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手册定稿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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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手册定稿版
员工安全手册
前言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公司“规章至尊、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的功能作用,有效运用文化的促进手段,以形成干部职工共保安全的强大合力,共绘企业宏伟蓝图,特编写本册《员工安全手册》。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工作原则;必须坚持贴近安全生产实际,贴近职工生产生活的方针;必须努力在培育“安全第一”的共同价值观和解决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使“安全第一”理念在职工心中深深扎根,成为每一名职工生产行为的第一需要。
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灵魂。
安全文化建设是巩固安全基础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
我们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文化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培养安全技能,积极营造一个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安全生产实现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这本《员工安全手册》紧密结合我们神木煤业石窑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收集了部分安全文化知识,面向施工生产一线,面向现场员工,对于宣传普及安全文化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将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本手册必有疏漏不妥之处,欢迎对本手册提出合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一、安全理念篇
规章至尊生命至上安全为天
(一)形成全新的安全文化理念
1、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坚持以人为本,打造安全文化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前提。
真正做到维护员工的利益,以员工是否满意、是否得利、是否安康稳定为标准,形成社会效益、企业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多赢局面,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因此,企业抓安全生产首先要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员工人身安全与企业的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等其它方面发生冲突时应无条件的服从人的生命。
2、树立安全就是企业最大效益的观念:
企业只有实现安全才能确保企业稳定的生产秩序,没有可靠的安全作为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将无法正常进行。
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是不可抗拒的。
因此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最大效益。
3、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安全不仅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而且也是每个员工的事。
企业对安全工作、对员工生命的关注不仅强调生命的物质存在的可贵,更应关注和关爱员工,不仅要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更要对员工进行情感和精神的关怀,使员工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和满足,为员工提供一个本质安全的环境,使企业“人本、人权、人性、人情”的核心思想获得充分的体现。
企业的每一个员工也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要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实现自我管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实现家庭幸福与企业共同发展。
所以,必须培养牢固的安全意识,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点环节来抓。
(二)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
1、安全生产的目的:
总的来说,就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开展安全活动,减少或消灭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安全地进行生产建设。
(2)积极开展控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防治活动,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搞好劳逸结合,保障劳动者有充分的休息时间,经常保持充沛的精力,更好地进行生产建设。
(4)针对妇女和未成年工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使其在生产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安全生产的效益:
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的直接的社会效益及间接的企业经济效益;避免环境危害的直接社会效益;减少事故损失造成的企业直接经济效益;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的间接经济效益;促进生产作用的直接经济效益。
3、安全生产的社会价值: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
因此,安全生产是“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要求;是宪法和国家性质的要求;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的标志;是以人为本的重要内涵;是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基石;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证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体现。
4、安全生产对于企业的意义和价值:
安全生产是国家和政府赋予企业的责任;是社会和员工的要求;是生产经营准入的条件;是市场竞争的要素;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利润的组成部分。
5、安全生产是个人、家庭、企业和国家的基本需要。
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
人人都希望自己健康、长寿。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健康的投资也越来越大。
既然如此重视健康,那么如何保障自己在劳动中的安全,就应该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1)安全为了自己。
重视安全生产首先对自己有利,善待生命,才能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更大的财富。
(2)安全为了家庭。
重视安全生产会给我们带来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其乐融融,天伦之乐哪个人不期许呢?
(3)安全为了企业。
重视安全生产会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4)安全为了国家。
重视安全生产为国家创造巨大财富,使我们的国家日益走向富强。
(三)国家领导论安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胡锦涛
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
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高度重视,努力减少和排除各种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胡锦涛
搞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只能加强,丝毫也不能削弱,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通过加倍努力、扎实工作,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吴邦国
