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工作编百题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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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编百题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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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编百题问答
派出所工作编百题问答
1、派出所的性质是什么?
答:
公安派出所是分县局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
2、派出所建设的任务是什么?
答: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一公”精神,全面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意见》和《淄博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意见》,着力强化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执法水平、管理防范和警务保障,全面提高派出所建设和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3、社区警务战略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实现执法为民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贯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立足辖区、依靠群众,优化警力配置,规范警务运作,切实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强化基层、夯实基础,警民携手、共保平安,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为推进城市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4、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措施?
答:
警力下沉,警务前移,综合布警,网格控制,捆绑考核,责权一致。
5、派出所民警工作岗位是如何设立的?
答: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社区(农村)警务、巡逻防控、治安管理、案件办理、综合内勤等工作岗位。
警力较多、治安情况复杂的城区派出所,可以建立社区警务队、巡逻防控队、案件办理队和综合内勤室。
警力少、治安情况相对平稳的农村派出所,实行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
6、如何配备派出所警力?
答:
公安派出所警力原则上应当达到所属分局总警力的35%、县局总警力的40%以上。
城区公安派出所每所民警不少于二十人,城镇公安派出所民警每所不少于十人,乡公安派出所民警每所不少于五人。
7、巡逻防控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
答:
(一)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
(二)根据指令赴现场处理警情;
(三)开展辖区治安巡逻;
(四)盘问、检查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
(五)组织、指导辖区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8、治安管理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
答:
(一)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检查消除治安隐患,预防违法犯罪;
(二)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三)参与预防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9、综合内勤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
答:
(一)办理居民常住户口、暂住户口、身份证件、境外人员暂住登记;
(二)负责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统计报表的汇总、整理、上报;
(三)传达、督办、反馈上级公安机关和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公安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管理公安派出所日常内务、警用装备、后勤事务。
10、如何设立警务区?
答:
在城区,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在农村,以一个或者多个行政村划分警务区。
警务区据情实行一区一警或多警;并据情实行相邻警务区联勤方式,加强协作配合。
11、社区民警的主要岗位职责?
答:
(一)收集掌握、上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
(二)开展人口调查登记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实有人口情况;
(三)进行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四)了解掌握辖区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基本情况;
(五)协助办理各类案件;
(六)物建、管理、使用治安耳目;
(七)提供便民服务。
12、如何开展群众工作?
答:
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向居(村)民代表定期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13、怎样掌握社情民意?
答:
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况信息录入计算机,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
14、怎样管理实有人口?
答:
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重点掌握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15、怎样组织安全防范?
答:
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
16、怎样维护治安秩序?
答:
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治安保卫措施,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为侦破刑事案件提供线索。
17、如何进行警情通报?
答:
(一)通过警务宣传栏、社区联席会等多种渠道,每周向群众通报辖区治安情况和可能危及辖区安全的周边警情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
(二)向辖区群众通报重大案件、重要情况,提前预警。
18、警务室建设的标准是什么?
答:
(一)在区、县范围内,统一标识,统一配置;
(二)门口悬挂带有人民警察警徽标志的“XX派出所XX警务室”标牌;
(三)室外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公布民警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和在警务室定期办公的时间;
(四)按照规定配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警用装备等;
(五)安装防盗门窗。
19、社区和驻村民警在警务区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
社区和驻村民警在警务区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年。
20、考核社区和驻村民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以群众见警率、情况熟悉率、信息采集率、辖区发案率、群众满意率为主要内容,做好对社区和驻村民警的考核工作。
21、派出所管理常住人口的职责是什么?
答:
(一)采集常住人口信息;
(二)办理常住人口的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和变更更正登记;
(三)建立常住户口登记档案、台帐;
(四)规范使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程序,准确录入数据项目,提高数据质量;
(五)调查、整理各类上报户口审批材料,提出审批意见;
(六)核对、调查、统计辖区常住户口;
(七)解答群众户口问题咨询。
22、什么是出生登记?
答:
出生登记,是指公民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新生婴儿户口的一项登记。
公民出生登记一律使用公历时间。
23、什么是死亡登记?
答:
死亡登记,是指公民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的一项登记制度。
24、什么是变更更正登记?
