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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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课程指广播电视大学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而开设的学科及其目的、内容、范围、活动、进程等的总和。
一门课程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科目,包含课程名称、教学大纲、教学方案、各种教学资源以及课程考核说明等。
第二条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巩固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高水平的课程建设,通过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实现高水平的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推进远程教育的发展、改革和创新,提高远程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课程建设的重点是开放教育专业的非统设课程。
第四条课程建设以课程教学团队为基础,组成校、系部两级课程建设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秘书长由电大教务处处长担任,各系部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其职责是统筹负责全校课程建设的规划、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各教学部成立课程建设工作组,由部主任、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及有关教师组成,负责制定本部门课程建设的工作方案、经费使用方案以及组织课程的评估与检查工作等。
第二章课程建设调研与设计
第五条教学部课程建设工作组拟定本部门课程建设规划草案,并做好拟建课程社会需求、学习者个人需求及该课程现状调研,在调研论证基础上拟定重点建设的课程。
第六条课程建设整体设计方案是课程建设的基础,必须明确课程建设目标与要求,体现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突出课程特色与创新,明确课程定位,从专业知识体系角度设计拟建课程多媒体资源。
第七条课程建设整体设计的目标是:
具有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资源和教材、一流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等特点和网络教育特色的示范性课程。
要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及现代远程教育规律和教学改革方向,适合于在职从业人员学习和终身学习,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学习支持服务到位,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辐射和共享的作用。
第八条课程建设整体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是:
(一)具有较强的教学团队
课程建设要选择电大系统或聘请普通高校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较高、具有丰富远程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吸收系统内优秀教师、技术人员组成精品课程建设组。
通过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包括教学、辅导、设计和技术支持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课程资源建设团队。
(二)符合实用性要求与成人学习特点
课程内容一要适应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正确处理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知识体系系统性的关系,正确处理理论基础知识、学科前沿知识和实践应用知识结合的关系;二要重视课程内容的解构与重构,专科课程要实现与职业资格标准的相应要求相匹配。
探索远程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建立适合于成人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培养模式。
(三)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要以学生为中心设计学习活动、以导学为特色开发教学资源。
根据学科专业内容选择适当的媒体形式,根据学生的学习条件差异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和传播方式。
运用基于网络的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指导,提供支持学生网上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条件,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重视主教材和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
课程建设要实现具有内容较为先进的教材和与教材内容相配套的形式多样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媒体采用与技术运用适当,并遵循相关标准规范。
要通过网络或光盘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精品课程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内容、习题、教材、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效果评价、系统讲授的电视录像课、网络课程等数字化学习资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五)提供优质的学习支持服务
课程建设要灵活运用多种导学策略,设计多样性的学习活动,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方便快捷的学习支持服务,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发展与知识技能的提高。
第三章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
第九条课程建设采用项目招标方式,由教学部组织专业责任教师统一申报,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决定。
第十条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学和学术水平高,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管理、技术和支持服务团队共同建设和维护课程。
(二)课程建设以自编的特色教材为基础。
(三)课程建设强调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网络资源一体化建设和使用方案的设计。
课程建设的立项必须同时提交三种媒体资源(文字教材、多媒体教学资源和网络资源)的建设方案,还应考虑学习指导书、实践教学手册、形成性考核册以及试题库的建设方案。
(四)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省校确定的重点专业的主干课程范围内选择,有一定的使用面,每届的使用人数原则上应在300人以上,以便于评价和完善。
第十一条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
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申请书,所在教学部初评后呈交教务处;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学校公示评选结果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为当年校级课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结束后由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验收,通过验收合格的课程,学校将认定其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精品课程。
