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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险课件word版本
货运险实务
一、货运险简介
在国际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相距遥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常因灾害事故的发生而遭受巨额损失,而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具有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作用。
因此,在货物的进出口过程中就需要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在国际贸易中主要的运输方式有六种包括:
水上运输(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陆上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邮政运输、集装箱运输及国际多式联运运输。
根据以上运输方式我们公司设计了一些相应的险种:
0209进口货物运输险、0210出口货运险、0211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单、0212国内航空货运险、0213铁路货物运输险、0214水路货物运输险、0215国内货物运输预约险、0216水陆路货物运输。
根据《中国2006年统计年鉴》,2005年,全国货物运输总量为1862066万吨,其中:
铁路运输269296万吨(国家231839万吨,地方17802万吨,合资19655万吨),公路运输1341778万吨,水路运输219648万吨,远洋运输48549万吨,民航运输306.7万吨,管道运输31037万吨,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到巨大的商业契机。
我们应该抓住这个商机,在保源丰富的情况下努力开展货运险。
自2005年5月成立以来,各机构开展货运险情况如下:
货运险分析.xls
二、常用运输方式存在的缺陷
海洋运输它在进出口贸易中是运用最为广泛,目前世界贸易总运量的80%是通过海洋运输实现的。
但是海洋运输存在着速度慢,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海难事故。
在这种运输方式下承保一些货值较高,易受气候条件影响,不能长途运输的货物时就要引起注意,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铁路运输是仅次于海上运输的第二种运输方式,它的风险相比较于海洋运输要小很多,但是它对商品的包装的要求比较高,且最大的风险主要是存在于货物被偷盗的风险。
在承保铁路运输方式下的货物要注意盗抢风险,尽量采取一些措施防止这种风险的发生。
公路运输是各种运输方式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公路运输的风险也相应其它几种运输方式要高很多,它主要的风险在于交通事故,盗抢等风险。
在我们的条款中盗抢险是除外责任,所以公路运输最大的风险就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航空运输由于速度快,不受地面条件限制,安全,节省包装等优点,所以一些急需品、贵重物品、时令性的一些货物均采用这种运输方式,但是航空运输极易受恶劣气候的影响,一般航空运输出险几率很低,风险相对较为集中。
三、投保须知
在开展货运险,尤其是涉外货运险有许多信息必须在投保时了解清楚。
以下是投保时应提供的信息。
1、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一般为发货人(卖方)或收货人(买方),要按照保险利益的实际有关人填写;保险代理人、货物承运人不能作为被保险人。
2、标志:
标志主要分为运输、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及其它标志。
我们主要用到的是运输标志,俗称“唛头”,是指在货物的外包装上用文字、图形、数字制作的特定记号和说明事项。
它主要是起到在运输过程中使有关人员易于识别货物,便于核对单证,防止、错运,它应该和提单上所载的标记符号一致,特别是要同刷在货物外包装上的实际符号一样,以免发生赔案时引起检验、核赔、确定责任的混乱。
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①收/发货人名称的缩写或代号和简单的几何图形(也可以不用几何图形);②目的地或目的港的名称,如果需经由某港口或某地转运的,还需标明转运地名称;③件号,指本批每件货物的顺序号和总件数。
注:
有的运输标志还要按照买方的要求列入合同号、发票号、信用证号、进口许可证号以及货物的花色、型号、色泽等有关内容。
例:
ARATRACO(收货人名称)
SC915530(售货合同号)
LC601225(信用证号)
TRIPOLI(目的地)
CTN/NO.1-100(件号)
我们可以看出运输标志就相当于我们每辆车的车牌号,了解清楚标志以后我们在理赔过程中就省下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3、包装数量:
要将包装的性质如箱、包、件、捆以及数量都要写清楚。
4、货物名称:
要具体填写,一般不要笼统地写纺织品,百货等。
5、保险金额:
通常按照发票CIF价加成10%-20%计算;也可按启运地域本地价或购进价加运费、包装费、搬运费等来确定。
如发票价为FOB或其它术语则需先转换为CIF价格计算保费。
☆贸易术语转换
订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前,必须协商确定货物的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具有密切关系,保险价值决定保险金额,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否则,超出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由保险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它是保险人对全损货物赔偿的最高限额,也是计算和确定被保险人应交纳的保险费的依据。
国际贸易货物的保险金额多依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当买卖合同未约定时,按照国际贸易惯例,依据货物CIF价格加成10%的预期利润作为确定的保险金额,即货物保险金额=CIFX110%。
因国际贸易货物买卖价格构成各不相同,就存在货物CIF价格与FOB、CFR等价格的换算。
其中:
FOB(FREEON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也称离岸价。
CFR(COSTANDFREIGHT)卖方负担货物到约定目的港的成本和运费,简称“成本加运费”。
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约定的目的港。
如果报价就是CIF价则保险金额的计算:
保险金额=CIF货价×(1+加成率)
例:
CIF货价为1000美元,加成率为10%,则
保险金额为多少?
