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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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规划文本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背景 4
第一节宜兴市自然地理条件与社会经济概况 4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6
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8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9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1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1
第二节规划调控目标 11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 14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5
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17
第六章合理利用和保护农用地 20
第一节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 20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20
第三节其他各类农用地利用 21
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3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 23
第二节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24
第三节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25
第四节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6
第五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管制 27
第八章土地综合整治 29
第九章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 31
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1
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33
第十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 36
第一节促进生态环境建设 36
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7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 39
第十二章附则 41
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在评价《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情况基础上,结合宜兴市实际,编制《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依托,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加快宜兴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第三条规划原则
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持统筹规划、主次有序、区域协调;坚持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优化,合理配置各类各业用地。
坚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严把土地闸门,强化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
第四条规划任务
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阐明土地利用目标,确定各类用地规模,重点安排耕地及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确定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的规模和范围,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及土地用途分区,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第五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
7、《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251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0、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13、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1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15、《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6、《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7、《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18、《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9、《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20、宜兴市其他部门和行业的规划。
第六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宜兴市行政辖区所有土地,包括18个镇(街道),总面积2177.43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其中规划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宜兴市自然地理条件与社会经济概况
第八条自然地理条件
宜兴市位于北纬31°07′~31°37′,东经119°31′~120°03′,地处江苏省南端,苏、宁、杭三角中心地区。
东濒太湖,东南邻浙江长兴,西南接安徽广德,西接溧阳,西北毗连金坛,北面与武进相傍,滆湖镶嵌其间;地势南高北低;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年温暖湿润,热量条件好,年平均气温15.7℃,夏季最热月平均气温28.3℃;地面水、地下水丰富,蕴藏有丰富的野生植物资源。
气候方面,宜兴市位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历年平均气温15.6℃,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199.8毫米,无霜期241天,平均日照百分率44%,相对湿度81%。
地貌水文方面,其处于我国东南丘陵向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境内地貌形态多样,其中山地岗丘、平原与水域(不含太湖、滆湖面积)分别占市域面积的22.4%、60.9%、及16.7%。
市域北部为宽广的平原,南部为有天目山余脉组成的的低山丘陵,低山平均海拔高程在150~240米之间,丘陵一般高程在50米左右;全市有河流215条,其中主干河14条:
主要有南北向的横塘河、锡溧漕河等;东西向的殷村港河、北溪河、南溪河、分洪河等。
此外还有湖荡20多个,水库20座。
土壤植被方面,市域平原地区多为水稻土,是太湖地区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山地岗丘多为棕壤,红黄壤和黄棕壤;常绿阔叶林构成主要植被类型,全市植被覆盖绿较高。
地质条件方面,宜兴市域内存在两条相对稳定的断层构造,分别是南山-东矜村断裂带与狮螺山-宜兴背斜陷落断层带。
资源方面,宜兴拥有丰富的生物与矿产资源,是江苏省主要的毛竹产区,拥有杉木、马尾松等多种珍贵优良树种;动物资源有黄鹂、画眉等鸟类上百种,银鱼等鱼类几十种,还有穿山甲、松鼠等多种野生动物。
非金属矿产主要有粘土矿,矿种多样,已探明工业储量6000万吨,瓷石瓷土矿储量200万吨,石灰石估计储量17亿吨,大理石储量5000万立方米,建筑石储量百亿吨。
今年来还发现多处矿泉水资源。
第九条社会经济概况
(1)经济总量增长迅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改革开发以后,宜兴利用乡镇工业大发展的机遇,以村镇经济为主体,开始工业经济的原始积累,近十年间,宜兴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尤其是“十一五”期间,是宜兴市综合实力提升最快的五年。
2009年,全市实现GDP680.68亿元,比2005年增长88%,人均GDP从2005年的34313元增长到2009年的57091元,突破人均8000美元大关。
1996年以后,乡镇经济市场竞争力下降,第一产业产值开始下降,第二、第三产业保持较快增长。
“十一五”期间,改革开放呈现新活力,经济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利用外资步伐不断加快,宜兴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外经合作水平明显提高。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不断提升产业层次,提高产业集约发展水平。
“十一五”期间全市三产比例由2005年的4.8:
60.3:
34.9转变为2009年的4.7:
56.2:
39.1,农业结构不断优化,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外向农业、都市农业等新兴农业不断发展,农业区域特色逐步显现;工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发展层次不断提高。
(2)园区建设欣欣向荣,工业经济蓬勃发展
1993年宜兴就开始重视工业园区建设,宜兴环科园是国务院批准授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科技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管理和支持”的单位。
它的建设与管理被列入《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发展计划》,园区发展以环保产业为主体,高新技术和外向型经济为主导。
此后各镇的工业集中区迅速发展起来,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17个工业集中区,形成了以开发区和环科园为代表的一批工业集中发展地区。
