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在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情况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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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在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情况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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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在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全县在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篇一:
关于全市在建工程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市在建工程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邹建监字[2010]第4号
关于全市在建工程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意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根据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站于10年3月16日至3月30日进行了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
共检查25个项目工程,涉及施工企业17家,监理企业11家;检查了参与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及监理技术资料三个方面的情况,检查组针对检查项目存在的问题,共下发督办通知单1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
大检查的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体上看,本次受检工程中多数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较为规范,工程质量多数保持平稳的状态。
施工、监理技术资料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主体结构混凝土表面观感质量有一定改善,建筑节能施工逐步规范。
一些施工单位及项目部积极开展创“精品”工程活动,突出现场管理,注
重树立企业形象,品牌意识较强。
如邹城市宏达建筑公司施工的邹城市八中教学楼工程,创建目标明确,组织措施得力,混凝土外观及实体质量控制较好。
昌平花园工程主体砼观感质量较好,内实外光、截面尺寸准确。
但检查中仍发现有一些工地未按照规范要求留臵标养试块,多数工程观感质量水平一般,一些质量通病依然存在,乡镇工程的整体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
1、多数建设单位重视工程质量,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但也有少数建设开发单位质量行为不规范,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在未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前提下就开工建设,这种规避监管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极易造成责任不落实、质量难以控制和验收不达标等情况。
如部分新农村建设和旧城改造工程等工程项目。
2、部分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不规范,有的工程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备不齐,现场监理人员与质量保证体系表中不相符,存在监理员代签字现象。
有的验收标准执行不严,实体质量水平与报验资料不符;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理措施;有的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不齐全。
3、部分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运行效率低,现场管理水平差。
“三检”制度落实不全面,普遍缺少班组交
检、互检记录;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指导性差,缺少关键内容。
少数工程存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不及时、签章不齐全,但下道工序已进行施工的现象。
(二)工程资料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工程资料归档工作较为重视,现场检查的的质量控制资料比较齐全、规范,总体情况较好。
但是工程资料收集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仍然存在。
部分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盖章签字不全;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等效养护龄期不规范,无同条件试块养护测温记录;部分工程对标准养护试块强度不达标现象未及时作出反馈处理。
部分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照抄照搬,无针对性,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等表格填写内容简单、不全面;监理联系单与监理通知单混用,监理通知单无回复,监理月报编制不及时或内容不全面。
(三)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工程表面观感质量大多数较为理想,梁柱接头顺畅、表面平整,没有发现明显的蜂窝、孔洞、露筋现象,但仍有一些通病继续存在。
少数工程还有柱根部漏浆导致烂根,柱顶部水平施工缝处漏浆现象还较多,砼施工缝处理不严格、不凿毛、夹渣明显等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楼梯施工缝最为典型。
楼梯踏步表面混凝土找平不认真、成品保护不重视的现象也很普遍。
2、砌体工程:
砌体工程质量仍然不高,还有许多薄弱环节有待改进。
砌体工程中还存在构造柱的钢筋锚固不牢靠;墙体间的搭接留槎不规范;水平灰缝偏厚、不平直,竖缝有空缝、透明缝;施工洞口的位臵和处理不规范等现象;砌体间的拉结筋仍有长度不足、间距不准的缺陷;甚至存在假拉接筋现象;门洞过梁虽采用砼预制过梁,但部分工程搁臵长度不足;门窗洞口预留混凝土块位臵不正确,数量不足。
个别工程窗台混凝土垫层,甚至用碎砖填充。
3、填充墙砌体工程:
填充墙砌体工程的灰缝,特别是竖向灰缝砂浆欠饱满,拉结筋长度、位臵不规范,构造柱钢筋位移现象较多,目前大多数工程构造柱钢筋与墙顶结构梁采用植筋法连接,造成梁底混凝土表面损伤,对结构梁承载影响较大,故不建议在梁底区域采用植筋法,应提倡梁底预留贴模埋件的方法。
4、外墙保温板施工不规范,队伍无资质,亟待规范治理。
5、水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情况:
水电安装工程中仍有管道穿越楼板或墙体未留设套管的现象;给排水管不平顺、不垂直,支架普遍偏少。
线盒、线管在墙内埋设深度不一且有歪斜、垃圾未清;电线分色不规范;线盒、线管的开口、接口不规范、保护不严密等等现象还不时出现。
三、有关要求
1、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自身的建设行为,尽快完善各项手续,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后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进行设计变更。
2、监理单位应按监理规范的要求配备监理机构人员,编制好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并认真执行;认真按监理规范和建设部规章的要求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并作好记录;签字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要及时组织施工各阶段的质量验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不得对不合格的检验批签字认可。
3、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规程,把好每个检验批质量检查和验收关。
认真针对质量通病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效的措施,把质量通病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4、各工程要根据各自的工程实体、技术资料当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自查整改,要切实履行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留臵同条件养护试块、拆模试块、标养试块。
5、各项目节能保温施工要认真执行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或
篇二:
关于对全县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中宁质监发[2014]6号
关于对全县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宁建(建)发?
