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docx
- 文档编号:2751350
- 上传时间:2023-05-04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5.75KB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docx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2018年开发区全区部门预算由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填报,填报数据共包括开发区15个预算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中共青岛市纪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机关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工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计监督管委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2、工委(管委)办公室
贯彻工委、管委重要工作部署,安排工委、管委领导日常政务活动;组织筹备工委书记办公会、管委主任办公会议和工委、管委召开的其他会议;制发并管理工委、管委及工委管委办公室各类文件,承办各级来文来电,依法管理工委、管委及工委管委办公室档案。
3、人力资源局
贯彻执行上级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人才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开发区处级及以下干部的职务任免、调配、年度考核、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编制人才发展计划和实施人才引进工作。
4、经济发展局
负责制定区域内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评价和准入相关工作;负责产业促进和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区域内科技创新、工业运行、企业技术改造、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科技计划项目服务管理、企业服务、油气管道保护等工作。
5、规划建设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土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发展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本区域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与修改,编制项目用地计划。
6、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审查开发区各部门财务收支计划,汇总编制开发区年度财务总预算和总决算,与黄岛区财政办理资金结算;负责组织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承担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配合做好开发区投融资平台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参与策划开发区项目融资,指导投融资平台企业做好融资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财源建设、协税护税工作。
7、商务合作局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区域内外经贸、投资促进、金融工作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域外经贸年度计划;指导、调度、考核区域外经贸工作;负责区域内限额以上的新注册利用外资项目转报工作;负责区域内限额以下新注册利用外资项目合同章程的管理及批后监管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推进工作。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黄岛区政府安委会工作部署,负责开发区先行启动区内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负责开发区启动区内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开发区启动区内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9、行政审批局
统一承担开发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制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办法;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综合功能的建设和管理,以及行政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和推动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
10、统计局
负责国民经济(GDP)核算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主要统计数据审核评估。
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定期监测,并定期发布统计资料。
负责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申报;负责全区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转型发展区建设推进办公室
协调区国土、财政、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依法加快推进各项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及清场工作,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
定期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办事处研究解决征地补偿及清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办事处落实开发区管委、办公室确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工作。
12、招商局
负责拟定开发区招商引资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开发区产业扶持政策;负责开发区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开发区项目预选址工作;承担相关政策落实及项目服务推进等工作;组织园区推介经贸活动。
13、石化区迁建服务中心
承担黄岛石化区企业搬迁改造相关日常工作,落实督办青岛市黄岛石化区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黄岛石化区迁建指挥部有关会议重要决策事项;协调组织实施石化区码头、管线、罐区和相关企业搬迁、补偿工作;参与协调承接区相关工作;参与石化区企业搬迁、功能规划布局调整、转型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14、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安全报监;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备案;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建设、施工、设计、勘察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
15、前湾发展服务中心
编制前湾港划转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区域内企业运行情况,提出企业发展对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区域内重点项目推进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域内企业协调和联络工作;参与做好区域内企业纳税纳统等工作。
二、部门人员情况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行政编制110人,机关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0人;实有在职131人。
离退休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长期聘用人员4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收入预算4903.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80.5万元。
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03.54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增加1580.5万元。
2018年单位非税收入预算0万元。
我单位无非税收入来源。
二、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支出预算4903.54万元,比上年增加1580.5万元。
包括:
1、基本支出3157.12万元,占支出预算64.38%,比上年预算增加增加735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875.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78.09万元;公用经费282.01万元,282.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09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的是:
(1)2018年开发区各部门人员总数为131人,较2017年增加7人,产生增人增资经费;
(2)2018年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包含预留精神文明奖、预留未休假补贴经费共计480.43万元。