(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
由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在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由电大教务处向中央电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所有申报程序按照中央电大、湖南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课程资源建设
第十二条课程建设工作程序:
(一)组建课程建设项目组。
确定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后,教学部负责组建课程组,提出课程组长和课程组人选,编制课程建设工作方案,经教学部课程建设工作组审定后,正式进入课程建设环节。
同时将课程建设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二)编制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组编制教学大纲,经教学部初审、专家终审、主管校长批准后,作为课程建设与实施的基本依据。
(三)进行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网络资源的一体化设计。
课程组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进行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网络资源的一体化设计,编制课程一体化方案。
一体化方案经教学系部初审、专家终审、主管校长批准后,作为课程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网络资源建设与使用的依据。
(四)开发多种媒体教学资源。
课程组依据一体化方案,编制文字教材、视听教材以及其他媒体素材。
编制完成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经审定、验收、试用和评价后正式启用。
(五)编制课程教学设计方案。
课程组编制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初稿,经教学部初审、专家终审、主管校长批准后,作为课程网上教学资源建设与教学过程实施的依据。
(六)开发网上教学资源。
课程组根据教学大纲、一体化方案及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对网上资源配置类型和数量、教学论坛、师资培训、教学活动安排等内容进行整体设计,形成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
根据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开发教学信息、教学辅导、教学活动、单向或双向视频教学活动及网络课程等网上教学资源。
(七)编制考核说明。
课程组根据教学大纲,编制考核说明。
考核说明包括课程考核对象、考核依据、考核方式、课程综合成绩的记分方法等说明部分,课程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各类试题的规范解答举例等内容。
(八)编制课程考核资源。
课程组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课程形成性考核及试题、试卷命制原则和要求,选择适当的考核形式。
从体现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考核两方面,设计形成性考核内容,编制课程终结性考试的试题或试卷。
文经类课程应重点对学生的理解、应用、综合判断、想象与创造等能力的考核;理工类课程应重点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应用、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等能力的考核。
第十三条一体化设计方案是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的总计划,其任务是科学选择教学媒体,确定各种媒体的功能定位,合理安排各种媒体的分工与配合。
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设计思想、媒体编制方案、课程资源建设进度安排、教学过程建议和媒体使用说明等。
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方案由教学部组织聘请4名专家以上(2名学科专家、2名远程教育专家)评审。
评审的主要材料有:
教学大纲、一体化方案初稿、样章、样带、其它媒体的样例,一体化方案评审档案。
一体化设计方案初稿和样章会前1周送达专家。
评审会议的进程主要是:
主审专家主持;介绍方案;观摩样章、样带;专家评议;修改意见、审定结论;形成评审档案;课程组修订一体化方案;主审专家终审形成正稿。
经专家审定后向教务处报送以下材料:
(一)一体化设计方案(终审稿)、样章、样带;
(二)一体化设计方案评审档案;
(三)一体化设计方案审定会会议通知及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文字教材由课程主持人组织课程团队成员根据课程定位与特色编写,主编一般聘请本学科知名专家担任,学校与其签订聘任协议,所编写教材纳入学校教材建设整体规划,由学校统一编辑出版,其相关权利依协议而定。
文字教材编写方案具体包括:
编写体例、编写纲目、样章等内容。
编写体例包括:
篇章结构、版式设计等。
编写纲目包括:
知识点、字数、编者等。
文字教材主要包括主教材、实验教材、导学教材及学习参考等。
一般采用合一型。
多人合编教材由主编统稿。
文字教材总字数控制标准为:
1学时5000字,1学分90000字。
文字教材书稿包括封面(书名、作者名)、文前部分(内容提要、前言、目录、学习指南等)、正文部分、文后部分(附录、参考文献等)。
文字教材审定会由教学部组织,聘请3名以上学科专家,实行编审分离。
课程主持教师准备审定会材料,包括教学大纲、一体化设计方案、书稿、文字教材评审表档案。
书稿于会前10-15天送达评审专家。
文字教材审定会议程主要包括:
主审专家主持;课程主持教师报告编写情况;专家评议;修改意见、审定结论;形成评审档案;修改书稿;主审专家终审书稿形成正稿。
文字教材评审表档案于审定会后一周内交教务处备案。
第十五条视频资源根据内容与方式分为系统讲授型、专题型。
系统讲授型指按课程内容体系,系统讲授10课时以上的课程知识和原理应用。
专题型指对知识点或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如课程学习方法和要求、重点或难点教学内容、案例、实验、学科拓展内容等进行专门的讲授、演示、分析或介绍,帮助学生加深理解所学内容,掌握思路和方法,开阔学科应用与发展视野等。
校级以上精品课程需有10课时以上的精讲视频资源。
视频资源编写方案包括:
录制纲目、样带。
录制纲目包括讲次、内容、技术手段等;样带要求15-20分钟,包含样章内容、主讲及技术指标。
视频资源分为标准本和播出本。
一个标准本为25分钟,内容包括片头、讲授内容部分和片尾。
一个播出本为50分钟,由两个标准本合成。
视频资源的制作程序为:
主讲编写讲稿;导演分镜头本;录制;后期编辑;技术审查;教学内容审查;修改;成品。
视频资源的审查包括教学内容的前期审定与验收、技术验收两个方面。
教学内容的前期审定与验收由承建单位审查,形成视频讲授内容评审档案。
技术验收是由录制单位根据技术标准审查,形成视频讲授的技术评审档案。
视频资源内容验收与技术验收档案于审定会后一周内交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网络教学资源是指通过网络表现的某门学科的教学内容及实施的教学活动的总和,包括按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学策略组织起来的教学内容和网络教学支撑环境两个组成部分。
网络教学资源包括文本资源与视频资源两类。
文本资源包括课程教学文件(含课程说明、教师介绍、教学大纲、实施方案)、课程系统辅导文本及动态辅导文本(含平时作业布置讲评、网上交互教学文本、参考资料、期末复习)等内容。
对已建有较完整网络教学资源的统设、统服课程,重点是编写拾遗补缺性的辅导文章。
对新开课程,必须编制课程教学文件,按章节编写系统辅导文本,对课程知识点进行归纳和梳理,对课程重点难点进行解析,并布置平时作业。
