观扩初设计;(此阶段占总工作量的比例为30%)
D、项目景观施工图设计;(此阶段占总工作量的比例为27%)
E、施工期配合服务。
(此阶段占总工作量的比例为3%)
3.2阶段设计内容、成果、范围、分期建设示意图
3.2.1阶段设计内容
A、概念设计
在委托方提供了完整的设计条件资料(见附件1),并将合同约定的设计定金支付到承接方账户后,承接方将开始进行概念性方案的准备和设计。
⑴概念设计内容:
1、确认设计范围和设计标准;
2、与委托方、建筑设计院及其它相关专业进行整体规划审阅,针对园林景观设计进行详细讨论;
3、确定景观主题、风格、功能、交通、竖向、植栽、分期建设、成本等概念设计;
4、承接方提出初步概念设计方案,由主创景观设计师与委托方进行设计交流并明确设计方向。
⑵概念阶段成果:
1、设计说明
2、概念性总平面图
3、各类相关分析图
4、各类相关意向图
概念设计工作时间:
收到设计定金后20个工作日
概念设计占总设计量的比例为:
20%
B、方案设计
在委托方同意概念设计内容,并出具《概念设计确认书》后,承接方将开始进行正式方案准备及设计。
⑴方案设计内容:
1、确定景观设计之原则及基本策略
2、确定整体环境主题
3、确定开放空间绿地之发展潜力及提升环境品质
4、确定并图标开放空间系统
5、确定公共及私人的景观开放空间系统
6、确定空间竖向系统
7、确定焦点景观构想(喷泉、水景、雕塑、高尔夫球场等)
8、确定初步植栽构想
9、确定初步灯光照明构想
10、确定街道景观概念设计(包括区内及联络道对外之意象)
11、确定区域之环境氛围
12、确定区域之景观流线构想
13、确定分期实施概念
⑵方案设计成果:
1、设计说明
2、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3、现状分析图
4、功能分区图
5、交通分析图
6、景观轴线分析图
7、绿化分析图
8、竖向分析图
9、分期实施分析图
10、主要景区透视图:
手绘效果图
11、主要景观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12、意向图
①景观节点意向图
②小品意向图
③铺装物料意向图
④绿化意向图
⑤灯具意向及布置图
⑥公共设施及背景音乐意向及布置图
13、经济技术指标
方案设计工作时间:
收到委托方的《概念成果确认书》后25个工作日
方案设计占总设计量的比例为:
20%
C、扩初设计
在委托方同意方案设计内容,出具《方案设计确认书》,并按合同将方案阶段设计费支付到承接方账户后,承接方将开始进行扩初阶段的准备及设计。
⑴扩初阶段设计内容:
1、与委托方、建筑师及其它专业共同审阅景观方案设计内容,并确定各专业工作重叠部分之责任归属;如有需要,当面组织交底
2、收集最新建筑及工程相关信息,包括平面、立面资料,并共同讨论相关之景观设施元素材料使用,使整个小区得以呈现一致的景观风格;
3、与结构工程师协调,提供有关屋顶花园或有关结构设施之信息;
4、与土木工程师协调以确定相关地下管线或设施之位置,并讨论建立可能替代的位置或处理方式(包括井盖或地面上可见之各种元素)以达到景观协调一致;
5、与机电工程师协调以确定有关电力之尺寸、范围及设计,以及水力设计元素等景观设计内容;
6、与电力工程师协调有关景观、建筑户外、安全及街道照明设计;
7、与水景水力工程师协调为达到水景要求有关泵浦(马达)及泵房位置等;
8、与艺术家或图案设计师协调有关标示牌之位置及细部;
9、准备相关景观扩初设计内容包括:
平面、设计草图、剖面、细部节点材料版,所有图面将会表达设计思想及各种不同的设计元素之间的关系,将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讨论之用:
①基本平面及设施平面图
②初步整地平面图
③景观照明平面图及相关材料灯具种类
④植栽配置平面图
⑵设计成果
1、设计说明
2、景观总平面图
3、竖向设计平面图
4、定位平面图
5、铺装物料平面图
6、灯具布置平面图
7、公共设施及背景音乐布置图
8、乔/灌木配置图及苗木表
9、景观大剖面图
10、主要节点平、立、剖面图
11、铺装物料、植物、小品、公共设施选样图片
12、景观小品平面布置图(含雕塑)
13、景观导示牌平面图及详图
以上图面表达景观设计元素包括水景、景观墙、花台、户外阶梯、凉亭、花架、照明位置及造型、相关户外家具、铺面材料、软性元素(植载)包括乔木、灌木、地被等初步选择种类。
扩初设计工作时间:
收到委托方的《方案成果确认书》和方案阶段设计费后30个工作日
扩初设计占总设计量的比例为:
30%
D、施工图设计
在委托方同意扩初设计内容,并出具《扩初设计确认书》和按合同将扩初阶段设计费支付到承接方账户后,承接方将开始进行施工图准备及设计。
⑴施工图设计内容:
1、工作小组进行扩初图面审阅,并确定各个专业的责任归属(同扩初阶段之小组会议);
2、可能影响景观之相关设施检讨,包括污水、下水道、水供应、电力、电信、
光纤、燃气、暴雨集水及照明等;
3、与结构工程师协调确定有关屋顶载重之相关问题;
4、与建筑师及给排水工程师协调所有基地排水问题,包括地表、底层及暴雨洪峰排水措施等;
5、准备详细定位、整地及排水平面图,包括人行道、残疾者坡道、紧急车道动线等,标示其尺寸,同时也包括进入室内之坡道、阶梯车道及平台;
6、准备有关景观设施元素之详图包括所有人行道、车行道材料及其它辅助设施、家具等,包括扶手、栏杆、阻车柱、座椅、垃圾桶、户外照明、景墙、座椅、围墙及大门等;
7、配合结构工程师准备相关景观元素之设计施工图,包括基地内相关之结构设施,如墙、花架、凉亭、雕塑底座及其它须考虑结构辅助设施;
8、准备所有水景及泳池景观设计施工图包括水池/水景之造型、配置及表面材料等,须配合结构及土木工程师研讨有关结构事项;
9、准备植栽施工图,包括所有植物(乔木、棕榈、灌木、地被)种类及所需之有机或无机保湿覆盖材料;
10、协调电力工程师最终照明配置确定及灯具种类,包括建筑户外、花园、水景、泳池及安全、街道照明等;
⑵施工图设计成果:
提供足够作为施工作业之图纸及相关内容,包括以AutoCAD绘制之平面、剖面、立面、及详细节点图,以及材料版,主要图纸将包括:
1、施工说明
2、总平面图
3、竖向设计平面图
4、定位平面图
5、灯具配置平面图
6、公共设施及背景音乐布置图
7、乔/灌木配置图,苗木表
8、景观剖面图
9、节点平、立、剖面图
10、结点详图
11、构筑物结构图
12、水电施工图
①电气设计说明
②电气系统及平面布置图
③给排水设计说明及安装大样
④给排水平面图
13、铺装物料、植物、小品、公共设施选样图片。
14、彩色总平面图
施工图设计工作时间:
收到委托方的《扩初成果确认书》和扩初阶段设计费后30个工作日(委托方的审核过程图时间不计其中)
施工图设计占总设计量的比例为:
27%
E、施工期配合服务
在委托方同意施工图设计内容,并出具《施工图设计确认书》和按合同将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支付到承接方账户后,承接方将开始进行施工期配合服务。
1、协助委托方选择特殊或半成熟之树苗;
2、提供现场工程监造,按实际工程进行如定位放样、景观土丘或整地、暴雨排水、硬件景观设施放样及施作、植栽放样及种植以及大树移植作业过程之监督等;
3、完工后之初验,并提供工程修正报告供委托方进行整改工作之用;
4、工程经整改后之复验,并提供工程修正报告供委托方进行后续整改工作之用;
5、工程保固期间之检验;
6、工程保固期完结之最终检验。
施工期配合服务占承接方总工作量的比例为:
3%
3.2.2项目设计范围
第四章设计取费的依据、取费标准和支付办法
4.1设计取费
4.1.1本项目设计费按景观设计面积每平方米28元计费;
4.1.2本项目总计景观面积为㎡(以设计后的实际面积为准);
4.1.3本项目设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
4.2费用支付方式:
4.2.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预先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计人民
币整(小写¥元整)作为本合同的定金。
4.2.2承接方提交概念设计文本后,委托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概念设计文本确认工作和出具确认书,并在确认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作为本项目概念设计费,计人民币整(小写¥元整)。
此时如果实际设计面积与4.1.2条里约定的面积不符,则本次概念设计费的计算以实际设计面积计取。
4.2.3承接方提交正式方案设计文本后,委托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确认工作和出具确认书,并在确认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本项目方案设计费,计人民币整(小写¥元整)。
此时如果实际设计面积与4.1.2里约定的面积不符,则本次方案设计费的计算以实际设计面积计取。
4.2.4承接方提交扩初设计文件后,委托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扩初确认工作和出具确认书,并在确认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作为本项目扩初设计费,计人民币整(小写¥元整)。
(扩初阶段以实际设计面积计取设计费,支付方法类上,承接方也可根据委托方要求分期出图,其设计费应按出图面积支付)。
4.2.5承接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委托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确认工作和出具文件签收单和确认书,并在文件签收单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7%作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计人民币
(小写¥元)。
(施工图阶段承接方也可根据委托方要求分期出图,其设计费应按出图面积支付)。
4.2.6在本项目景观施工完毕后5天内,委托方一次付清本项目施工期配合服务
费,即设计费的余额(合同总额的3%),计人民币(小写¥元整)给承接方。
(后期服务可按委托方要求分期提供,其费用也应按施工面积支付)
4.3设计面积误差
4.3.1本合同设计范围内的实测景观设计面积如果误差范围在3%以内的,设计费不作调整。
(此景观设计面积为景观水平投影面积,特色景墙不计设计面积,道路不计面积,架空层计面积(含吊顶设计))
4.3.2本合同设计范围内的实测景观设计面积误差范围在3%以上的按实际设计面积进行调整。
由此造成设计费用支付的增加或减少,都在施工图设计费支付前结清(否则,承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工作),后期服务费金额不变。
4.3.3若因委托方原因,另外新增设计面积,需按本合同4.1条款增加费用(双方另签补充合同)。
4.4变更或修改费用
4.4.1委托方因工程进度等原因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次序或需改变原定分期范围的,应立即与承接方进行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对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变更(如因委托方的临时变更造成承接方的实际经济利益减少,委托方同意提高补充合同中承接方设计费的单价),在补充合同正式签约前,委托方同意承接方暂停执行原定合同。
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造成本合同终止,承接方不退已收款项。
4.4.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接方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承接方所耗工作量向承接方支付返工费;
4.4.3委托方要求承接方对已确认的方案、扩初图或施工图进行修改,如修改面积累计大于200平方米,委托方需另按本合同第四章的相关标准来追加支付承接方设计费用。
4.5现场工作费用:
4.5.1根据项目需要,承接方出差次数不少于10人次(概念设计阶段1人次,方案阶段1人次,扩初阶段1人次,施工汇报2人次,现场服务阶段4人次),其中6人次由承接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超出6人次以外的费用(差旅、住宿、饮食等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每次另外支付,承接方免收服务费。