“十一五”期间,开发区和环科园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从102560万元和181350万元增到409657万元和306346万元,增长率达到299.43%和68.93%,两者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4.90%;GDP增长分别达到385720万元和161748万元,年增长率分别达到57.79%和11.64%,两者占全市GDP总数的13.43%。
随着园区不断发展,土地开发程度和经济贡献的进一步增强,以开发区和环科园为代表的各园区将成为宜兴市工业经济蓬勃发展的动力。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第十条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宜兴市土地总面积217742.82公顷。
其中,农用地120119.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17%;建设用地30831.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6%;其他土地66791.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67%。
农用地:
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53610.90公顷,占农用地的44.63%;园地12063.30公顷,占农用地的10.04%;林地27645.90公顷,占农用地的23.02%;牧草地15.90公顷,占农用地的0.01%;其他农用地26783.77公顷,占农用地的22.30%。
建设用地: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24591.4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9.76%;交通水利用地4994.1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6.20%;其他建设用地1246.4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04%。
其他土地:
2005年全市其他土地66791.15公顷,其中水域60750.70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90.96%;自然保留地6040.4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04%。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特点
1、区域差异较为明显,地域分工基本形成。
在长期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地利用产生了一定的区域差异,且差异较为明显。
东部地区是宜兴市经济发展重心,建设用地占土地的比重将越来越高;西部地区目前仍是传统的农业用地区,该地区土地利用将形成农用地为主。
2、资源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率高。
宜兴市北部水网平原,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土地肥沃,具有长期精耕细作的农业文化,土地利用率高,利用率高达95.4%。
3、农业效益提高,农业结构优化。
全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发展,在农业标准化建设中,进一步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提高了农业综合竞争力和整体效益。
4、经济发展迅速,建设用地扩展。
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经济全面发展,各类建设用地也与日俱增,为创建适宜创业发展和居住生活的生态环境,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虽经过合理控制,精心的规划,建设用地仍不断增长,主要表现在建制镇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
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十二条上一轮规划重要性
《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对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对(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产生了实质影响。
规划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无序用地的局面。
规划实施对长期耕地资源保护开始产生积极影响。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仅对各镇(街道)规划目标年(2010年)应保有的耕地面积及基本农田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还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明确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目标。
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在农村地区已经深入人心。
农村居民与农村干部基本了解与之相关的农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同时对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要求也较为了解,且参与基本农田监督的积极性普遍较高。
第十三条上一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但不可忽视的是,上一轮规划实施中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第一,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巨大的宏观经济环境差异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实施难度较大;第二,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大幅调整加大了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第三,基础性研究不足影响现行规划的实用性;第四,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导致规划控制对象不够明确;第五,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未充分形成,致使规划在实施中发生偏差。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十四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宜兴市未来发展为苏、浙、皖交界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交通枢纽、华东地区的生态旅游城市、商品流通中心和信息中心,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陶瓷产业区、环保产业生产和服务基地。
到2010年全市人口10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4万人,农村人口为43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60%,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5.82亿元;到2020年全市总人口109万,其中城镇人口为76万人,农村人口为33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70%,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65亿元。
第十五条自身发展优势
1、区位条件优越。
宜兴处于苏浙皖三省的交界处。
立体式交通区位优势日益明显。
2、产业集聚程度高、规模经济效益凸显。
通过大力实行工业强市,目前已形成了电缆、环保、陶瓷、化纤等特色支柱产业。
其中高端电线电缆产业、环保设备产业等成为发展龙头。
3、自然环境和人文资源得天独厚。
宜兴自然条件优越,物产资源丰富,山水秀丽,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
4、外部环境不断优化。
随着长三角地区发展,将为宜兴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5、自身发展机制逐步完善。
各项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为提高土地配置水平、集约高效用地提供了重要的机制支撑。
6、土地综合整治实力上升。
快速的经济发展,提高了宜兴土地综合整治的实力,加快了宜兴城乡统筹发展步伐,进一步推动全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十六条面临的挑战
1、耕地保护压力大。
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53610.90公顷,到2020年仍然要保持在53610.90公顷,既要保障发展用地,又要保护耕地资源,压力较大。
2、建设用地需求与建设用地供给间缺口较大。
根据前期专题研究测算,到2020年需新增建设用地12783.89公顷,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3750.70公顷,建设用地缺口较大。
3、参与市场竞争压力大。
宜兴地处苏南地区,周边城市基本都是全国的百强县,工业基础较好,竞争激烈,在规划期的15年内,无论是周边地区,还是国内外,都有很强的发展意愿和实施动力,为宜兴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4、土地利用与生态安全协调难度大。
宜兴将在规划期内面临太湖保护这一重大问题,并涉及诸多矛盾,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关系极具挑战。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基本策略
1、生态指引。
对基本农田、太湖水体、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地带实行生态保护,强化环境污染总量控制,提高环境准入门槛,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2、节约集约。
创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万顷良田工程,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进一步集中布局农村居民点;实行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提高建设用地使用的节约集约门槛,逐步实现高水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统筹协调。
