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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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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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
2009年1月9日
12
1总 则
1.01为规范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控制和减少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影响,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班组安全文明管理活动。
1.03班组应依据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将安全文明管理纳入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现项目部管理目标。
1.04施工班组除应遵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和规定执行。
2术 语
2.01施工班组Constructionteamsandgroups
受项目部领导和管理,完成项目部施工任务,由若干人组成的操作实体。
2.02项目部projectmanagementteam
经施工企业授权,负责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实现建设目标的管理实体。
2.03班前Before working
班组每天作业之前,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的阶段。
2.04班中during working
班组在作业区域实施操作过程的阶段。
2.05班后 after working
班组在非作业时间、非作业区域的阶段。
2.06冒险作业Dangerousoperation
不正确执行操作规程,在无可靠安全防护、存在安全风险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违章作业的行为。
2.07新作业人员Newstaff
指首次进入建设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
2.08落手清Constructionendcleanup
作业人员在当天作业结束时,进行切断电源、整理机具、清理场地等工作。
3基本要求
3.1作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3.1.1按规定办妥劳动用工手续,持相关证书(证件),经规定的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1.2新作业人员应采用明显的标识进行区别管理,经有经验、熟悉现场环境的人员带领或看护不少于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
3.1.3作业人员职责应包括如下内容:
1、服从班组长领导、遵守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2、接受班组安全交底,做好岗前安全检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施工机具,掌握作业区域危险因素和环境变化;
3、施工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不损坏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不违反劳动纪律。
发生事故或安全险情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班组长,不得擅自处理或冒险作业;
4、做好作业场所落手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整洁,杜绝不文明行为。
3.2班组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3.2.1作业人员应编入班组,按工种进行组合,班组人数不宜超过30人。
3.2.2班组设班长,配备安全等兼职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文明职责。
3.2.3按岗位要求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办理领用手续。
3.2.4班组职责应包括如下内容:
1、服从项目部安全文明管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将施工作业范围划分若干安全文明责任区,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开展自检、互检活动,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班组之间沟通与交流,做好上下工序的衔接,避免无序管理;
4、班组应配合项目部组织开展的定期(专项)、季节性、节假日等安全文明检查,对检查发现班组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做好自查自纠、隐患排除、制定相应的措施落实整改。
5、定期开展安全讲评活动,掌控危险因素,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能力。
3.3班组长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3.3.1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熟悉相关工种操作技能。
3.3.2班长的技能与管理能力应与施工对象的易难程度相匹配。
3.3.3年龄不宜超过55周岁,身体状况与其承担的班组管理相适应。
3.3.4班组长职责应包括如下内容: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文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管理要求,督促作业人员落实安全文明职责,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文明活动;
2、组织作业人员接受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文明教育,及时传达项目部安全文明管理信息;
3、落实班前人员的考勤,掌握人员施工作业分布情况,考勤信息应向项目部报告;
4、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不得安排不宜人员上岗作业,根据施工要求进行针对性岗前安全交底,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人员冒险作业;
5、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使用施工机具,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制止违章作业和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6、发生事故或安全险情应责令停止作业,立即报告项目部,不得擅自处理或冒险作业;
7、组织人员开展事故自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根据项目部要求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3.4兼职安全员基本要求:
3.4.1应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能发挥协调监管作用。
3.4.2提出安全文明控制要求,对作业区域安全状况和文明施工进行日常巡查,掌握重点部位、过程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和结果信息。
3.4.3年龄不宜超过55周岁,身体状况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能相匹配。
3.4.4兼职安全员职责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兼职安全员是班组安全文明的主要责任人,按照项目部管理要求,协助班长实施班组安全文明管理;
2、参与班组岗前安全交底,督促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环境自查,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施工机具;
3、根据安全交底和操作规程要求,履行作业过程安全巡查职能,维护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好,做好安全文明检查记录;
4、及时制止安全巡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和不文明行为。
不能制止时,一般情况应逐级上报,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5、当日工作完工后,进行安全班后检查,不留安全隐患;
6、发生事故或安全险情应责令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班长或项目部,不得擅自处理或冒险作业;
7、参与组织事故自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根据项目部要求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4安全管理
4.1班前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4.1.1班组长对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环境情况进行巡查,告知作业中存在的危险源和不利的环境因素,提出控制要求和应急措施。
4.1.2必须对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统计,按身体状况合理安排人员上岗作业;统计、安排结果上报项目部。
4.1.3根据作业、环境要求,自检互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4.1.4对使用的机具、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在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排除,须由专业处置的应向班组长报告,不得擅自作业。
4.2班中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4.2.1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岗前交底作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机具,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4.2.2按规定堆放物料,作业场所通道畅通、场容场貌整洁,杜绝施工中不文明的陋习。
4.2.3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标识牌注意识别,不得擅自拆除和随意挪动。
