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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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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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专刊
第二期
绵阳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7月1日
领导动态
罗强在三台县鲁班水库调研时强调:
抓发展惠民生抓民生促发展
6月22日,市委书记罗强深入三台县鲁班水库实地。
他强调:
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谱写“中国梦”的绵阳篇章共同努力。
三台县鲁班水库是四川四大囤蓄水库之一,控灌周边3县60余万亩农田。
上世纪90年代开始,库区大力发展网箱养殖,长期大量的鱼类饲料和排泄物导致库区水质不断下降,2011年经省监测中心监测水质为劣V类。
全市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启动后,三台县下决心“还一库清水于民”,成立专门指挥部强力组织限期取缔网箱,目前已全部拆除网箱并启动库区管理发展长效机制,水库水质明显好转。
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和实地察看后,罗强对水库取缔网箱养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三台在取缔网箱养殖、整治重点水库水环境方面打了一个漂亮仗,既让库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也通过扎实工作保障了群众切身利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不能为了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的要求。
罗强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要继续抓好鲁班水库等重点水库的后续管理,搞好库区发展综合规划,统筹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在帮助群众增收致富的同时,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调研中,罗强强调,我们谋发展、干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抓发展惠民生、抓民生促发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特别是决不能为了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当前要按照“一年变样、两年变清、三年变美”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全市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力争通过几年努力,使全市小流域污染现状得到根本改观,让全市人民共享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紧紧依靠群众,及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谱写“中国梦”的绵阳篇章共同努力。
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做一件、成一件,少讲干不成的理由,多找办成事的办法,敢于直面问题,不惧破解难题,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秘书长王黎,市政府副市长、三台县委书记谢晓东陪同调研。
(摘自绵阳日报)
市环保局局长李作虎主持召开全市小流域
督查协调工作会
6月27日,绵阳市小流域水环境整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协调会,专题安排部署全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工作,切实推动全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谱写“中国梦”的绵阳篇章。
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目督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讲话。
市环保局副局长舒斌主持会议。
会上,针对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工作,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李作虎强调,一是细化方案,抓落实。
督查组要尽快熟悉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细节,落实各项工作,将整治情况形成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进行对比。
二是深入现场,抓问题。
工作人员要深入整治现场,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度。
三是通报情况,交换意见。
督查组要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相关负责人及时交换意见,改进工作方法。
四是严格要求,切实执行八项规定。
领导小组要切实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切实按照按照“一年变样、两年变清、三年变美”的总体要求,定期形成综合汇报上报市政府,为现场办公作准备。
李作虎强调,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情,市级各部门要联合督查督办,着力抓好全市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实现“以察促动、以察促快、以察促治、以察促投、以察促改”的良好局面,力争通过几年努力,使全市小流域污染现状得到根本改观。
为谱写“中国梦”的绵阳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姚华宗组织学习《绵阳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要求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重点做好对各县市区、园区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追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市目督办目标督查科科长余恒炜组织学习《绵阳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考核办法》,对目标考核指标进行细化。
环境考核
(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办)
绵阳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工作,确保实现我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一年变样、两年变清、三年
变美”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市区、园区。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总分100分)
(一)组织机构(10分)
1、领导重视。
成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相关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5分)
2、党委、政府把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书记、县(区)长每年至少召开4次现场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小流域整治工作。
大力宣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水环境保护良好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定期向社会公布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5分)
