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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长子县人民政府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II
前言 1
第一章 规划调整背景 2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2
二、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4
三、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8
四、现行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1
五、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7
第二章 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20
一、指导思想 20
二、调整原则 20
三、调整依据 22
第三章 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26
一、规划主要目标的调整 26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7
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1
四、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土地规划调整 42
五、建设用地管制及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45
六、重点建设项目调整 51
第四章“三线”划定 54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54
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55
三、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56
第五章乡(镇)规划土地利用调控 59
一、调控指标分解原则 59
二、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59
三、乡(镇)土地利用管制措施 64
第六章保障措施 66
一、加强规划调整完善实施的整体控制 66
二、充分利用经济调控手段 68
三、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69
四、提高规划调整完善实施的社会保障能力 71
前言
“十三五”时期是长子县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冲刺,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
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时期,要努力建设“共享、生态、平安、人文、宜居”的新长子。
随着长子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新常态下的发展新战略和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矛盾逐步突出。
为适应长子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战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的新需求、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在对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优化布局、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制界线,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新任务,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长子县“十三五”发展用地保障。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4〕92号)和《山西省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发
〔2017〕414号)等要求,编制了《长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送审稿)。
《方案》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2015年为调整基期年。
1
长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第一章规划调整背景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一)区域概况
1、区位条件
长子县位于上党盆地西部边缘,太岳山的东麓,东经117°27′至113°00′,北纬35°53′至30°00′。
位于山西省境东南,长治市西侧。
东邻长治郊区、西接安泽县、南与高平、沁水相接、北与屯留县接壤。
全县国土面积103118.47公顷。
长子地势西高东低,呈三级阶梯状,依据自然地形地貌特征,将全县分为东、中、西三个自然区域,东部平川区一望无际的良田沃野,中部黄土丘陵区,西部以发鸠山为中心的低中山区山峦叠嶂、郁郁葱葱。
长子县交通便利,太焦铁路穿过县境东南,太洛公路和长临公路贯通东西南北。
2、自然资源概况
1)土地资源
全县山区面积2608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25.3%;丘陵面积31630公顷,占30.2%;平川面积45990公顷,占44.5%。
全县共有
耕地面积45725.55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4.6%,林地24992.91公顷。
2)气候条件
本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受冷暖空气势力交替影响,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热同季,季风强盛。
春季干燥多风,十年九旱;
71
夏季炎热多雨,雨热不均;秋季温和凉爽,阴雨稍多;冬季寒冷寡照,雨雪稀少。
全年日照充足,日照时数达2556.5小时,年总积温3842.6
摄氏度,平均气温9.2摄氏度,平均无霜期164天,年均降水量616.9
毫米。
3)水文条件
境内河流以发鸠山脉为界,东部为海河流域,西部为黄河流域。
东部主要河流有浊漳河、岚水河、雍河、苏里河、丹河等常年性河流,均由西向东流入长治市郊区的漳泽水库;西部主要河流为王峪河、横水河,自东向西流入安泽县境内汇合注入沁河,全县水资源总量为
14.5亿立方米。
4)矿产资源
全县已开发利用的矿产6种。
长子县以煤炭为主,另外有铁矿、泥炭、钛矿、重晶石、耐火粘土等,除煤炭、铁矿、耐火粘土已开采外,大多未开采。
5)生物资源
本县适宜暖温带各种植物生长,林木属暖温带落叶阔叶类,林种、树种资源比较丰富,林木覆盖率较高。
主要木本树种有:
杨、柳、桑、槐、榆、苹果、梨、桃、杏、枣、葡萄、李、樱桃、侧柏、荆条、紫穗槐等50余种。
6)土壤条件
土壤类型多样,根据1984年土壤普查结果,全县土壤分两个土类,五个亚类,二十个土属,四十三个土种。
土壤类型主要为石灰性
褐土,母质为黄土母质。
7)旅游资源
长子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众多。
早在5000多年前,中华鼻祖炎帝神农氏就在羊头山上获得嘉禾而试种五谷,教民稼穑,开创原始农业,至今留有神农城、神农泉、神农井、五谷畦等历史遗迹。
(二)社会经济概况
1、行政区划和人口
长子县辖丹朱镇、大堡头镇、色头镇、慈林镇、南漳镇、鲍店镇、石哲镇、岚水乡、常张乡、碾张乡、南陈乡、宋村乡7个镇、5个乡。
丹朱镇作为县镇府所在地,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015年全县总人口355529人,其中城镇人口111600人,农村人口243929人,城镇化率31.38%。
2、主要经济指标
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6.90亿元。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0.0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67.0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9.85亿元。
全市三大产业构成比例为10.03:
67.02:
19.85,产业v结构为“Ⅱ>Ⅲ
>Ⅰ”型。
二、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长子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15年,本县土地总面积
