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暗挖与顶管工程.docx
- 文档编号:1890914
- 上传时间:2023-05-02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22.86KB
地下暗挖与顶管工程.docx
《地下暗挖与顶管工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下暗挖与顶管工程.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地下暗挖与顶管工程
层超前支护加固、
作业架、隧道运
洞口、横通道、
专项措施;
按规定组织专
系统应完善;
地下暗挖与顶管工程
7.1矿山法隧道
7.1.1矿山法隧道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方案与交底、洞口及交叉口工程、地隧道开挖、爆破、初期支护、施工监测。
一般项目应包括:
防水工程、二次衬砌、输、作业环境。
7.1.2矿山法隧道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方案与交底
1)编制方案前应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核查,并应进行安全评估;
2)施工前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模板台车、作业架进行设计计算;
3)钻爆作业应按规定编制爆破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爆破方案设计;
4)针对特殊地质地段,有毒气体地层,穿越既有管线或建(构)筑物,降水,竖井或正洞连接处,工程周边环境保护等特殊部位、工序应制定专项方案或
5)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6)专项施工方案、爆破专项方案、超规模的非标准段支模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应家进行论证;
7)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8)施工前应按规定编制现场应急预案。
2洞口及交叉口工程
1)洞口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2)洞口边坡和仰坡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应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截、排水
3)横通道、竖井或正洞连接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
4)进出洞、上下井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并形成登记记录;
5)洞口邻近建(构)筑物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1)施工中应按设计及标准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加固,并对地下管线等周边环境进行保护;
2)超前加固前,掌子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封闭;
计和专项施工
后,应在注浆
每循环进尺、
规定;
有安全防护措
3)超前支护的大管棚或小导管的材质、规格、长度、间距、外插角等应符合设方案要求;
4)管棚、超前小导管或开挖面深孔等部位注浆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注浆完成体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开挖;
5)浆液配置或存放过程中应设专人管理;
6)浅埋地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面注浆加固。
4隧道开挖
1)开挖前应进行开挖面地质描述,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地质超前预报;
2)开挖应严格按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开挖方法和步序进行,并严格控制相邻隧道作业面纵向间距;
3)作业面周围应支护牢固,松动石块应及时清理;
4)核心土留置、台阶长度、导洞间距应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5)不良地质地段掌子面应及时支护、封闭;
6)支护参数应根据地质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7)双向开挖面相距15-30m时,应改为单向开挖;
8)开挖过程中降水作业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5爆破
1)爆破器材应符合标准要求,并应具有检验合格证、技术指标和说明书;
2)爆破器材的存储、运输和处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3)起爆设备或检测仪表应按规定定期标定;
4)装药量应符合设计和爆破方案设计要求;
5)工作面爆破后,应对爆破面进行检查,全面找顶,盲炮处理应符合有关安全
6)爆破作业应在上一循环喷射混凝土终凝大于4h后进行;
7)爆破时人员、设备与爆破点的距离应大于爆破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时,应施。
1)型钢、钢格栅、混凝土、锚杆、钢筋网等支护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要求;
?
案方案要求,
、监测方法和
观测次数;
要求提交阶段
2)钢架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3)钢架节段间连接应按设计及标准要求连接;
4)钢架底脚基础应坚实、牢固、无悬空,并不得有积水浸泡;
5)钢架之间应采用纵向钢筋连成整体,连接钢筋直径、间距应符合设计及标准
6)钢筋网的钢筋间距、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且应与锚杆连接牢固
7)锚杆及锁脚锚管材质、规格、长度及花眼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锚管应按设计要求注浆;
8)初期支护应按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及时封闭成环;
9)支护结构变形、损坏应及时进行处理;
10)初期支护应及时进行背后回填注浆;
11)喷射混凝土外观应完好,不应有裂缝、脱落或钢筋、锚杆外露现象;
12)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13)初期支护断面侵限处理(换拱)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7施工监测
1)隧道施工前应按设计及标准要求编制监测方案,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并应按监测方案实施施工监测;