如项目过大,需分期实施,则按分期计,每期6人次。
4.5.2如委托方要求承接方到外地进行考察、选材、选苗、定设备等相关的所有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承接方不再收取设计人员计时费用。
4.5.3委托方要求承接方派员进驻项目现场展开工作,如是在当地住宿超过2日以上的长驻性出差,由委托方承担承接方现场人员的住宿及餐饮费用(含2日内的费用),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超过7日的长驻性出差委托方需另行提前支付服务费(1000元/天·人)。
4.5.4如委托方私自未按承接方提供的图纸施工,面积累计达200㎡以上,委托方同意承接方可不再提供后期服务,但委托方不得拒付后期服务费。
如需承接方修改,则需另外支付费用。
4.6杂费
承接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委托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如委托方需承接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和本合同第四章第4.7条规定的份数,委托方另行支付工本费。
4.7按此收费标准,承接方向委托方递交以下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内容
提交份数及标准
提交时间
1
概念设计
A
或A0展板1套,A3图册4份
按3.2.1条款执行
2
方案设计
A3图册2份
按3.2.1条款执行
3
扩初设计
蓝图8份
按3.2.1条款执行
4
施工图设计
蓝图8份
按3.2.1条款执行
注:
各阶段设计图的可编辑电子文件在收到阶段工作成果确认书和阶段设计费后即提供给委托方。
第五章双方责任
5.1委托方责任
5.1.1委托方按本合同附件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接方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委托方同意承接方在收齐附件规定的设计条件资料和收齐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后方展开设计工作,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文件和支付费用超过约定期限的时间在2天以内的,同意承接方顺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超过时间在2天以上时,承接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5.1.2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接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承接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承接方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承接方设计费用。
5.1.3委托方每次收到承接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并需向承接方传真签发《文件签收单》、《设计成果确认书》和《设计成果局部修改意见书》。
否则,承接方视委托方已认可承接方所提交的图纸。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需提前书面告知承接方,并顺延承接方后面交图的日期。
(如项目整个设计日程要求很紧,委托方核定图纸工作的时限需另定。
)
5.1.4委托方同意承接方在没有收到委托方的《设计成果确认书》前和在没有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收到阶段设计费前,不进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由此造成的设计工作的延误,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5.1.5委托方支付设计费用后,承接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所有权及版权归属委托方。
5.1.6委托方在对外宣传或在广告中,若涉及景观设计单位则须注明“本项目的景观设计单位是深圳市埃迪优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的字样,否则承接方有权停止后期服务。
5.1.7委托方应对承接方在本合同中的收费标准对外保密,如有外传,承接方将有权减少施工蓝图的提交数量。
5.1.8委托方需严格按图施工,若需更改已确定的设计内容,也应交由承接方处理,以保证设计风格的统一和产品质量。
否则,委托方同意承接方停止后期服务,并照常收齐后期服务费。
5.1.9委托方_______部门是委托方指定的本项目设计管理单位,负责确认所有承接方设计成果、重大设计变更、来往文件并按合同确认设计费用的支付。
承接方所有设计成果需经委托方设计总监__先生或__女士之授权人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5.1.10委托方要求承接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条件允许承接方能够做到提前交付,委托方应根据承接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承接方支付赶工费。
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5.1.11委托方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期支付设计费。
同时,委托方应支付由于其对已确认方案进行返工设计等所造成的承接方工作量增加的费用。
