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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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组织机构
矿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组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应根据人事变动的情况及时作出调整,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到各成员。
二、安全办公会召开周期
矿安全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别情况时,如国家重大节日需要部署安全工作,本单位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需要研究等,不受固定召开周期的限制,可由组长召集临时安全办公会。
三、安全办公会召集人和主持人
由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召集,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组长不在单位上时由副组长主持。
四、安全办公会参加人
全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都应参加会议。
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组长请假,但每个成员不得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
未参加会议的成员在会后应主动了解会议内容,并积极完成办公会布置的工作。
五、安全办公会会议内容
1、检查本(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总结(月)度内安全生产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2、制定下一(月)度安全生产具体目标,提出完成目标的具体措施。
3、通报上级单位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我矿(井)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情况,落实整改措施、整改人员、整改时间。
通报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
4、审定本单位统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及时颁发执行。
5、审定本单位季度安全技术措施,(月)度安全生产计划,落实安全技措资金,及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
6、审定并下发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检查目标、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
7、审定并下发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项目、安全技术专项资金计划,检查专项资金计划的完成情况。
8、审定本单位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资金、培训人员,审核培训计划资金的执行情况。
9、审定本单位每年度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组织检查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根据执行情况及时修订。
10、制定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目标,落实目标管理的具体措施。
11、落实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具体措施,落实执行安全技术标准的具体措施。
12、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防范措施、研究处理事故责任人。
13、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4、审核并批准本矿的重大安全技术项目和安全技术措施。
六、安全办公会议应使用专用记录簿,会议议定的事项、作出的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期限等应记录清楚、齐全。
会议内容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
会议记录、纪要矿统一保管、归档。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从根本上调动和动员各级领导和广大从业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我矿的安全管理水平,带动全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提高,有效地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保证我矿安全生产方针的顺利实现。
制定如下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全矿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消灭工亡事故,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争取实现安全年。
2、减少轻、重伤事故。
二、安全目标的分解
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和结合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到各班组和个人,使每个组织、每个从业人员都确定自己的目标和明确自己的责任,形成一个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队、队保全矿的层层互保的安全目标体系。
要求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成员在安全总目标下设置自己的分目标、子目标,自下而上地实现各自的目标,从而确保全矿总目标的实现。
子目标、分目标、总目标之间是矿部与整体的关系,必须自下而上,一级服从一级,一级保证一级。
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成员都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在整体中的地位,确保完成各自的目标,以保证上一级目标和全矿总目标的实现。
总之,安全目标管理的目标不仅是单一层次的总目标,而是一个以实现全矿总目标为宗旨的高度协调统一的目标系统。
为了直观、形象、简明地显示目标和目标对策,明确目标责任,实现目标的协调,为了便于对众多的目标项目实现有效的综合管理、控制、起到动员群众、督促提醒和鼓舞士气。
三、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体责任,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分管领导要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2、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生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二)明确责任,坚持齐抓共管
1、坚持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各条线既要明确责任,找准位置,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密切合作,统筹兼顾,建立配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
四、安全目标管理保证措施
(一)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
2、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三不生产”原则。
3、坚持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及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
4、坚持矿每月一次开展安全大检查制度,认真排查隐患,对危及安全生产的作业场所要立即停产整顿,组织力量认真实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矿井“一通三防”为重点的现场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技术和“一通三防”的责任制,从组织上和管理上保证“一通三防”各项措施的落实。
2、继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灭重大安全隐患,要继续巩固上年的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继续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安全整治工作。
通过采、掘、机、运、通等各条线的全面整治,提高矿井的整体安全条件。
3、进一步改变干部作风,矿、队各级领导深入现场重点抓现场的安全管理。
充分发挥安全专管和群管队伍的作用,加大安全监察力度。
(三)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提高矿井整体安全素质
1、确保安全技措资金的到位,保证安全生产必要投入,增强矿井抗灾能力。
2、完善安全培训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实行“四定”既定人数、定课时、定内容、定考核奖罚,抓好重点岗位、特殊岗位和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抓好班组建设,逐步实现班组“三无”即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三保”即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队、队保全井,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使之变为职工群众的自觉行为。
(四)持之以恒,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
提高对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建立矿井质量标准化目标管理,坚持矿半个月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安全质量验收制度。
继续实行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上新台阶。
五、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措施
1、把安全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2、认真做好矿安全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继续认真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并与安全生产挂钩。
把安全目标责任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实行重奖重罚,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安全机制。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为加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调动全体员工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励先进,鞭策落实,推动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矿井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安全绩效与干部职工奖金挂钩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领导问责制,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