以上2项未达到工作要求的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二)“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和报送情况(共10分)
1、当地政府编制“实施方案”并按时上报市小流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5分)
超出时间未上报“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2、污染源排查、综合整治措施情况(5分)
污染源排查不清楚,综合整治措施不具有针对性,上报的“实施方案”未通过市小流域领导小组核准的扣3分。
(三)污染治理推进及完成情况(80分)
1、工业污染源整治(15分)
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对河流沿线的排污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以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上游的化工、造纸、印染、电镀、医药、冶金类企业实施整治,按期完成工作目标的不扣分,完成率在80%(含)以上的,按差额比例扣分,完成率在80%以下的此项不得分。
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15分)
科学划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的养殖场。
按期完成辖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搬迁、拆除的,不扣分;完成率在80%(含)以上的,按差额比例扣分,完成率在80%以下的不得分。
发现辖区禁养区内仍存在未纳入统计的畜禽养殖场或禁养区内有新(扩)建畜禽养殖场的此项不得分。
按期取缔河道、水库网箱养殖的不扣分;检查时发现仍存在网箱养殖点的,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及达标排放(15分)
按期完成年度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的,不扣分;完成率在80%(含)以上的,按差额比例扣分,完成率在80%以下的扣5分。
按期完成流域内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的,不扣分;完成率在80%(含)以上的,按差额比例扣分,完成率在80%以下的扣5分。
按期完成辖区内工业园区和企业集中区域污水集中处理和企业污水深度治理任务的,不扣分;重金属、化工、制浆造纸、制药等企业未按时完成污水处理技术改造的,每个扣1分,最高扣3分。
4、农村面源污染防治(15分)
按期完成生态保护和基础建设,完成年度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不扣分;未按期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最高扣2分。
按期完成年度沿河流清淤清漂任务的,不扣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最高扣2分。
5、流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5分)
年度工作完成后水质达到功能区满足要求的不扣分;虽然没有达到功能区要求但水质有明显好转的扣1分;出境断面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此项不得分。
6、河堤美化绿化(5分)
整治阶段完成后应建设生态河堤,在河堤种树、植草,美化环境。
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完成实物工作量达到年计划目标任务的不扣分。
没有进行美化、绿化的此项不得分。
7、材料报送完整及时(10分)
按照“绵阳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并按时上报监测数据的不扣分,未开展监测工作扣2分。
各地每个月25日前需报送小流域综合整治推进情况,资料报送准确、及时的不扣分,未按时报送资料、工作推进情况、阶段性总结的发现一次扣1分,不报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扣分形式的百分制记分,考核结果满分为100分,分3个档次。
其中,得分高于80分(含)的为“优良”;得分在60-80分的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当年辖区内发生重大(含)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生态破坏事件的,不得评定为“优良”。
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全市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各地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市目督办负责对各县市区、园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
四、考核程序
各地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前将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实施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附相关工作材料)报送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复核、初评,报市小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后送市目标督查办。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经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全市进行通报。
考核结果为“优良”的由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表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当地政府在1个月内向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由于监管人员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重大经济损失与重大社会影响的,将依照《绵阳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绵纪发〔2013〕22号)进行严格问责追究。
(市小流域整治办)
环境监测
绵阳市小河流综合整治二季度监测情况
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小流域监测数据,绵阳市环境监测站对小流域2013年2季度监测数据进行了分析汇总。
监测数据结果见下表:
一、监测结果
监测情况汇总表单位:
mg/l
小流域
名称
断面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
是否达标
报送单位
木龙河
涪城区吴家镇断
pH值
7.77
6~9
达标
涪城区环境保护局
氨氮
0.728
1.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47.8
20
超标1.4倍
总磷
0.52
0.2
超标0.2倍
经开区塘汛断
pH值
7.70
6~9
达标
绵阳市环境监测站
氨氮
5.036
1.0
超标4.0倍
化学需氧量
34.6
20
超标0.7倍
总磷
0.62
0.2
超标2.1倍
平通河
大康镇断
pH值
8.12
6~9
达标
江油市环境保护局
氨氮
0.273
1.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4.5
20
达标
总磷
0.015
0.2
达标
总氮
0.761
/
/
江油中坝镇断
pH值
8.30
6~9
达标
氨氮
0.469
1.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4.7
20
达标
总磷
0.043
0.2
达标
总氮
0.889
/
/
鲁班
水库
进水口
pH值
8.57
6~9
达标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氨氮
0.122
0.5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4.5
15
达标
总磷
0.03
0.025
超标0.2倍
总氮
0.32
0.5
达标
库尾
pH值
8.47
6~9
达标
氨氮