2012?
49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建(建)发?
2014?
41号)文件精神,我站对全县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此次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监督执法检查了3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5万㎡,分别是殷庄大社区B区项目、109东侧公租房项
目、石空工业城公租房六标段;涉及建设单位3家、施工单位3家、监理单位3家。
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工程实体质量、建设内业技术资料管理的检查,发现工程施工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一是部分施工单位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到位,质量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在施工环节发现和消除。
存在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施工资料收集汇总不及时,记录不完整,不能反映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
对钢筋、砖等原材料进场复检把关不严格;在混凝土塌落度、水灰比、试块的留置、养护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工程混凝土成型观感质量较差,存在蜂窝、麻面、跑模、漏浆、夹渣等质量缺陷;砖砌体平整度、组砌方式、砂浆饱满度、灰缝控制、墙体压筋等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是个别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存在施工安全隐患。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能有效运转;重点防火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存在外脚手架连墙件不足;物料未按施工总平面图进行堆放,现场不能落实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
(二)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部分工程监理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项目总监
不到岗,人员变换频繁,不能有效履行监理职责;内业技术管理不规范,检验批检项目检查落实不到位,对混凝土塌落度、水灰比、试块的留置检查核查不及时;监理日志、监理规划、监理细则,针对性不强;混凝土旁站记录、验收记录填写不完整、表述不规范、资料不交圈;监理对进场原材料和重要隐蔽工程报验审查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凡是检查存在问题的进场材料和分部分项均有监理人员检查合格签认;对下发的监理通知单跟踪落实不及时。
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有效发挥安全监理的作用,对人员证件查验不认真,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把关不严格,不能有效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方案的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宁建(建)发?
2012?
49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建(建)发?
2014?
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行为的规范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重点保证落实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抗震设防和节能环保等质量控制的措施和制度落实,强化事前监督检查和控制;进一步加强进场原材料、预拌砼,节能保温材料和构配件等复核检验,严格执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着力强化对工程结构安全和功能性试验检测
工作制度和责任落实,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质量。
(三)我站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规范和责任落实管理,重点强化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法履职履责和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全面实行工程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专项治理整顿,强化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内业技术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各方责任主体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不良行为。
(四)积极推进样板质量管理控制模式和方法,“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抓两头、带中间,认真做好消除和克服工程质量通病专治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和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确保每户住房结构安全和功能环境质量。
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必须严格实施永久性责任标牌设置制度。
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识及节能标识牌,加强分户热计量验收。
中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4年7月8日
篇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通报
一、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1、天山宏业公司抽查528项目部承建的皇家丝路花园5#、6#、7#楼;项目负责人:
蔡云。
得分:
分,检查评比为合格。
存在的问题:
企业未认真计划组织开展三级安全达标活动;企业对项目部的考核不全面;企业建立的隐患排查制度不完善;企业未建立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部周例会记录不全;现场的消防器材的布置不合理;外架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硬板防护个别部位不严密;安全网封闭不严密,个别部位使用淘汰安全网;个别部位的临边防护不到位;分箱的重复接地阻值不符合规范要求;塔吊基础无排水措施;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2、方正建安公司抽查201项目部承建的公安局业务技术楼;项目负责人:
岳斌。
得分:
分,检查评比为合格。
存在的问题:
企业未认真计划组织开展三级安全达标活动;企业对项目部的考核不认真,不全面;企业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企业对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的落实情况不到位;无企业安全事故记录登记表。
项目部周例会记录不齐全;无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器材配置不合理,材料码放不整齐;硬板防护未满铺;临边防护不到位;卸料平台两侧只有单股钢丝绳,无荷载限定标牌;总配电室未采取防小动物侵入措施。
3、蓝天宏基建安公司抽查101项目部承建的江南苑综合办公楼;项目负责人:
王建军。
得分:
分,检查评比为基本合格。
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三级安全达标的落实不到位,不及时。
企业对项目部的检查未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企业对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的落实情况无记录。
无企业安全事故记录登记表。
施工企业对项目的复查落实不到位,无会议记录。
项目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无读报栏、黑板报,宣传栏。
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按总平面布置图布置。
消防器材的配备不合理。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基坑内的下人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重复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