二、年初全矿人员每人交纳5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全年安全无事故,年终翻倍兑现一次。
三、全矿每位干部职工只要出现一次30天以上的工伤,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0元。
四、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扣除抵押金。
五、半年出现一起重伤或二起轻伤,矿长、副矿长、技术员扣抵押金,另补交500元。
、
六、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七、奖罚
当班出现破皮伤,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安全生产技术审批制度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有关法律、条例和技术政策,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条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设计
1、各类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工程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2、一般性工程设计由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具体编制,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区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3、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要经过负责人审批;
4、矿井开拓延深设计,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延深设计的主要原则,生产技术科编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报县主管部门审批。
5、矿井技术改造设计必须在生产能力核定和矿井发展规划基础上进行。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重大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提出编制的主要原则,由矿生产技术科编制,报县主管部门审批。
6、采区设计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报矿审批。
采区地质报告提前一个月送交设计部门,采区设计提前三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新采区交生产前,由矿组织验收。
7、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生产组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批。
新工作面移交生产前,由矿组织验收。
8、编制、审核、审批的依据:
经审批的地测资料、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等。
二、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接替方案和规划方案
1、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接替方案和规划方案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编制,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机电、通风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再报矿审批;
2、编制、审核、审批的依据:
经审批的地测资料、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等。
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1、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区(队)长、编写人员、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长等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3、编制、审核、审批的依据:
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等。
四、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井巷维修、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断层、顶板破碎带等)、过老巷、采掘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巷道贯通、恢复通风排放瓦斯、调整通风系统、石门揭煤、反风演习、矿井救灾演习、瓦斯鉴定、探放水、煤柱设计及安全措施、主副井筒轨道检修、固定机械“四大件”检修、变电站(所)检修、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割以及其它牵涉到安全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项目等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由生产组牵头、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区(队)长、编写人员、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等有关人员进行审核,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割安全措施由技术负责人、矿长审批;
4、报矿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石门揭煤设计、启封火区设计和安全措施、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设计及安全措施、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和措施、矿井救灾演习计划和措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须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安全措施计划都必须报矿审批。
矿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一通三防科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由矿长审批。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30号令和省政府、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煤监局的有关规定,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加强对全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职责与方式
1、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井下班(组)长的培训,每个专业2人,按市三级培训中心安排培训课程,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江西省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检查工、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井下电钳工、等每个工种配备4人,主提升机操作工27人,按市三级培训中心安排初,复训课程、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复审记录。
通风安全监测工3人,按省二级培训中心安排初、复训课程,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复审记录。
3、所有井下从业人员,按县四级培训中心《婺源县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取得《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4、新工人必须经县四级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具备入井资格后,在老工人带领下实习两个月,然后再进行相应工种的岗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具备安全工作资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二、培训内容
1、班(组)长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班(组)管理,各专业安全管理、灾害应急处理、职业病防治与劳动保护等知识。
2、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进行培训。
3、一般工种和新工人安全培训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岗位安全责任制,煤矿生产技术,矿井通风与各种灾害发生的预兆、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与本工种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掌握井下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4、复训内容:
(1)近期颁布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
(2)有关岗位及相关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近期典型事矿案例分析。
(6)有重点地复习初训时学过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培训周期与考核办法
(一)培训周期: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上饶煤矿安全技术三级培训中心下达的培训安排培训周期分批分次进行全部培训。
从业人员按婺源县煤监局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每年一次进行全部培训。
(二)考核办法: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复)训分授课、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三部分,由市煤冶行办三级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县四级培训中心进行培训的其他工种作业人员、转岗人员和新工人由县四级培训中心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四、培训标准
通过正规的培训后,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班(组)长
