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电力基建事故预防、危险源控制及应急处理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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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电公司
电力基建事故预防、危险源控制
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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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
电力基建事故预防
危险源控制及应急处理预案
第1章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国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电力集团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区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应对和处理因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等危险、危害因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1.2.2本预案用于指导区供电公司所属基建施工等单位人身伤亡事故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的建立。
第2章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机构设置
公司设置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及各专业应急工作组。
各基层单位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体系。
2.1.1基建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
公司分管生产经理
成员:
生产技术部、多经办、物资公司、安装公司、调度、长能电气有限公司第一行政正职。
2.1.2基建应急办公室
主任:
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
成员:
生产技术部、多经办、物资公司、长能电气有限公司、安装公司、运行工区、调度等有关人员。
2.1.3应急工作组
1)安全组:
组长为安全监察部主任。
成员为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多经办分管领导及安全专工;
2)技术组:
组长为生产技术部主任。
成员为生产技术部、长能电气有限公司、调度和多经办分管领导及专业技术专工;
3)宣传组:
组长为政工部主任。
成员为政工部、工会、办公室、公司各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专工;
4)保卫组:
组长为办公室主任。
成员为办公室、多经办、运输公司分管领导及有关专工;
5)医疗救护组:
组长为物业公司经理。
成员为物业公司和公司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救助人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为多经办分管主任。
成员为多经办、物业公司、物资公司、运输公司分管领导及综合管理人员;
7)外事协调组:
组长为人事部主任。
成员为办公室、发展策划部、工会、纪委、人事部、办公室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
8)法律事务组:
组长为发展策划部分管主任。
成员为发展策划部、工会、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2.2.1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法规,建立健全公司重大人身伤亡应急组织体系。
2.2.2负责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状态救援预案,决定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等各项重大决策。
接受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组织落实交办的各项工作。
2.2.3统一指挥和组织公司范围内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措施。
2.2.4负责对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敏感事件,及时向上级组织等相关部门汇报。
对公司对外发布信息负责。
2.2.5负责组织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处置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教训,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3.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在上级和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落实应急救援指令,协调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2.3.2负责掌握了解重大人身伤亡情况以及造成的影响,提请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或终止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3.3负责保持与省市政府及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有关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向上级汇报。
2.3.4负责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预防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协调组织措施预案的落实工作。
2.3.5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急救演练,组织工作总结,及时组织和协调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
2.4应急工作组职责
2.4.1安全组:
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救援安全措施、事故预防、处置、事故调查取证、责任追究、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2.4.2技术组:
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技术措施、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技术支持。
2.4.3宣传组:
负责应急救援对外宣传报道,对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正确发布对外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
2.4.4保卫组:
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安全保卫及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等公共安全技术支持、对外工作协调和警戒工作。
2.4.5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建现场救治医疗人员,组织现场紧急救护、伤员救治及转移工作,做好公司急救培训指导和传染性疾病预防工作。
2.4.6
2.4.7外事协调组:
负责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的各种情况和各类问题,维护企业利益和对外形象。
2.4.8法律事务组:
负责事故刑事法律责任追究、伤残认定、财产损失赔偿、保险赔付以及家属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3章应急分级
3.1电力基建事故等级划分
