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桥头镇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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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桥头镇总体规划
威海市桥头镇总体规划
桥头镇人民政府
威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1章总则-1-
第2章镇域规划-1-
第3章镇区规划-3-
第4章绿地系统规划-4-
第5章基础设施规划-5-
第6章环境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规划-6-
第7章镇区防灾规划-8-
第8章近期建设规划-10-
第9章远景规划-10-
第10章总体规划实施建议-10-
附表:
-11-
第1章总则
第1条规划适用范围
为了促进桥头镇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桥头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桥头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桥头镇行政区113.6平方公里。
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第2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村庄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镇规划标准》
《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威海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威海市水源地保护规划》
第3条规划期限
基础年份:
2008年
近期规划:
2008—2010年
远期规划:
2011—2020年
远景规划:
2020年以后
第4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所称镇区指桥头镇政府驻地规划建设区,镇域是指桥头镇行政管辖范围。
镇域面积113.6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突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主要是做到以下三方面:
一是突出强调城市反哺农村、降低二元结构系数、推进社会公平;二是近期重点发展镇区、中心村,集约使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三是体现区域一体化发展思路,根据需要对相邻行政区在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生态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2、突出资源与环境保护和空间管制
在村庄体系规划方面,突出保护生态与环境,保护土地与水资源,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3、突出建设标准的确定与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布局
建设标准主要表现为用地规模标准,社会服务设施主要表现为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威海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既要强调服务的网络化,又要避免重复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要结合各专业工程的要求合理布局。
4、因地制宜,规模适度
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要求。
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努力提高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水平的建设。
第6条规划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桥头镇内的一切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
第7条
本规划解释权属威海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本规划图件与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章镇域规划
第8条
本规划村庄的概念为:
除镇区以外的所有农村居点,包括中心村和基层村。
第9条
中心村为一定地域范围内具备一定规模、配套齐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本村的公共活动和管理服务的中心,并且对周围村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村。
第10条
基层村为根据当前我国乡村城市化发展特点,作为过渡时期的保留村,一般情况下一个基层村保留一个居民点,除适当改造居住环境外不宜过多建设和发展,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将逐步迁并,人口规模逐步减少。
第11条
镇村体系规划主要研究目前行政村范畴内的居民点体系,依据发展趋势,根据镇规划标准,城镇以下的居民点体系将分为建制镇、中心村和基层村。