0.041
0.5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1.7
15
达标
总磷
0.02
0.025
达标
总氮
0.43
0.5
达标
干河子
雎水镇断
pH值
7.63
6~9
达标
安县环境保护局
化学需氧量
159.2
20
超标7.0倍
氨氮
2.065
1.0
超标1.0倍
总磷
0.04
0.2
达标
总砷
未检出
0.05
达标
六价铬
0.017
0.05
达标
永河断
pH值
7.90
6~9
达标
化学需氧量
71.6
20
超标2.6倍
氨氮
3.161
1.0
超标2.2倍
总磷
0.563
0.2
超标1.8倍
总砷
0.009
0.05
达标
六价铬
未检出
0.05
达标
潼江
马溜坝断
pH值
7.72
6~9
达标
梓潼县环境保护局
氨氮
0.293
1.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9.8
20
达标
总磷
0.041
0.2
达标
垢家渡断
pH值
7.74
6~9
达标
氨氮
0.336
1.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3.5
20
达标
总磷
0.048
0.2
达标
弥江河
云溪镇万安村断
pH值
8.42
6~9
达标
盐亭县环境保护局
氨氮
1.291
1.0
超标0.3倍
化学需氧量
42.9
20
超标1.1倍
总磷
0.63
0.2
超标2.2倍
文同桥断
pH值
7.61
6~9
达标
氨氮
1.270
1.0
超标0.3倍
化学需氧量
28.6
20
超标0.4倍
总磷
0.31
0.2
超标0.6倍
磨刀河
老河沟高村乡断
pH值
8.14
6~9
达标
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氨氮
0.072
0.5
达标
化学需氧量
3.9
15
达标
总磷
未检出
0.1
达标
总氮
0.269
/
/
安昌江
新北川板凳桥断面
pH值
7.32
6~9
达标
北川环境保护局
氨氮
0.472
1.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3.6
20
达标
总磷
0.036
0.2
达标
草溪河
新皂镇断
pH值
7.64
6~9
达标
绵阳市环境监测站
氨氮
1.575
1.0
超标0.6倍
化学需氧量
28.2
20
超标0.4倍
总磷
0.48
0.2
超标1.4倍
魏柳河
刘家镇断
pH值
7.67
6~9
达标
游仙区环境保护局
氨氮
0.842
1.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24.1
20
超标0.2倍
总磷
0.23
0.2
超标0.2倍
魏城镇断
pH值
7.76
6~9
达标
氨氮
1.183
1.0
超标0.2倍
化学需氧量
23.4
20
超标0.2倍
总磷
0.20
0.2
达标
执行标准:
鲁班水库、磨刀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其余河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二、监测结果评价
根据以上监测结果,所测项目全部达标的河流有平通河、潼江、磨刀河、安昌江。
其余河流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比较严重的有木龙河、弥江河、干河子、草溪河、魏柳河。
所监测的超标河流中,木龙河、干河子、弥江云溪镇万安村断、草溪河水质为劣Ⅴ类,弥江文同桥断水质为Ⅴ类,魏柳河水质为Ⅳ类,鲁班水库进水口水质为Ⅲ类。
(市环境监测站)
我市召开全市小流域水环境监测工作会议
6月6日上午,全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在市环保局三楼召开,参加会议有:
市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办负责人,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各县市区、园区环保局分管小流域整治工作的负责人和监测站站长。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明富到会并讲话。
刘明富要求,各县(市)环境监测站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职责,以科学的态度,严格把好技术关,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市环境监测站站长罗会刚会对下一步交叉监测、抽查监测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环境监测站、核安全科)
县市区、园区动态
涪城区积极推动木龙河治理工作
涪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木龙河水环境整治工作,在前一阶段对木龙河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召开了木龙河整治工作会议,并实施了一系列整治工作:
各乡镇对木龙河进行了清淤清漂,完成河道清理;在吴家镇段投资40余万元建成了15个垃圾收集房;吴家镇雨污管网改造工程目前已投入资金280万元。
(涪城区环保局)
游仙区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强力推进
为推进游仙母亲河——芙蓉溪、魏柳河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区人民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整治方案,将治理任务落实到了相关部门和镇乡。
区目督办将其纳入年终考核,每季督查一次。
2013年6月7日,区纪委专门召开了芙蓉溪、魏柳河治理工作督查会,专门就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搬迁,对手续证件不齐,特别是未办理环评审批的养殖场要先关停,确保证件齐备、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游仙区环保局)
经开区扎实推进木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月21日,经开区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鼎组织塘汛镇、城南街道办、区住建局、区经发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办、区属各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木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座谈会。
会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两镇一办、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木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区域水环境的改善关系到经开区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发扬敢打硬仗、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摸排、细化方案等工作。
二是上下联动,争取支持。
区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积极与木龙河流经区域行政单位联动,保持上下游互动机制,进行共同治理。
三是分类处理,细化责任。
区住建局作为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全面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区经发局要按照“企业一条线”纵向排查木龙河流域“五小企业”并制定企业整治方案;区城乡统筹局要按照“畜牧养殖一条线”纵向排查木龙河流域规模养殖情况并制定畜牧养殖业整治方案,区动物疫控中心要全力予以配合;塘汛镇、城南街道要按照“居民生活一条线”纵向排查木龙河流域居民分布情况并制定生活垃圾污染整治方案,塘汛镇要继续做好漫水桥等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工作;各部门要联动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切实履行好职责。
四是早作打算、注重规划。
要把木龙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到长期战略规划中,要结合打造现代服务业基地,早作打算、长远考虑,制定科学可行的区域发展规划。
(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油强力推进平通河流域水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涪江水系饮用水源安全