为103118.47公顷。
其中,农用地7803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68%,建设用地8860.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9%,未利用地
16222.98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5.73%。
1、农用地
面积为7803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68%。
包括:
——耕地面积45725.5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8.60%。
其中水浇地14674.2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2.09%,主要分布在鲍店镇、岚水乡、宋村乡、丹朱镇、南漳镇、大堡头镇等乡(镇);旱地31051.3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7.91%,主要分布在色头镇、慈林镇、大堡头镇、丹朱镇、常张乡、碾张乡等乡(镇);
——园地面积1794.0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0%。
其中果园1785.28公顷,主要分布在南陈乡、常张乡、岚水乡、慈林镇等乡(镇);
其他园地8.81公顷,主要分布在碾张乡、宋村乡等乡(镇);
——林地面积24992.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2.03%,其中有林地17812.8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1%,主要分布在石哲镇、碾张乡、常张乡、南陈乡等乡(镇);灌木林地1451.0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主要分布在石哲镇、碾张乡、色头镇、南陈乡等乡(镇);其他林地5729.0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3%,主要分布在石哲镇、碾张乡、南陈乡等乡(镇);
——其他农用地面积5522.8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08%,主要分布在鲍店镇、宋村乡、丹朱镇、大堡头镇、南漳镇等乡(镇)。
其中农村道路1319.53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23.89%;设施农
用地279.96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5.07%;农田水利用地201.80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3.65%;田坎3554.87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64.37%;坑塘水面166.78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3.02%。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为8860.1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59%。
包括: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593.6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85.71%,主要分布在丹朱镇、鲍店镇、宋村乡、慈林镇、色头镇、大堡头镇、岚水乡、南漳镇、常张乡等乡(镇)。
其中建制镇用地面积1119.1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4.74%;村庄用地面积6230.2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2.04%;采矿用地面积244.3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22%。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162.9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13.12%,主要分布在碾张乡、南陈乡、石哲镇等乡(镇)。
其中交通用地763.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65.66%;水利用地399.3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34.34%。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03.44公顷,全部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7%。
3、其他土地
面积为16222.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3%。
包括:
——水域面积462.86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2.85%,其中河流水面为388.14公顷、滩涂为382.55公顷,分别占水域总面积的
83.86%、16.14%。
主要分布在岚水乡和南陈乡;
——自然保留地面积15760.11公顷,占其他土地的91.75%,其中其他草地面积为10264.61公顷、裸地面积为5258.81公顷、沼泽地为236.69公顷,分别占自然保留地的65.13%、33.37%、1.50%。
(二)土地资源特点
长子地势西高东低,呈三级阶梯状。
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能力也有地区差别。
长子地势西高东低,呈三级阶梯状。
西部发鸠山层林叠翠,巍然耸峙;中南部山形低缓,山川交错,丘陵相间;东北部地平水浅,野绿田方。
境内山、川、滩、谷、岭、沟、坡等地貌形态俱全。
山区面积260.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5.3%;丘陵面积316.3平方公里,占30.2%;平川面积459.9平方公里,占44.5%,是粮食和经济作物的主要生产基地。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城乡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一是城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只注重外延扩张,不注重内部挖潜,内部闲置地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形成散、乱、空的状况。
二是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不高。
201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6230.1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2.04%,人均农村居民点234.27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利用率较低。
三是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合理。
城镇居民个人建房用地较多,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益低,绿化用地较少。
2、土地利用方式相对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本县城镇化发展较快,建设用地面积达到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59%。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5.71%,所占比例较大。
同时,仍存在闲置、空闲和低效的粗放用地现象,集约节约程度不高。
一是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滞后,导致布局分散,村内空闲地多,土地利用粗放低效;二是城镇工矿建设重扩展、轻挖潜,一些工矿项目只占不建,或者一些企业建而不用、停工待产,存量用地有待盘活。
全县总体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3、优质耕地逐年减少,尤其是城镇周边严重减少。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势头仍在上升,小城镇建设、开发区建设和乡镇企业都占用了大量优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2006年到2015年内,规模减少了482.54公顷。
