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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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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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张掖市电力工程公司
安全保证措施
工程名称:
35kV火三送电线路工程
编制单位:
张掖市电力工程公司
批准: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编制:
年月日
目录
1.安全方针和目标
1.1本工程安全工作方针
1.2木工程安全目标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责任
2.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图2—l所示
2.2安全责任
3.安全制度
3.1工程执行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
3.2主要安全制度—览表
4.各工序工作的主要安全注意事项
4.1施工驻地防火安全
4.2运输及装卸
4.3基础施工
4.4爆破压接
4.5高处作业
4.6排杆焊接
4.7水泥杆组立
4.8铁塔组立
4.9架线施工
4.10停送电作业
5.重要跨越施工
5.1带电跨越施工的安全控制
5.2停电跨越施工的安全控制
5.3其它
6.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7.施工组(队)的安全管理
8.安全考核和奖惩
9.安全教育及培训
工程概况:
110kV张掖火车站变至新建35kV三闸变电站送电线路工程,简称火三线。
线路长度5.16公里。
杆塔设置:
本工程改造杆塔总数34基,其中直线砼杆22基、转角杆9基、直线铁塔2基、转角钢管杆1基。
导线都采用LGJ-150/25型钢芯铝绞线,避雷线采用GJ-35镀锌钢绞线。
35kV火三线路长度5.16公里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安装工程施工工作和相关地方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塔基征地、树木砍伐、房屋拆迁、修路、安全措施、交叉跨越,以及相关临时设施工程、受甲方委托及相关的其它工作,并配合系统调试启动试用,保证线路畅通,移交前的维护等工作。
本线路由110kV张掖火车站变北侧35kV门型架出线。
1#终端杆设在高压区围墙外(已建双回路终端塔),向西北方向出线,跨过北五环公路后经石油站圈地院区并前行后,向右大角度钻过110kV清火线路,再向左转角进入湿地及沙枣林区,后再向右转角后直线前行。
跨过兰新铁路及火电厂铁路专线后到达三闸乡高寨村公路向左转角后到达35kV三闸变电站南侧进线门架。
线路全长5.16km,线路通道多为农田地,交通运输不太便利,交叉跨越物相对较多,施工难度较大。
本工程沿线海拔高度在1500米以内;地貌为粉土、细沙地质条件较差。
本工程交通条件不太便利,施工难度较大。
1.本工程安全工作方针
1.1本工程安全工作方针
安全工作方针是:
“安全第—,预防为主”。
要从思想上意识到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2本工程安全目标
1.2.1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
1.2.2杜绝重伤事故;
1.2.3消灭群伤事故;
1.2.4事故频率3%;
1.2.5消灭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
1.2.6消灭重大交通事故。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责任
2.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图2—1所示
2.2安全责任
2.2.1项目经理:
工程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制订本工程安全目标、管理方针,对工程安全生产及安全体系建立、健全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定、批准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及重大举措。
主管安全监督部门并支持安监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贯彻国家、省局等上级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贯彻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2.2.2专职安全员:
负责领导工程施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情况;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改进措施;对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管理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和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图2—1)
安全部
主任:
殷副权
项目经理
李向龙
公司经理
工程建设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队
队长:
1人
技术员:
1人
质检员:
1人安全员:
1人
测工:
2人
安全技术措施:
对贯彻落实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的安全指令进行监督、检查。
对生产中的人员、机具的安全状态进行控制和监督。
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指导施工人员在工程中安全施工,纠正违章施工,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2.2.3施工组(队)长:
本施工组(队)第一安全责任人:
对本组(队)所管辖施工任务和人员、机具等安全负全面责任,贯彻落实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的安全指令和上级安全文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主持组(队)安全活动和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纠正违章行为,确保本组(队)的施工安全。