2、专项资金1746.42万元,占支出预算35.62%,比上年预算增加845.49万元。
增加的主要项目及原因是:
(1)安全协管员经费、石化区封闭运行保障资金、石化区封闭运行管理服务费项目增加493.6万元,增加原因:
开发区安监局2017年因职能调整年中追加专项经费石化区封闭运行资金455.25万元,2018年因人力成本、物价和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变化,为保障工作连续性,经西海岸新区财政局批准2018年石化区封闭运行保安服务费公开招标预算由250万元增加至289.4万元;
(2)石化区风险评估费用项目增加55.2万元,此项经费为新增专项经费。
增加原因: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每5年对已建成化工园区进行一次整体安全风险评价。
根据青岛市政府安排,青岛市安监局已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即通常所说的石化区)进行了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正式评估报告于2014年9月通过评审。
2018年需对此项目进行前期招投标采购工作,以确保2019年9月前新的区域风险评估报告能通过市政府审批。
(3)执法装备设备升级费用项目增加119.76万元,增加原因:
此项经费为新增专项经费,因石化区自2014年封闭至今已4年,闸口摄像头等相关设施已严重老化,油气巡逻检测的车辆和设备因长时间运行已严重老化,另外石化区管道迁移改造造成车载石化区三维管线地图系统无法正常查询更新,需要对以上设施、软件进行更新升级,以满足封闭运行管理的需要
三、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6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38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比上年度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统计口径与2017年不同,2018年含招商经费列支部分,故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6.8万元,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6.8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各部门公务用车加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
比上年度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经机关事务局批准开发区新增租赁公务用车1辆,运行费预算增加3.6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29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各部门接待餐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发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及规模。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办公费:
8.65万元;
(2)邮电费:
10万元;
(3)差旅费:
8.72万元;
(4)因公出国(境)经费:
28万元;
(5)维修(护)费:
2.64万元;
(6)会议费:
9.8万元;
(7)公务接待费:
32万元;
(8)工会经费16.93万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6.8万元;
(10)其他交通费:
59.31万元;
(11)办公设备购置费:
17.16万元。
第三部分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青岛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青黄财字[2018]153号),按照我单位2018年工作任务,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743.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货物类:
共计135.02万元。
1、复印纸5万元;
2、针式打印机0.6万元;
3、空调机0.3万元;
4、碎纸机0.36万元;
5、台式计算机3.3万元;
6、数字照相机1万元;
7、移动硬盘0.5万元;
8、便携式计算机4.2万元;
9、安全生产设备119.76万元。
(二)服务类:
共计608.24万元。
1、安全服务488.24万元;
2、职业中介服务12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资产情况表
2017年度
金额单位:
元
项 目
行次
数量
价值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栏 次
1
2
3
4
资产总额
1
—
—
356359372.13
356918930.84
一、流动资产
2
—
—
350592475.33
350484040.84
二、固定资产
3
—
—
5766896.80
6434890
(一)房屋(平方米)
4
(二)车辆(台、辆)
5
2
2
406507
406507
(三)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6
其中: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7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8
(四)其他固定资产
9
—
—
5360389.80
6028383.00
减:
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10
—
—
三、长期投资
11
—
—
四、在建工程
12
—
—
五、无形资产
13
—
—
减:
累计摊销
14
—
—
六、其他资产
15
—
—
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2018年度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无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四、部门出台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位报账人员岗位职责
一、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认真遵守财经纪律,把好单位财务关,做好支票和有价票据的收付、签发和保管工作。
二、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
按规定办理资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做到手续完备、合法。
各项收支必须取得已经过审核、手续完备、要素齐全、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支出凭证,坚决拒付;认真审核报销凭证,每张凭证原则上须有报销人,处室负责人,单位审核人,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后方能报销,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收付款项,在做好宣传解释的基础上,有权监督拒付。
三、参与编制部门预算,制定单位经费收支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本单位人员办理公务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及财务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办理公务支出的财务报销和还款手续。
五、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如实反映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定期盘点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六、严肃财经纪律,严守财务秘密,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报账人员调动或因故离岗,必须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监交下办理移交手续;接替的报账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报销规范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核算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一)报销外来发票、收据应是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报销其他外来原始凭证也应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符合财务报销制度。
(二)发票内容要齐全:
单位名称(一律为各单位全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
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三)印章要齐全:
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
章;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四)在超市购买商品的,一般应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
(五)支付的专家评审费、劳务费、聘用临时人员等其他人员支出,除人员姓名外,应在发放表格中注明专家单位、职务(职称),人员身份证号等信息(必要时取得身份证复印件);各单位报账人员要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对发放给个人的相关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如出现少扣少缴或不扣不缴行为,责任全部由相关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承担。
(六)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