4.2.4实施危险性较大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指派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进行全
过程监控。
4.2.5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对作业区域的安全文明状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查,制止违章作业和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4.2.6班组之间应加强交流与沟通,做好上下工序的衔接或交叉作业的配合工作。
4.2.7发现安全险情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上报项目部,不得擅自处理,待险情排除后恢复作业。
4.2.8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上报项目部。
4.2.9每天工作完工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并对作业区域的安全文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4.2.10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应清点人员,对作业区域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复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文明缺陷予以整改。
4.3班后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4.3.1应文明用餐,养成卫生习惯,不食用不洁食物。
4.3.2文明使用厕所、淋浴间、洗涮间等生活设施,不留长明灯、长流水,不乱丢杂物垃圾、不乱倒剩菜余饭。
4.3.3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整洁,不违规使用电器和动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疫情立即报告。
4.3.4积极参加培训教育和健康的文娱活动,遵守社会公德。
5、 班组记录
5.0.1班组应根据实际工作日,按附表《班组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的内容进行记录。
5.0.2记录应清晰、准确、真实、有效,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具有可追溯性。
5.0.3记录应纳入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编目成册,建立班组安全文明活动台帐。
附表:
《班组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
6、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条文说明
3基本要求
3.1.1按国家劳动法规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本市人员)和劳务(外来务工人员)合同;这是确立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
有关证书(证件)包括:
《上海市建筑务工人员信息卡》、《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健康卡》、《身份证》、
《暂居证》等。
3.1.2项目部可采用安全帽颜色、工作服或其它标识进行区别。
3.1.3
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
安全帽、安全带、手套及保护工作服、工作鞋、防护眼镜和面罩、耳塞、呼吸防护器、反光衣或反光带等。
4、落手清工作是指:
整理工具和物品、打扫场地、切断电源、提升机械设备吊笼落地、清除火种等工作。
3.2.3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
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的合格产品。
3.2.4
2、将施工作业范围划分若干安全文明责任区是指:
班组可按作业点(楼层)或人员分块的形式,划分若干安全文明责任区,确定责任区负责人,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责任区内开展自我检查、相互督查,制止违章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3、班组之间可以采用交接班口头交底、书面联系单等信息传递方式,进行工作(工序)的衔接,防止工作脱节、遗留隐患等现象发生而引起事故。
5、讲评活动可包括周、月等讲评,可采取班组座谈讲评、班组之间交流讲
评等形式,注重活动的实效,通过讲评,不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提高安全文明意识。
3.3.2提出了班长技能、管理能力应与施工对象的易难程度相匹配要求,作业范围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企业认为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
班长应经施工企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证在本施工企业内部有效。
3.3.3对班组长的年龄提出适当的限制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建筑业是高危行业,班组处在一线作业,劳动强度大,风险高,班组长年龄过大,其体力或精力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班组的日常管理。
3.3.4
4、例如:
患有恐高症的人员不得安排登高作业;自身健康不佳或情绪不稳定等人员,暂时不宜安排上岗作业。
进行针对性岗前安全交底,可采取现场交底与面授交底相结合的形式,安全交底内容与危险因素、环境、作业过程控制相关联,安全交底必须清晰,具有可操作性。
3.4.4
3、巡查职能包括:
维护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好。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
作业区域的密目网(平网)、预留洞口;楼层、楼梯临边;电梯井门;楼层卸料平台;脚手架拉结;通道防坠棚;动力装置防护罩;停靠或保险装置、接地装置等防护。
现场常用的安全警示标志有:
禁止标志
(红色表示禁止);警告标志(黄色表示警告、注意);指令标志(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提示标志(绿色表示指示、红色表示提示)。
4、对安全巡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和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不能制止时,一般情况(不构成重大的人身伤害或安全险情)应逐级上报(先向班组长报告),特殊情况(存在安全险情威胁到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情景时)可越级
上报(向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1.1环境情况主要包括:
作业区域的道路、通道、高压线路、多台大型机械同时作业、容易发生坠落的场所、交叉作业面(点)、有毒有害或动火区域等。
4.1.2对班组考勤和劳动组合提出了要求,班组必须落实专人,每天统计考勤情况,班组长根据考勤统计,有计划地安排人员上岗作业,合理分配劳动力。
并将统计、安排结果信息,通过简便的传递方式上报项目部。
4.1.4对班组使用的机具、作业现场提出岗前检查要求,发现机具有故障、现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可靠等异常情况时,在职责范围内有能力排除或处置的,应立即解决。
无法解决须由专业人员处置的,应向班组长报告进行协调处理,不得擅自拆卸或冒险作业。
4.2.2不文明的陋习主要是指:
施工区域吸游烟、随地大小便、乱丢建筑垃圾、高空抛掷物料、扬撒污染环境等。
4.2.3作业人员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加以维护,发现存在防护缺陷时,必须及时加固和完善,保证设施的安全可靠;由于施工的需要,必须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才能进行作业时,应该进行拆除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拆除;对一时无法完成的施工作业点,应当设置临时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牌,加装围栏或隔离档板,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留下危险隐患。
注意识别现场的警示标志、标识牌,不得擅自拆除和随意挪动,采取超前控制和预防措施控制事故的发生。
4.2.4实施危险性较大作业时是指:
班组认为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容易产生事故或人身伤害,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时,如动火、悬空、交叉等作业,必须按规定指派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根据监护的要求进行全过程监控。
4.2.10每天工作完工后,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应清点人员,发现人员不齐,应立即查找,确保作业人员全部安全离开现场。
同时,对作业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复查,当发现安全隐患或文明缺陷时,应督促其予以整改。
排险除患力求不过夜。
4.3.1作业人员应遵守食堂规定,自觉排队购买、文明用餐。
无食堂设施的,供应的饭菜必须是具有卫生许可证的供应商,不食用流动摊位提供的不洁食物,养成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的好习惯。
4.3.2要求作业人员在使用厕所、淋浴间、洗涮间等生活设施,注重文明和节能,制止浪费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保持生活区域的环境整洁,避免环境受污染。
4.3.3要求班组人员宿舍内床铺整理整洁、橱柜中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经常打扫卫生,做到窗明地净,自觉抵制乱堆物品、乱凉晒衣服等不文明行为。
不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小太阳等电器,不乱接乱拉电线和插座,不使用钢瓶液化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传染病情立即报告。
5.0.1对班组的记录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按实际工作日和附表内容进行记录,如附表内容不能涵盖班组活动的,或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部可依据本标准修改班组记录内容,体现真实反映班组运行活动情况,避免作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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