2013年5月22日下午,江油市召开平通河流域水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会议。
江油市平通河流域水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韩晓清主持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马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马辉在讲话中强调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平通河流域水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平通河流域污染治理不仅是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提高江油城区居民以及沿线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而且是保护涪江流域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的现实需要,还是提高城市品位,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做到坚定信心,狠下决心,务求落实,切实把这件事关江油长远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要强力推进平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评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不得引进;严格工业企业监管,对沿线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物进行全面监控,超标排污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对已经做到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高的企业,要实行技术改造,削减污染排放量。
要有效控制面源污染,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沿线科学规划和增设垃圾收集点,提高垃圾收集率和处理率。
在流域内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鼓励生态养殖,污物还田。
要制订平通河流域农业发展规划,大力推广农村能源沼液施肥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有机农业。
要切实保障水源地安全,严格控制入河排污,切实加大截污、治污力度。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平通河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有关乡镇和市级各部门务必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民动员,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要加大投入,强化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影响工作大局的单位要进行通报,确保整治质量和进度。
(江油市环保局)
梓潼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强力推进潼江水环境整治
为切实推进潼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梓潼县开展专题会议,统一部署综合整治工作,会上以《潼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指导,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间,要求各部门联动协作,密切配合,集中进行治理。
近期,着力抓好三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
经全面的摸底调查后,确定重点整治四海化工、惠泉香料、太平油脂、合力植化、天成食品5家企业。
现四海化工、惠泉香料等公司已开展请有资质的公司设计处理设施等前期工作。
二是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将位于潼江河县城段文昌镇西坝村六社漫水桥、阳光新城二期、文昌闸坝处三个未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排污口并入管网的建设项目已启动,现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
三是采砂专项治理。
潼江流域县城段已全面实现砂石禁采,对上游及下游采砂场正在开展清理整顿。
在以后的工作中,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努力实现潼江河“水体更清、水质更好、环境更美”的目标。
(梓潼环保局)
水环境治理“贵”在落实
盐亭县扎实推进弥江河全流域综合治理
盐亭县县委县府高度重视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县委常委、副县长殷剑川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盐亭县弥江河全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分别从水务、环保、城建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6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了办公地点、办公经费。
县委县府组织千名干部职工齐上阵,对弥江河流域开展了宣传和集中整治活动,并通过世界水日和环境日的集中宣传等活动,大大提高了全民改善水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乱扔、乱倒、乱排、乱放等的现象明显减少。
水务部门已落实了莲花湖等水库肥水养鱼、网箱养鱼的整改措施,采取终止承包合同、取缔网箱,全面天然养殖;投资200余万对弥江河城区段河道全面疏浚;完成了投资1000余万的弥江河堤防建设;争取了对弥江河右岸的河道整治资金2200万用于城区段生态河堤建设。
城建部门对城区段的排染管道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和新延伸了2公里的排污管道。
畜牧部门对沿河两岸排放不达标的养殖场确定了限期整改和限时搬迁的具体措施。
(盐亭县弥江河全域综合整治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江整治推进情况
为切实推进安昌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北川县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具体工作。
整治工作进度如下:
一、擂鼓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1.厂区实施情况:
已完成厂区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
2.污水截留干管管线实施情况:
已完成A、B段管道、检查井及护坡分项工程,B段剩余120m正在实施管道护坡分项工程。
3.根据以上实施的内容,已完成投资480万元。
二、永安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前期投资60余万元。
三、安昌镇截污干管建设进度:
于6月8日完成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公示期,截止目前完成前期投资60余万元。
四、由县畜牧兽医局、县科学技术和环境保护局会同安昌河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对安昌河流域共14家养殖场和养殖大户进行了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北川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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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绵阳市 小流域 水环境 综合 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