答:
变更更正登记,是指由于公民本人情况发生了变化或原来的登记项目因报错、填错所造成的错漏,致使登记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需要进行更改、纠正的登记。
25、姓名变更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
(一)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及父母同意证明;
(二)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三)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四)因父母离异,需要变更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五)生父母一方死亡或下落不明其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26、如何办理出生日期更正?
答:
(一)《居民户口簿》;
(二)出生医学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等;
(三)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证明;
(四)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材料;
(五)自二○○六年十月十五日起,公安机关对于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个人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均不予办理。
27、什么是迁出登记?
答:
迁出登记,是指公民由常住户口管辖区(系指户口登记机关管辖地区),迁往他地之前办理迁移户口的一项登记制度。
28、什么是迁入登记?
答:
迁入登记,是指公民持原常住户口登记机关发给的迁移证或其他入户证件,到新的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的一项登记制度。
29、办理户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一)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材料后,需逐级上报审批的,应将办理时限填写在《办理户口申请回执》中,并告知申请人。
(二)除当场办理的户口事项外,公安机关应自受理户口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应由审批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对需要上报审批的户口申请,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分县局;
(四)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30、什么是暂住人口?
答:
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市辖区、县(市)所辖乡(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其他地域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
31、什么人员需要申领暂住证?
答:
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下列人员,应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并申领暂住证:
(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雇用的临时工;
(二)外地企事业单位驻本地机构的人员;
(三)社会办学招收的学员;
(四)其他从事一、二、三产业的人员;
(五)国家和省规定需要申领暂住证的其他人员。
32、什么是租赁房屋?
答:
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33、暂住人口的四层管理是什么?
答:
对暂住人口实行分层次管理。
第一层次,对在原籍受过打击处理、有重大现实危害的人员,列管为重点人口。
第二层次,对符合工作对象列管条件的,列管为工作对象。
第三层次,对在重点行业、场所从业的暂住人口,通过治安信息员了解其收支情况、活动规律、交往人员等,及时发现可疑动向和线索。
第四层次,对16-45岁的重点年龄段的暂住人口,加强登记办证工作,熟悉掌握其基本情况。
34、暂住人口管理的“六查清”是什么?
答:
查清实际居住地址、查清主要交往人员、查清社会关系、查清现实表现、查清主要嗜好、查清经济来源。
35、境外人员指的是什么?
答:
境外人员,是指在我国境内居留或停留的外国人、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通常称为“四种人”。
36、什么是重点人口?
答:
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
37、对重点人口和监外罪犯应做到的“六知”?
答:
“六知”:
身份情况、体貌特征、主要问题、社会关系和经常交往人员、经济情况、现实表现。
38、什么是监外罪犯?
答:
监外罪犯,是指在监狱、少管所、看守所外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
39、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5年;年满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年满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20年;年满46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
40、人民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验身份证?
答: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41、娱乐服务场所包括哪些?
答:
(一)娱乐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音乐茶座、酒吧、茶艺馆、棋牌室、电子游戏场所;
(二)服务场所:
桑拿按摩服务场所、沐足服务场所、发廊、录像厅、影剧院,台球室、旱冰场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
42、对场所行业治安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开展治安检查,应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有侧重地进行检查,主要包括:
(一)有无危害政治稳定、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苗头或隐患;
(二)有无消防隐患,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刑事、治安案件隐患;
(三)房屋建筑的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情况,安全指示、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防盗设施安装情况;
(四)有无“黄赌毒黑”、销赃窝赃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各项内部治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
(六)证照是否齐全,硬件是否合格,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七)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有无落实;
(八)有无按规定配备治安保卫、保安人员,管理是否规范;
(九)从业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进行教育培训,是否持有身份证、暂住证等治安管理证件;
(十)信息采集机制、渠道是否建立、畅通;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掌握、了解的内容。
43、对歌舞娱乐场所硬件状况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
(一)场所要按照要求悬挂警示标志;
(二)包(厢)房门必须安装透明玻璃;
(三)包(厢)房门不得设有内锁装置。
不得设置封闭式套间(房中房);
(四)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
(五)包(厢)房内不得有超重低音设施;
(六)必须有2条以上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口必须设置指示标志,安全通道内必须设置应急照明设备。
44、旅馆业住宿登记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
(一)是否按规定实时录入住宿信息管理系统;
(二)入住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登记住宿,严禁一人登记,多人入住的现象;
(三)登记时是否细致检查、辨别入住人员证件的真伪。
45、废旧金属收购的违禁物品包括哪些?