2)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
3)隧道施工监测过程中,应按设计及工程实际及时处理监测数据,并应按设计性监测报告,及时反馈、指导施工;
4)当监测值达到所规定的报警值时,应停止施工,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7.1.3矿山法隧道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工程
1)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焊焊渣飘落到防水材料上;
3)热风口、射钉枪枪口严禁对着人;
4)防水板、土工布等易燃材料余料应妥善管理、及时清理。
次衬砌
1)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与掌子面距离应符合设计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2)模板台车的工作平台面应满铺防滑板,并固定牢固,四周应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3)模板台车应设置登高扶梯,并应按规定设置栏杆和扶手;
4)厂家生产的模板台车应提供合格证明;
5)模板台车使用前应进行验收;
6)模板台车移动时应统一指挥,设备、电线、管路应撤除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7)模板台车堵头拆除应采取防护措施;
8)模板台车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9)非标准段采用支模施工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支撑体系进行设计计算。
3作业架
1)作业架的工作平台面应满铺防滑板,并固定牢固,四周应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架应设置登高扶梯,并应按规定设置栏杆和扶手;
3)厂家生产的作业架应提供合格证明;
4)作业架使用前应进行验收。
4隧道运输
1)竖井垂直运输材料过程中,井下作业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2)运输车辆应有产品合格证明;
3)洞内运输车辆制动有效,不得人料混载、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4)洞内车辆、信号系统应完善;
5)洞内应设置交通引导标志,并应有车辆限速规定;
6)车辆启动前应进行检查并鸣笛;
7)隧道道路应畅通,周边不应有物体侵界。
1)施工前编制通风、防尘专项方案,并应对通风量进行计算;
2)施工前应进行职业危害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氧气及瓦斯、沼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浓度等检测,有毒有害气体
浓度超限时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4)作业面应通风良好,风速、新风量应满足施工要求;
5)风管应完好,不得有破损、漏风,吊挂应平直;
6)爆破后应通风,通风时间不应少于15分钟;
7)凿岩、放炮、喷射混凝土等扬尘作业,应采取喷雾、洒水净化等防尘措施;
8)作业人员在粉尘较大场所应戴防尘口罩,在凿岩等噪声较大场所应戴防噪声护具;
9)风、水、电线路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布设;
10)作业面、运输道路应无积水、泥泞;
11)洞内光线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照明;
12)洞内应按规定设置警示、通信、排水设施。
7.2盾构法隧道
7.2.1盾构法隧道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46和现行行
业标准《盾构法开仓及气压作业技术规范》CJJ217的规定。
7.2.2盾构法隧道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方案与交底、盾构机选型与安装调试、始发与接收、掘进施工、开仓与刀具更换、洞门及联络通道施工、施工监测。
一般项目应包括:
管片堆放与拼装、隧道施工运输、安全防护与保护措施。
7.2.3盾构法隧道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方案与交底
1)盾构法隧道施工前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针对盾构机始发、接收、解体、掉头、过站,端头加固,围护结构破除,负环及洞门管片
拆除,穿越既有管线、铁路或轨道线、建(构)筑物,盾构开仓换刀,联络通道等重要部
位、工序应制定专项方案;
3)盾构法隧道专项施工方案及重要部位、工序的专项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4)盾构法隧道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穿越既有设施、首次盾构开仓换刀、联络通道等工序的专项
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5)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6)施工前应按规定编制现场应急预案。
2盾构机选型与安装调试
1)新造盾构机应组织选型论证;
2)经改造的盾构机应组织适用性验收;
3)盾构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完成后应经总装调试合格后出厂,并应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新造或改造盾构机出厂应进行验收;
5)盾构机维修后,液压系统、集中润滑系统、电气系统、PLC系统、人闸、密封等主要系统应经测试或检测,并应形成记录;
6)安装调试完成后应组织现场验收,扣5分;
7)盾构机吊装过程应严格执行吊装安全专项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3始发与接收
1)始发前应对地勘资料进行详细复核,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始发前应按专项方案对始发与接收井端头进行加固;
3)洞门凿除前,对端头加固改良后土体应进行抽芯检测;
4)洞门凿除应对掌子面进行钻孔探测地质情况;
5)盾构洞门应按设计要求制作洞圈和密封装置;
6)始发前应对盾构机姿态进行复核;
7)始发前应对反力架或托架受力进行验算,并对反力架、托架进行安装质量及焊缝检测,确认合格;
8)始发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负环管片采取限位固定措施;
9)始发与接收时应对管片采取限位、固定措施,并应对管片螺栓进行复紧;
10)盾构机司机上岗前应经实际操作培训,并应考核合格。
4掘进施工
1)正式掘进前应进行试掘进,并根据结果优化掘进参数;
2)出现掘进参数异常、姿态异常、地面沉降超限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3)施工过程中应对掘进参数、注浆量、出土量、豆砾石填充量等进行详细记录