应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
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七)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报账人员应予以退回。
第二条领取支票注意事项
(一)支票不要折叠,密码、日期、金额不能涂改。
(二)支票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转账支票期限为10天)。
(三)作废或过期支票一律由本单位经办人员换取,单位外来人员不予办理。
(四)遗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银行挂失,并及时通知单
位财务,以免造成损失。
(五)办理外地与本地汇款,经办人提供的账号、开户行,单位名称必须准确无误,如有差错责任自负。
第三条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各单位报账员到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报账,必须携带报账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
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文件、合同等;购买固定资产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招待费用需附有招待事由或派餐单。
(二)发票收据上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三)报销各种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时,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凡是按规定要求在报账单上签字的相关人员和领导,原则上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所有签字栏不能空白。
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付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四)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黑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
没有的用“0”补齐。
(五)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账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账。
第四条公务卡的使用和财务报销
(一)公务卡适用范围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印刷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公务卡财务报销
公务卡结算报销程序:
1、刷卡消费。
持卡人在从事公务活动时,可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
2、申请报销。
持卡人应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凭合规的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报销。
3、报销还款。
单位报账人员通过公务卡系统,对个人申请报销的刷卡消费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签发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报销款项划入公务卡账户,完成报销还款程序。
公务卡优先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也可以用于个人支出结算,但个人支出结算业务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公务卡刷卡消费行为,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均属个人消费行为。
对经审核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
在公务消费中,未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持卡人不得使用公务卡提取现金,否则,将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公务卡代理银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
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因持卡人所在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相关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各单位部门预算和费用报销签批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明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各单位财务收支审批职责,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部门预算审批流程
(一)开发区各单位根据当年工作任务,遵循财经法规及财务规定,编制规范的年度部门预算,提出详细资金需求计划,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根据财政统一定额标准进行审核。
(二)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汇总各单位部门预算,统一与黄岛区财政局进行资金结算。
(三)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根据开发区资金情况和各单位提报的部门预算,提出各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报开发区管委领导审批。
(四)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将开发区管委领导批复后的部门预算下达各单位。
开发区各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负责审核各单位部门预算内的财务收支。
二、各单位费用报销内部审核签批流程
(一)开发区各单位在部门预算内的财务支出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每笔报销事项都必须逐级审核、层层把关。
(二)经办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由其处室负责人对报销事项真实性进行审核,然后各单位报账员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各单位报账员定期汇总送至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报账。
三、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审核报销流程
(一)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分管会计对各单位报销单据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财务科长复核。
(二)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财务科长对各单位提报的报销事项进行复核签字,给予报销记账。
(三)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为各单位分设账套,分别核算,保障各单位财务工作正常开展。
(四)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将各单位会计报表、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反馈给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资金情况科学安排支出。
四、追加预算审批流程
开发区各单位部门预算经管委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突破。
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预算单位提报计划,由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审核汇总后报开发区管委领导审批,经审批后方可追加预算,安排支出。
五、有关要求
(一)开发区各单位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力争实现零现金管理。
单位个人因公务消费产生的开支,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内的,报销后直接存入公务卡中;对于过路过桥费等先垫付后报销的费用,报销后直接存入报销人借记卡中,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现金。
(二)对于固定资产或大型设备的采购,统一纳入政府采购。
对于尚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限额内且超过协议供货目录范围的项目,需要定点采购、定点维修的,由区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管局协同区监察审计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研究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如:
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
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
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
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青岛 经济技术 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