答:
(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淫秽物品;
(二)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其盛装容器;
(三)个人出售的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
(四)报废手续不全的机动车辆、船舶;
(五)公安机关通报查寻的赃物;
(六)来路不明的物品;
(七)国家规定不准收购的其他物品。
46、爆炸物品仓库库区消防设施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
消防水池贮水量大于或等于15立方米(小型库);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山林边库区修有防火沟,距围墙10米,沟宽1-3米,沟深1米;库房周围5米范围内无枯草、易燃物;有消防砂坑和消防砂。
47、爆炸物品库房建设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
库房的门为二道,均向外开,里层门为铁栅门和金属网,外层门为铁皮覆的耐火门;有通风窗、通气孔,并能防盗;雷管库的地面平整并铺软垫;库房内无老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杂物。
48、剧毒化学品购买、销售、运输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
购买、销售剧毒化学品必须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且在有效期内进行购买、销售;运输剧毒化学品必须凭交通部门签发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按规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
49、群体性事件处置原则?
答:
(一)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的原则;
(二)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
(三)属地管理原则;
(四)防止矛盾激化原则;
(五)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原则;
(六)慎用武器警械原则;
(七)依法果断处置原则;
(八)快速反应原则;
(九)统一指挥原则。
50、指导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
答:
(一)争取党委、政府和社区、农村基层组织的支持,组建群防群治队伍,积极开展“治安承包责任制”“邻里守望、村村联防”“治安义务巡逻队”等形式的治安巡逻工作;
(二)协调解决群防群治组织和人员的经费保障问题,维护群防群治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教育,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
(四)带领群众开展治安巡逻、防火、防盗、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等工作。
51、组织、指导居民和单位落实物防措施的主要内容?
答:
(一)指导和帮助(居)村委会、单位等重点要害部位、居民家中、楼道安装防盗门窗和安全锁;
(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居(村)委会,在社区、居民楼道、楼院安装照明设施;
(三)协调物业管理、居(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居民住宅区修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停车场(点),落实看护力量和措施;
(四)指导、督促城镇新建住宅区建设安全防范基础设施。
52、组织、指导居民和单位落实技防措施的主要内容?
答:
(一)监督、指导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单位设置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和防火、防爆装置;
(二)在居民住宅楼、门头、单位推广使用自动报警装置。
53、组织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方式?
答:
(一)每月一次通过警务宣传栏、居(村)委会、单位宣传栏向居民通报治安情况;
(二)向居民发放宣传教育材料,传授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三)每半年一次举办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选派民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半年一次给学生上法制辅导课。
54、巡逻工作的主要任务?
答:
(一)维护巡逻区域特别是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大型公共场所、校园周边、大型居民区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
(二)对可疑人员依法进行盘问和检查;
(三)对可疑物品依法进行检查;
(四)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五)及时处置矛盾纠纷;
(六)接受群众询问及口头报案、举报、控告。
55、巡逻的主要方式?
答:
(一)步巡与车巡相结合,以徒步和骑自行车巡逻为主,以驾驶摩托车、汽车巡逻为辅;
(二)着装巡逻与便衣巡逻相结合,以着装巡逻为主,以便衣巡逻为辅。
56、盘问可疑人员时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答:
(一)与被盘问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尽量让其背对开阔街面;
(二)对有一定危险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先将其控制再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盘问;
(三)盘问时由一人主问,另一人负责警戒,防止被盘问人或者同伙的袭击;
(四)对符合继续盘问条件的,将其带至公安派出所继续盘问。
57、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时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答:
(一)责令被检查人将物品放在适当位置,不得让其自行翻拿;
(二)由一名民警负责检查物品,另一人负责监控被检查人;
(三)开启箱包时应当先仔细观察,防止有爆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自上而下按顺序拿取物品,不得掏底取物或者将物品直接倒出;
(五)对有声、有味的物品,应当谨慎拿取;
(六)避免损坏或者遗失财物。
58、如何进行接处警工作?