4)同步注浆、二次注浆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及时注浆到位;
5)发现出土过量时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6)穿越既有建(构)筑物、既有轨道线路或铁路和特殊地段前应对设备和刀具保连续掘进作业要求;
7)盾构机长期停滞在地质软弱地层,应制定并采取防止沉降、坍塌、渗漏的措
8)掘进施工过程中,应对盾构机进行维修保养,并对盾构机维修和保养进行详
9)盾构机长期停滞,再次使用前应对盾构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验收。
5开仓与刀具更换
1)开仓作业应制定开仓操作规程,严禁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2)开仓应办理审批手续,手续签认应齐全;
3)进仓作业时,应经气体检测合格,并应按专项方案进行地层加固;
4)常压开仓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观察土仓内掌子面地质情况;
5)盾构气压作业人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并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6)盾构气压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控制室内气压或闸门管理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技术交底;
7)盾构气压环境内不得有有易燃易爆物品,气压作业用电应使用安全电压,照爆措施;
8)盾构气压作业应采取两种不同动力空压机保证不间断供气;
9)作业人员气压作业时间和加、减压时间应符合带压进仓作业规定;
10)气压作业区与常压作业区之间,隧道与外部应配备通讯设施;
11)开仓作业全过程应做好记录,开仓审批、作业时间、刀具更换等应做详细记
6洞门及联络通道施工
1)洞门、联络通道施工前,应按专项方案对通道周围地层进行加固,并对加固进行抽芯检测;
进行检查,确
施;
细记录;
、教育、安全
明灯具应有防
录。
改良后土体应
2)联络通道管片拆除前,应进行钻孔探测地质情况;3)洞门、联络通道施工现场应按应急预案准备抢险物资;
4)负环及洞门、联络通道管片拆除应按专项方案进行;
5)负环及洞门、联络通道管片拆除现场应设立专人安全管理;
6)联络通道施工前后一定范围内管片应按专项方案进行支撑保护;
7)洞门或联络通道管片拆除后,应及时封闭,避免出现渗漏、掉渣等。
7施工监测
1)隧道施工前应按设计及标准要求编制监测方案,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
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并应按监测方案实施施工监测;
2)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3)隧道施工监测过程中,应按设计及工程实际及时处理监测数据,并应按设计要求提交阶段
性监测报告,及时反馈、指导施工;
4)当监测值达到所规定的报警值时,应停止施工,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5)盾构机通过后应对地层空洞隐患进行探测。
7.2.4盾构法隧道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片堆放与拼装
1)管片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排水设施应完善,排水应畅通;
2)管片堆放场地的通道应保持通畅;
3)管片堆放高度、堆放纵横间距、支撑垫块应符合专项方案及标准要求;
4)拼装机旋转时,旋转范围内应设置隔离设施,做好防护,清除障碍物;
5)管片吊运、拼装过程中连接牢固,并采取防滑脱装置;
6)管片翻转、吊运、拼装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应行成保养记录。
2隧道施工运输
1)运输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牵引力应进行计算,并应满足最大纵坡和载重要求;
2)车辆停驶时应采取防溜车措施;
3)车辆应处于安全状态,警示装置应齐全,动力和制动功能等应良好;
4)施工场地内或隧道内车辆行驶严禁超速;5)平板车不得搭载人员;
6)车辆应连接可靠,并设置保险链,严禁超载、超限;7)轨道端头应设车挡;
8)运输应有联络信号,且信号应合理、准确;
9)隧道内车辆行驶道路应畅通,不得有堆积物料、积泥(水)等影响车辆通行;
10)车辆、轨道应进行日常保养,并形成记录;
11)隧道内应采取人车分行措施,行车区域内施工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防护与保护措施
1)施工前编制通风、防尘专项方案,并应对通风量进行计算;
2)施工前应进行职业危害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氧气及瓦斯、沼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浓度等检测,有毒有害气体
浓度超限时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4)作业面应通风良好,风速、新风量应满足施工要求;
5)风管应完好,不得有破损、漏风,吊挂应平直;
6)风、水、电线路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布设;
7)洞内光线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照明;
8)洞内应按规定设置警示、通信、排水设施及消防器材;
9)压力软管耐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布置于作业区及人行道范围的压力软管应采取防脱、
限位措施;
10)竖井人员上下应设置登高扶梯,并应按规定设置栏杆和扶手。
7.3顶管
7.3.1顶管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
7.3.2顶管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方案与交底、顶管设备、起重吊装、工作井、顶进、施工监测。
一般项目应包括:
验收、排水、排泥及通风、安全防护、供电、拆除。
7.3.3顶管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方案与交底
1)顶管施工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3)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4)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顶管设备
1)顶管设备、配套设备和辅助系统应有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2)顶管设备的型号应与管道的型号和水文地质条件相适应;