2.2.4组(队)兼职安全员:
负责落实安全指令、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协助组(队)长搞好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监督现场人员的操作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纠正不规范的行为,负责落实安全整改工作。
做好组(队)内的其它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制度
3.1工程执行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
本线路工程施工全过程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规程,并执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3.1.1对施工中的习惯性违章按《习惯性违章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3.1.2实行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应每月进行一次全线安全检查,施工组(队)应每星期进行—次安全自查。
项目部在安全检查时,如发现隐患应及时填写《施工安全问题通知书札并责令进行整改》。
3.1.3实行《安全责任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各组第一安全责任人及民工队向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合同,确保工程施工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重伤事故,努力搞好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1.4全面实行“班前会”制度,在“班前会”上要明确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及落实措施。
3.1.5坚持安全月例会及安全学习制度。
项目部应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组(队)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安全例会及安全学习必须有记录,并作为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
3.1.6实行签发《安全工作票》制度。
3.1.7对运行中的线路操作及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两票”制度实施细则。
3.1.8对特殊工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4.各工序工作的主要安全注意事项
4.1施工驻地防火安全
在施工现场、班组驻地、材料站特别是临建工棚,应做好各种防火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2运输及装卸
4.2.1运输前应事先对道路进行调查,需要加固整修的道路应及时处理,对路经的险桥、沟坡和坑洼路面等,应在出车前向押运人员交底;载货机动车除押运和装卸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4.2.2特殊路段司机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且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当租用拖拉机转运工器具及工程材料时,必须要讲清楚安全注意事项,及车主必须证件齐全。
4.2.3夜间装卸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灯光照明设施,吊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3基础施工
4.3.1人工开挖基坑时,应先清除坑口的浮石及浮土等。
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
4.3.2基础开挖时,坑底面积超过2平方米时,才可由2人同时挖掘,坑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但不得面对面作业,作业人员不得在坑内休息。
4.3.3混凝土浇筑时,浇制台必须搭牢固可靠,捣固人员不得随意在模板上或撑木上走动。
拆除模板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堆放。
4.3.4人力往坑内下落三盘时,应用滑杠和绳索溜放,不得直接将其翻入坑内。
4.3.5坑内调整底拉盘方位时应使用钢钎或撬杠。
4.4爆破压接
4.4.1运输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
4.4.2炸药和雷管应分别运输。
如因施工急需,在车辆不足的情况下,采取防震、放火、防爆的保险措施后,允许同车运输少量炸药(不超过10公斤)和雷管(不超过20个)。
4.4.3炸药和雷管应远离高温设备,严禁与明火、火星或烟蒂接触。
4.4.4导火索只能用快刀在木板或橡皮上裁切,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
4.4.5爆破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并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担任。
4.4.6如遇哑炮,应等15分钟后才能接近药包,找出原因,妥善处理。
4.4.7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压材料,必须办理领、退料手续。
4.5高处作业
4.5.1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用品。
4.5.2现场应使用经试验合格的双保险安全带,不得使用其他途径来源的安全带。
4.5.3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是否拴牢。
4.5.4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作业人员上下铁塔应沿脚钉攀登。
4.5.5雨后进行高处作业应注意脚扣打滑。
如遇雷雨、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6排杆焊接