网络教学资源的辅导文本标题应写明课程名称、类型、章节名称,采用MicrosoftWord格式,版面A4。
文章标题统一采用四号黑体字,正文采用五号宋体字。
页眉标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网络课程是系统地呈现课程教学资源、学习过程具有交互性、共享性、开放性、协作性和自主性等主要特征的课程。
网络课程宜在该课程具备了相对完善的文字教材、视频讲授、CAI课件和IP课件,以及比较丰富的网上文本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应用合理的教学策略,进行科学的教学设计,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优化配置、合理补充,再开发而形成。
网络课程建设的重点是交互功能包括人机交互和人际交互;
网络课程要具有开放性,能够对教学资源进行持续的开发、更新、使用、反馈、整合等。
网络课程中应避免使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纯表现式的图片、配音、动画等。
网络课程无版权争议问题。
第十七条课程实践是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结合工作岗位和社会实际情况而进行的综合性训练,旨在加强和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实践设计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制定课程实践教学实施细则,提出实践场所、条件和环境,并根据课程实践教学要求聘请相应的指导教师。
课程教学实践方案要符合教学要求和社会实际,体现综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实践内容应使学生在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等方面得到综合性训练。
实践的难度和任务量,应控制在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经过努力后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
课程实践原则上应随该课程教学进度安排,保证知识的融会贯通和实践效果。
课程实践考核手段可以采取现实操作、计算机(单机)或网络考核等手段完成。
课程实践成绩以百分制评定,凡课程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在该门课程期末终结性考试前允许重做一次。
未取得课程实践成绩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期末终结性考试。
其它项目的课程实践,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者,方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十八条形成性考核的基本形式主要有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形式。
根据形成性考核任务的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考核方法。
考核手段可以采取纸笔考核、计算机(单机)或网络考核等,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开放式、半开放式考核或者封闭式考核。
形成性考核的设计应遵循:
启发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多样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
同时,形成性考核是课程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形成性考核作为课程考核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一体化的课程考核设计,处理好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的关系。
形成性考核任务设计应根据课程性质、特点选择适当的考核形式,体现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考核两个方面。
设计适当的学习内容考核和学习过程考核比例。
文经类课程主要考核学生的理解、应用、综合判断、想象与创造等能力;理工类的课程主要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应用、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等能力。
形成性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特殊课程(如实验或技能要求强的课程)可以适当放宽比例。
形成性考核任务设计要明确考核要求、时间进度、考核形式、考核标准、考核比例等。
第十九条终结性考核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形式,课程考核方案的设计应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可以采用开卷、半开卷、闭卷等形式,也可采用调查报告、小论文、案例设计分析等方式进行考核。
一般终结性考核试题试卷的编制程序:
(一)命题组根据考核说明和课程情况确定本课程建设题库(利用计算机进行组卷)或大型卷库(10套以上试卷)或小型卷库(4~6套试卷)。
(二)命题组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考核说明制定本课程的命题方案,设计命题双向细目表,明确考试内容的范围以及各个部分在试卷中所占的比重,认知层次分数比例,难度层次分数比例,题型、题量、题分,时间的分配。
(三)命题者根据命题方案,确定各种题型所需最低限度试题数量,编制试题。
建设题库时,题库中可供组卷抽选的各类试题,须有试卷中该类试题10倍以上的数量。
(四)命题组对所有试题进行审核,提出计算机组卷方案或完成组卷工作。
(五)对试卷进行试作。
试作考试时间与正式考试时间比例原则上为1:
2-1:
2.5。
建设题库,应对5套以上计算机组成的试卷进行试作。
建设卷库,应对全部试卷进行试作。
(六)对试作后的试卷进行分析、评估、反馈和修改。
终结性考核试题试卷的编制要求:
(一)试题要文字简明、用词恰当、表意确切;
(二)同一类型试题应采用同一格式。
(三)试题要各自独立,不得相互关联。
独立试题的分数一般控制在20分以内。
(四)试卷编制要综合考虑试卷的总体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适当。
(五)合成(包括计算机组卷)试卷时,要把同一题型的试题编制在一起,试题编排总体上从易到难,由简到繁,但成波浪形排序。
(六)各套试卷之间完全相同试题的分数之和不得超过20分。
(七)每套试卷可以有总的说明和要求,每种题型必须有答题要求或指导语,并规定每道试题的分数。
答题要求和指导语要言简意明,不生歧义。
(八)客观性试题答案准确无误。
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科学,便于掌握;解题各步骤、要点的给分不应出现小数;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加以说明。
第五章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与评审
第二十条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总结性验收。
第二十一条凡立项建设的校级课程必须申请评估验收。
申请验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校级课程验收申请表(一式二份,同时向教务处报送电子稿及纸质稿)。
(二)附件材料。
教学大纲、一体化设计方案、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
(三)课程网站。
课程网站至少需提供该课程相关的教师队伍、授课教案、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习题、教材、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效果评价、系统讲授的电视课、IP课件、网络课程,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还应对实践教学全程录像并上网(包括设备环境介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