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工作。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责任制。
坚决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维护法律和纪律的严肃性。
——温家宝
二、安全法律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二)煤矿工人的十项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
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三、安全名词篇
1、煤矿“三大规程”:
指《煤矿安全规程》、《采掘技术作业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
2、煤层“三要素”:
煤层在地层中的位置和特征用走向、倾向和倾角来表达,而将煤层走向、倾向和倾角这三个名词统称为煤层三要素。
3、煤层顶板:
位于煤层上面的岩石。
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
4、伪顶:
位于煤层之上随采随落的极不稳定岩层,其厚度一般在0.5m以下。
极易垮落,通常是随采随冒,多为碳质页岩。
伪顶只存在于部分煤层之上,不是所有煤层都有。
5、直接顶:
位于煤层或伪顶之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移架或回柱后能自行垮落的岩层。
其构成通常是砂质页岩、页岩、泥质页岩等。
不易垮落的直接顶,必须打挑顶眼爆破挑落。
6、基本顶:
又称“老顶”。
位于直接顶或煤层之上,通常厚度及岩石强度较大、难于垮落的岩层。
由砂岩、砂砾岩和凝灰岩所组成;基本顶一般在采空区悬露面积较大时,才能自行垮落。
7、煤层底板:
位于煤层之下的岩层。
分为直接底和老底。
8、直接底:
指直接位于煤层之下的岩层。
一般由泥岩组成,常见有植物根化石,其主要特点为容易遇水膨胀,引起底鼓现象,破坏巷道运输轨道或支架。
9、老底:
指位于直接底低下的厚层砂岩或石灰岩。
该层一般厚度大,岩性强度大,岩层稳定,永久性的集中运输巷道一般建设在该层中。
10、陷落柱:
分布在煤层下部有石灰岩层,并有发育着岩溶时,有时就引起煤层塌陷垮落,形成陷落柱。
11、开拓巷道:
是指为井田开拓而开掘的基本巷道。
例如井底车场、运输大巷等。
12、准备巷道:
是指为准备采区而掘进的主要巷道。
例如采区车场、采区上、下山和采区煤仓等。
13、回采巷道:
又称“采煤巷道”,形成采煤工作面及为其服务的巷道,如开切眼、工作面运输巷、工作面回风巷等。
14、煤巷:
在巷道断面中,煤占4/5以上(包括4/5在内)。
15、半煤岩巷:
在巷道断面中,岩石占1/5到4/5(不包括1/5和4/5在内)。
16、岩巷:
在巷道断面中,岩石占4/5以上(包括4/5在内)。
17、普氏系数:
全称为“普洛托季亚科诺夫系数”,是区分岩石坚固程度的系数,其值等于岩石单向抗压强度值(MPa)除以10,它的代表符号是f,煤的f值是1---2,软岩的f值是2---3,中硬岩石的f值是4---6,硬岩如砾岩、角砺岩等的f值是6---10。
18、井筒:
泛指立井和斜井。
立井井筒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井筒由斜井井口、井身和连接处组成。
19、天井、溜井(暗井):
凡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溜放矿石、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立井统称为天井。
专为溜放矿石的立井或倾斜巷道,称为溜井。
20、锚固力:
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21、抗拔力:
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22、水平:
沿煤层走向某一标高布置运输大巷或总回风巷的水平面。
23、阶段:
沿一定标高划分的一部分井田。
24、区段(分阶段、小阶段):
在阶段内沿倾斜方向划分的开采块段。
25、主要运输巷:
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的总称。
26、运输大巷(阶段大巷、水平大巷或主要平巷:
为整个开采水平或阶段运输服务的水平巷道。
开凿在岩层中的称岩石运输大巷;为几个煤层服务的称集中运输大巷。
27、石门:
与煤层走向正交或斜交的岩石水平巷道。
28、主要绞车道(中央上、下山或集中上、下山:
不直接通到地面,为一个水平或几个采区服务并装有绞车的倾斜巷道。
29、上山:
在运输大巷向上,沿煤岩层开凿,为1个采区服务的倾斜巷道。
按用途和装备分为:
输送机上山、轨道上山、通风上山和人行上山等。
30、下山:
在运输大巷向下,沿煤岩层开凿,为1个采区服务的倾斜巷道。
按用途和装备分为:
输送机下山、轨道下山、通风下山和人行下山等。
31、采掘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的总称。
32、老空:
采空区、老窑和已经报废的井巷的总称。
33、采空区:
回采以后不再维护的空间。
34、锚喷支护:
联合使用锚杆和喷混凝土或喷浆的支护。
35、喷体支护:
喷射水泥砂浆和喷射混凝土作为井巷支护的总称。
36、进风巷:
进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
为全矿井或矿井一翼进风用的叫总进风巷;为几个采区进风用的叫主要进风巷;为1个采区进风用的叫采区进风巷,为1个工作面进风用的叫工作面井风巷。
37、回风巷:
回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
为全矿井或矿井一翼回风用的叫总回风巷;为几个采区回风用的叫主要回风巷;为1个采区回风用的叫采区回风巷;为1个工作面回风用的叫工作面回风巷。
38、专用回风巷:
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
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
39、一通三防:
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技术和管理工作的简称。
40、主要通风机:
安装在地面的,承担全矿井、一翼或1个分区通风任务的通风机。
也称“主扇”。
41、局部通风机:
专为掘进巷道使用的通风机。
也称“局扇”,是防爆型轴流通风机。
42、辅助通风机:
某分区通风阻力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供给足够风量时,为了增加风量而在该分区使用的通风机。
43、串联通风:
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
44、扩散通风:
利用空气中分子的自然扩散运动,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式。
45、独立风流:
从主要进风巷分出的,经过爆炸材料库或充电硐室后再进入主要回风巷的风流。
46、循环风:
指进入局部通风机的风是由工作面排出的乏风,没有新风流或很少的新风流加入,基本上总是这一部分风流往返流通,于是就形成了循环风。
47、矿井反风:
矿井发生灾变时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控制风流的救灾措施。
当井下发生灾变时,利用预设的反风设施,改变火灾所产生的高温、有害气体的流动方向,限制灾害影响区域,安全撤出受灾害威胁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
有全矿井反风和局部反风两种形式。
48、局部反风:
井下采区内发生火灾时,主要通风机保持正常运转,通过预设风门的开关状态,实现采取内部部分巷道风流反向,把火灾烟流直接引向回风巷道。
防止火灾烟流侵入回采工作面,威胁人员安全,影响正常生产。
49、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50、水害综合治理五项措施:
防、堵、疏、排、截。
51、探放水:
包括探水和放水两个方面。
探水是指采矿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等水体的具体空间位置和状况等,其目的是为有效地防治矿井水做好必要的准备。
放水是指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在探明情况后采取钻探等安全方法将水体放出。
52、矿井正常涌水量:
矿井开采期间,单位时间内流入矿井的水量。
53、矿井最大涌水量:
矿井开采期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的高峰值。
主要与人为条件和降雨量有关。
54、采煤工艺:
有炮采、普采和综采。
炮采工艺的主要工序:
打眼放炮、人工装煤、刮板输送机运煤、移输送机、顶板支护和回柱放顶。
(工作面长度不得大于80m)
普采工艺的特点:
落煤和装煤采用机械(采煤机或刨煤机),其他工序和炮采相似。
(工作面长度不得大于100m)
综采工艺的特点:
除了落煤与装煤采用采煤机或刨煤机完成外,支护采用自移式液压支架,加上刮板输送机运煤,采煤工作面可实现全部综合机械化生产。
(工作面长度不得大于100m)
55、壁式采煤法:
采煤工作面两端各有一条巷道,用于行人、通风、运输等的采煤方法。
56、走向壁式采煤法:
回采工作面沿煤层倾斜方向布置,沿煤层走向方向推进的采煤方法。
57、倾斜壁式采煤法:
回采工作面沿煤层走向布置,沿煤层倾斜方向向上或向下推进的采煤方法。
58、综合治理瓦斯灾害的十二字方针:
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
59、“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