4.6.1排杆
4.6.1.1杆段横向或顺向移动时。
应保持杆段有两个支点。
支点处两侧应随时用木楔掩牢。
4.6.1.2滚动杆段时应有一人指挥,统一行动,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4.6.1.3滚动电杆的前方为—长坡陡坎时,必须有制动措施,例如用绳带住式前进方向设置、木桩阻拦等。
4.6.1.4撬棍拨动杆段时,应防止滑脱伤人。
不得将铁撬棍插入预埋孔转动杆身。
4.6.1.5杆段对接调整焊缝间隙时,严禁用手置与两段的钢圈之内。
4.6.2焊接
4.6.2.1瓶装氧气、乙炔要轻装轻卸,不得同车运输。
氧气瓶严禁与油料同车运输。
4.6.2.2乙炔瓶必须竖立使用,离焊接点和高温点应在10m以上。
禁止乙炔瓶放在行人往来的过道上和人员休息处。
4.6.2.3氧气瓶离焊接点高温点应在5m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离一般应大于5m,氧气瓶严禁烈日暴晒。
4.6.2.4氧气或乙炔软管不得横跨交通要道或将重物压在其上。
4.6.2.5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人,熄火时顺序相反。
发生回火式爆鸣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4.7水泥杆组立
4.7.1分解立杆的布置必须符合施工设计方案的规定。
4.7.2抱杆拉线的布置应不妨碍电杆的起吊和就位。
先立的电杆临时拉线应不阻碍后起吊的电杆。
4.7.3被吊电杆的攀根绳和临时拉线应缠绕在锚桩上进行控制,不得仅靠人拉控制。
4.7.4抱杆的位置及倾斜度应在立杆前调整到规定位置,不得在立杆过程中调整抱杆拉线。
4.7.5杆上对接横担或横担与抱箍连接时,允许地面人员压电杆拉线配合杆上作业,不允许解开临时拉线调整电杆。
4.7.6必须待电杆永久拉线安装完毕并收紧后,方准利用电杆拆除抱杆及起吊索具。
4.8铁塔组立
4.8.1施工现场必须专人统一指挥,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不得擅自违章作业。
4.8.2高空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应正确佩戴好安全帽。
4.8.3铁塔组立的吊装方案和现场布置应符合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选用工器具不得超载使用,关键部位严禁采用角铁桩代替起重地锚,吊件重量必须严格控制在方案规定以内。
4.8.4塔构件起吊绑扎点应在吊件重心的上侧主材节点上,绑扎处应衬垫软物,起吊离地面0.5m后应停止检查各部位受力状况。
偏拉绳严禁使用麻绳代替,起吊构件时扒杆下方不得站人,最下段立好应将地网引线接上,防止雷击。
4.8.5塔材组装及吊件就位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组装宽大的塔身时、在竖立的构件未连接牢固前,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4.8.6扒杆提升前,应将提升腰滑车处及其以下塔身的辅材装齐,并拧紧螺栓,扒杆承托绳长度应一致,分别固定在主材紧靠节点的上方。
4.8.7组立过程中吊件未就好位不得用临时拉线过夜,铁塔组立前后(包括架线阶段)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必要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做好防雷雨、防台风等一些恶劣天气的措施。
4.9架线施工
4.9.1架线使用的大小牵张设备,导引绳和各种工器具(包括吊机)等,应进行全面调试和检查,确认性能可靠满足施工技术要求,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4.9.2放线时的通信必须迅速、清晰、畅通,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明的情况下放线。
4.9.3架线时,除应在杆塔处设监护人外,对被跨越的房屋、路口、越线架和人畜较多处均应派专人监护。
4.9.4在放线牵引过程中,各转向滑车围成的区域内侧严禁有人,牵引绳进入的主牵引机高速转向滑车与钢丝绳卷车的内角侧严禁有人:
转角塔的预倾滑车及上扬处的压线滑车必须设专人监护。
牵引绳的端头连接部位、旋转连接器及抗弯连接器在使用前应由专人检查;钢丝绳损伤、销子变形、表面裂纹等严禁使用。
4.9.5展放导引绳不得从带电线路下方穿过,导线或牵引绳带张力
过夜必须采取可靠的临锚安全措施。
4.9.6紧线的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站在悬空导、地线的垂直下方;展放余线的人员不得站在线弯的内角侧,不得跨越将离地面的导线或地线,监视行人不得靠近牵引中的导地线。
导线地面临锚和过轮临锚的设置应相互独立,工器具必须按各自能承受全部紧线张力选用。
4.9.7相邻杆塔不得同时在同相位安装附件。
作业点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链条提线器应挂在横担的施工孔上提升导线,附件时,安全带(绳)应拴在横担主材上,不得拴在绝缘子串或导地线上。
4.9.8在有跨越电力线、公路等重要跨越物或设施的杆塔上附件时,必须采取防止导地线坠落的措施。
4.9.9为预防雷电以及临近高压电力线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装设可靠的接地装置,严禁采用缠绕方法接地,且接地线采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软铜线。
4.10停送电作业
4.10.1停电作业前,应向运行单位提出停电申请。
并办理工作票:
停送电工作必须设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送电方式。
4.10.2未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后,首先按规定进行验电及接地。
施工结束后,待全部作业人员及工器具材料撤离杆塔后方可拆除接地线,拆除接地线后,该线路被视为已通电。
5.重要跨越施工
5.1带电跨越施工的安全控制
5.1.1带电搭设跨越10千伏线路的跨越架时,应向该线路运行部门办理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将重合闸装置退出。
搭设时,严禁架子工在靠近带电线路的内侧攀登、上下及传递物件,严禁架子工赤脚作业。
人身与高压电线的距离必须大于0.8米。
搭设过程,施工组应派专人到现场安全监护。
5.1.2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专职自始至终在施工现进行监护。
5.1.3跨越架搭设人员必须是表现出色和富有施工经验的人员。