等级
危害(迹象)
一般故障
尚不足以对人员和设备造成重大影响(如施工现场安全设置不合理,安全防护不力,安全监督力量不足等)
严重故
障
该类故障已造成事故或该类故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将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如脚手架发生倾斜、挡土塌陷、漏电保护器失灵、钢丝绳多股断裂等)。
严重事故
重大设备损坏、施工用的气瓶气体泄漏、设备SF6气体泄漏、变压器大量漏油、有人员伤亡,并造成严重直接经济损失。
3.2事故处理应急等级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类,分为一般状态、紧急应急状态、非常应急状态三个等级。
应急分级
危害
进入应急启动条件
一般状态
正常工作未受影响。
一般不进入应急启动状态,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整改、进行改进。
紧急状态
如不采取措施,将造成事故
进入应急启动状态,立即停止施工单位继续施工,由应急办公室组织进行紧急处理
非常紧急状态
有一定数量人员伤亡,设备有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较重
有人员伤亡、造成直接损失较重,进入非常紧急状态应急启动
第4章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一般规定
4.1.1施工现场发生紧急状态及以上信息,必须立即核实并报基建应急办公室,由基建应急办公室落实信息,判断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时,提请公司应急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由上一级决定并宣布进入相应应急状态。
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做好人员抢救准备。
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本应急救援最低响应级别,则响应关闭。
4.1.2发生紧急状态事件后,现场或先期到达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防止事故发生;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应急办公室组织应急工作组立即到达施工现场,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1.3应急工作组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原因调查、分析、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应急办公室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指挥部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4.2应急启动程序
4.2.1发生设备损坏状态
1)发生设备损坏,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以便接受调查分析;
2)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施工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按本预案及本单位预案作出应急反应,迅速查明损坏情况,并立即向公司基建应急办公室或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
3)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施工单位,应急指挥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需要公司进行协助、协调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
4.2.2人身伤害紧急状态
1)应急办公室宣布进入事故紧急状态;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基建单位,应急指挥办公室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应迅速查明人员受伤情况,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及时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4.3应急救援
4.3.1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门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如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已进驻现场,则值班地点应设专门值班电话并安排专门值班人员。
4.3.2有关应急工作组按照事故性质及应急等级,立即开展工作,组织、指导人员救护、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置。
4.3.3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受应急办公室工作汇报,应急办公室主任接受应急工作组汇报,并做出处置决策,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抢救所需的人、财、物工作。
4.4信息发布
4.4.1发生设备及人身伤害事故,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人员及现场情况基本稳定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公共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事故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4.4.2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总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事故情况,必要时根据情况决定采用适当方式发布新闻和信息报。
4.5应急结束
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公司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第5章后期处置
5.1事故调查
发生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后,除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做到“四不放过”。
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5.2改进措施
5.2.1发生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之后,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设计、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处理预案。
5.2.2及时总结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重大人身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救与紧急处置体系。
第6章事故预防与处理保障措施
6.1人员及通讯保障
6.1.1公司基建应急指挥人员联系电话:
姓名
办公电话
手 机
安涛
4340
时永康
4341
房斌
4341
6.1.2加强人员应急演练。
各基层单位制订应急预案后,应对预案中相应人员进行培训,按照预案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保证事故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保证人员对紧急救护、消防装置应用等项目的熟练程度。
6.2组织措施保障
6.2.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补充完善。
6.2.2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严格执行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制。
