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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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2013年4月30日修订)
医学博士科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适应能力,具有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医疗工作,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胜任本学科高校讲师和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所承担的教学及科研任务。
4、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学科简介
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三、研究方向
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四、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博士生因故延长学习年限,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学院院长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一学期完成课程学习;课程结束后直接进入学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及学位论文工作;安排一个学期的教学或临床训练工作。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之前进行中期考核。
五、课程学习学分要求
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为使博士生确实能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生应加强课程学习,博士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为20学分;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
博士生所选修课程,均应参加考试或考核,成绩以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
1、公共必修课及必修环节
学时
共9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学时
2学分
外语(英语)
60学时
3学分
学术规范与实验室安全
60学时
1学分
读书报告与学术交流
含4个具体环节
2学分
生命科学前沿系列专题讲座
20-30学时
1学分
2、专业必修课及必修环节
共5学分
专业课程(各专业指定1-2门)
60学时
2学分
专业英语
40学时
1学分
中期考核
2学分
3、公共选修课
至少6学分
合计
至少20学分
在博士必修课程中,设置了“读书报告与学术交流”,包含以下四个必修环节,全部完成方可获取规定的学分:
(1)围绕研究课题做一次专题“读书报告”,规定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在学科范围内公开完成。
同时,需下载并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读书报告评分表,学科报送学院,学院汇总报送研究生院。
(2)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公开组织的学术讲座,在读期间不少于8次。
每次领取听课凭证,毕业前统一交研究生院。
(3)在读期间,参加国内或国际学术会议1次。
凭会议邀请函、参加会议墙报或口头交流的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认可学分后,方可进行答辩。
(4)主持、主讲、组织“博士生学术沙龙”1次,报告内容可以是阅读文献、介绍研究课题进展等。
由校研究生会牵头组织,指定时间和地点,分批进行。
由博士研究生主持(可分别为对方主持)、组织(张贴海报、组织听众、邀请点评专家等)、主讲。
入学后,准备充分即可到研究生会报名并登记所讲的题目,由研究生会根据题目分组,安排具体时间。
推出本环节的目的,旨在促进博士生了解学术前沿动态,提高文献阅读与提出科学问题的能力,培养博士生组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六、教学工作和临床工作
基础学科的研究生要安排一定时间的教学工作,各学系(教研室)按低年讲师的要求安排一轮教学任务。
学时数(10-30学时)可根据各学科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2、各临床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应结合本人的科研课题安排半年左右的临床实践工作。
七、科研训练与学位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的主要学习任务,是培养博士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博士生在学位论文工作中必须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作风。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应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应能反映作者在相关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
2、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制度,在论文工作中,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系(教研室)、科室、导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关。
(1)选题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
(2)开题报告
研究生确定研究课题后,写出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并于第二学期末之前进行开题报告。
考核专家小组就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等方面进行评议,同时指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或有待完善的部分,研究生听取意见后,进一步补充修改。
开题报告完成后应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上来,并通知导师登陆导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打印出来,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论文工作的中期汇报检查
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应在课题研究完成某一阶段后,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应在学校范围内汇报本阶段课题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与会者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以利于论文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此项工作应有详细记录(详细见“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中期考核记录表”),该记录材料毕业前需要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归档。
开题报告内容的具体要求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
(4)实验记录
课题研究的实验记录按《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记录内容与要求》进行认真填写。
以上科研环节需按时完成,并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如果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工作系本人在硕士学位学习阶段科研工作的继续和深入,其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引用,但应在此阶段有创造性成果。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
论文完成后要进行同行专家评议,评议通过后,再进行论文答辩。
论文字数要求5万字左右,中英文摘要1000字(词)左右。
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的有关规定”。
4、发表论文要求
发表论文的具体要求参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科学学位授予研究成果要求的有关规定(修订稿)》。
5、科研能力考核
导师指导小组成员或考核小组从学位论文中期汇报、实验数据记录、独立完成科研工作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八、学位评定与授予
1、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在完成全部培养要求,即课程考试合格,科研能力考核合格,修满全部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后,可向所在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毕业,经导师、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盲审,盲审通过后可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会的组织参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3、学位论文答辩后,答辩委员会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做出建议授予医学(理学)博士科学学位的决议,提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发表文章、思想素质等情况),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医学(理学)博士科学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的规定》。
4、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应做出是否同意半年后、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经再次论文答辩并通过者,可建议授予医学(理学)博士科学学位并提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5、如再次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应做出建议不授予医学(理学、)博士科学学位的决议并提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九、培养方式和方法
博士科学学位的研究生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结合课题需要学习有关课程(见课程学习部分)以提高其基础理论及实验水平。
入学半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入学三个月内由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博士生本人的特点,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制定其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的预期目标及进度、教学或临床实践等做出安排。
培养计划需经学系(教研室)、科室审批后执行。
第一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后,直接入学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及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同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专业与专业外语的学习。
指导方式:
采取导师指导为主,导师与导师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可聘请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3-5名组成。
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要灵活多样,充分发挥指导教师,指导小组及学生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对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培养,更适应新形势下对人才的需求。
