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行政许可事项表格中心窗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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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局行政许可事项表格中心窗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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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局行政许可事项表格中心窗口
园林行政许可申请表——改变城市绿化规划、
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申
请
人
单位
名 称
(加该公章)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地 址
个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住 址
申请
事项
申请
理由
涉及树木情况
树种
(绿地)
规格
株数
栽植地点
生长
情况
备注
申请时间:
年月日
园林行政许可申请表——古树名木的迁移买卖和转让审批
申
请
人
单位
名 称
(加该公章)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地 址
个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住 址
申请
事项
申请
理由
树木情况
树种
规格
株数
栽植地点
生长情况
迁移
买卖
转让
备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园林行政许可申请表——树木砍伐、移栽、修剪
申
请
人
单位
名 称
(加该公章)
个人
姓 名
树木情况
树种
规格
株数
栽植地点
生长情况
砍伐
移栽
修剪
备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审批表
申请单位
占用面积
占用绿地地址
占用绿地归属
绿地性质及分类
占用期限
绿地恢复期限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
请
占
用
原
因
初审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麻城市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设计方案审核表
受理单位编号:
受理时间:
年月日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绿地类别
项目地点
联系方式
设计单位名称
图号
建设用地总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
应达到绿地率(%)
应预留绿地面积(㎡)
实际达到绿地率(%)
实际预留绿地面积(㎡)
绿地差额面积(㎡)
绿线控制面积(㎡)
初审意见
年月日
领导意见
年月日
备注
需递交的材料:
1、规划部门批文及红线图;2、绿化设计单位的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3、总平面设计方案及绿化景观设计方案(纸质及dwg格式电子文件);4、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含苗木规格要求表);5、配套绿化建设投资方案及概算;
麻城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表
受理单位编号:
受理时间:
年月日
申请单位
(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总用地面积(m2)
规划绿地率(%)
规划绿地面积(m2)
实测绿地面积(m2)
实测绿地率(%)
验收时间
开工时间
年月日
竣工时间
年月日
初
验
意
见
年月日
业
务
股
室
审
核
意
见
年月日
麻城市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审核表
受理单位编号:
受理时间:
年月日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用地总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
规划绿地率%
规划绿地面积㎡
实际预留绿地率%
实际预留绿地面积㎡
绿地差额㎡
绿线控制面积㎡
初
审
意
见
年月日
业
务
股
室
意
见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送规划局,第三联送建设局。
绿化承诺书
麻城市园林绿化局: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绿化配套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开发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项目中配套绿地面积㎡划定为“绿线”控制面积。
二、本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核定的绿地面积执行,绿化用地面积符合《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在用地范围内划定的“绿线”,不擅自改变绿化用地性质。
对现有绿地及门前行道树、绿带进行有效保护。
二、本建设项目绿化建设与基本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其绿化投资纳入建设项目的总投资,保证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前完成绿化配套任务。
逾期未完成的,不得交付使用。
如不按规划进行建设,占用了“绿线”控制面积致使绿地面积减少的,将按所缺绿地面积每平方米150元向市园林绿化局缴纳绿化补偿费,接受并处以所欠绿地面积绿化费用两倍的罚款行政处罚。
三、本建设项目绿化配套建设在开工前将绿化设计施工图、绿化工程预算书、绿化工程合同、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等材料报送园林局审核,并在绿化工程竣工后接受验收。
如果没有按照以上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房屋竣工后不给予综合验收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承诺建设单位:
(盖章)
年月日
(“绿线”控制图、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方案附下页)
园林行政许可申请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
申
请
人
单
位
名称
(加该公章)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个
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申请
事项
申请
理由
绿地地点及绿化情况
基本情况
面积
(米m2)
占用期限
备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在我单位任职务,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及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单位
兹委托全权办理(单位)在
(土地座落处)的(项目名称)的
手续工作。
委托人:
工作单位及地址: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一次性告知书
许可事项
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
受理机构
麻城市建设局
受理地址
麻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邮箱:
办理机构
麻城市园林绿化局网站:
办理期限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自受理行政许可证之日起,一般项目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
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申报材料
1、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复印件2份;(原件查看)
2、经批准的平面规划方案复印件2份(原件查看;含1份dwg格式电子文件);
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单体建筑设计方案2份(底层图);
4、覆土厚度荷载证明材料2份(选择性材料。
涉及地下室范围线内覆土绿化、屋顶绿化的项目需提供相关的剖面图和文字证明,并加盖设计院出图章与建设单位公章,以保证达到相应绿地面积折算所需的覆土厚度标准。
);
5、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及投资概算2份;(含1份dwg格式电子文件)
6、用地虚红线图1份;
7、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有特殊要求的文件;
注: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如是复印件需原单位盖章证明其与原件相符。
基本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绿线控制图→审核意见表
许可事项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配套绿地面积审核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第三十一条规定: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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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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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园林局 行政许可 事项 表格 中心 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