3)顶管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顶管设备安装、拆卸应按操作规程进行;
5)所有设备、装置在使用中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3起重吊装
1)起重机械设备应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2)起重设备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3)起重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灵敏可靠;
4)起重机械的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和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规
5)起重作业前应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6)下管时应穿保险钢丝绳;
7)起重机械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
8)起重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9)起重机械的提升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荷载;
10)严禁起重臂及吊物下有人员作业、停留或通行。
4工作井
1)工作井结构应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并能满足井壁支护及承受顶的要求;
2)顶管单向顶进时,始发井宜设置在下游一侧;
定允许范围;
管推进后座力
3)工作井施工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开挖与支护;
4)工作井周边堆载应在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机械设备施工与井边的安全距离求;
5)后背墙的尺寸、材料和构造应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其强度和刚最大允许顶力和设计要求;
6)后背墙平面应与掘进轴线应保持垂直,表面应平整坚实;
7)顶管进出洞口的土体应根据地质情况、顶管机选型、管道直径、埋深和周围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5顶进
1)顶管施工前应对施工沿线进行踏勘,了解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地下障
2)施工前须对后背土体进行允许抗力验算,验算不满足要求时须对后背土体加工安全、周围环境保护要求;
3)顶进装置安装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平行、对称;
4)顶铁在导轨上应滑动平稳、无阻滞现象;
5)顶进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在顶铁上方及侧面停留,并应随时观察顶铁有无
6)千斤顶须和油表配套使用,不得混用;
7)顶进中若发现油压突然增高,应立即停止顶进,检查原因并经处理后方可继
8)千斤顶活塞退回时油压应根据操作规程控制;
9)手掘式顶管时,严禁挖土人员走出工具管前面进行作业;
10)一次顶进距离大于100m时,应采用中继间技术;
11)顶管作业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
6施工监测
1)顶管施工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警值、监测方法和监监测周期等内容;
2)监测项目应包括工作井基坑和管道沿线影响范围内的地表、临近建(构)筑
3)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
应符合设计要
度应满足顶管
环境按设计和
碍物的情况;
固,以满足施
异常现象;
续顶进;
测点的布置、
物、地下管线;
观测次数;
4)顶管施工过程中,应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
5)当监测值大于所规定的报警值时,应停止施工,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7.3.4顶管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验收
1)顶管设备、配套设备和辅助系统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
2)工作井施工完毕,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3)验收内容要量化,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4)验收合格后应在明显位置悬挂验收合格牌。
2排水、排泥及通风
1)作业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降排水措施;
2)工作井四周地面应设置防、排水设施;
3)工作井底封底前应设置带盖的集水坑,积水坑内的积水应及时排除;
4)气压平衡、泥水平衡、土压平衡顶管排放的泥浆应采用管道、排泥泵或运输小车及时有组
织外运、排放,采用泥水排放出泥时,应设置泥浆沉淀池;
3
5)管道内应设置通风装置,通风量不应小于每人25-30m/h,出口空气质量应符合环保要求;
6)管道内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7)地层中存在有害气体时必须采用封闭式顶管机,并应增大通风量。
3安全防护
1)工作井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标准要求;
2)地面井口周围应设置防汛墙和防雨设施;
3)作业区应设置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域;
4)工作井内应按标准要求设置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
5)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地面与顶管工作面之间应设置联络通讯设备。
4供电
1)顶管施工应设置双路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动力、照明应分路供电;
2)进管电缆应悬挂于管壁;3)顶管距离超过800m时,宜采用调压器配电或将高压电引进管内,增设变压器进行供电;
4)井内与管内照明应采用不超过36V的低压防爆灯;
5)管内供电系统应按标准要求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5拆除
1)工作井洞口封门拆除应符合标准规定;
2)顶管施工完成后,提升设备、顶进设备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3)机械拆除时,施工载荷应小于工作井支护结构承载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地下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