十、管理
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对研究生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要注重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培养他们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树立勇于攀登科学高峰和创新探索的精神。
博士学位研究生应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本学系(教研室)、科室、各学院(研究所)的政治学习,学术活动及各项集体活动。
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硕士科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有关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了解本专业中的新进展和前沿研究课题。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某些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着手研究和解决本学科中的某些理论和实际问题。
4、具有担负本学科相当助教或助研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5、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6、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学科简介
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三、研究方向
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四、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硕士生因故延长学习年限,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学院院长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一学期课程结束后直接进入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科研能力的训练及学位论文工作;安排一个学期的教学或临床能力训练工作。
第二学年(第三学期)末之前进行中期考核。
五、课程学习学分要求
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为30学分;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
1、公共必修课
学时
共12学分
外语(英语)
120学时
5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学时
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学时
2学分
医学统计学
60学时
3学分
学术规范与实验安全
16学时
1学分
2、专业必修课与必修环节
共5学分
专业课(各专业指定1-2门)
60学时
2学分
专业英语
40学时
1学分
中期考核
2学分
3、医学基础理论课程
根据研究方向选择
学分不限制
4、学科前沿进展类课程
根据专业选修
学分不限制
5、技术方法类课程
根据研究方向选择
学分不限制
6、语言文化体育类课程
根据兴趣选修
学分不限制
合计
至少30学分
此课程方案适合医学、理学、工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研究生。
教育学、管理学、法学等专业的研究生可在该课程方案基础上进行微调整,可派研究生到教育部所属院校或其它经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认可的省属高校,学习部分课程,成绩合格,所获学分,我校予以承认。
六、教学工作或临床工作
1、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要安排一定时间的教学工作,各学系(教研室)按同年资助教要求安排一轮教学工作。
教学实践可以是讲课、辅导、领导课堂讨论或带领本科生的实习课等等,学时数(10-30学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凡参加教学工作均应填写教学工作情况表。
2、临床学科的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要结合本人的科研课题安排半年左右的临床实践工作。
参加门诊和病房工作。
七、科研训练与学位论文工作
1、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2、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制度,在论文工作中,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系(教研室)、科室、导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关。
(1)选题
硕士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题目,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是从某一科学领域提出,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论文的研究工作应与本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导师的专长相结合,可适当考虑研究生原有的基础和个人志趣。
(2)开题报告
研究生确定研究课题后,写出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并于第二学期末之前进行开题报告。
考核专家小组就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等方面进行评议,同时指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或有待完善的部分,研究生听取意见后,进一步补充修改。
开题报告完成后应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上来,并通知导师登陆导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打印出来,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论文工作的中期汇报检查
科学学位研究生应在课题研究完成某一阶段后,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应在学校范围内汇报本阶段课题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与会者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以利于论文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此项工作应有详细记录(详细见“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生中期考核记录表”),该记录材料毕业前需要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归档。
开题报告内容的具体要求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
(4)论文实验记录
课题研究的实验记录按《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记录内容与要求》进行认真填写。
以上科研环节需按时完成,并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进行的科研实践及科研资料的整理,论文中应对本人研究成果做出详细的阐述。
论文字数要求3万字左右,中英文摘要700-1000字(词)左右。
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的有关规定》。
4、发表论文的要求
发表论文的具体要求参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科学学位授予研究成果要求的有关规定(修订稿)》。
5、科研能力考核
导师指导小组成员或考核小组从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实验数据记录、独立完成科研工作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八、学位评定与授予
1、硕士科学学位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科研训练并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后,可向所在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毕业申请,经导师、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学位论文盲审或者送审,通过论文评阅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各学院(研究所)应由学系(临床科室)聘请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同专业研究生按规定时间统一答辩。
3、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后,答辩委员会经无记名投票,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做出建议授予医学(法学、理学、工学等)硕士科学学位的决议,提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发表文章、思想素质等情况),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医学(法学、理学、工学等)硕士科学学位。
4、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应做出是否同意半年后、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经再次论文答辩并通过者,可建议授予医学(法学、理学、工学等)硕士科学学位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5、如再次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应做出建议不授予医学(法学、理学、工学等)硕士科学学位的决议并提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九、培养方式与要求
硕士生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的办法,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又要使其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入学半年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入学三个月内由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硕士生本人的特点,确定硕士生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的预期目标及进度、教学等做出安排。
培养计划需经学系(教研室)、科室审批后执行。
课程结束后直接入学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及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同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专业与专业外语的学习。
指导方法:
采取导师指导为主,导师与导师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导师指导小组可聘请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2-3人组成。
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要灵活多样,充分发挥指导教师、指导小组及学生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对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培养,更适应新形式下对人才的需求,同时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的学习。
十、加强管理
各级领导及导师都应密切配合加强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指导,加强行政管理,导师及导师指导小组成员都要教书育人,把研究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
硕士研究生应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本学系(教研室)、科室的政治学习、学术活动及各项集体活动。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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