第12条
村庄体系空间结构为中心村——基层村二级村庄体系空间结构。
第13条村庄布局调整方式
1、迁移:
将原有村庄整体撤除,搬迁至其它村庄或集镇。
2、合并:
将两个及以上用地已基本连成一片或比较接近的村庄进行行政体制上的合并,统一整合土地资源、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3、保留:
可分三类
(1)积极发展:
对经济发展基础良好,有一定的人口规模或处在重要交通节点、在某一方面拥有特殊优越条件,在将来的发展中可能对周围村庄发生辐射作用的村庄,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其获得一定发展,完善设施,并作为中心村的培养对象。
(2)适度发展:
有一定的人口规模,且有一定的发展潜力,或在产业文化等方面有一定特色的村庄,保持原有的村庄的规模,给予适当发展。
(3)控制发展:
保留村建制,控制其发展,作为一种过渡型村庄让其自然缩减。
4、村改居:
将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有计划地改为居委会,将农村管理模式转化为城市社区管理,引导村民向城市生活方式过渡,逐步使村民从自建住房转变为购买城市小区商品房,使村庄逐步转化为城市社区。
第14条村庄布局规划
对现状村庄通过迁移、合并、保留等方法实现“迁村并点”。
并将规划村庄布局归纳为“一心、七片”。
各片设中心村一处并配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其规划规模为1200人左右,本规划确定:
江家口、于家夼、报信、义河北、所前泊、洛西、观里为中心村。
其余为基层村。
一心:
指镇区,包括镇驻地及桥头、北埠两村,是全镇行政、经济、文化和服务中心。
观里片区:
以观里村为中心村,包括伟德山以北石家河以东的洛后、宋家店等6个村庄。
江家口片区:
以江家口村为中心村,包括黄窠岭以北石家河以西的黑石、孟家庄、龙山等5个村庄。
于家夼片区:
以于家夼村为中心村,包括黄窠岭以西后于家夼、董家夼等2个村庄。
报信片区:
以报信村为中心村,包括黄窠岭以南,所前泊水库以西的碑鲁、邓家店等5个村。
义河北片区:
以义河北、信河北为中心村,包括大院、方吉等2个村。
洛西片区:
以洛西村为中心村,包括伟德山以西,石家河以东大贞、教里等5个村庄。
所前泊片区:
以所前泊为中心村,包括南台、黄金庄等3个村庄。
第15条产业发展布局
桥头镇发展农业发达经济,要以中心村为发展核心,带动周边基层村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特色农村经济产业。
镇区:
居住、新型工业、现代物流区。
观里片区:
特色果业种植示范区。
利用原有果业基础,引导特色果业加速集聚发展。
江家口片区:
花卉苗木种植区。
于家夼片区:
近郊休闲旅游区。
报信片区:
传统果业种植示范区。
义河北片区:
果蔬菜品采摘示范区。
洛西片区:
历史人文特色旅游区。
所前泊片区:
花卉苗木种植区、滨水观光旅游区。
第16条镇域空间管制分区
规划将113.6平方公里的镇域面积划分为三大建设限制区划分标准主要依靠四大类建设限制要素,这四大要素分别是水、绿、地、环。
水要素包括河湖湿地、水源保护、超标洪水风险;绿要素包括绿化保护、山体绿化、林地等;地要素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地质灾害防治;环要素则包括环境保护以及污染防护。
一般说来河湖湿地、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山体及林地核心区等为禁止建设区;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山前生态保护区、山体及林地非核心区等为限制开发区;以外的为适宜建设区。
第3章镇区规划
第17条城市性质
桥头镇规划性质为:
以新型工业、特色农业、休闲度假业为主导的生态型经济强镇。
第18条城市职能
威海-荣成发展轴线的中心节点;
威海市工业园、临港产业园、荣成滨海产业带综合配套产业区;
城际铁路、荣成港口铁路、威荣公路的重要枢纽;
新兴农业体验游基地,重要粮食生产基地。
第19条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
镇区人口4万人。
远期2020年:
镇区人口5.6万人,农村人口约为2.3万人,镇域总人口7.9万人。
第20条用地规模
近期2010年:
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4.01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
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5.98平方公里。
第21条建设用地范围
镇区建设用地范围西起民营技术产业园区,东至规划一号快速路路;北起规划二号路,南至现状俚李线。
第22条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带两翼”,即以石家河为中心轴带,同时也是镇区的中心景观轴线,用地沿河呈带状布局,体现“河西综合、河东产业”的布局特征。
第23条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主要对镇区现状自然村的民房进行改造,并向周边适当扩展。
新建住宅区按照城市居住小区标准进行建设,以多层住宅为主。
主要集中在孟家庄、桥头、北埠村及周边地区。
2、公共设施用地:
(1)、行政管理用地:
以现状镇政府为中心,结合沿石家河规划的市民广场布置,形成服务方便、管理高效的现代化行政办公区。
(2)、教育机构用地:
在现状威海市第四中学、威海市第十三中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育设施,依据人口规模进行扩建。
远期规划一所小学位于九号路西侧地块。
(3)、医疗保健用地:
根据《威海市城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规划桥头医院性质为社区卫生中心,占地1公顷,位于规划六号路北侧、石家河以西地块。
(4)、商业金融用地:
主要沿镇区大街两侧和七号路沿路布置,服务周边居住区。
(5)、集贸市场用地:
保留原桥头集贸市场并依据未来发展沿路扩建。
(6)、生产设施用地:
新型工业、技术产业园区是桥头镇未来经济发展增长的主要产业模式。
生产设施用地在镇区用地布局中占有较大比重,主要布置在镇区西北侧的民营技术产业园区和石家河东侧用地。
第24条镇区对外交通
1、铁路:
(1)、城际铁路穿越镇区的路段利用现状的地形实现局部高架,减少对生产设施用地的切割以及对生产生活、交通的干扰。
(2)、草庙子—荣成段线路向穿越碑口垭口后至桥头镇,设桥头车站,位于俚李线南侧。
2、公路:
道路交通规划在镇区北侧新增道路取代石烟线(孟家庄段)承担过境交通的功能。
原石烟线(孟家庄段)作为镇区主干路。
3、快速路:
镇区东侧规划快速路衔接荣成市和泊于行政中心。
道路交通规划注意处理镇区道路与过境快速路的衔接,1号快速路与俚李线、威荣公路设互通式立体交叉口,镇区内道路与快速路设两处分离式立体交叉口。
4、站点设置:
(1)、城际铁路站点位于镇区孟家庄村北侧地块,
(2)、镇区汽车客运站位于四号路与十号路交叉口东侧,占地1公顷。
第25条镇区道路系统
规划确定桥头镇道路网系统为方格网和放射式混合道路系统,由主干路(红线宽度30m)、干路(红线宽度18、20m)、支路(红线宽度15m)组成,主干路一般为交通性道路,主要考虑机动车通行。
规划主干路网间距为500-800m。
第26条广场及停车场规划
规划市民广场一处,位于镇政府南侧,占地4000m2。
另外规划一处社会公共停车场位于镇区中心公建密集区。
第4章绿地系统规划
第27条规划目标
1、保护以桥头镇域正棋山、伟德山山体、石家河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绿地系统。
2、建设适宜镇区人民生活居住的绿化环境。
3、提高绿化覆盖率,规划建构以镇区周边大环境为背境,镇区公园绿地为主体,沿路沿河绿带为网络,小区、街边游园绿地为点缀的“点、线、面”绿化体系。
规划镇区远期绿地面积101.5公顷,其中公共绿地达到47.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平方米。
绿化覆盖率应
达到40%以上,绿地率35%以上。
第28条总体布局结构
两座山体作为绿色屏障,石家河一条绿廊贯穿,道路绿带交错纵横,镇区游园绿地合理分布、河流水库穿插,与镇总体格局相协调。
1、公园绿地
是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身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
它是表示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规划镇区沿石家河综合带状公园1个,供居民活动的区域性公园若干.
2、生产防护绿地
规划并保留镇区石家河南岸绿苑苗圃及江家口双丰林场为生产苗圃绿地。
3、附属绿地
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序号
用地类型
绿地率(%)
序号
用地类型
绿地率(%)
1
居住用地
≥35
5
教育科研用地
≥40
2
行政办公用地
≥30
6
市政设施用地
≥30
3
商业金融用地
≥25
7
工业用地
10-20
4
医疗卫生用地
≥45
机场路作为城市快速干道两侧绿化带25m.
集中绿地面积在居住用地中应不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在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在其他类别用地中应不少于5%。
4、生态绿地
利用正棋山、伟德山的天然山体绿屏,主要为市民郊野休闲、游憩提供自然空间环境。
禁止毁林采石、采砂行为,加强对山体林木的保护、抚育和管理。
5、镇区特色种植规划
规划将以下树种作为桥头镇园林绿化的乡土基调树种:
黑松、雪松、龙柏、国槐、合欢、悬铃木、刺槐、白蜡、银杏、五角枫、臭椿、苦楝、栾树、梧桐、乌桕、加杨、柳、广玉兰等。
镇区内注意统一规划,突出桥头镇的植被特色并加以协调。
第5章基础设施规划
第29条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地规划:
规划在南台完小附近建设一处取水站和净水厂,现已部分投入使用,出水量为0.5万m3/d。
2、用水量预测:
(1)、居住建筑生活用水量预测:
近期规划:
0.19万m3/d
远期规划:
0.67万m3/d
(2)、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预测:
近期规划:
0.03万m3/d
远期规划:
0.10万m3/d
(3)、工业用水量预测:
近期规划:
0.59万m3/d
远期规划:
1.10万m3/d
(4)、未遇见及管网漏失水量:
近期规划:
0.16万m3/d
远期规划:
0.37万m3/d
(5)、总用水量:
近期规划:
0.97万m3/d
远期规划:
2.25万m3/d
3、水质、水压:
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相关要求,供水管网最不利点处水压应满足0.28Mpa。
4、管网布置:
供水管网布置采用环状与枝状网相结合的布置形式,沿规划主干道及用水较为集中的地区布置环状网,其它边缘地区布置枝状网,以提高供水保证率,保证供水安全可靠。
5、消防水量及水压:
(1)、水量: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相关规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为2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35L/S,该水量不计入总用水量,但计入管网校核水量。
(2)、水压:
给水管网最不利处水压不得低于0.1MPa。
6、节水措施:
(1)、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储藏雨水,作为绿化或道路浇撒用水使用。
(2)、新建建筑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已有建筑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列入计划,逐步改造。
(3)、部分企业,如热电厂等,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循环使用,经济环保。
第30条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镇区的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2、污水规划:
(1)、污水量预测:
近期规划:
0.78万m3/d
远期规划:
1.80万m3/d
(2)、污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工业废水须经厂内处理,出厂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及其他有关规定,方可排入污水管网。
(3)、管网布置:
根据地形布置污水管道,在福禄庄南建设一座污水提升泵站,其规模为2.0万m3/d,将镇区的污水提升至崮山污水处理厂。
3、雨水规划:
(1)、雨水量:
根据威海市暴雨强度公式q=600(1+0.8lgp)/t0.55(升/秒•公顷)
雨水流量Q=Ψ.q.f(升/秒)
其中t=t1+mt2
p:
设计重现期为2年
t1:
地面集水时间
m:
折减系数
Ψ:
径流系数
f:
汇流面积(公顷)
t2:
管内雨水流行时间(分钟)
(2)、雨水管网:
根据地形条件布置雨水管道,雨水就近排入河道。
第31条电力规划
1、电厂:
规划在石家河东盘川夼村南设有一座热电厂。
2、变电站:
镇区现状的35KV变电站已不能满足发展需求,规划将现状35KV变电站增容至31500KVA,并在石家河东新增一处35KV变电站,其规模为35000KVA。
3、高压线路:
规划将石家河西区域10KV线路改为埋地敷设,石家河东工业区10KV线路沿路架空。
对现有35KV线路走线部分调整。
第32条电信规划
1、话机预测:
采用电话普及率法,近期普及率为40部/百人,远期普及率为60部/百人,则话机预测数近期为9200部,远期为34000部。
相应程控交换机总容量近期应达到14000门,远期应达510000门,对现有电信分局进行增容。
2、线路规划:
所有弱电线路统一规划,均设置于弱电管沟内,便于近远期建设实施。
第33条燃气规划
根据《威海市总体规划》,以天然气取代水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由龙口经烟台引入压缩天然气管道做为威海市区包括桥头镇区的气源。
1、居民用气量预测:
居民耗热指标近期为1884MJ/人•年,远期为2093MJ/人•年,近期用气量为2025m3/d,远期为9133m3/d。
2、工业及其他用气量预测:
工业及其他用气量,近期为1180m3/d,远期为3200m3/d。
3、规划区内总用气量预测:
近期为3205m3/d,远期为12333m3/d。
4、调压站:
居住区内根据服务半径设置中低压调压站。
第34条热力规划
1、采暖热负荷:
居住建筑采暖热负荷为50W/m2,公共建筑为65W/m2,则近期采暖热负荷为44.9MW,远期为104.5MW。
2、工业用热负荷:
近期工业生产用热负荷为98t/h,远期为205t/h。
3、热源规划:
规划建设一处热电厂,位于盘川夼村南,根据镇区开发进程上马设备。
4、热网规划:
高温水管网进入居住、商业区,蒸汽管网进入工业区,循环水管网采用同程同径敷设,高温水和蒸汽管网均为支状网敷设。
第6章环境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规划
第35条环境卫生设施
1、环卫站:
在镇区规划一处环卫站,占地面积为6000m2。
2、公共厕所:
按照每4000人设置一处公共厕所的标准,镇区至少需要建设14处公共厕所,街道公共厕所每座建筑面积为20~30m2,人口稠密区公共厕所每座建筑面积为60~90m2。
对没有条件接入污水管网的公共厕所,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提高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3、垃圾箱和废物箱:
居民生活垃圾箱设置间距为50~70米,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必须单独存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
废物箱的设置,商业街间隔25~50米,交通干道间隔50~80米,一般道路设置间距80~100米,公交站应设置废物箱。
4、垃圾收集站
在居住和商业区设置垃圾收集站,镇区共设有4处垃圾收集站,由环卫或物业部门统一管理。
第36条环境保护规划
本规划将整个镇域范围划定为三级分区:
1、高敏感区:
区内严格限制人类日常生产、生活活动,生态负荷低,环境容量高,对区域生态环境有着重大贡献,主要包括石家河水体、所前泊水库水源地的一、二级保护区和海拔高度大于等于150米的林地保护区等。
2、敏感区:
低人口密度、低生态负荷、高环境容量,是人类生产、生活活动较少、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地域,主要为海拔高度介于60~150米之间的低山丘陵林区和所前泊水库水源地准保护区。
3、非敏感区:
高人口密度、高生态负荷、低环境容量,主要为成片的村庄地域、桥头镇区以及石家河东岸生态敏感度低的尚未开发适宜建设用地。
第37条水源地保护区规划