工作开工前,要认真进行工作危险点的分析,制定全面、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6.2.3落实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各单位要做好存有或使用化学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品、锅炉压力容器以及进行重大施工作业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落实危险源控制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人员抢救体系。
6.2.4做好人员安全管理。
1)生产技术部门作业人员必须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基本条件,定期培训、体检合格;
2)加强临时工、外包工的管理及使用;
3)做好危险点告知。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4)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确保各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6.2.5加强交通管理。
进一步强化全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以及各种交通规章制度,必须实行“准驾证”制度,无本企业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本企业车辆,确保交通安全。
6.3技术措施保障
6.3.1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关键部位的安装施工要求在厂家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6.3.2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实现安全措施标准化。
6.4安全设施保障
6.4.1施工作业现场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4.2
6.4.3施工
6.4.5
6.4.6根据规程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足消防器材,做好现场消防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
6.5物资保障
6.5.1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对于项目建设的安措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有效。
6.5.2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配备齐全。
6.5.3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6.5.4各单位及大型基建施工场所应配备氧气瓶、担架、急救箱、加固用具、平推车、床被、照明工具等应急用品,保持良好,不准挪作它用。
6.5.5公司系统各类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优先满足人员救护需要。
第7章附则
7.1本预案由区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
人身意外伤害应急处理程序
1触电伤害
1.1脱离电源
当发生人身触电后,首先要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现场急救人员不准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以防急救人员触电。
为了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急救人员应根据现场条件果断的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
脱离电源的方法和措施有以下几种:
1.1.1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应立即将拉开开关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
但应注意到拉线开关或墙壁开关等只控制一根线的开关,有可能因安装问题只能切断中性线而没有断开电源的相线;
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头),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皮带、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电源。
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5)若触电发生在低压带电的架空线路上或配电台架、进户线上,对可立即切断电源的,则应迅速断开电源,救护者迅速登杆或登至可靠地方,并做好自身防触电、防坠落安全措施,用带有绝缘胶柄的钢丝钳、绝缘物体或干燥不导电物体等工具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1.1.2
1)立即通知有关供电企业或用户停电
2)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电源开关或熔断器;
3)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注意抛掷金属线之前,应先将金属线的一端固定可靠接地,然后另一端系上重物抛掷,注意抛掷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者和其他人。
另外,抛掷者抛出线后,要迅速离开接地的金属线8米以外或双腿并拢站立,防止跨步电压伤人。
在抛掷短路线时,应注意防止电弧伤人或断线危及人员安全。
1.2现场急救处理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急救者应根据触电者的不同生理反应进行现场急救处理,急救现场人员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
1.2.1触电者神志清醒、有意识,心脏跳动,但呼吸急促、面色苍白,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
此时不能用心肺复苏法抢救,应将触电者抬到空气新鲜,通风良好地方躺下,安静休息1~2小时,让他慢慢恢复正常。
天凉时要注意保温,并随时观察呼吸、脉搏变化;
1.2.2触电者神志不清,判断意识无,有心跳,但呼吸停止或极微弱时,应立即用仰头抬颏法,使气道开放,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此时切记不能对触电者施行心脏按压。
如此时不及时用人工呼吸法抢救,触电者将会因缺氧过久而引起心跳停止;
1.2.3触电者神志丧失,判定意识无,心跳停止,但有极微弱的呼吸时,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法抢救。
不能认为尚有微弱呼吸,只需做胸外按压,因为这种微弱呼吸已起不到人体需要的氧交换作用,如不及时人工呼吸即会发生死亡,若能立即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胸外按压,就能抢救成功;
1.2.4触电者心跳、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不得延误或中断;
1.2.5触电者和雷击伤者心跳、呼吸停止,并伴有其他外伤时,应先迅速进行心肺复苏急救,然后再处理外伤;
1.2.6发现杆塔上或高处有人触电,要争取时间及早在杆塔上或高处开始抢救。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伤员扶卧在救护人的安全带上(或在适当地方躺平),然后根据伤者的意识、呼吸及颈动脉搏动情况来进行前
(1)~(5)项不同方式的急救。
应提醒的是高处抢救触电者,迅速判断其意识和呼吸是否存在是十分重要的。
若呼吸已停止,开放气道后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s继续吹气1次;若颈动脉无搏动,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2次,促使心脏复跳。
若需将伤员送至地面抢救,应再口对口(鼻)吹气4次,然后立即用绳索迅速放至地面,并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1.2.7触电者衣服被电弧光引燃时,应迅速扑灭其身上的火源,着火者切忌跑动,方法可利用衣服、被子、湿毛巾等扑火,必要时可就地躺下翻滚,使火扑灭。