三、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长子县切实发挥主体功能区辐射带动效应的关键时期,随着国家加快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等重大战略,以及山西转型综改实验区建设,释放了一系列重大机遇。
长子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正处于增量提质阶段,在十三五期间要建成“历史文化特色鲜明的宜居小城;为产业转型提供综合服务的长治市副中心城市”。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国内经济步入新常态。
全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动力持续转换,新动力正在形成,改革开放必将释放出新的发展活力。
国家加快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等重大战略,同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施大众创新等,这些举措都有利于我县借势而为、乘势而上、壮大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
2、“十三五”期间政策机遇优势凸显,且随着高铁太焦线、长临高速的建设和通车,我县的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巨大的发展潜力将得以释放。
3、煤电一体化潜力巨大。
我县地面煤矿10座,核定产能1992
万吨。
有国家首个100万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站工程,有利于我县充分发挥特高压安全、经济、清洁、环保的综合效益和巨大作用,为山西変输煤为输煤输电并举战略、加快电力外送提供强大支撑,有力促进了我县能源产业的省级跨越和经济转型。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未来一段时间,是实现《长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的关键时期。
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要加大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做强做优3大产业园区;推动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大健康产业发展。
推进异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治理
搬迁等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这些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巨大,与农业用地矛盾突出,土地利用面临严峻挑战。
1、建设用地增量指标少,存量指标挖潜置换难度大
“十三五”期间是长子县城镇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建设的关键阶段。
但是规划仅能安排873.72公顷的新增建设用地指
标,其中安排增量建设用地指标400.4公顷,流量建设用地指标473.32公顷。
随着近几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业存量用地整合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政策的实施,能够挖潜的村庄和工矿废弃地逐年减少,而且农民和企业参与新机制政策的积极性也不高,导致实施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置换的难度越来越大,原规划安排的拆旧区很难实施。
特别是中心城区建设、宋村等三个工业园建设及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均处于高峰期,长子县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加剧,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2、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难度大
要破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必须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受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长子县村镇建设布局分散,部分地区建设用地低效、粗放的现象普遍,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闲大、利用率底。
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节约型转换,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难度很大。
3、长子转型发展对耕地保护产生压力
长子县在“十三五”期间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互动发展模式的优化升级。
立足成为长治市的煤电基地,制造业基地和现
代设施农业基地,必定要占用大量耕地,造成区域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全县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一批异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搬迁的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出现了村民双重占地现象,对耕地占补平衡形成巨大压力。
四、现行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的批复与曾修改情况
《长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2年6月
15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12]69号”文件批准实施。
为了满
足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至2015年底,本县开展了一次规划修改。
2015年3月,全县开展了县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2016年3月23日,《长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准文件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城区等13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晋政函[2016]31号),同时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进行了同步更新。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剂使用的通知》(长政发[2015]46号),上级追加给我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2.13公顷,占耕地指标99.87公顷。
(二)规划曾修改后主要目标/指标情况
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44661.26公顷,比
现行规划增加848.2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8630.00公顷,
比现行规划减少66.67公顷。
规划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946.15公顷以内,
比现行规划增加314.3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72.69公顷
以内,比现行规划增加410.3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328.16公
顷以内,比现行规划减少508.9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
模控制在1573.45公顷以内,比现行规划减少95.97公顷。
规划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733.81公顷,
占耕地1010.42公顷。
其中,落实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08.79