1、所前泊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和《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将所前泊水库汇水区域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1)、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正常水位线以外50米、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以及河流入库口以上100米范围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约3.3km2。
(2)、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汇水区域内,一级保护区以外,河流入库口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约34.7km2。
(3)、准保护区:
汇水区域内,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约7km2。
2、各级水源地保护区内水体的水质要求
所前泊水库水体水质继续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
河道水体水质,介于桥头镇位于泊于水库水源地上游,本次规划提高镇域内水体水质,以期达到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既地表水Ⅲ类标准。
3、各级水源保护区内环境管理
(1)、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按照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2)、二级保护区内:
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3)、准保护区内:
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
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
第38条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区
基于镇域的发展和生态维护的需求,将镇域范围划分为一类、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别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GB3095-1996)中的一级、二级标准。
规划目标是各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均达标。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范围:
为镇域内的农田保护区、苗圃、防护绿地、公共绿地的用地范围。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范围:
为镇域内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石家河以东工业区应严禁建设治金、建材、化工、矿产等工业项目,其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且其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三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浓度限值。
第39条环境噪声
1、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农村居住区应达到1类标准,镇区的居住、商业区应达到2类标准,工业区应达到3类标准。
2、其他措施:
(1)、新建项目以居住、商业和一、二类工业为主,不得建设重污染项目,有一定污染项目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污水管网,在福禄庄南建设一处污水提升泵站,将污水提升至崮山污水处理厂。
(3)、推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减少农村焚烧秸秆的现象,杜绝小锅炉,实行集中供热。
(4)、绿化植树,大力发展公共绿地,增强城镇环境自净能力,提高环境质量水平。
(5)、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使之深入民心。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7章镇区防灾规划
第40条抗震工程规划
1、抗震工程规划
为提高规划区的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城市可能遭受的地震灾害,抗震防灾规则纳入镇总体规划。
2、地震地质环境
威海市地处北京怀来县经渤海至威海断裂带与即墨至威海断裂带的交叉处,近场区主要有北西——北西西向、北东——北东东向、南北向和东西向四组共十七条断裂。
历史记载曾多次发生地震。
是重点抗震防灾城市之一。
据1992年国家地震局绘制的地震基本烈度图,属7度设防区。
3、抗震防灾规划目标
提高城市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城市地震灾害的影响。
当城市遭受到烈度七度地震时,生命线工程和建筑物破坏较轻,人员伤亡较少,工厂、企业能够正常生产,居民可以正常生活。
当城市遭受高于基本烈度的强度地震时,生命线工程不受严重破坏,不发生重大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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