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普兰店区妇联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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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普兰店区妇联部门决算
大连市普兰店区妇联部门决算
(2017年)
目录
第一部分区妇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区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区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区妇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普兰店区妇女联合会是在普兰店区委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妇女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团结、动员全区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积极促进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宣传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妇女素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三)代表我区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进妇女儿童政策、法律的贯彻实施,参与地方性法规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进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五)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普兰店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普兰店区妇女联合会(本级)
第二部分区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区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普兰店区妇联2017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区妇联2017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区妇联2017年度收入总计261.96万元,支出总计261.96万元,本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普兰店区妇联2017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261.9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普兰店区妇联2017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261.96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30万元:
主要包括行政运行114.7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6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1万元:
主要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91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0万元:
主要包括城乡医疗救助20.40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12.75万元:
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6.50万元,提租补贴6.24万元。
(五)其他支出47.60万元:
主要包括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7.60万元。
四、关于普兰店区妇联2017年度收支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61.96万元比2016年增加107.57万元,增加69.67%,支出261.96万元比去年增加69.67%,增加主要原因:
承接上级妇联的工作不同,2017年新增了农村“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工作,符条件妇女每人救助1万元。
五、关于普兰店区妇联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03万元,基中办公费0.41万元,邮电费0.52万元,物业费0.03万元,差旅费0.08万元,会议费0.16万元,工会经费0.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5万元((含车改后车补)。
(二)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8.15万元,同比减少72.08%,主要原因:
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减少办公设备支出。
六、关于普兰店区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2.7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2万元。
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52万,同比增长126.67%;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了1.58万元,同比增长138.6%,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后,新调剂的公车为2004年购入的,车况老化,运行维修成本大幅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2万元,其中:
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元。
比2016年增加1.58万元,同比增长138.6%。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台。
七、关于普兰店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普兰店区妇联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2016年持平。
八、关于普兰店区妇联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区妇联有1辆公车,主要用于机要通讯及突发事件应急使用。
九、关于普兰店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列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3.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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