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58901
- 上传时间:2023-04-28
- 格式:DOCX
- 页数:44
- 大小:104.24KB
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docx
《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高邑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2
(一)地理位置.......................................................................... 2
(二)自然条件.......................................................................... 2
(三)经济社会基础.................................................................. 3
(四)土地利用现状.................................................................. 3
(五)土地整治潜力分析.......................................................... 4
二、规划实施情况................................................................................ 5
(一)规划主要指标历次修改变化情况.................................. 5
(二)规划目标实现情况.......................................................... 6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9
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11
(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11
(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1
(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15
(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20
五、“三线”划定情况..................................................................... 21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21
(二)城市开发边界................................................................ 21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3
六、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优化情况............................................ 25
七、对现行规划编制过程中错误纠正情况.................................... 26
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28
(一)规划调整完善能够严格落实规划目标........................ 28
(二)规划调整完善优化了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9
(三)规划调整完善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29
(四)规划调整完善保障了经济发展用地需求.................... 29
(五)结论................................................................................ 30
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1
(一)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1
(二)加大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31
(三)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措施................................................ 31
(四)扩大规划公众参与........................................................ 32
附表....................................................................................................... 33
1前 言
《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实施以来,对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加强用途管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入实施,高邑县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新兴产业不断培育壮大、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高邑县优越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必然转化为发展机遇,作为京广高铁石家庄以南唯一的县级站,高铁效应必然为高邑县吸引京津冀资源外溢、承接产业转移、提高对外合作水平开拓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高邑县经济社会面临新的发展形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十分必要。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局统一部署,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5]46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号)要求,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高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高邑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土地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落实上级追加规模、调整建设用地布局,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成“三线”划定,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同时阐明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合理性和可行性,最后提出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
本次调整完善规划范围包括高邑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22237.85公顷,规划基期为2009年,目标年为2020年,现状为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2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3
(一)地理位置
高邑县地处太行山东麓,华北平原西沿,位于河北省中部偏南,属冀中南山前平原。
隶属河北省石家庄市,地处东经114°26′-114°43′,北纬37°33′-37°42′之间。
县境东接柏乡县,西接赞皇县,南接临城县,北靠元氏县,东北与赵县交界。
北距石家庄、南距邢台各50公里,历史上有“枕京师而扼南国,倚太行而控东溟”之称。
高邑县是河北省南部重要交通枢纽,交通四通八达。
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京广铁路、京广高铁、石邢公路(红旗大街南延)纵贯县域南北,连接晋冀鲁三省的393省道横穿东西,是“西煤东输”的重要通道。
京广高铁“高邑西站”是石家庄以南、河北省境内唯一一家县级站点,2012年12月正式建成投用,辐射周边七县260多万人口。
4
(二)自然条件
高邑县总地势西高东低,东部平原区海拔40-60米,地势平坦,自西向东可分为西南为丘陵区、县东北部沙丘地,其余为平原区。
县境有槐河、泥河和泲河等季节性河道从县境穿过。
矿产资源丰富,西部丘陵地带蕴藏着丰富的陶瓷黏土、紫砂陶土、电解石及建筑用砂等10多种矿产资源,其中陶瓷黏土和紫砂陶土质地优良,大部分可露天开采。
高邑县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四季分明,寒暑悬殊,昼夜温差大,雨量年际变化大,光照多,夏雨多的特点。
年平均日照时数2732小时,平均气温12.6℃,平均降水量502毫米。
5(三)经济社会基础
高邑县辖3个镇、2个乡,共107个行政村。
2014年全县总人口19.0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73万人,城镇化率35.33%。
201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75.64亿元,同比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7亿元,同比增长2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2.96亿元,同比增长12.5%;财政收入完成5亿元,同比增长1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9.3亿元,增速达到11.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84元,同比增长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03元,同比增长7.8%。
高邑县特色农业初具规模。
蔬菜产业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形成了3大蔬菜园区、44个蔬菜专业村,被命名为全省“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县”、“河北省黄瓜之乡”,是河北省30个蔬菜强县之一,日光温室蔬菜列入河北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全国无公害蔬菜丰收计划项目示范县”。
工业经济发展迅猛,形成了建陶、化工、纺织三大传统特色产业。
建陶产业是石家庄市十大特色产业之一,被评为“河北省建筑陶瓷特色产业基地”和“河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6(四)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22237.85公顷。
