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1.ppt
- 文档编号:18764075
- 上传时间:2023-11-02
- 格式:PPT
- 页数:29
- 大小:219KB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1.ppt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1.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1.ppt(2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市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质20105号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施200914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74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发2010746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忖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建市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三)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四)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三)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
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三)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给予支持和指导,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建质20105号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章监理单位安全质量责任第四十六条监理单位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业务,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转让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四十七条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理工作负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第四十八条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项目监理人员专业、数量应当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九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在一个工程项目任职,如确需在其它项目兼任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第五十条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包括工程安全质量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监测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第五十二条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对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
第五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
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第五十五条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一)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和标准规范要求的;
(二)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监测方案组织施工或监测的;(三)未落实安全措施费用的;(四)施工现场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五)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资格、数量不符合要求的。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按规定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
第五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工程监理资料立卷归档。
监理直接责任部分的内容:
共12条款,分别强调了资质、责任、监理工作制度、总监任职的要求、施组的审查、原材料的控制、隐蔽工程的验收、监理巡视、巡视的重点和内容、问题的处理、监理的培训、资料归档。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三、京建发2010111号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一、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作负具体工程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主管人。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工程(以委托监理合同个数计算工程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应指定一名总监代表主持日常工作,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属其他直接责任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七)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应细化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制度,包括: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旁站,监理月报,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平行检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制度。
(八)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相应质量控制权利,并应坚持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方法,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工程验收。
监理人员要按照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人员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三、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建立全员教育培训制度。
(四)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并制定每位监理人员质量监理职责,建立质量监控责任制,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等。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二、京建施200914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的通知监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重大风险源和施工安全质量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强日常安全和质量的检查,减少一般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监理责任。
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高素质监理人员,建立安全质量监控责任制,落实监理人员安全质量监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按程序报轨道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公司)审批备案,同时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的职务。
(二)严格方案审批管理。
监理单位应按要求编制项目监理大纲,制定监理方案、监理细则、监理旁站计划,明确安全质量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三)加强对施工单位行为的检查。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和各分包单位的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质量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及审批情况;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符合要求。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风险源的作业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五)严格验收制度。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进场材料报验、工程预检、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要按轨道交通管理公司监理旁站规定,对暗挖掌子面,大断面临时支撑拆除,盾构始发井、接收井土体加固,管片拼装,施工缝、变形缝防水等工序及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六)落实对监控系统的验收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视频监控系统、门禁智能监控系统和第三方监控量测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对监控量测数据要及时进行分析,发生超预警值情况时,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处理。
(七)加强对监理资料的管理。
监理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监理相关安全质量管理资料,同时对施工单位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检查。
对监理的要求有七条:
明确监理责任;严格方案的审批;加强巡视和检查;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验收制度;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监理资料管理。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京建发2010746号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第三条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应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条件验收。
重要部位和环节可分为A、B两类:
(一)A类:
暗挖穿越特级风险源,暗挖穿越(直径1米以上,距暗挖结构顶3米以内)污水管,暗挖穿越河湖,盾构始发到达,盾构开仓,盾构穿越特级风险源,跨越铁路或快速路的预制梁架设施工;
(二)B类:
暗挖竖井开挖,暗挖马头门开挖,暗挖扩大段开挖,暗挖(首次)初支扣拱开挖,暗挖穿越一级风险源,暗挖大断面(首段)临时支撑拆除,盾构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盾构穿越一级风险源,深基坑开挖,跨越二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主干道的预制梁架设施工,模板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现浇梁、板混凝土浇筑。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建设、监理单位可根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实际需要,增加需进行条件验收的重要部位和环节,或将B类升格为A类进行条件验收,但不得将A类降格为B类进行条件验收,也不得擅自减少本办法确定的重要部位和环节。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并参照附表116确定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条件验收工作方案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报送建设、设计、第三方监测等单位。
施工单位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附表116的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进行调整,但不得将附表中的主控条件调整为一般条件,也不得擅自减少附表中规定的主控条件。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内容逐项进行自检自评。
自检自评合格的,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
第六条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应对施工前条件验收项目进行预审,预审符合要求的,按下列要求组织验收:
(一)A类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质量或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方案论证的部分专家,施工单位(或其北京指挥部)安全或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等,必要时可邀请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
(二)B类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
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等,必要时可邀请勘察单位专业负责人参加。
验收组应按照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内容逐项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结论。
隐蔽验收的影像资料要求:
拍摄的照片应标注拍摄时刻、拍摄人、拍摄地点,以及照片对应的工程部位和检验批。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对监理企业的要求:
企业资质对总监的要求:
对现场组织机构及人员的要求:
对监理规划、细则要求:
规范规定的内容关于方案审批:
符合性原则关于现场管理:
符合性原则关于验收相关工作的要求:
符合性原则关于培训与资料管理:
培训寓于平时关于旁站:
独立说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 轨道交通 建设 工程质量 安全管理 文件 学习