课程教学电视课上网技术标准参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四)结项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课程建设工作小组根据《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如实进行自评,撰写结项报告,并提供所需数据和材料。
第二十二条课程建设项目完成后,在课程自评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校外专家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学校公示评审验收结果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验收合格的课程由学校颁发证书,授予“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精品课程”称号,学校拨给维护升级费。
验收不合格的课程视验收情况给予延期(最长一年)验收。
延长期内仍不申请验收,按未通过验收处理。
未通过验收者,撤消该立项,停止原项目经费的使用。
项目负责人两年内、项目组成员一年内不予申报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和教改项目。
第六章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两年申报一次,列入“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学校分别给予分期、分批专项经费资助。
获得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项目建设协议。
第二十四条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课程负责人制。
课程负责人以学校专任教师为主,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包括成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规划、实施建设方案、接受验收评估等;各系部负责督促、监控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并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电大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每个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学校另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进行。
实施过程中确有困难可提出延期,整个项目完成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课程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制度,被列入“校级课程建设立项”的课程须进行中期检查,如果出现建设迟缓、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学校将根据情况停止建设经费资助或撤销建设资格。
第二十七条校级课程有效期为五年,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束后公布相关检查情况。
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校级课程”称号,停拨维护升级费,但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
复查合格的恢复称号,但不补拨维护升级费。
被取消称号的课程不能重新申报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校级课程称号满五年的课程可申请复评,复评合格的课程继续保持称号。
第二十八条校级课程建设项目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授课教案、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习题、教材、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效果评价、系统讲授的电视课、IP课件、网络课程等课程资源通过学校“校级课程网站”开放。
内容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
第二十九条技术中心负责“校级课程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负责课程网上资源建设和内容更新,共同确保校级课程在学校课程网站上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
第三十条校级课程在校园网上运行,课程按规定上网后对湖南电大系统师生免费开放。
课程主讲人对精品课程的相关作品享有署名权,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校级课程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按规定上网并向全省高校、全国高校免费开放。
第七章课程建设的经费管理
第三十一条已建省开课程、引进课程与中央电大统设、统服课程的配套管理根据每年补充资源建设的验收情况,给予每门不超过5000元/年管理维护费用。
每个列入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学校拨给3万元的项目建设经费。
课程建设启动时拨给5000元,阶段验收合格拨给15000元,总结性验收合格拨给剩余费用。
每个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学校拨给5万元的项目建设经费。
成功申报省级、国家级课程建设的项目,学校按1:
1配套经费,并根据资源补充情况,按统一标准拨付管理维护费。
第三十二条经费使用范围:
(一)课程建设所需费用,包括教材与教学辅助材料建设、教学文件编写、理论与实践体系的完善、教学软件和多媒体课件制作、网络课程开发、网上教学资源建设与维护、试题库建设等;
(二)考察、调研、交流差旅费;
(三)教研活动所需费用;
(四)课程资料、图书资料、音像资料、期刊等购置费、文印费等;
(五)小型教具、模型、挂图、耗材、教学软件等购置费;
(六)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与课程建设有关的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费用;
(七)课程建设劳务酬金,控制在项目总经费的20%以内。
第三十三条经费由课程负责人负责使用,在部门经费列支,由部门负责人、教务处、财务处负责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校级课程建设立项
申请书
课程名称
课程层次□本科□专科
课程类型□理论课(不含实践)□理论课(含实践)□实践(验)课
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课程性质□省开(非统设)课程□共享专业中的课程□共享课程
所属学科门类
适用专业名称
课程负责人
课程网址
用户名和密码
开放资源链接网址
申报日期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制
二○一一年一月
1.教学理念与课程设计
1-1教学指导思想(限1000字以内)
举证说明本课程在整个课程设计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教育思想或理念
1-2课程总体设计(限1000字以内)
说明本课程的目标、选取内容与学习资源建设的原则、学习活动的设计、学习评价方式
2.课程负责人情况
2-1
基本
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终学历
职称
电话
学位
职务
传真
工作单位及院系
通信地址(邮编)
研究方向
2-2
教学
情况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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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广播 电视大学 课程 建设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