答:
(一)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和投案自首等报警事项应当立即受理,不得拒绝、推诿,并分情况处理。
对于群众的求助,视情接受;
(二)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及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时,应当认真询问,制作笔录,并根据所领导指示跟进或交有关民警处理。
对紧急案(事)件,应当立即依法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向所领导报告。
59、公安派出所民警对什么警情可以实施先期处置?
答:
(一)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二)群体性事件;
(三)紧急求助;
(四)民间纠纷;
(五)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
(六)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警情或事件。
60、110出警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接到处警指令后,一般情况下,城区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对农村或城内较远地区的报警和求助,处警单位应视距离远近、道路交通和天气状况,以最快速度到达。
61、刑事案件现场如何处置?
答:
(一)抓捕、看管和监视犯罪嫌疑人;
(二)救助伤员,询问有关案情并做好记录;
(三)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四)进行初步现场调查;
(五)核实情况,保全证据,并迅速向指挥部门报告;
(六)向侦查人员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62、治安案件现场如何处置?
答:
(一)控制当事人及违法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二)进行现场调查;
(三)搜集、保全证据;
(四)除按法律规定实行当场处罚外,依法将有关人员带回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处理。
63、治安灾害事故如何处置?
答:
(一)迅速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请求指令或支援;
(二)布置警戒,保护现场,疏导围观人员;
(三)参加火灾扑救、人员救助或者排除其他险情的先期工作,但对于爆炸、放射性等专业性较强的排除工作,应当在疏散现场人员的同时,请求并等候专业人员处置;
(四)进行现场调查访问,收集、保全证据;
(五)注意发现、监视和控制事故责任人或者肇事人。
64、对醉酒的人员如何处置?
答:
当事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没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通知其所属单位或者家属将其领回看管。
处置过程中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一是确定现场目击证人,并记录证人的有效联络方式;二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现场视听资料;三是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对醉酒人员进行酒精鉴定,再形成书面证据;四是对醉酒者在现场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失的相关证据进行保全。
65、如何查验身份证件?
答:
(一)查证防伪暗记和标识,判定证件的真伪;
(二)查验证件的内容,进行人、证对照;
(三)注意持证人的反应,视具体情况让持证人自述证件内容,边问边查;
66、对可疑物品如何进行检查?
答:
(一)责令被检查人将物品放在适当位置,不得让其自行翻拿,做到人、物分离;
(二)由一人负责检查物品,另一人负责监控被检查人;
(三)开启箱包前要仔细观察,慢慢开启,防止有爆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自上而下按顺序拿取物品,不得掏底取物或者将物品直接倒出;
(五)对有声、有味的物品,应当谨慎提取;
(六)避免损坏或者遗失财物。
67、处置警情时需要控制哪些人员?
答:
(一)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当事人;
(二)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任人或者肇事人;
(三)群体性事件中挑头闹事、带头滋事人员。
68、保护现场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
保护现场时,除抢救伤员、保护物证等紧急情况外,不得进入现场,不得触动现场上的痕迹、物品和尸体。
处理紧急情况时,应当戴手套、鞋套和帽子(头套),尽可能避免现场被破坏。
69、询问证人有何规定?
(一)询问应当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询问人员不得少于2人。
询问时,可以到被询问人所在单位、住所或其同意的适当地点进行,也可以通知其到派出所提供证言;
(二)询问应个别进行,被侵害人不满16周岁的,询问时应当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到场;
(三)应告诉被询问人要如实反映情况,有意作伪证或隐匿证据应负法律责任。
涉及被询问人隐私的,应当为其保密;
(四)生理上有缺陷,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70、现场访问笔录的要求是什么?
答:
现场访问必须制作现场访问笔录,笔录制作要客观、准确、全面、规范、合法,重点突出。
(一)现场访问笔录要客观准确;
(二)现场访问要重点突出;
(三)认真核对询问笔录;
(四)要使用公安部门统一格式的询问笔录纸,按其篇目要求顺序填写内容后,再笔录证言或陈述。
每名被询问人都要单独形成笔录,不得将二人以上的证言记录在一份笔录里。
71、对违规媒体如何处置?
答:
对违规媒体记者要先行提出忠告,进而警告,当现场媒体已严重影响警方工作时,可以强制清出媒体记者、扣留新闻资料。
同时,有权制止可能造成伤亡媒体的冒险行为,以保护媒体记者的安全,但不能采取粗暴或过激行为。
72、如何进行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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