5.1.4施工全过程必须符合《安规》要求。
架好线后应尽快附件,跨越档两端杆塔应在被跨线路送电前附件完成。
5.1.5施工结束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应指挥清理现场后,结束工作票。
5.2停电跨越施工的安全控制
5.2.1跨越施工必须填写安全工作票,写上安全注意事项与操作步骤,施工前技术交底时必须宣读安全工作票。
5.2.2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对停电跨越所用的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在跨越施工前两天向当地该线路运行单位提出停电申请。
5.2.3为减少停电时间,减少停电损失,停电前按《安规》在跨越点搭设跨越架,跨越架离带电线路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5.2.4越线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宽度应超出新建线路两边线各1.5m,且架顶两侧应设外伸羊角;两端及每隔6叫根立杆应设剪力撑、支杆或拉线。
越线架上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拆除越线架应自上而下逐根进行,严禁上下同时拆架或将越线架整体推倒。
5.2.5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后,必须在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员的监督下按《安规》要求进行验电和接地工作,接地顺序必须在验电工作结束确认己停电,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
5.2.6按方案及《安规》要求继续搭设跨越架并封顶线路落线时,要征得运行单位同意并派人到现场监督,地线。
5.2.7架线时,跨越点设安全员现场专职监护。
5.2.8.跨越施工完成,跨越架拆除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全部施工人员和工器具都撤出现场后,恢复运行线路原状,拆除接地,结束停电工作票,恢复送电。
5.3其它
5.3.1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杆塔组立和放紧线工作。
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杆塔组立和放紧线工作。
5.3.2加强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检查和保养维护,施工中不得以小代大;有怀疑的要进行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5.3.3加强钢丝绳的检查,发现有断丝、断股等问题的,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
5.3.4棕绳(麻绳)只能作为辅助绳使用,霉烂、腐蚀、断股或损伤者不得使用。
5.3.5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有生产厂家、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
及国家鉴定合格证书,且应定期试验和外观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6.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分析安全薄弱环节,拟将采取以下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见表6—1工程程安全薄弱环节及安全技术措施
6.1本工程危险源清单(附后)
7.施工组(队)的安全管理
7.1.1组(队)长是该组(队)所管辖任务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周会同兼职安全员对施工作业场所及驻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
7.1.2施工组(队)应全面执行班前会制度,开工前,组(队)长或兼职安全员将当天施工任务及技术、安全注意事项交持施工人员,并对各个工作人员的衣着、精神状态、安全用具、工器具进行检查。
7.1.3施工组每周进行——次安全学习,并有学习记录。
7.1.4施工组应做到文明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应堆放整齐。
现场做到工完料场清。
7.1.5施工组必须保存以卜记录和资料,以便进行检查、考核及评比:
7.1.5.1安全活动记录;
7.1.5.2技术交底记录;
7.1.5.3安全工作票;
7.1.5.4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7.1.5.5评级记录、资料;
7.1.5.6各种安全学习资料、安全规程、规定等资料。
8.安全考核和奖惩
8.1.1项目部和各施工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合同。
8.1.2对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和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实现本工程安全目标的施工组和个人进行奖励。
8.1.3对在本工程施工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应百分百地进行登记、罚款。
8.1.4安全的奖励、处罚遵照《习惯性违章处罚条例》及《嘉峪关供电局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执行。
9.安全教育及培训
9.1在工程开工前后,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
9.1施工招用的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9.3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程的人员,应由安全监察部组织重新进行学习。
9.4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本工程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施工组组长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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