统筹城镇与农村,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优化土地利用格局,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刚性与弹性相结合,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宜兴市农村规划、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划衔接工作,充分协调各业各类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必须的用地。
4、保障重点。
重点考虑市域内发展中心用地需要,进一步强化集镇节点;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用地。
第二节规划调控目标
第十八条约束性指标
1、2010年耕地保有量53610.90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53610.90公顷。
2、确保60533.00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并多预留694.22公顷用于补充基础设施及重大工程建设对基本农田的占用,实际划定基本农田61227.22公顷。
3、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351.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691.50公顷以内;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26616.5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156.80公顷以内。
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一补一。
4、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44.91平方米以内,2020年控制在224.22平方米以内。
5、2010年和2020年全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数量不低于2718.80公顷和4742.20公顷。
第十九条预期性控制指标
1、规划期内林地规模增加,主要安排为山区林地和交通干道沿线隔离带,到2010年、2020年分别达到29414.00公顷和30694.00公顷。
2、规划期内保持园地规模基本稳定,到2010年保持在12002.50公顷,2020年保持在12038.00公顷。
3、规划期内保持牧草地规模逐步减少,到2010年保持在12.00公顷,2020年保持在6.20公顷。
4、规划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084.00公顷;到2020年,总规模控制在34082.00公顷。
5、城镇工矿用地,2010年控制在15674.20公顷以内,2020年控制在17041.00公顷以内。
6、交通水利用地规模。
2010年控制在5607.20公顷以内,2020年控制在6443.70公顷以内。
7、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2010年控制在1125.60公顷以内,2020年控制在1021.80公顷以内。
8、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
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750.7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3537.20公顷;其中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1343.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1185.00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025.10公顷。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二十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适度增加农用地面积及比例;保障跨越发展用地需求,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规划范围以内;适当开发其他土地,保存良好的自然生态。
到2020年,农用地120299.69公顷,建设用地34082.00公顷,其他土地63361.1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55.25%,15.65%和29.10%。
第二十一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适应城市发展与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需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规模,提高优质耕地面积与比重,通过耕地质量、产能提升确保食物供应与生态环境安全。
其中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持在53610.90公顷不变,耕地减少主要建设占用及太湖沿岸地区退耕还林;耕地增加主要来自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其他土地的开发。
园地12038.00公顷,林地30694.00公顷,牧草地6.20公顷,其他农用地23950.59公顷,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4.56%,10.00%,25.51%,0.01%和19.92%。
第二十二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充分发挥土地的载体功能,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提升城镇用地综合服务功能、优化产业集群用地为重点,按照“产业集中、人口集聚、土地集约”的原则,适度扩大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17041.0公顷,净增加2424.70公顷;农村居民点9575.5公顷,净减少399.60公顷;交通水利6443.7公顷,净增加1449.60;其他建设用地1021.80公顷,净减少224.60公顷。
另外对农村居民点进行适度的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和城镇发展用地之需要。
第二十三条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加强其他土地开发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严禁在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地区进行土地开发,适度开垦宜农荒草地,提高宜林地区森林覆盖率。
规划期内,水域面积减少量控制在1999.92公顷以内;自然保留地净减少1430.10公顷。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第二十四条耕地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根据各镇(街道)耕地资源情况,社会经济发展主导方向,在尊重地方意愿基础上,协调整体利益,科学布局耕地,划定基本农田数量和空间布局。
除宜城街道外其他各镇(街道)均安排有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其中徐舍、张渚、丁蜀、西渚、和桥等区域面积较大,耕地资源相对丰富,耕地质量优良,是基本农田保护重点承担地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将不再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基本农田在现有规划基础上,根据发展做出适当调整,调整后基本农田做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对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第二十五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按照“三区三带”的城乡空间结构以及“城区和园区重点发展,中心镇适应发展,一般镇控制发展”的发展思路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依托新宜城聚合轴,促进人口集聚,形成宜北小城镇创新发展区、宜东中心城市综合功能发展区和宜南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区;北部产业集群发展带、太湖高端产业创新发展带和西太湖环保产业生态发展带。
以土地集约利用和城镇空间紧凑布局为依据划定城镇空间,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集中建设的区域集聚,控制工业用地在市域空间中的无序蔓延和城镇分散建设。
第二十六条土地综合整治布局
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调查,开展挂钩专项规划;结合太湖水环境专项治理、矿山宕口和窑厂整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进一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进一步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减少零散分布。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布局在屺亭、新建、西渚、和桥等镇(街道)。
第二十七条重要生态用地布局
严格保护宜南山地和水源涵养林、龙池山自然保护区、铜官山、龙背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太湖、滆湖、东氿、西氿、横山水库和油车水库的水体保护,确保太湖、生态林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用地不受污染。
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第二十八条土地用途分区
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基础上,共划分8个用途分区,并提出相应的管制和保护措施:
(1)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共61862.72公顷,区内含基本农田61227.22公顷,同时考虑到规划期内重点基础设施及重大工程布局不确定性,其中694.22公顷为预留基本农田用于补充基础设施及重大工程建设对基本农田的占用。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禁止进行城镇、村庄、开发区、工业小区等的建设。
(2)一般农地区
规划期间,划定一般农地区共36855.67公顷。
各镇(街道)均有安排,屺亭、新庄、芳桥等镇分布较为集中。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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