保险金额=1000×(1+10%)
=1100美元
若对外报价为CFR价,则应先把CFR价转化为CIF价,计算公式为:
CIF价=CFR/1-(1+加成率)×保险费率
例:
某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到美国某港口,CFR价总金额为1000美元。
现买方要求改报CIF价格,投保一切险,加保战争险,保险加成率为10%,已知改货物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6%,则保险金额为多少?
CIF价=1000美元/1-(1+10%)×(0.6%+0.06%)
=1007.31美元
保险金额=1007.31×(1+10%)
=1108.4美元
若对外报价为FOB价,则应先把FOB价转化为CIF价,计算公式为:
CIF价=FOB/1-(1+加成率)×费率
6、船名或装运工具:
海运需写明船名,转运也需注明;联运需注明联运方式。
7、航程或路线:
如到目的地的路线有两条,要写上自X经X至X。
8、起运日期:
在我国实际业务中,我国出口企业一般事先都与对方就具体如何发装船通知问题进行商定,以避免对方漏保的情况发生。
9、承保险别。
10、赔款地点:
除特别声明外。
一般在保险目的支付赔款。
11、投保日期:
应在开航前或运输工具开行前。
注:
20年以上船龄承运的货物;鱼粉、花生、新鲜果菜、白糖、原木,鲜活货、大蒜、水泥、散装的食品、油、化工原料、矿砂、化肥、饲料等大宗、高亏商品的业务为禁保业务,但是在各种条件都很好的情况下可以一单一议。
四、承保应考虑的因素
在承保货运险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货物的种类、性质和特点:
不同性质和特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的风险和发生的损失往往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承保时必须充分考虑货物的性质和特点。
如船舶在航行期间,遭到暴风雨袭击,引起船舶颠簸,货物挤压、海水进舱等情况,对棉织品来说,挤压不会造成重大损失,但海水浸泡则会造成较大损失;对钢精器皿、搪瓷制品等货物来说,海水浸泡不会有多大损失,而颠簸、挤压会造成瘪、脱瓷等重大损失。
因此,要根据各种风险对货物造成的损失程度以及货物本身特点和包装,确定相应的保险费率。
2、货物的包装。
货物在形态上可以大致分为包装货物、裸装货物和散装货物。
货物的包装主要是对货物起到保护作用,包装不同对货物的保护程度也就有很大区别,并且包装不同对货物的装卸,配载等都有很大的影响。
包装好坏会直接关系到货物破损、碰损的程度,所以集装箱货物的风险程度就相对较低。
承保时也应注意货物包装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坏及其对货物可能造成的损害也应加以考虑。
3、运输方式。
在不同的运输方式下,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及损失程度也是不同的。
例如,海上运输风险就大于陆上运输风险,而海陆联运的风险则更大。
除此之外,直达运输、转船运输或扩展内陆运输的危险程度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
因此,确定保险费率时应区别对待,实行差别费率。
4、货物运输的船舶、货运航线、停靠港口及装卸货物的损耗情况。
运输工具的新旧程度(船龄)、抗灾能力,设备状况等条件对运输中的货物损失影响很大。
由于世界各地的港口在装卸设备、吞吐能力、安装设施、治安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异极大,也会使保险标的在各港口装卸时发生货损货差的情况有所不同。
因此,在确定保险费率时必须综合考虑此因素。
5、运输季节、气候及安全因素。
这里的气候因素主要是指风向、气温和台风等对海上运输的影响,地球上南北纬5度附近和40南北纬度至60度之间为盛行的信风带和西风带,如顺风航行,可增加航,节省燃料消耗。
南半球的西风带,由于陆地少,海域辽阔,风力过大,有“咆哮西风带”之称,不利于船舶航行,风险也就相对增加,位于北半球高纬度的国家,冬季由于气温低,港口结冰期,不利于航行,如加拿大东岸的港口冬季除哈利法克斯、圣约翰港之外,所有港口均封冻,结冰期长达,不利于航行,在开展业务时起运地和目的地为这个国家的时候就要考虑这些风险因素,规避风险。
在夏秋季之交盛行在墨西哥湾,加勒比海,,孟加拉湾等地的热带气旋(台风或飓风),常常造成惨痛的海难事故,所以在承保时要尽可能的了解这些自然环境将会带来的隐患。
其安全因素主要是指海流和浮冰。
暖流经过的海域,水温高,地处高纬度的港口不结冰或冰期短,有利于海上航行。
寒流经过的水域,水温低,结冰期长,不利于航行。