60、煤与瓦斯突出:
在煤矿井下由于地应力和瓦斯(二氧化碳)的共同作用,在极短的时间内,破碎的煤和瓦斯由煤体内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动力现象。
按突出强度分为:
小型突出(强度小于100t)、中型突出(强度等于或大于100t、小于500t)、大型突出(强度等于或大于500t、小于1000t)和特大型突出(强度等于或大于1000t)。
61、瓦斯抽放系统的“三防“装置:
安设在地面瓦斯抽放泵吸气管路中具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
62、挂红:
因地下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水压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时,附着在裂隙表面,出现暗红色铁锈。
63、挂汗:
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水在压力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煤岩壁上凝结成许多水珠。
(老空水一般发红,味涩;断层水一般发黄、味甜;溶洞水常有臭味。
)
64、一炮三检:
煤矿的一炮三检是指在实施爆破作业时,在向炮孔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瓦斯检测。
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场,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放炮;放炮后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处理,并不准用电钻打眼。
65、“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三人必须同时自始自终参加放炮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
爆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
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架、上下出口、风量、阻塞物、工具设备、洒水等放炮准备工作无误,达到放炮要求条件时,负责布置警戒,组织撤出人员到到规定的安全地点待避。
班组长必须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规定距离的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
瓦斯检查员在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煤尘符合规定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
;
爆破工接到放炮牌后,才允许将放炮母线与连接线进行连接,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通风良好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
放炮后,将三牌各归原主。
66、安全炸药:
即煤矿许用炸药。
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允许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炸药。
煤矿低瓦斯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炸药不得低于二级煤矿许用炸药;
67、正向起爆:
起爆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的起爆方法。
68、反向起爆:
起爆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里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朝向炮眼口的起爆方法。
69、三专两闭锁:
“三专”指井下对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以确保供电相对稳定。
“两闭锁”指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即当掘进面瓦斯浓度超限时,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时,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
70、“四不放过”原则:
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要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预防措施不放过。
71、“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72、“三同时”:
煤矿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7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为超能力生产;年产6万吨以下矿井及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布置2个(含2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3个(含3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为超强度生产;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规定或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定员人数的,或同时在井下的总人数超过地方相关规定的为超定员生产。
74、超层越界开采:
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为超层开采;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平面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为越界开采。
75、电气设备失爆:
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或部件失去耐爆性能或隔爆性能,就叫失爆。
失爆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火花能引爆瓦斯,井下严禁使用。
76、双回路:
矿井有两条供电电源,分别取自电力网中两个不同区域的变电所或发电厂,或分别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或发电厂的不同母线端。
能保证在一条回路停电时,另一条回路保持正常供电。
77、接地装置:
各接地极和接地导线、接地引线的总称。
78、安全用电“十不准”
(1)、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2)、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
(3)、不准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4)、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5)、不准使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6)、不准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
(9)、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10)、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以防损坏地下电缆。
79、化验室安全“八不准”:
(1)、不准将易燃液体倒在地上;
(2)、废气不能排在室内;
(3)、不准私自动火和用明火加热分析药品;
(4)、不准将水倒入酸中,不能用嘴吸液体;
(5)、不准使用化验器皿喝水或盛装食品;
(6)、不准私自修理电气设备;
(7)、不准涂改原始记录。
(8)、遵守各项安全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80、岗位操作人员的“一学、二参、三勤、四要”:
(1)、一学:
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2)、二参:
经常参加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事故分析活动;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3)、三勤:
勤检查;勤提问;勤反映。
(4)、四要:
要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要不随便出入危险区域及要害部位;要不任意拆除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要劳逸结合。
81、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末成年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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