公顷,占耕地943.33公顷;“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25.02公
顷,占耕地321.19公顷。
(三)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
1、耕地保有量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45725.55公顷,实际执行了规划目标的
102.39%,耕地保护任务执行较好。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执行情况
截止201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8706.13公顷,未进行过基本农田的核销,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3、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情况
全县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8860.12公顷,执行了2020年规划
目标的99.02%。
随着全县发展步伐的加快,建设用地总规模将很难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593.69公顷,完成规划目标的97.56%;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363.57公顷,完成规划目标的58.56%;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266.43公顷,完成规划目标的80.49%,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的控制。
4、各类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5年,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70.15公顷(全
部为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剩余指标663.66公顷(其中上
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38.64公顷,“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指
标425.02公顷)。
实际执行规划目标的61.72%,未突破2020年规划规模指标,执行情况良好。
——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截止2015年,全县已使用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70.15公顷,占用耕地771.33公顷,分别执行了规划目标的81.77%和81.77%。
其中使用城镇工矿建设指标382.88公顷,占用耕地指标
323.82公顷;使用村庄建设指标248.09公顷,占用耕地指标96.19公顷;使用其他建设指标8.32公顷,占用耕地指标6.52公顷;使用交通水利用地指标430.86公顷,占用耕地指标344.80公顷。
——“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截止2015年,全县未使用“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截止2015年,全县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63.66公顷,其中上
级下达指标238.64公顷,“挂钩类”指标425.02公顷。
剩余指标大
部分为省市级重点工程的用地指标,满足不了县里其他新上项目的指标需求。
5、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2015年,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1165.99公顷,完成了规划目标的52.86%。
其中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854.24公顷,完成了规划目标的60.42%;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311.75公顷,完成了规划目标的39.36%,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执行情况一般。
原因主要是土地整治的资金难以筹措,导致许多整治项目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6、中心城区用地执行情况
长子县中心城区控制范围3578.90公顷,分布在丹朱镇、大堡头镇和宋村乡,包含城镇村、同福村、同旺村、同昱村、同新村、同贺村等36个村。
规划期间,中心城区范围内允许建设区面积1035.45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502.9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357.39公顷,其中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12.16公顷。
截至2015年,中心城区实际新增建设用地296.15公顷,占用耕
地186.35公顷,全部为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指标。
各项新增建设用地
项目均安排在允许建设区内,符合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要求。
截至2015
年,中心城区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1.24公顷,剩余空间比较紧张。
7、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落实情况
(1)现行规划安排已实施项目
截至评估时点,全县2006-2015已实施重点项目77个,新增面
积248.58公顷,其中实施能源重点项目19个,新增面积53.63公顷;
实施交通运输重点项目9个,新增面积27.97公顷;其他重点项目
49个,新增面积170.13公顷。
(2)“十三五”规划期间安排不实施项目
全县“十三五”期间安排不实施项目14.31公顷,主要为长治煤运东田良公司大列装车点、三元煤业下霍煤矿铁专用线路、申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政府后备水源项目。
(四)现行规划实施成效
评估表明,现行规划落实了上级规划下达主要用地指标,规划实施以来,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为全县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有所提升,空间管控效果良好,规划实施管理配套措施日趋完善,规划的整体实施与预期相符,各项建设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总体来说,本轮规划对各项用地的调控起一定的导向作用。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成效显著
经过长子县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土地用途管制得到进一步加强,规划对各类建设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作用日益突显,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耕地保护的整体效果明显。
基本农田得到较好保护,耕地保有量目标得到实现。
耕地质量全面管护,有力地保障了粮食安全,显著提高农业产值。
实现了《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耕地质量逐年提高。
耕地和基本
农田均达到了保护目标。
2、保障了重点项目的用地、促进了经济发展
规划实施过程中,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以及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区域用地需求。
已经实施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主要有: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长治-临汾高速公路、省道326
(长治-长子段)、晋城集团赵庄矿、潞安集团高河矿、三元下霍矿井、霍尔辛赫煤矿、晋东南变电站(特高压)等重点项目。
3、促进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以来,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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