一般中低纬度的大陆东岸为暖流,大陆西岸为寒流。
寒流常常挟带大量浮冰下泄,直接威胁海上航行安全,造成保险事故。
著名的“泰坦尼克”号沉船惨案,就是由格陵兰的浮冰造成的。
6、货物的残损规律。
根据过去的货物残损情况,进行收集、分析和研究,就可得出其中的规律。
掌握货物运输最容易发生何种危险和损失,在承保时就可以作为承保的重要参考资料。
7、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条件。
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条件是决定费率高低的主要因素,即承包责任范围与保险费率成正比例关系。
承包范围愈广,保险费率愈高,反之越低。
此外,附加的保险条件越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就越多,费率相应也越高。
8、被保险人和船东的信誉以及过去3年(或5年)的损失记录。
由于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风险发生,通常与人的因素较为密切,加上货物在运输中,保险人又难以发挥检查、监督和防损等职能,故对被保险人及船舶经营人和管理人在商业信誉和素质的考察并在保险费率中加以体现就显得更加重要。
例如,船舶管理人的疏忽、缺少航海经验及对船舶维护不够等,均可造成重大损失;不诚实的被保险人也可以影响保险人对风险的估计。
因此,被保险人和船东的资信;以往或近期的损失记录;船长的航海记录、学识、与经验;船员的素质等,都是确定费率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9、其他因素。
国内外保险市场的供求情况;市场上同业竞争的状况;国内外政治形势的变动;战争、罢工发生的情况等因素虽然不是直接增加海上运输货物的风险程度,都对保险人的经营活动有很大影响。
五、海运条款
在保险业务中,各种险别的承保责任是通过不同的保险条款加以规定的,为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不断发展的需要,中国人保根据我国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制定了各种涉外保险业务条款,总称为“中国保险条款”(ChinaInsuranceClause,简写为CIC),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分为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简称F.P.A),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简称W.A)和一切险(AllRisks,简称A.R)。
所谓基本险,即是指可以独立承保,而不必附加于其它某一险别项下的险别,又称主险。
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障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种险别投保,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便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他投保的险别所规定责任范围负责赔偿。
现就这三个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及一些特殊事项说明进行比较。
险别
保险责任范围
特殊事项说明
平安险
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和共同海损。
1、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也要赔。
2、意外事故发生后,由于海上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也要赔。
水渍险
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加了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1、平安险只负责赔偿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2、水渍险不仅赔偿全部损失,而且负责赔偿部分损失。
一切险
在水渍险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了一般附加险的11种外来风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等.