(1)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煤矿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工程质量标准;提高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3)掌握煤矿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能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脱险。
(4)熟悉井下避灾呼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5)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区队(班组)长安全工作资格。
2、特殊工种操作人员
(1)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尊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等对本岗位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和完好标准;会熟练操作及排除常见故障。
(3)熟练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熟悉煤矿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和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掌握井下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4)了解煤矿生产技术和矿井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5)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本岗位安全工作资格。
3、一般工种和新工人
(1)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本岗位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3)熟悉煤矿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和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4)熟悉井下避灾线路;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5)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本岗位安全工作资格。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由矿长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组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董国新(矿长)
副组长:
董国华(安全副矿长)
董国栋(生产副矿长)
汪桂秋(机电副矿长)
董法泉(技术负责人)
成员:
方福来(专职安全管理员)
戴进(专职安全管理员)
董法盛(专职安全管理员)
方达开(专职安全管理员)
张胜根(班长)
董雄正(班长)
张双盛(班长)
三、由矿长组织小组全体人员,每月12日、28日进行二次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一般事故隐患为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为一级进行登记,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一般隐患由班组长负责立即组织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对整改验收的事故隐患进行核销登记。
五、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积极配合赣东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上饶市行办、婺源县煤监局等上级部门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并及时组织排除隐患整改工作。
七、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撤出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上报煤监局,研究制订专项整改方案加以治理,整改完成后,报请县煤监局验收整改项目,申请复产。
八、鼓励和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安全生瓣实现。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监督与检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全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制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1、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矿设立安全监察处小组处,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监察检查工作。
2、矿成立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
成员:
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
二、安全监督检查的周期、内容(标准)与方式
(一)监督检查周期:
矿每月组织一次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相结合;队每旬和班组每日进行自查相结合。
(二)监督检查内容(标准)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安全检查要深入井、队和班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1、查思想:
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各单位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2、查管理、查制度:
主要检查各单位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生产负责人是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是否都有安全的内容;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安全专职机构是否健全;工人群众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计划是否按年度编制和执行;安全技措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三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此外,还要检查各单位瓣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入矿的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换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度,作业规程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的执行情况。
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
主要是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生产单位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
重点检查矿井的“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以及矿井水灾、火灾、瓦斯和煤尘等灾害的预防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要害部门和重点设备如:
变配电所、火药库都要进行严格检查。
4、查事故处理:
检查各单位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如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草率处理的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并从中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中矿及各单位可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到每次检查的内容有所侧重,突出重点,真正收到以良好的效果。
(三)监察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
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矿井每月、队每旬、班组每日),每逢国家重大节庆日时,由矿组织全矿安全大检查。
2、突击检查:
无固定时间间隔,对各单位的特殊部门、特殊设备或一个特殊地点乾地突击检查。
3、连续检查:
由矿派专人对重大事故隐患地点或环境恶劣作业地点进行连续观察和检查。
4、特殊检查:
对各单位具有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新建或项目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进行特殊检查。
此外。
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通风设施等进行检查。
三、安全监察检查要求
1、安全大检查:
(1)安全大检查必须由矿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组织检查检查问题,认真地解决问题。
(2)每次检查都要有重点、有针对性。
(3)安全大检查要采用多种形式如发动群众检查,组织不定期检查,专业系统检查。
(4)要下决心解决问题。
首先,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要坚决停产处理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生产;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追根问底分析原因,追究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其次,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落实解决的步骤和时间,并要做到不解决不撒手。
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由安监小组填写“意见书”,一式三份送交被检查单位或负责人、安全监察小组存档,各一份。
(5)检查时要作好记录,结束时要写出书面报告和填写“安全大检查整改安排表”,交有关单位研究整改并作为安全大检查后效果复查的依据。
2、日常巡回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实行日常的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要求如下:
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召回安全检查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轮流进行,保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不间断。
(1)巡回安全检查要坚持“七字”法:
一、“查”,检查路线不受被检单位的约束,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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