2高处坠落伤害
2.1受伤部位分析
高处坠落者的受伤部位与着地时的姿势有关,根据坠落时体位的分析,受伤部位的频发顺序是脊柱、股骨、跟骨和骨盆具体如下:
2.1.1下肢着地骨折多发于足部、跟骨、盆骨或脊柱;
2.1.2臀部着地以骨盆及其周边部骨折为多;
2.1.3仰卧位着地多发生脊柱骨折;
2.1.4膝着地易致膝关节周围骨折;
2.1.5侧卧位着地集中于躯干或四肢的一侧;
2.1.6头部着地常常是头部外伤、颅骨骨折和颈椎骨折;
2.1.7俯卧位着地以面部、腹部损伤者为多,且往往伴有肋骨骨折及腔内器官出血或破裂。
2.2现场急救处理
2.2.1急救者首先应仔细观察伤员的神志是否清醒,并察看伤员着地部位及伤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倘若伤员昏迷,但心跳、呼吸存在,应立即将伤员的头偏向一侧,防止舌根后倒,影响呼吸,并立即将伤员口中可能脱落的牙齿和积血清除,以免误入气管引起窒息;
2)对于无心跳、呼吸的伤员,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待伤员心跳、呼吸好转后,将伤员平卧在平板上,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若发现伤员耳朵、鼻子出血,可能有脑颅损伤,千万不可用手帕、棉花或纱布去堵塞,以免造成颅内压力增高和细菌感染;
4)若躯体外伤出血,应立即用清洁布块压迫伤口止血,压迫无效时,可用布带或橡皮带等一切可用之物在出血的肢体近躯处捆扎(力度到不出血即可);
5)若伤员造成骨折,可按骨折应急救护处理;
6)如果腹部有开放性伤口,应用清洁布或手巾等覆盖伤口,不可将脱出物还纳,防止感染。
2.2.2骨折应急救护处理
1)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
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地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
其目的是:
避免骨折断端在搬运时,损伤周围的血管、神经、肌肉或内脏;减轻疼痛,防止休克,便于运送到医院去彻底治疗;
2)临时固定的材料有夹板和敷料,夹板以木板最好,紧急情况下也可用木棍、竹蓖等代替;敷料为棉花、纱布或毛巾,用作夹板的衬垫。
缠夹板可用绷带、三角巾或绳子;
3)若上肢骨折,应将上肢挪到胸前,固定在驱干上;若下肢骨折,最好将两下肢固定在一起,且应超过骨折的上下关节,或将断肢捆绑、固定在担架、门板上;
4)脊骨骨折时,不需要作任何固定,但搬运方法十分重要,搬运时最好用担架、门板等,也可用木棍和衣服、毯子等做成简易担架.让伤员仰躺。
无担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时,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扛的方法抢救伤员。
如果操作不当,即使是单纯的骨折,也可导致继发性脊髓损伤,造成瘫痪;对已有脊髓损伤的伤员,会增加损伤程度,尤其是高位的脊柱骨折,如搬运不当,甚至可能立即致命;
5)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它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
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颏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6)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
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7)在抢救伤员时,不论哪种情况,都应减少途中的颠簸,也不得随意翻动伤员。
2.2.3现场急救步骤
1)将受伤的部分包扎固定。
四肢的大动脉均紧挨着四肢的骨骼,在包扎固定后,一定要实测一下肢体远端的动脉搏动。
如果搏动消失,说明包扎可能过紧,伤致远端血液循环不能循环,应立刻重新减轻包扎压力,否则,时间过长将使肢体广泛坏死而残废;
2)包扎固定时如可能应使远端的手指或足趾露出一部分,以便随时观察皮肤的颜色变化,并与健康一侧同样部位的色泽进行对比。
苍白、紫绀、温度降低均提示血液循环障碍;
3)检查末梢循环可用手指轻轻的在伤员的指甲上加点压力,然后放松。
加压时呈白色,放松后恢复粉红色。
如在2秒内不能恢复原状,说明循环不足,存在障碍;
4)开放性骨折的伤口,不要在伤口上涂抹任何药物,不要冲洗或敷及伤口。
更不能将断骨推回皮内,在现场不要进行纠正。
2.2.4抢救者必须保持十分镇静和有条不紊的操作步骤,取得伤员的信任和合作。
首先处理危及生命的问题,要确保呼吸道畅通,使心脏和肺的功能正常运行,控制大出血。
2.2.5待伤员全身情况稳定后,考虑固定搬运,迅速送往医院。
3坍塌伤害
3.1事故后首先坍塌物,防止反复坍塌加重伤害程度。
接近受害人时用人工移送坍塌物,然后观察伤员受伤情况,伤势轻微者可自行救治。
若发现轻伤及以上者必须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
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者直接送往就近医院。
3.2送往医院前发现创伤应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
3.3现场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3.4外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最好使用绷带或纱布),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
外观无伤,但呈现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3.5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
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3.6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
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3.7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木棍或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
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3.8出现颅外伤者,伤员应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
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3.9救护工作应尽快交由医务工作者进行,最后的诊断和判定要交由医务人员进行。
4气体爆炸伤害
4.1发生事故后首先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
同时确认摆脱爆炸范围或爆炸完全结束,再观察其受伤情况。
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员直接送往就近医院。
4.2按照B.3.2~B.3.9进行抢救。
5车辆伤害
5.1现场抢救
5.1.1事故发生后乘车人员应迅速脱离肇事车辆,发现有伤者,立即拨打120救护中心电话请求救援,也可拦截车辆抢救伤者,要以最快的速度把伤者送往医院。
同时拨打122电话报警,说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5.1.2按照B.3.2~B.3.9进行抢救。
5.2现场保护
5.2.1现场人员应正确保护现场,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做到“一报,二摆”。
一报:
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的情况,就近通知医疗机构到现场队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二摆:
迅速摆放警示标识,白天,在据中心现场来车方向100米外,在夜间,在据中心现场1000米外。
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外置警戒线,警戒人员可在道路边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或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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