水渍险对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而一切险对此负责赔偿。
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三个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是: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属于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的货损。
※海运附加险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
1、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andNon-Delivery,简称TPND)。
承保的责任是:
1、因偷窃行为所致的损失;2、货物在运抵目的地后,整件未为收货人提到所致的损失;3、根据运输合同规定船东和其它责任方免除赔偿的部分。
2、淡水雨淋险(FreshWaterRainDamage,简称FWRD)。
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直接由于淡水、雨淋、冰雪融化所造成的。
雨淋所致损失则包括雨水、河水激溅,还有冰雪融化给货物造成的损失;淡水所致损失则包括因船舱内水汽凝聚而成的舱汗,船上淡水舱或淡水管漏水给货物造成的损失。
3、短量险(RiskOfLeakage)。
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数量短少及重量短缺的损失。
造成短少、短量损失的原因很多,主要有自然途耗,包装破裂、扫舱不净,装卸散失,衡器不准和被偷等,在理赔时必须注意分析判断。
4、混杂、玷污险(RiskOfIntermixtureContamination)。
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混进杂质或因与其它物质接触而被玷污所造成的损失。
5、渗漏险(RiskOfLeakage)。
承保液体,流质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转运原油等油类的管道破裂造成渗漏损失,以及用液体储装的货物因储液渗漏而发生的腐烂、变质的损失。
6、碰损、破碎险(RiskOfClashingAndBreakage)。
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震动、受压或搬运不慎而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折裂、裂损和发生弯曲、凹瘪、脱瓷、脱漆等损失。
由于这类货物在保险期限内因海上自然灾害或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碰损,破碎损失,已被平安险和水渍险这两种基本险列入其承保范围,所以这一附加险主要是针对一切外来,如装卸、装卸操作粗鲁或未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等所致的碰损、破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串味险(RiskOfOdour)。
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受其它物品气味的影响而引起的串味、变味的损失。
易发生串味、变味的多为食品、饮料、中药材、香料等货物。
8、受潮受热险(DamageCauseBySweatingAndHeating)。
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在货舱中受潮湿或高温所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受潮受热的损失必须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致损的原因是船舱内水汽凝结、发潮、发热,而船舱内水汽凝结、发潮、发热必须是在运输过程中因气温突然变化,或是由于船上通风设备失灵导致的。
9、钩损险(RiskOfHookDamage)。
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因使用手钩、吊钩等钩类工具而本身直接被钩破的损失,或外包装被钩坏的损失,对因包装被钩破而进行调换、修补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也予以承担。
10、包装破损险(LossForDamageCausedBybreakageOfPacking)。
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搬运或装卸不慎,导致包装破裂所造成的短少、、受潮等损失。
11、锈损险(RiskOfRusting)。
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生锈而造成的损失。
★特别附加险
1、交货不到险(FailureToDeliver)。
承保不论由于什么原因,已装上船的被保险货物不能在预定抵达目的地的日期起6个月内交货的损失。
2、进口关税险(ImportDutyRisk)。
承保已经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被保险货物,在运到目的港后,根据进口国的规定仍须按完好货物完税所造成的关税损失。
3、舱面险(OnDeckRisk)。
承保对转载在舱面的被保险货物,除按基本险别的保险条款负责以外,还承保他们因被抛弃或被风浪冲击落水所造成的损失。
4、拒收险(RejectionRisk)。
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进口港被进口国政府或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所导致的损失,并按照被拒绝进口或没收货物的保险价值赔偿。
5、黄曲霉(毒)素险(AflatoxinRisk)。
承保某些含有黄曲霉毒素的食物因超过进口国对该毒素的限制标准而被拒绝进口、没收或强制改变用途而遭受的损失。
6、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车险(FireRiskExtensionClauseForStorageOfCargoAtDestinationHongkong,IncludingKouloonOrMacao)。
承保我国出口到港澳地区并在我驻港澳银行办理押汇的货物,在卸离运输工具后直接存放于保险单载明的过户银行所指定的仓库期间因火灾而遭受的损失。
★特殊附加险
1、战争险(WarRisk)。
承保被保险货物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捕获、拘留、扣押、禁制、扣押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罢工险(StrikeRisk)。