其中,农用地17103.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6.91%;建设用地4577.6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58%;其他土地556.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51%。
农用地中,耕地15515.6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9.77%。
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旱地85.97公顷,水浇地15429.66公顷。
园地169.5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76%。
主要分布在富村镇,面积131.49公顷,占全县园地面积的77.53%。
林地411.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85%。
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
其他农用地1006.7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53%。
主要为农村道路和设施农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4117.5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8.5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460.1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7%。
其他土地中,水域442.0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99%;自然保留地114.9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52%。
7(五)土地整治潜力分析
根据《高邑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高邑县耕地后备资源主要为可复垦采矿用地,面积为20.28公顷。
类型主要为废弃的砖瓦窑,分布在北陈庄村、万城村、南蒲底村、前怀安村、前坊栅村。
8二、规划实施情况
9
(一)规划主要指标历次修改变化情况
101、原规划主要指标情况
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610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4105公顷,园地422公顷,林地33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227.0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836.5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629.4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390.5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66.6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63.2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78.31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629.31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5平方米。
112、历次修改变化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不断优化,高邑县分别在2013年、2014年对原规划进行修改,历次修改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2013年规划修改,上级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66.66公顷,核减耕地保有量450公顷。
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2014年规划修改是对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规划目标保持不变。
规划修改后,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为: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565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4105公顷,园地保护目标422公顷,林地保护目标33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293.7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903.2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696.1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390.5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33.2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429.9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337.63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629.31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5平方米。
12
(二)规划目标实现情况
131、耕地保有量
2009年,全县耕地面积15958.25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5655公顷。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15515.63公顷,较规划2020年目标少139.37公顷,未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
规划实施以来,全县耕地面积净减少442.62公顷,其中耕地减少449.1292公顷,主要是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102.663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346.4655公顷;耕地增加6.5092公顷,全部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的耕地。
142、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4105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953.72公顷,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153、建设用地
规划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4293.7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903.2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696.13公顷。
截止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4577.64公顷,突破了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全县城乡建设用地4117.53公顷,突破了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全县城镇工矿用地930.59公顷,在规划城镇工矿用地目标控制范围内。
164、新增建设用地
现行规划至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18.110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402.5976公顷。
规划实施至2014年,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42.886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102.6637公顷。
规划剩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75.223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剩余299.9339公顷。
175、生态用地
2009年,全县园地面积192.80公顷、林地面积442.86公顷。
规划实施到2014年,全县园地面积169.59公顷、林地面积411.24公顷,主要是建设占用。
186、土地节约集约程度
2009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4325.94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4577.64公顷,净增加251.70公顷。
2009年,全县GDP40.87亿元,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县GDP实现75.64亿元,期间净增34.77亿元,增长85.07%,单位建设用地GDP由2009年的94.48万元/公顷增加到2014年的165.24万元/公顷。
2009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3943.41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增加到4117.53公顷;人口由2009年18.64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19.05万人,人均城乡建设用地211平方米增加到216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171平方米下降到138平方米,土地节约集约程度有所提高。
197、重点建设项目
现行规划至2020年,全县安排重点建设项目47个。
截止2014年,石武高速铁路项目、红旗大街南延高邑段、35千伏富村变电站新建工程、华北油田分公司赵91站和凤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报批完成,实际用地46.55公顷。
重点项目实施符合规划,选址上与规划布局保持一致。