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5.1.12若因委托方原因使承接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未能通过政府有关机构审核,委托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付费阶段向承接方付款。
5.2承接方责任
5.2.1承接方应以打造精品的态度做好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5.2.2承接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
5.2.3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承接方应及时配合并解释施工图,进行施工监造(参照4.5条款)。
5.2.4承接方施工图设计深度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尚未达到施工深度或出现遗漏、错误,承接方应及时补充和修改相关图纸。
如因承接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接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若给委托方造成严重损失,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2.5承接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在不超出原定设计任务范围内作出必要调整和补充。
5.2.6承接方不得在没有得到委托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委托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方有权追究责任。
但承接方可将本合同项目列为公司业绩并制作简介,但未经委托方允许,不得使用委托方提供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5.2.7承接方在收到阶段工作成果确认书和阶段设计费后即将阶段设计成果的电子文件提供给委托方。
5.2.8承接方应保持本项目设计团队的稳定性,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设计师,委托方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有权要求承接方更换设计师。
5.2.9承接方应对其在本合同中的收费标准对外保密,如有外传,委托方将有权推迟施工图的付款时间达1个月。
5.2.10当委托方收到承接方提交的全部设计图纸资料后,如发现承接方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委托方有权要求承接方按合同条款修改或补交图纸。
5.2.11承接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如委托方认为承接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与设计初期委托方提交的成本要求不符的情况时,承接方应对景观方案做出修改。
5.2.12因承接方原因使提交的设计文件未能通过政府有关机构审核,承接方应无条件修改图纸。
5.2.13由于建设成本会受到劳动力、材料和设备成本的不可预期的波动的影响,受到承包商决定竞标价格的不同方法、投标竞争性、市场条件,以及其他不受承接方控制的因素的影响,承接方配合委托方所做的工程建造成本的估算只能作为参考使用,承接方不能保证竞标价格或是工程的建造成本与估价没有偏差。
第六章工程缓建、停建、终止合同、奖罚
6.1缓建
如本工程停建后2个月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承接方需继续依据合同条款提供一切设计和顾问服务。
所有因缓建而引致任何增加工作,委托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承接方补偿。
6.2停建
6.2.1当委托方终止或中断景观工程超过2个月以上,或承接方被通知无限时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
6.2.1承接方未开始设计咨询工作的,不退委托方已付的定金;
6.2.3承接方已开始设计咨询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承接方正在进行的设计阶段,给予相应阶段的全部费用。
6.3终止合同
合同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须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因对方错误或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终止合同,都应支付对方总设计服务费的10%作为补偿费用。
6.4奖罚
6.4.1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承接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并且,逾期2天以上时,同意承接方顺延下阶段工作成果提交的日期,逾期15天以上时,委托方同意承接方暂停下阶段的工作,由此造成项目延误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6.4.2由于承接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如延误7个工作日以上,或因延误已对委托方造成工作的阻碍和损失,委托方有权提出解除合约,并要求承接方赔偿损失。
第七章违约与纠纷
7.1如委托方或承接方因特殊情况使合同执行时间、内容等发生变化,应主动与对方协商,在达成新协议后,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否则对方有权追究其经济赔偿。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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