承保被保险货物因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斗争的人员采取行动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海上保险业务方面直接采用了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简称ICC),其主要种类有:
●协会货物条款(A),(InstituteCargoClauseA,ICC(A))。
●协会货物条款(B),(InstituteCargoClauseB,ICC(B))。
●协会货物条款(C),(InstituteCargoClauseC,ICC(C))。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WarClause)。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StrikeClause)。
●恶意损害险,(MaliciousDamageClause)。
A、B、C险是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的重要基本险别,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一切险(allrisk)、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W.A)和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的承保风险范围、风险表示方法及除外责任等具有很大相似之处,但并非完全一致吻合,属于两个独立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伦敦保险协会1982年海运货物保险条款.doc
六、国际航线
地球表面的海洋面积约3.6亿平方公里,占地表总面积的71%,约为陆地面积的2.5倍。
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主要就是靠海运来完成,而主要的海运航线主要分为太平洋航线,大西洋航线,印度洋航线。
我国已和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
我国通往世界各地的航线主要分为近洋和远洋两部分。
以亚丁港为界,以东为近洋,以西为远洋。
★近洋航线
1.中国至朝鲜、韩国航线。
主要港口是清津、仁川、釜山。
2.中国至日本航线。
主要包括神户、大阪、横滨、东京、门司、川崎、四日等港口。
3.中国至越南航线。
包括海防、胡志明市等港。
4.中国内地至香港特别行政区航线。
5.中国至俄罗斯远东地区航线,主要包括纳霍德卡、东方港、海参崴等港口。
6.中国至菲律宾的马尼拉、宿务航线。
7.中国至新加坡、马来西亚航线。
主要是指新加坡港、马来西亚的巴生、马六甲、槟城等港口。
8.中国至柬埔寨、泰国航线。
主要包括磅逊、曼谷等港口。
9.中国至北加里曼丹航线。
主要包括文莱古晋、米里等港口。
10.中国至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泗水、三宝垄的航线。
11.中国至孟加拉湾航线。
包括仰光、吉大港、加尔各答、马德拉斯等港口。
12.中国至斯里兰卡的科伦坡航线。
13中国至阿拉伯海和波斯湾港航线。
主要港口有孟买、卡拉奇、阿巴斯、科威特、多哈、迪拜、巴士拉等。
14.中国至澳新航线。
主要包括悉尼、布里斯班、墨尔本、惠灵顿、奥克兰、弗里曼特尔等港口。
★远洋航线
1.中国至红海航线。
主要包括亚丁、吉达、亚喀巴、苏丹等港口。
2.中国至东非航线。
主要包括摩加迪沙、蒙巴沙、达累斯萨拉姆、马普托、路易港等港口。
3.中国至西非航线。
主要包括马塔迪、黑角、杜阿拉、、拉各斯、可纳克里、达喀尔、达尔贝达等港口。
4.中国至地中海和黑海航线。
主要包括地中海南北岸的港口,如亚历山大、的黎波里、阿尔及尔和里耶卡、热那亚、马赛、巴塞罗那、康斯坦萨、敖德萨等。
5.中国至西欧航线。
主要包括伦敦、利物浦、勒阿弗尔、鹿特丹、安特卫普、不来梅、汉堡等港口。
6.中国至北欧航线。
主要包括哥本哈根、歌德堡、奥斯陆、斯德哥尔摩、赫尔辛基、圣彼得堡、格旦斯克等港口。
7.中国至北美东西海岸航线。
主要是美国、加拿大东西岸的各港口。
8.中国至中南美航线。
主要包括拉美各港口,如马萨特兰、桑多斯、里约热内卢、蒙得维的亚、瓦尔帕莱索、卡亚俄等港口。
七、案例分析
我国某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化肥,装运前按合同规定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货物装妥后顺利开航。
载货船舶启航后不久在海上遭受暴,海水漏入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到水渍,损失价值达1000美元。
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袋包装破裂,估计损失达1500美元。
问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
分析:
由于在货物装运前,已按合同规定投保了水渍险。
根据PICC的条款规定,水渍险的承保范围包括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
本案例中,载货船舶启航后,不久在海上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到水渍,损失价值达1000美元,这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故这部分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而化肥包装所造成的损失1500美元不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
根据CIF条款,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所以此损失由买方承担。
八、单证实务
(一)提单
提单(BillOfLading,B/L)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明,是货物的收据,是运输合同。
提单是分提单正面跟提单背面,其正反面的主要由下列内容组成:
提单正面的主要内容:
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被通知人名称及地址,船名和航次,装运港,目的港,货物品名,标志,件数,重量和体积,运费和其他费用,提单签发地点,日期,份数,承运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
提单背面的主要内容:
法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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