20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2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产业转移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要求,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调整完善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成“三线”划定,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重大战略任务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2
(二)基本原则
评估前置原则 规划实施评估是规划调整的前提和依据。
规划实施评估全面分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的规划指标的实施情况,明确了规划实施成效和问题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提出规划调整完善的对策建议,确保规划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指标控制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要严格落实上级下达指标,最终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坚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耕地保有量不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优化调整且不低于上级指标,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
节约集约原则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合控制作用,统筹安排建设用地,从源头严格把关,从严控制。
各类建设用地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利用,超标准用地的,予以核减或不予供地。
积极引导使用废弃地和未利用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保护耕地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规划调整完善后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质量有所提高,布局集中连片,合理优化。
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应延续现行规划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划定生态红线,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优化配置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要从高邑县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土地供应能力和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与产业布局达到最优配置。
与相关规划衔接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要注重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环境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实现“多规合一”。
公众参与的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应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规划修改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提高规划修改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23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24
(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上级核减耕地保有量1027.4000公顷(1.5411万亩),核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354.8000公顷(2.0322万亩),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12.3333公顷(0.4685万亩),结合全县实际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调整后主要目标如下:
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4627.6000公顷(21.941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2750.2000公顷(19.1253万亩),园地保护目标446.9900公顷(0.6705万亩),林地保护目标483.1000公顷(0.7247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4606.0667公顷(6.9091万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145.9567公顷(6.2189万亩),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250.3500公顷(3.3755万亩),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460.1100公顷(0.6902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45.6133公顷(1.1184万亩),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742.2333公顷(1.1133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562.8866公顷(0.7903万亩);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为946.4210公顷(1.4196万亩);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为130平方米。
25
(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261、耕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
2014年,全县耕地15515.63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实际落实耕地面积为15664.21公顷,净增加148.58公顷,高于调整完善后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14627.6000公顷)。
其中:
耕地增加 耕地增加939.911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增加222.4849公顷,土地复垦增加717.4269公顷。
耕地减少 耕地减少791.3318公顷,主要是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
其中规划期间建设占用525.1905公顷;生态退耕85.634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为园地180.5064公顷。
272、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耕地增加与布局 耕地增加939.911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增加222.4849公顷,土地复垦增加717.4269公顷,全县5个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富村镇东张村、东北营村,万城乡万城村、南蒲公底、西马闲村、谷兴庄村,中韩乡西韩庄村、河村等。
耕地减少与布局 耕地减少791.3318公顷,主要是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
其中建设占用525.1905公顷,主要分布在县域西南部的富村镇西富村、辛庄、贾村、东北营、西驿头、东驿头、北渎、南焦,万城乡南蒲底、西马闲、牛家庄、北焦,中韩乡故寺、西韩庄和大营镇破塔村等;生态退耕85.6349公顷,主要是将南水北调两侧50米范围内的耕地退为林地,以及107国道两侧生态廊道建设,主要分布在富村镇北渎、南焦,万城乡东西韩、东南岩、东良庄、北焦,中韩乡中韩村、故寺村等;农业结构调整为园地180.5064公顷,主要分布在县域西南部的富村镇西富村、辛庄、贾村、东北营、西驿头、东驿头、北渎、南焦,万城乡南蒲底、西马闲、牛家庄、北焦,中韩乡故寺、西韩庄和大营镇破塔村。
耕地质量 根据2013年高邑县耕地质量等别更新完善成果(以下耕地等别均指利用等别),全县耕地利用等别涉及6-12等,通过面积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平均质量等别为7.83。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建设占用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94,生态退耕减少耕地的平均质量等别为8.55;农业结构调整为园地的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13;同时规划期间实施的耕地增加项目以农村居民点复垦为主,复垦后耕地质量与周边耕地质量相当,且随着复垦规范要求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增耕地预期质量优于周边耕地质量。
调整完善后,全县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76,较调整完善前略有提高,耕地布局合理,实现集中连片,便于生产管理。
283、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上级核减高邑县基本农田1354.8000公顷,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遵循优质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在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耕地质量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划出基本农田1443.50公顷,划入基本农田294.61公顷。
调整完善后,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12804.83公顷,比规划目标(12750.2000公顷)多保护54.63公顷,严格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同时划定了13.36公顷基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邑县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2010 2020 调整 完善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