塔吊无指挥工,基础无排水措施,平台的通道不符合要求。
4、宏源建安公司抽查第三项目部承建的吉布库上堡子村居民住宅楼;项目负责人:
许有德。
得分:
分,检查评比为不合格。
存在的问题:
企业安全科对安全管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安全
科有关人员对标准规范掌握和运用不熟练;企业对项目部的考核不认真,不全面;企业未制定奖惩制度;企业对项目部的三级安全达标落实不及时;企业对项目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措施无记录;无企业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书;企业对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的落实情况不到位,应急演练未实施。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无周检查、周例会制度及会议记录;无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建筑材料未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无读报栏、黑板报,宣传栏;外架的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设置数量较少;硬板防护未满铺;防护上的垃圾未清理;模板支撑未按方案执行;“三宝扣件”未进行送检;临边洞口的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的阻值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室无通风窗口;塔吊无指挥工,基础无排水措施。
5、华泰建安公司抽查102项目部承建的塔塔尔双语幼儿园;项目负责人:
蒋彦荣。
得分:
分,检查评比为不合格。
存在的问题:
企业安全科对安全管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安全科有关人员对标准规范掌握和运用不熟练;企业未认真计划组织开展三级安全达标活动;企业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无会议记录;企业对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的落实情况不到位,无记录;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月报表;企业及项目部应急演练未进行实施。
项目部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流程,未建立收发文台账;无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员未按时填写检查记录;项目部未制定周安全检查、例会制度,未开展周检查周例会工作;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专(兼)职安全员未佩戴袖标;建筑材料未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无读报栏、黑板报,宣传栏;灭火器材配备不合理;临时用电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符合规范要求;圆盘锯未作保护接零接地,无作业棚。
6、皖通建安公司抽查801项目部承建的东方明珠1#、3#、4#、6#楼;项目负责人:
漆俊。
得分:
分,检查评比为不合格
存在的问题:
企业安全科对安全管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安全科有关人员对标准规范掌握和运用不熟练;企业未认真计划组织开展三级安全达标活动;企业未建立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书;无企业奖惩实施记录;企业安全文明保障制度无落实,无记录;文明施工措施费无落实记录;无企业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项目部未建立健全
21项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流程;项目部未做“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未作安全技术交底;无周安全例会制度;无公司安全科复查落实记录;专兼职安全员未佩戴袖标;无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救援物资配备不到位;无门卫室,无制度;无吸烟处;无绿化;建筑材料未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无读报栏、黑板报,宣传栏;消防器材设置、配备不合理;基坑的防护不到位;人员的上下通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重复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分箱周围的通道不畅通,无配电图;钢筋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7、昌吉润通建安公司抽查承建的和平苑3#、4#楼;项目负责人:
朱香霞。
得分:
42分,检查评比为不合格。
存在的问题:
企业、项目部未建立健全21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流程,未建立有关部门所下发的相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台账;企业对项目部的考核不认真,不全面。
奖惩制度无实施记录;企业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三级安全达标不及时,不全面,无达标计划;企业安全科对检查出的隐患未能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无会议记录;未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无企业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未落实,无安全生产事故月报表,无安全事故记录登记表。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未实施,救援物资配备不到位;安全员日常巡视记录不按时记录,未建立周安全例会制度,无项目部会议记录;项目部无专职安全员;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现场文明施工较差,建筑材料未按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码放,现场的消防器材布置不合理;脚手架垫板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三宝扣件”未送检,硬板防护未满铺,架体搭设未进行分段验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与方案不符。
现场工人未按标准佩戴安全帽。
防护设施未定型化、工具化。
操作面临边防护形同虚设,个别部位的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的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阻值不符合规范要求;塔吊无信号司索工,塔吊基础无排水措施。
二、检查结果
经评比小组统计按照得分情况汇总,在5月份的检查评比中天山宏业建安公司被评比为第一名;天山宏业528项目部、方正公司201项目部被评比为第一和第二名。
根据检查评比结果,并经住建局同意,决定对评选为第一名的天山宏业建安公司由住建局颁发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流动红旗奖;对评为第一、第二名的项目部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全年检查中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下,在下年的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给予奖励。
对检查评比为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宏源公司及第三项目部、华泰公司及102项目部、皖通公司及801项目部、昌吉润通建安公司及和平苑3#、4#楼项目部,给予立即停工整改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要求以上各施工企业立即对所属其它项目部进行全面的自查整治,3日内将整改汇报材料报安监站。
安监站将对照各企业的整改情况对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达标不合格的将对该企业所有项目部予以停工整顿处理。
希望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以此为鉴,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隐患要切实做到:
人员责任到位、资金投入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在今后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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